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环境与公允价值计量*

2012-08-15 00:46尹朝晖
财会通讯 2012年3期
关键词:公允计量价值

尹朝晖

(武汉纺织大学会计学院 湖北 武汉430077)

公允价值是立足于市场的一种新兴计量方法,既反映基于市场交易的价值,又受制于市场环境。市场环境的多样性与复杂性使公允价值的计量与应用显得扑朔迷离。如何辩证地把握各种计量属性,特别是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这两种主要属性的关系,顺应环境,趋利避害,合理运用,充分发挥公允价值在会计反映和经济决策中的作用,是我们值得注意的一个问题。

一、市场环境与市场价格的公允性

(一)市场环境公允性 2009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征求意见稿《公允价值计量》(ED),对公允价值采取了与FAS 157一致的定义: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的有序交易(Orderly transaction)中,销售资产所接受或转让负债所付出的价格。谢诗芬(2010)认为FASB(2006)的FAS157《公允价值计量》及FASB(2000)的SFAC 7《在会计计量中使用现金流量信息和现值》是世界范围内有关公允价值计量理论、准则与实务方面的先驱、奠基和创新之作,因其意义非凡和曲折厚重,已成为国际会计界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建设上划时代的里程碑,已经并将继续被世界各国和重要国际会计组织奉为学习仿效的圭臬。现有公允价值定义都存在一个共同的缺陷,即只界定了公允价值定义的微观环境,忽视了公允价值界定的宏观环境,并因此指出公允价值的顺周期效应的无限和无节制的放大,是对公允价值应用无及时监管及无视环境适应性的结果,在此次次贷危机中的确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而受到指责。如何恰当地界定公允价值,使其能在实务中适时、适地、适当地应用而不是滥用,无疑是公允价值计量研究的一项基础而关键的工作。这其中公允价值产生与应用环境的完整界定是一个重要方面,只有在适当的环境下才可以应用公允价值计量。笔者认为,公允价值的定义应该界定为:在正常的经济环境下,熟悉情况的市场参与者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负债转让的公平价格。这样定义,既界定了公允价值确定的微观环境,还界定了公允价值确定的宏观环境,使公允价值确定的环境更加具体、明确。宏观环境决定公允价值的应用环境和前提(大环境),微观环境指示公允价值的具体确定方法(小环境),两者缺一不可。只有在具备的环境下,才能形成和取得公允价值。环境是因,公允价值是果。环境的适宜性对公允价值的确定与产生具有决定意义,且宏观环境的适宜性首当其冲。宏观经济环境正常,微观经济环境(某一局部、局域环境)不一定正常;宏观经济环境不正常,一般来说,微观经济环境不会正常。这些情况下,经济环境不正常,市场价格难以公允,难以反映计量对象的内在价值,公允价值不能取自市场价格,甚至不能使用或应停用公允价值而采用其他计量属性。只有在宏观经济环境正常,且微观经济环境也正常的情况下,市场交易才是公平的、“有序”的,市场价格才是公允的,才能直接由市场形成公允价值。而在宏观经济经济环境正常、微观经济不正常及经济环境正常但无活跃的交易市场等情况下,应采用模拟市场交易价格的估值。FASB在其第2号概念公告中明确指出会计选择的问题:“人们所作的各种会计选择至少有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本委员会(FASB)所作的抉择。”即通过准则或其他公告、规定,要求企业遵守哪些会计方法或禁止采用哪些会计方法。“各种会计抉择还在具体企业这一层次上作出。”如准则未规定的问题,要通过企业的专业判断来抉择,有些准则提供多种备选方法,允许企业选用,这也需要抉择。选择是无所不在的。葛家澍教授(2009)认为,在现行概念框架和许多国家的会计准则中,历史成本、现行成本、可实现净值和公允价值都是可以选用的资产的计量属性,但是它们各有自己的特点和适用性,会计选择要求有很高的专业判断力。如选用什么属性来计量所持有、控制的资产,首先要研究此项资产的用途和流动性,同时还要考虑所采用的计量属性对于意欲计量的对象是否具有相关性,能否保证计量数据的可靠性。虽然,绝大多数甚至全部资产处于企业的营业活动(Business activities)之中,但性质、作用和流动性(转化为现金的速度和最终是否转化为现金)是有差异的;一般地说,能够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应是有活跃市场,企业又打算把它列为随时销售或可供销售的金融资产和其他货币性资产,少数虽非货币性资产,但有活跃市场和有序交易的,如房地产、石油等商品也可按公允价值计量,而不以变现为目的的所有其他资产,显然是以选择历史成本计量为好。就应用环境及确定方法而言,在现行文献中,对公允价值计量的微观环境、涉及的因素及计量级次等微观问题的研究占主导,对宏观环境的重视与研究的确鲜见。

