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旻艳
(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江苏南京210046)
网络政治参与视角下的民主执政的新探索
汪旻艳
(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江苏南京210046)
网络政治参与是互联网时代人民当家做主和中国共产党民主执政的新形式,必须全面考量其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多维价值及作用机理:网络以信息平等自由的互动方式弥补了间接民主的设计原则与实行效果的不足,网络自由度与竞争度致使协商民主的形式多样和功用发挥,网络表达方式引致的超强动员能力扩大了参与外延及在此基础上公民政治社会化的高效推进;与之同时,网络无政府主义良莠不齐的信息资源,网络参与主体的实际能力差异,数字鸿沟和行为的非组织性、复杂性导致其必然存在诸多缺陷与不足,必须从认识、环境、制度等多个层面引导规范,不断拓宽民主执政新路径。
民主执政;网络政治参与;新探索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高度重视政治参与,因为“公众参与的程度和规模是衡量一个社会政治现代化的一个重要尺度”(塞缪尔·P·亨廷顿),更是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必然要求。在发挥现有形式功用的同时,必须不断探索与创新形式,因为“社会成员多广多深地以及在什么问题上参与共同有关的事务,这不是已经做了些什么的问题,而是现在正在做什么的问题。民主永远处于尚待改进的状态,而改进的过程是永远不会完成的。”[1](P40)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基础不断扩大、参与渠道逐渐多样化和制度化、参与行为日趋活跃,但比照民主执政和更广泛的人民当家作主的理想状态,现实还有诸多不满意和不完善。网络时代必须全面认识网络政治参与的利弊得失并不断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近代以来,民主逐渐成为褒义的肯定性正面主流文化,在升华人性和变革社会层面产生了积极作用,虽然认识也有分歧,但所有流派都认为民主政治的关键是民众参与,同时必须变迁与创新参与形式。作为有史以来最真实、最先进的社会主义民主,更要“从各个层面、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2](P28-29),因为“民主政治的核心问题是人民的政治参与,人民的参与过程是实现民主的根本途径”[3](P127)。
在互联网时代,公民开始借助于网络媒介来表达意图和利益诉求,并试图影响国家决策和行为,于是网络政治参与应时而生,各种形式如雨后春笋般崛起,诸如官员与网民在线聊天、两会期间网民通过网络向总理提问、两会代表开博客、官员与网民见面会、官员通过网络问计、官员述职网络视频直播、国家重大项目政策法规网络公示等。
网络的胎盘正哺育着中国公民社会的发育,网络民主成为中国社会民主的训练基地,尤其在中国推进政治文明,表达民意,扩大公民有序参与公共事务方面,成为无法忽视的力量。
1.网络政治参与为弥补民主设计原则与现实执行的差距提供了新的思考角度。
近代以来,以代议制为形式的间接民主被普遍采用,甚至完全取代直接民主成为人类政治生活的基本形式和流行常态。网络政治参与在政治领域的功能具有建设性,但是目前还没有完全发挥出来。托夫勒夫妇的合著《创造一个新的文明——第三次浪潮的政治》预言说:“公民可以借助网络就公共问题直接向政府发表意见或投票表决,‘半直接民主’和‘直接民主’将代替工业时代的代议制‘间接民主’。”[4](P96)美国普林斯顿大学Bruce Gilley教授(2004)认为,中国所进行的改革开放使得社会、经济、文化、政治各个领域都发生了非常重要的变化,这些变化将会引导中国向民主转型,并且预计中国民主的转型可能在2010-2020年之间实现。[5]这是一个积极的展望,互联网带来的全新机会是完全可以期待和努力的。网络政治参与开始改变间接民主的一统天下,使民主更向社会基层开放,使原先受制于条件、仅能在小国寡民状态下施行的直接民主具备了在广袤大国开展的可能,至少是从依赖代表转向依靠人们自己的“半直接民主”[6](P135),“信息的急速取得创造了更深层次的民主”[7](P239)。从公众的角度看,网络这种能够使信息传递不受时空阻碍乃至政治控制的互动方式,使人们在感知与介入世界方面获得了前所未有的、痛快淋漓的感觉,政治家们可以立刻看到对公众意见的调查,网络将成为进行政治对话的一个主要途径。从技术上说,在不久的将来,美国可能会率先利用网络进行政治投票或对重大问题实行全民公决,而其他后发国家也会奋力追赶这种趋势。
网络发展凸显了少数派权力。哈耶克提出:“多数决策的权威性并非源出于即时多数的意志,而是源出于对某些共同原则的广泛同意。”[8](P129)如果“无视对多数权力加以限制,从长期来看,不仅会摧毁社会的繁荣及和平,而且还将摧毁民主本身”。[8](P132)换言之,只有数量缺乏质量的广泛参与对民主并不是一件好事。庆幸的是,网络的发展也有利于保护少数派的权利。网络政治参与促进了政治权利的民主化,以直接性、开放性、平等性、便捷性、廉价性等各方面的优势,消除了传统政治参与权利方面存在的许多不足,使公民政治权利特别是政治参与权从排他性、限制性向扩大化、普遍性发展。
2.网络政治参与是协商民主的新的实现形式。
