财会动态
1月9日,财政部结合2012年我国财政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和《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财会[2011]19号)确定的任务措施,研究制定了《财政部会计司2012年工作要点》(财办会[2012]1号),并予以印发。文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本地区、本部门2012年度会计管理工作要点,切实加强对会计管理工作的领导,不断创新机制体制,健全会计管理机构,充实会计管理人员,强化会计管理在财政管理和经济管理中的基础性地位,推动本地区、本部门会计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1年12月26日,财政部、民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金会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11]23号)。1月,财政部会计司、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发布实施通知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主要包括通知的出台背景和出台过程、实施基金会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重要意义、通知对基金会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内容和形式的要求、通知对基金会注册会计师审计经费来源的考虑、哪些事务所可以为基金会提供审计服务以及财政部和民政部对贯彻实施通知的要求这些问题。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近期下发通知开展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本次检查严格程序,公开透明。中注协将以简报的形式,定期汇总分析各地方注协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进展,及时通报全国检查工作情况,并对部分地方注协检查工作进行实地巡查指导,对于工作有创新、做法较突出的地方注协予以重点通报。
此次重点检查三个方面:一是针对历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重点关注举报情况、注册会计师年龄、继续教育、惩戒情况、异地注册等情况。二是对现有合伙人或股东的执业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分析总结。对2011年新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股东的情况,全部实地检查,重点核查合伙人或者股东的职业道德和胜任能力。三是按照会计师事务所创先争优机制建设要求,将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与会计师事务所创先争优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贯彻实施结合起来,以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填报作为2012年度检查工作的基础,使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发挥实效。
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下称京都天华)与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下称天健正信)宣布签订合并协议,合并于2011年12月29日起正式生效。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后,将启用新的公司名称并建立新的品牌,正式更名手续预计在未来两个月内完成。合并后的新事务所遵循“全国一所”的理念和原则,实现一体化运营与管理。新事务所将继续作为Grant Thornton国际在中国(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唯一成员所。合并后的事务所将拥有员工约2400名、合伙人120余名,其中注册会计师逾700名,在国内拥有15个办公室,业务覆盖全国各主要区域,为超过130家上市公司,近2000家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专业服务。
为进一步完善试点地区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近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 《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33号),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税收政策做出具体规定。
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12年1月1日(含)以后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11年12月31日(含)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试点地区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提供应税服务的,凡未规定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其全部销售额应一并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文件还对船舶代理服务、销售额、扣缴增值税适用税率和航空运输企业等涉及的具体问题做出规范。
为进一步完善试点地区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近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 《关于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31号),对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问题做出具体规定。
文件规定,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提供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如果属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实行免抵退税办法,退税率为其按照《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1]111号)第十二条第(一)至(三)项规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如果属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1月上旬,甘肃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 《甘肃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这是甘肃省贯彻落实中央两办颁发的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重要举措,也是甘肃省审计法规制度建设上的一件大事。《办法》的制定以中央两办《规定》为基础,结合甘肃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创新和经验积累而成,体现了继承与创新的统一,审计监督与组织监督、纪检监督的统一。《办法》的颁布实施,不但能够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科学发展,健全审计监督制度,还能够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监督职能、建设性作用和“免疫系统”功能,而且对提高全省党建科学化水平,促进领导干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思考、规划和部署经济工作,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以及从机制上、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期两天的全国审计工作会议1月9日在京闭幕。审计长刘家义主持闭幕大会并讲话,副审计长董大胜对会议进行了总结。刘家义在讲话中提出,各级审计机关要结合实际,对贯彻总理指示和会议精神,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在审计工作中,要切实抓住重点,做好社会保障资金审计、保障性住房建设审计、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情况审计和财政超收增收管理使用审计四项重点工作。
长春经开公告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1年度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50万元,不再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这已经是长春经开自1999年9月上市以来第七次更换审计机构,在公司曾聘用过的审计机构中,最长的聘用了五年,最短的只聘用了一年。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2年记账式附息(一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计划发行28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为280亿元。本期国债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含试点商业银行柜台)、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以下简称各交易场所)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试点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已经开通国债柜台交易系统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试点银行)。
本期国债期限1年,经招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2.78%,2012年1月12日开始发行并计息,1月16日发行结束,1月18日起在各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本期国债在各交易场所交易方式为现券买卖和回购,其中试点银行柜台为现券买卖。通过试点银行柜台购买的本期国债,可以在债权托管银行质押贷款,具体办法由各试点银行制订。本期国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2013年1月12日(节假日顺延)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本期国债在2012年1月12日至1月16日的发行期内,采取场内挂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和试点银行柜台销售的方式分销,分销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股票和基金账户,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试点银行开立债券账户的各类投资者。承销机构根据市场情况自定价格分销。
为了加强对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项目采购代理机构选聘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规范选聘程序,保证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项目采购工作合法、经济、高效地开展,财政部制定了《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项目选聘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财际[2011]133号),并予以印发给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不含西藏)财政厅(局),各招标公司及有关项目单位。
财政部日前下发 《关于做好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1年年报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表示将对10个方面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落实情况进行关注,这些方面为对比2010年年报所新增或强化的内容。同时,《通知》对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做出了进一步要求,指出要特别关注首批执行企业内控体系的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
由于2011年1月1日起 《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率先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由此《通知》提出各省级财政部门要特别关注首批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此外,根据时间表,《指引》在2012年1月1日起扩大到在上交所、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施行,《通知》要求在两交易所主板上市的上市公司等有关企业,推动内控体系建设,为2012年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施行做好准备。
(本栏目责任编辑:郑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