(二)市场价格公允性 无论是自由竞争、垄断竞争、垄断还是计划经济形态,其形成的市场价格都应是所处经济环境下的公允价值。即使在垄断、计划经济等非市场经济形态下,表面上看存在不公平性,不符合公允价值的定义,但却是特定经济环境下的经济形态,是各种环境、利益均衡的结果,具有稳定性与成熟性,其环境下的市场价格虽是某一主导方单方面确定而非市场自动形成,但同样是这些环境下的公允价值,反映了特定环境下的价格的特定的公平性。公允价值是各种市场环境下交易双方博弈形成的稳定、成熟的价格。公允价值并不只是市场经济的产物与专属品,同样也适用于其他非市场经济形态与领域。不仅如此,公允价值还应是不同地域的市场稳定的价格。地域环境的不同,会使各地市场价格不一致,一国或全球的公允价值并非都是一样的。各地市场价格的不同,正是发挥市场引导资源合理流动、实现有效配置与公平作用的前提。市场价格的完全趋同只是一种理想的市场状态,永远不会存在,价格的地区差异性是市场常态。公允价值具有地域性。当然,地域大小的取舍必须严肃,它与地域的独立性及市场的发育程度密切相关,不能人为地缩小或扩大公允价值取值的地域范围,左右公允价值的计量。如此,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适用范围就被打开了空间,为公允价值的广泛、全面应用与全球协调提供了基础,同时也不至于被视作一种非常严格与特殊的会计处理方式,令广大会计人员望而生畏。应该有普遍的适用性,是一种适地、现态、正常的现时价值。当然市场不是恒久稳定的,有时会发生突变、出现异常。这些有的是合理的质变,有的则是不正常的、失去内在合理性的变化,如楼市泡沫、金融衍生泡沫等。应该说,对这些变化要警觉,若非合理的,则不会趋于新的稳定。因此,不稳定的市场或不正常的变化所形成的价格不会是公允的,公允的价格应具有“均衡性”。市场价格的公允性不取决于市场形态,而取决于市场状态,不取决于市场的完全统一,而取决于市场的相对统一。