协商民主认为稳定的公共生活和繁荣的民主政治是以社会中多数人的积极参与为前提的,“对于谁应该成为对话参与者这个问题的简要回答是:每个人”。博曼指出:“协商是一个话语过程,并且具有公共性——所有公民都应共同参与社会活动,每个公民不但对参与政治充满热情,而且每个人都具有参与授权行使权力讨论的能力”,[9](P305)每个公民都有足够的政治智慧来解决在政治参与中面临的问题和困惑。“作为公民,他们在协商过程和影响决策的机制中的发言权是平等的。民主性的公民身份意味着政治平等,因此公民在法律面前拥有同样的公民权利、同等的地位,在决策中拥有平等的发言权。”[10](P23)总之,协商民主体现了公民参与的自由、平等和公共理性,不但肯定参与的意义、强调参与程序的公开和公正,而且力求参与过程的责任性。随着网络技术和大众媒体的发展,网络政治参与逐渐成为协商民主的新的形式。
网络政治参与中,协商议题是公开的,无论是国家和社会治理、地方自治以及社区治理,都是网络政治参与的领域。协商方式是公开的,整个协商程序是公众所知悉的,不是私下的个人协商、不是秘密的个人缔约,而是协商参与者在讨论和对话过程中公开自己支持某项政策的理由和偏好。
从政策过程来看,随着信息网络技术和大众媒体的发展,那种封锁政策信息,限制公众参与公共政策活动的做法已经走到尽头,必将为更开放的公共政策参与方式所取代。从决策主体来看,网络自由度与宽容度的极大提高使政府与公民的互动模式明显呈良性变动趋势,使不同的利益群体能进行有效对话而实现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因为“民主的真谛在于让有利益相关的人能够参与公共事务的讨论和决策,让没有利益相关的人能够贡献他们的聪明才智和真知灼见”。[11]“互联网的公共论坛能充分体现公共领域的精神,为创造新兴的公共领域提供了可能性。”[12]这一领域“是生活中的一个领域,它原则上向所有人开放。在这个领域中作为私人的人们来到一起,他们在理性辩论的基础上就普遍利益问题达成共识,从而对国家活动进行民主的控制”。[13](P125)公共论坛克服了现实政治生活中公共论坛的弊端,如权威与精英对议程的操纵和对话语权的强力影响,形成开放、自由的公共舆论空间,从而使国家活动必须回应公众的要求,增强其民主性。从结果看,有利于权力监督机制的完善。作为一种外部监督力量,互联网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易于民众对政府信息的甄别、评论和监督,特别是权力腐化证据的收集,与此同时,“网络技术以‘秘密投票’的方式确保监督者尤其是民众敢于监督”。[14](P224-225)因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健全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置机制”。
3.网络表达扩大了公众政治民主参与范畴。
我国现有的政治参与制度设计涵盖了政治选举、政治结社、政治表达以及政治接触等各个领域,历史上一直较好地反映和解决群众的利益主张。其中政治选举主要通过各级人大、政协选举,政治结社主要是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工商联等各类社会组织建设,政治表达主要体现在集会、游行、示威等政治权利,政治接触渠道主要是信访。但近年来上述制度显得低效、滞后,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选民联系不够紧密,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对各界群众的号召力有所减弱,集会、游行、示威等宪法权利规定过于原则、笼统,在具体实现和管理过程中缺乏可操作性的法律保障,致使大量利益主张以突出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形式爆发出来,特别是随着信息社会的兴起,“互联网已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15],逐步显现出“一呼百应”的强大社会动员能力,吸引大量利益诉求涌入虚拟社会。比如微博的兴起,改变了传统的民意形成和表达方式。当公众参与被广泛认为是一种可控的民主形式时,微博问政成了形成和汇集民意、传递信息、组织动员人群的重要工具。2010年的“宜黄事件”就是微博力量的展示,当事者的“微博直播”引起了强烈反响,甚至被媒体称为“改变中国微博历史的一次直播”[16]。
4.网络政治参与有利于公民政治社会化。
政治社会化是在特定的社会政治关系和政治条件下,社会成员在政治实践基础上,通过政治生活和政治实践活动逐步获得政治知识和政治能力,形成政治意识和政治立场的过程。政治社会化一方面可以培养公民的政治素质,促进民主政治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可以塑造和维护政治权威,从而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政治凝聚力,为政治秩序的运行提供可靠而有效的保障。公民的政治参与是最普通也是最有效的政治社会化方式。公民在网络政治参与过程中,一定程度上相当于直接参与了社会政治实践,能够亲身体验政治生活的意义,获取政治知识和政治能力,了解和感受作为一个公民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形成较为成熟稳定的“政治人格”,完成政治社会化的过程,从而起到传承政治文化、教育社会成员、巩固政治统治的作用,也会相应降低逐步扩大有序政治参与的难度,有利于推进中国政治发展进程。特别是就中国目前政治参与的状况而言,普通公民政治参与的途径和渠道相对有限,政治社会化过程显得较为迟缓,政治社会化水平较低,而网络政治参与的便捷性、平等性和开放性,为普通公民的政治参与提供了一个比较重要的渠道,这对推进以网络政治参与为主渠道的普通公民的政治社会化过程、提高社会成员个体层面的政治社会化水平,都具有重要作用。
