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会计管理局 任重远 朱小芬 洪山区财政局 袁新智
2008年5月22日,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制定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10年4月26日,这些部门又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进一步对企业内部控制工作进行了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尽管出台了几年,但基层单位在这方面做得不好,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亟需解决。现将基层单位内部控制情况的现状、成因及对策情况作简要的分析。
(一)内部组织机构不合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会计岗位的设置有明确的规定,不相容的岗位应由不同的人员担任,但有相当一部分单位为了节约那点成本,却违规在不相容的岗位使用了同一个会计人员,这样使得内部控制制度失去存在的意义。目前,有很多县市的一级核算单位根据各级纪委的要求,在财政部门设立的国库收付中心进行核算,会计是财政部门的同志,出纳(也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报账员)是各独立核算单位的同志,他们当中有的是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有的是一般会计人员,是会计机构负责人的如《会计法》是相违背的,一般会计人员的符合要求。有的单位账簿进入财政收付中心后,单位就只有一名会计机构负责人,这样一来,单位的会计档案保管工作就自然而然地由会计机构负责人,同时也是单位的出纳负责了,这又违背了《会计法》的相关规定。
(二)资金活动控制不规范 单位的会计账簿是由同级的财政部门进行处理,单位使用资金采取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形式进行,直接支付的资金直接到达相关单位或个人账户中去了,授权支付那就不同,它是用款单位在自己用款额度之内通过银行存款或现金的形式将款项支付给相关的单位或个人,这个时候就出现了问题,一些用款额度较大的单位报账员手中的资金相对来说要多很多,而这部分资金是直接打入报账员的个人卡中,不是打入单位的资金账户(因为单位不存在资金账户),有的单位报账员手中的资金常年在几万、十几万或几十万不等,这对单位造成多大的损失。另外,有的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怕麻烦,将自己的私章放在出纳人员手中(因为出纳到银行取款时要用),这给单位的出纳人员轻易地从银行取款提供了方便,媒体上不是经常报道某某土方某某出纳卷款多少逃跑了,这就是资金控制不力的结果。
(三)采购、销售控制不到位 采购是企业生产的前提条件,没有采购也就没有了生产,没有生产就意识着没有销售,因而也就无法立足于市场,所以,采购对企业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但有些单位在这方面做得不好,一些单位的采购人员为了多得点回扣,盲目进货、以次充好、虚报损耗、中途转移,还有些单位运用了不合格的采购人员,与一些不法分子签订了假合同、空头合同使企业蒙受损失。销售也是一样,有的单位销售人员为了多得回扣,将自己单位质量好的商品贱卖出去,有的单位将滞销商品放在某某单位寄售,长时间放在那里不闻不问,有的单位由于销售人员业务素质低下,致使单位的商品被别的单位骗走,这是销售控制不到位的结果。在采购、销售过程中,有很多单位出现了采购人员、销售人员私自将单位的款项挪作他用或占为已有,有些单位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的账上余额与对方单位大相径庭。
(四)资产管理不严格 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主要有存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对于资产来说,控制的好坏带来的经济效益就有很大的区别。有些单位该需要多进的存货不进,使单位的生产不能正常进行,不该进的存货多进,使单位的资金不能发挥作用。有些单位的存货遗失、毁损、耗用相当大,损害了企业的利益。有些单位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放在那里根本没有起到什么作用。还有些单位的领导人,为了个人的私利,将正在用或急需用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廉价或无偿地给别的单位,给自己的单位造成严重损失。有些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账都没有。
(一)法律意识淡薄 各单位在生存、发展的过程中,都积累了一定的内部管理经验,有自己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但由于存在着有章不循、违章不究的现象,循与不循,究与不究,都是以法人代表的意志为转移,所以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就打了折扣。再说,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控制单位的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在很大的程度上是他们故意而为之。
(二)人员素质较差 基层单位的负责人、会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与国有大、中型企业相比,一般没有经过正规学校学习或培训,掌握的知识也是零散的,不系统,知道得不深不透,大多是靠言传身教,没有什么经验。有些单位的负责人想将单位的各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起来,但没有人能建立起适合单位的制度,心有余而力不足。
(三)制度宣传不够《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政策虽说出台了这长时间,但真正知道的同志很少。各地的财政部门在宣传贯彻力度上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大多数单位的会计人员通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了一些这方面的知识,但学得不深不精,只知道一些简单的事,到自己的单位去怎么实施不知道,所以他们学了也不会回去与单位负责人反映,单位负责人没学也没人反映他也不知道国家在这方面的要求,因此,就出现了以上各种情况。
(一)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各地的财政部门要加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要利用当地的电视、广播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开辟《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宣传专栏,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此项工作,让各单位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知道是怎么回事,实施后会给单位带来那些好处,以此来提高单位负责人的认识。
(二)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力度 各地的财政部门、经济管理部门要加强配合,加大单位负责人及会计人员《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力度,要组织专业人士对他们进行专业培训,通过培训让他们知道怎样去制定适合单位自己的特点的内部控制制度,必要时还要到单位进行实地指导,帮助他们解决一些技术上的难题,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三)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力度各单位是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的主体,单位负责人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是关键,单位内部控制是否能够贯彻落实就取决于单位负责人的认识。从我们了解的一些单位现状分析,这些单位不是没有内部控制制度,而是没有很好地执行,执行不好的原因主要是单位负责人不带头或抵制执行,使制度形同虚设。因此,单位的负责人及会计人员首先要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好适合自己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用制度来规范单位的资金运用、材料的采购、筹资及投资、货物的销售等相关业务活动,切实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其次是单位负责人要带头遵守单位的各种内部控制制度,不要为自己办事行方便而违背单位制度,为其他的同志做好榜样,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将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落到实处,起到制度应有的作用。
(四)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检查、处罚力度各地的财政、审计、经济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同心协力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加大对各单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的检查、处罚力度,通过不间断地检查,发现单位存在的问题,并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让这些单位在外界的压力下去做好单位的内部控制工作,切实做到依法、依规办事,使单位走上制度化、现代化、法制化轨道,为单位经济快速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总之,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是一项艰难的工作,需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各地的财政、经济等相关部门大力支持、配合,各单位通力合作,只有这样,单位的内部控制工作才会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