二、非正常市场环境下公允价值的确定与应用

(一)非正常市场环境下公允价值的确定 在市场环境不正常的情况下,市场价格就会失去公允性,公允价值不能直接取自于市场甚至不能应用。此次金融危机爆发后,FASB基于公允价值的争论,先后发布了关于FAS 157的两份FSP(FSPFAS 157-3,FSPFAS 157-4),2009年发布的FSPFAS 157-4取代了2008年发布的FSPFAS 157-3,不仅对当市场“反常”时作出进一步的指导,同时也为如何识别市场给出了判断的方法。指出了“市场反常”的两种情形:“市场中资产和负债交易的数量与活跃程度大幅下降”及“市场变得非有序”,认为这两种情形是不同的,前者的情况可能会在非有序市场中出现,但前者的出现却并不一定意味看市场非有序,然后给出了这两种市场情形识别的因素,最后对这两种情形下公允价值的计量给出了进一步的规定,包括:对交易价格或报价进行进一步分析,并对其进行大幅调整及如何处理市场风险溢价等。可见,FSP对在市场“反常”时,仍对公允价值作出了计量的规定。在后危机时代,如何顺应金融监管和风险管理的需要,对公允价值会计进行全方位的改革与重塑,既有来自技术层面,也有来自政治层面的动力。正是金融危机暴露了公允价值会计的技术缺陷,为不同政治力量强势介入公允价值会计提供了契机。以20国集团(G20)、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和金融危机咨询组(FCA)为代表的政治力量为后危机时代会计改革确定了路线图。IASB目前基本上是沿着这一路线图从事修订。但不论如何修订,其中尤为重要的一个方面是如何解决非正常市场情况下公允价值的计量问题。虽只面对特殊环境,但关系到是否能正确处理特殊情况下的公允价值计量问题,关系到是否会因此再次助推金融危机、再次形成全球灾难的问题。笔者认为,首先要明确在非正常环境下是否要使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问题。前已述及,市场不正常包括宏观经济经济环境正常、微观经济不正常及宏观经济环境与微观经济环境均不正常两种情形。对于前者,宏观经济经济环境正常、微观经济不正常下,由于整体环境正常,虽不能通过有序交易取得公正的市场价格,但通过“站在市场观察者角度”,“最大限度地使用相关的可观察输入值,并最小程度地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还是可以取得正常的估值的。对于后者,宏观经济环境与微观经济环境均不正常下,是否可如上述FSP FAS 157-4所言,通过对交易价格或报价进行进一步分析,并对其进行大幅调整及处理市场风险溢价而得出公允价值估值,继续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呢?金融危机中力拥公允价值计量的人士认为公允价值会计不是导致金融危机的根源,反而客观反映了金融危机的事实,及时发出了市场恶化的预警信号,使投资者避免更大伤害,也有助于恢复金融稳定,返回历史成本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等。应该说,这些论调是从总体上维护公允价值计量,还不能理解为在金融体系内部出现机理不健康、市场不正常时仍要坚持采用公允价值的言论。否则对公允价值的顺周期效应、缺乏可靠性等技术缺陷就会视而不见。越是市场运行出现内部深层次问题或秩序不正常,公允价值越显得重要,但越是一价难求,越远离可靠性。这时若强求,可能会付出了高代价而意义却不大,很不现实。公允价值的形成毕竟要有一个成熟、相应稳定的环境。任何事情处于非正常状态时是难以体现其真正价值和本来面目的,尤其是这种非正常状态不断持续下,环境改变了,方法也会要求不同。特殊时期应采用特殊的手段,牵强附会可能适得其反。葛家澍教授(2009)认为,金融危机给公允价值计量带来的是又一个会计选择问题:原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该不该继续采用?过错当然不在于公允价值本身。公允价值虽然是一种有用的计量属性,问题在于:现在继续选择公允价值的时间和条件是否恰当;对于公允价值计量,要考虑市场条件,试图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有无活跃的市场和公开、公平、公正的报价?这是运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前提条件。因此,总环境不正常环境下是不适用于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的应用应有一个适宜的环境作前提。此时应采用其他计量方式,特别是成本模式,可同时辅以披露当前的环境及交易价格信息。历史成本信息同样是当前决策的重要信息来源。历史成本反映了历史原貌和事物的源头、根本,这种计量结果是无慵质疑、不可动摇的,在动荡不定、莫衷一是的情况下,它更能够带来一种稳定和可信的感觉,提供一个基准的参照,减少迷茫与错误。2008年10月美国国会通过的《紧急经济稳定法》授权SEC可以在其认为必要的情况下有权停止执行FAS 157等FASB制定的会计准则。上述FSPFAS 157-4的做法值得怀疑,并且,单纯性的“市场中资产和负债交易的数量与活跃程度大幅下降”不应属于市场“反常”情形,它与“非有序”有实质性差别。

(二)非正常市场环境下公允价值应用现状 有学者提出,在“三非”(非活跃、非流动、非理性)市场下,公允价值的计量需要更多地使用现值、其他估值模型和职业判断等。这种提法也值得商榷。在非理性市场下即使采用估值模型,其中的参数很难确定,这种模型式公允价值数值令人难以信服。估值模型的应用适用于缺乏活跃和相似市场的情况,但前提也应是市场总环境是正常的。当然,市场总环境是否正常在很多程度上取决于人们的主观判断,包括在读取和应用公允价值信息进行决策时,也应仔细甄别。不正常环境下仍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会导致公允价值的滥用,削弱公允价值的应用价值。

三、公允价值计量下的经济决策观

(一)正确认识与合理利用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信息在经济决策中的优越性是显而易见的,其存在问题的根源主要是不易取得、缺乏可靠性。相对于历史成本,公允价值并不是一个现实交易的价格,而是一个模拟的交易价格,其金额的确定具有不确定性,特别是在市场发育不成熟、非有效及不存在交易市场的情况下。市场环境的复杂性使公允价值计量手段面临考验,也阻碍着公允价值全面推广与统一应用的进程。如何正确认识和合理利用公允价值是促进公允价值计量健康发展的关键。由于公允价值的模拟性,使其具有不确定性和不精确性的特点,这一点与传统的历史成本会计完全不同。就目前来看,会计核算讲求的仍是客观、真实而准确的计量,这样的会计信息才能正确反映企业的经营活动,才能为使用者所接受,才能供使用者决策所用。随着公允价值计量手段的出现和逐步推广应用,会计数据的精确性必然受到削弱,但由于公允价值的应用要求以能可靠取得为前提,因此公允价值虽不精确,却是接近甚至不排除完全等同于其内在价值的精确值的,不会对计量金额的准确性有实质的影响。事实上,由于公允价值反映的是现时的价值,具有较强的市场波动性,也没有必要苛刻地提出象历史成本分毫不差那样完全准确地计量,这是难以做到的。相反,比历史成本更具有现实客观性。因此,使用者在应用公允价值信息时就要考虑这种价值信息的特点。公允价值反映的是核心价值、主体价值,而不一定是完全价值,在据其作出决策时,既要依据它,又不能完全迷信它,要从大处着眼来作决策(当然还要结合会计信息以外的其他信息来源),要透过公允价值看到企业的真实景况,而不是唯数字是论,过于局限和迷恋于报表数字。在进行横向、纵向比较及决策时无需“斤斤计较”。会计信息提供的是决策参考信息,而不是决策信息。