5.网络政治参与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降低日益增长的参与成本。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政治活动是一个完全类似于市场的复杂交易过程,“经济人”假设强调,个体的任何行为都是其权衡成本和收益后所作出的理性选择,行为者决定采取的任何行为都必须使他所认识到的收益最大化,否则行为者就会作出其他选择。就政治参与的成本而言,大致涉及政治参与主体的社会化成本和政治参与行为的活动成本两个方面。在活动成本方面,网络政治参与存在低成本的优势,这大大激发了人们参与政治的热情,提高了网民政治参与的程度。
作为政治参与新形式的网络,在消解间接民主弊端与不足的同时,因发展时间短而不成熟、内在机制不完善、外部条件不协调等缘由也存在诸多问题,从而影响政治文明建设。亨廷顿曾提出“经典政治秩序模型”:社会参与的程度越高,参与的意愿越高,而参与的制度化程度越低,则政治越不稳定(即政治参与/政治制度化=政治动乱)[17](P50-51)。当下的中国,公众的参与意识及参与行动已越来越强烈,然而,公众参与的制度化程度却远远低于其制度化要求。
1.网络无政府主义对党的民主执政领导地位的冲击消解。
在网络中,因为终极管理者的缺失,任何一个支点都可以变为中心,任何人都可以在一定的规则下按照自己的思维和逻辑说话做事,所有人都可以发表自己的政治言论和政治主张,都有可能成为自己和他人的领导者和管理者,并在自己的内部开展有组织的活动,这些是对传统政治权力中心的否定和超越,但发展至极,特别是“黑客”和网络无政府主义思潮出现和泛滥,很可能冲击和破坏合理的正常的社会秩序。如任其发展,必影响秩序、破坏法制、瓦解制度,甚至形成“无政党、无政府”状态,进而弱化党的执政地位,使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失去领导核心。
2.网络信息资源的复杂多元对民主执政主导思想的激荡。
冲破了言论阀门的网络政治参与使各种思潮之间相互激荡,相互影响,使言论自由和思想选择成为可能。实际上,当前,美国控制着全球信息与通讯的命脉,其音乐、电影、电视与软件已几乎普及全球,并在国际互联网上提供了80%以上的网上信息和95%以上的服务信息。这种信息提供不平等的西方文化强势的现实,使网络更多地成为资源垄断者的舞台,引发所谓的“文化殖民”现象,成为意识形态的陷阱。而且势必冲击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地位,挑战我国民主政治指导思想的权威,混淆我国民主执政的思想根基和基本概念。在实践中,有些人就会将西方的民主简单地嫁接照搬,以西方政党的执政制度、执政目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为评价准则。
3.网络政治参与群体的有限分布对民主执政主体广泛性的限制。
网络技术对网民的限制、网络政治参与对公众素质的多方面要求,客观上消解了网络政治参与的层次和价值。特别是伴随网络发展不平衡而出现的“数字鸿沟”,造成了人们获取和利用信息能力的不平等,从而导致了政治参与能力的巨大反差。当一部分受过良好计算机教育和拥有先进网络设备的人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在网上参与政治时,没有能力上网的人将失去更多的政治参与权利,利益和愿望更难得到表达和实现,必将不断增加政治参与的挫折感和失落感。而人民当家作主意义上的民主执政应当是涵盖各个阶级和阶层的政治参与。
4.网络政治参与的复杂行为对民主执政绩效的降低。
由于参与动机、参与能力等的复杂性,网络政治参与容易在狂欢中迷失民主的本原。首先是非理性行为盛行,出现典型性的“网络暴民”现象。公民的非理性参与行为主要表现为仅凭内心的冲动来参与政治,有时甚至只是为了发泄心中的不满情绪,常常是激情有余而理性不足。其次是欺骗性政治行为的增多。欺骗性的网络政治参与容易导致信息蒙蔽,扰乱真实的信息供给,影响个人的政治判断和评价,进而影响对政府政策的理解支持度和贯彻执行力。特别是个人、组织利用网络散布政治谣言、进行政治煽动,还会造成政治动乱。再次是“群体极化”趋势越来越明显。网络政治参与的“群体极化”,是指存在偏向连接与自己的价值观、观点、意见等相一致的网页或论坛的倾向,很容易导致群体本身狭隘视野与姿态的“无限放大化”,进而扭曲固有的事实真相。在一定条件下,这种狭隘性会引发群体突破现实政治边界,寻求额外利益的行为,威胁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5.网络政治参与主体的非组织性和形式的非正式性对民主执政信心的影响。
虽然近几年网络政治参与开始得到认可并逐步影响中央和各级政府的决策,但是由于网民没有形成正式组织群体,也没有形成利益集团,而且只能通过传播信息、政治意见、政治观点产生联系互动、聚焦公众的注意力、影响社会舆论形成、充当舆论监督中介等,其作用是间接的、无形的、渗透的、有限的。因此这种非独立力量沿着非正式体制参与政治的方式必然难以对执政方式产生革命性突破、难以对政府的关键行为和运行机制产生直接深入的影响,这样的结果势必打击网民政治参与的热情与信心。
在网络政治参与渐成气候,民主执政已成趋势的现实下,必须匡正网络政治参与的弊端与不足,实现良性互动。
中国共产党要以改革创新精神进一步推进网络环境下的民主执政,既要把握网络脉搏察政于网民,又要虚怀若谷善于网上纳谏;既要问政求计于网民,又要善于听政督政于网民,对网民的建言献策及时反馈,维护网民的话语权、参与权、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1.科学认识网络政治参与的作用和趋势,提升民主执政的执行力。
正视网络政治参与,重视网络民主政治参与的影响力,维护中国共产党在民主政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和主体地位。
2008年6月20日国家主席胡锦涛来到人民网强国论坛同网友们进行在线交流。这一事件被普遍解读为官方肯定网络作为主流媒介、主渠道的重要象征和标志性事件。此后,从上到下,从高层到基层对互联网民意的高度重视、网络民主发展高度认可就成为常态和普遍。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江苏省宿迁市委书记张新实、苏州市副市长朱永新等官员都在网上开设博客、江苏省常州市原市长王伟成在常州市民论坛“化龙巷论坛”开辟了“市长与网民”专栏、浙江青田县县委书记与县长通过浙江在线与网民面对面交流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等都是其中一隅。
与此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网络政治参与必然对既有政治生态产生重大影响。大力发展、不断发挥以市场经济为核心的经济力量和以网络政治参与为核心的社会力量是必要、必然和必须的,但必须遵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政治文明建设的基本规律,即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即不管政治参与的群体有多复杂,但绝不能动摇以中国共产党为核心的主导力量在民主政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必须“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因为“政治决策者即政治领导阶层是政治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是国家政治命运的直接主宰”[18](P139)。
2.正确应对复杂网络舆论环境,循序渐进地引导网络舆论以掌握主动权。
随着社会的进步,特别是网络文化的发展,公民对民主的认识和需求得到极大提升。对此,必须在政治体制改革中积极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但是,民主政治的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国外政治发展的实践证明,当政治制度不够成熟时,失去控制的政治参与必然导致政治动乱。因此,对网络民主政治应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从而使网络民主政治的发展与社会经济、文化、政治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公民的素质相适应。
借助于网络多媒体的独特优势,信息以有别于传统的方式产生和传播,在数量上的典型现象就是“信息爆炸”,性质良莠不齐的信息对“辨别力”和“选择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毫无疑问,网络信息的复杂性和舆论形成的特殊规律迫切需要加强执政党对网络舆论的引导和管理。
网络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宣泄,政府应该允许老百姓通过网络来宣泄自己的不满,要宽容网络民意,善待不同声音和不同意见,允许批评意见存在,不宜管得过多、抓得过紧过死;对网上不良风气的治理,要本着“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更多地要发动社会监督来推动网站自律,促进广大网民理性建言,实现网络的自我净化。这样才能真正发挥互联网意见箱、安全阀、平衡器的作用。
因此,网络信息传播的无序状态及公民政治参与的非规范性,迫切需要通过网络立法加以规范。因此,必须加快网络立法进程,不断完善法律制度。当前,要重点对网络资源的管理、网络信息服务、电子商务、电子政务以及组织和个人在网络中的权利与义务等做出规定,确保网络文化及网络民主的健康发展。
3.积极推进网络政治参与下民主执政方式的常态化、制度化。
民主执政的实现,不仅有赖于执政党的民主意识和民主作风,更有赖于制度和机制,必须通过一系列的制度设计、制度安排和制度创新来保证公民政治参与目的的实现。
民主选举机制的健全和完善。民主选举是民主执政的重要标志,也是民主执政的首要前提。只有实行民主选举,使人民群众切实掌握权力的授予权,才能从源头上保证权力运行始终体现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加强网络政治参与环境下的民主执政,必须以发达的信息技术、网络及其相关技术为运作平台,以直接民主为发展趋向,在彰显以公民的全体、主动、切实参与民主决策、民主选举等民主运作程序为典型特征的新的实践中推动民主选举机制的健全。
民主决策机制的健全和完善。民主决策是民主执政的一个关键环节。在新的历史时期,因特网已经成为中国公民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重要渠道之一,许多重大的公共决策,正在不断通过网络了解民意、汇聚民智。加强网络环境下的民主执政,必须健全网络社情民意反映制度,使广大民众对处理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群众切身利益重大事项的意见和建议,能够及时通过网络反映到决策层。要健全专家网络咨询制度,对那些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必须交由专家通过网络加以论证,以确保决策的稳妥性,要规范网络民主决策程序,落实重大事项相关的议事规则,坚决杜绝简化、省略、颠倒程序的现象。