(二)确认会计计量影响差异的能力 在目前的公允价值会计下,资产负债表中的计量属性是混杂的。如在同一张报表中针对不同的报告项目,有的使用历史成本,有的使用预计的未来现值,有的则使用公允价值,然后再将这些数字合计起来报告为一个资产总额。与历史成本计量不同,公允价值计量有相对明确的经济价值要求权和现金流量信息与之对应,这样,对信息使用者来说,要根据这些混杂的、不同计量基础的信息去推测出一个关于企业价值或未来现金流的一致期望,将是非常困难的。因此,如果按照严格的信息观观点,资产负债表中各类不同的计量基础信息混杂,将会降低信息潜在的决策有用性,除非投资者能够综合其他各种来源渠道的信息,并确实具有“看穿”各种会计计量影响差异的能力。

(三)分析公允价值下的企业盈亏 公允价值计量会额外产生浮盈、浮亏等未实现损益,随着公允价值应用面的扩大及企业相关资产、负债的增多,这种未实现的损益对企业盈亏的影响会越来越大,且由此有可能导致企业虚拟经济的膨胀和实体经济的萎缩。因此,相当一部分公允价值的反对人士认为,公允价值不利于对企业未来盈利的预测和把握,从而公允价值利润的决策有用性受限。从现有的研究看,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确实增大了“利润”计量的波动性。但以公允价值报告的收益概念致力于在报告“已实现”的价值变动之外,还将“未实现”的价值变动也报告在财务报表中,因此,对企业价值变动的确认相对于历史成本收益更加及时,不受历史成本会计中的收益确认条件、递延与摊销政策、成本费用的配比要求等限制的影响,是否确认收益只与市场价值挂钩,而与交易在当期实际发生与否没有密切联系。所以,以公允价值报告的利润是直接与经济事项联系在一起的,更加接近经济收益的定义,从而具有更好的决策相关性。从帮助信息使用者对企业价值进行判断的这个角度来讲,资产负债表公允价值估值信息比历史成本下的账面净值涵义更加丰富,确实能够减小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下企业价值的计量误差范围。由此,公允价值计量下的损益表已不“单纯”,必须深入分析和正确认识公允价值下的企业盈亏与结构,把握企业发展的动向和经济实质。

(四)严格规范与监管信息披露方式 由于市场的波动性,这种“盯市价格”可能影响公允价值信息的及时性,所看到报表上的信息可能与报表生成时的情况时过境迁,甚至大相径庭。在实务中,财务报表的计量日与最后报出日之间有不短的时间间隔,这使公允价值会计所引以为豪的及时性和相关性的优势大打折扣,尤其是在市场波动大的情况下影响更大。上市公司持有的股票和偏股型基金等金融资产在报表披露日与报表计量日的市价可能已经南辕北辙,差之千里了,可能误导投资者的决策。葛家澍教授(2004)指出,不相关的信息固然无用,也并非对所有人都是无用的,而不可靠的信息更为危险——所有的使用者的决策都会被误导,从而带来难以估量的风险。因此,对这种“瞬时性”特征必须有清醒的认识,要能从中把握正确的变化趋势及波动规律,捕捉有利的时机,作出准确的短期与长期经济决策。同时,从技术的角度来讲,应建立快捷、及时、主动的信息搜集渠道和方式来应对,争取同步获得信息,迅速消除不对称性,不应坐等对方的信息披露。机构投资者往往能够通过多渠道获得投资对象的信息,报表对他们来说更多的是起到约束、规范和证实对方的作用,而不是获取信息。当然,监管层也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严格规范信息的披露,严禁通过非公开方式提前向大户提供内部信息,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1]尹朝晖:《基于应用角度的公允价值概念的界定》,《财会通讯》2010年第8期。

[2]谢诗芬等:《FASB编纂专题820<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研究及对我国的启示》,《财经理论与实践》2010年第3期。

[3]葛家澍:《会计选择问题研究——面向公允价值的计量选择》,《当代会计评论》2009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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