民主管理机制的健全和完善。民主管理是民主执政的基本内容和方式。加强网络环境下的民主执政,要求我们善于运用互联网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和广大群众参与其中的行政管理体制,既要通过网络健全和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保证基层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严格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又要健全和完善对网民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网民的合法权益。
民主监督机制的健全和完善。民主监督是民主执政的必要条件和有力保障。加强网络环境下的民主执政,加强民主监督,既要在现实环境中建立和形成监督的长效机制,又要在网络环境下加强网络监督,形成监督合力;既要认真落实国家权力机关对权力执行机关、参政党对执政党的质询权和监督权,又要善于利用网络环境加强网络问责、网络质询,善于利用网络实行多种形式的政务公开制度、述职述廉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以及民主评议制度,增强民主监督的透明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确保党和政府始终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要依法保障网民的检举权、控告权、申诉权,对侵权报复网民行为依法予以惩处。要把群众监督与党内监督、舆论监督、法律监督、职能部门监督和网络监督有机贯通起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完整的民主监督体系。
[1][美]科恩.论民主[M].聂崇信,朱秀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
[2]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3]俞可平.增量民主与善治[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4][美]阿尔文·托夫勒,海蒂·托夫勒.创造一个新的文明——第三次浪潮的政治[M].上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社,1996.
[5]Gilley Bruce.China’s Democratic Future:How It Will Happen and Where It Will Lead.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2004.
[6][美]詹姆斯等.互联网使用的社会影响[M].傅小兰,严正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
[7][加]马歇尔·麦克卢汉.人的延伸——媒体通论[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2.
[8][美]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社,1997.
[9]詹姆斯·博曼,廉·雷吉.协商民主:论理性与政治[M].陈家刚等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
[10][美]詹姆斯·博曼.公共协商:多主义、复杂性与民主[M].黄相怀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
[11]吴天昊.由网络谈民主[N].学习时报,2004-04-26,(2).
[12]陈剩勇,杜洁.互联网公共论坛:政治参与和协商民主的兴起[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3).
[13][德]尤尔根·哈贝马斯.公共领域[M].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社,1998.
[14]顾丽梅.信息社会的政府治理[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3.
[15]胡锦涛.在人民日报社考察工作时的讲话[N].人民日报,2008-06-21(1).
[16]杨梅菊.微博元年:围观的力量[N].国际先驱导报,2010-12-17(8).
[17][美]塞缪尔·P·亨廷顿.变革社会的政治秩序[M].王冠华,刘为等译.上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社,1989.
[18]俞可平.增量民主与善治[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责任编辑 王飞
D034.5
A
1008-6463(2012) 04-0023-04
2012-04-10
2011年教育部委托课题、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资助、南京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资助项目、江苏省高校哲社重点研究基地资助项目的系列成果之一。
汪旻艳(1982-),女,江苏常州人,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系讲师,主要研究网络政治、政府治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