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义山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会计系,吉林 长春 130028)
林蛙产业是吉林省资源特色产业之一,是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发展“三农”的朝阳产业,也是有效推动“天然林保护工程”和“生态省建设”的绿色产业。吉林省长白山及延脉地区是中国林蛙主要产区,被誉为“中国林蛙之乡”。近年来,依托种源优势和资源优势,实施规范化、标准化养殖,提高资源有效利用率,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林蛙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并且初具规模。但是,其中存在的问题也应予以关注和解决,进而推动吉林省林蛙产业做大做强。
近年来,吉林省采取多种措施,精心谋划林蛙产业布局,在规范化养殖、综合技术推广、标准化基地建设、龙头企业培育、市场体系建设等方面不断加大扶持政策和资金倾斜力度,推动了林蛙产业的快速发展。
经过近20年的发展,全省林蛙年养殖量达到几十亿只,年回捕商品量3亿只左右,生产林蛙油160吨左右,2010年产值达到15亿元。林蛙主产区充分利用林业资源发展林蛙养殖,林蛙养殖业已初具规模。目前,主产区封沟养蛙约4 000条,养蛙面积50多万公顷,养殖户达到6 000多户,养蛙现已成为当地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手段之一。舒兰市被国家科委确定为“中国林蛙种苗示范基地”;桦甸市被吉林省林业厅确定为“中国林蛙科技示范基地”和“林蛙产业化示范基地”。
近年来,各地不断加大研发力度,林蛙深加工得到较快发展。主产区内规模较大的龙头企业达到10多家,产品达30余种。其中,“蛤士蟆油软胶囊”1999年获得吉林省优秀新产品奖、2010年获得“吉林名牌农产品”、“消费者信得过产品”和“吉林名牌产品”等称号。“林鑫”牌林蛙珍油被评为省级名牌农产品,小山神公司及林鑫公司获得“吉林长白山中国林蛙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2009年,桦甸市建成了全国规模最大、品种最全、最具影响力的林蛙产品专业市场——中国长白山特产商品城。目前已吸引省内外129家企业和业户入驻。2010年白山市林蛙经销户已达500多家(含兼营业户),年销售林蛙562万公斤,主要集中在世界最大人参之乡的抚松县万良长白山人参市场、白山市山货市场、靖宇县特产市场、白山县特产市场及各县(市、区)的特产经营商店。2010年,白山市林蛙油年产18吨,其中,60%销往外地,40%进入本地市场和林蛙加工企业。林蛙油软胶囊通过全国20多家专卖店进行销售,销售网点遍布全国25个省市。同时,产品销往韩国、新加坡、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经济效益十分可观。[1]
“十一五”以来,吉林省林蛙产业已具备一定的基础和竞争力,同时拥有资源、种源、市场前景、政策机遇等方面的优势,为林蛙产业的蓄势待发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吉林省长白山腹地以及延脉,属北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春夏秋冬四季分明,年均无霜期140天左右,温热多雨,拥有丰富的林业资源和水资源。这里山多林密、沟河交错纵横,境内有鸭绿江、松花江等水系资源,良好的资源环境为林蛙养殖提供了优越的生态条件。
中国林蛙,俗称蛤士蟆或雪蛤,是一种主要分布在长白山脉及大小兴安岭原始森林的珍稀蛙种。2005年版《中国药典》已初步认定:纯正的蛤蟆油药材仅指中国林蛙出产的干燥输卵管类制品。由于生态环境及生物进化差异等因素,国内外两栖动物专家学者,将中国林蛙长白山亚种升为种级,并定名为“东北林蛙”,因吉林省长白山区是该蛙种的原产地、主产区,故又称“吉林长白山中国林蛙”。长白山自然保护区60%的面积被认定为林蛙油原产地,尤以黄肚皮和红肚皮的林蛙为上品,凡远离长白山地区的林蛙油质量均无法与之相媲美。吉林省林蛙种源优势得天独厚,养殖的林蛙因个体大、出油率高、油质好、药用价值高和保健作用强而享誉国内外。
作为吉林特色产品的林蛙,明代即为贡品,有“四大山珍“和“八珍”的美誉,是集药用、食补、美容于一体的珍稀两栖类动物,在医药、保健品、化妆品等方面具有极大的开发潜力。在国内市场上,虽然林蛙产品市场价格昂贵(3 000元/公斤)被称为“软黄金”,但目前产量仅能满足全国市场10%的需求。吉林省林蛙及其制品很受国际市场欢迎,在东南亚一带非常走俏,长期供不应求。如果能改变“人养蝌蚪天养蛙”的发展现状,加强人工管护和提高科学放养技术,扩大林地载蛙量和林蛙产品的系列深加工,吉林省林蛙产值可以达到几百亿甚至上千亿元。因此,林蛙的综合开发价值高、潜力巨大,市场前景十分广阔。
林蛙产业在吉林省主产区有着良好的发展基础,有全省国家级的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区《长白山中国林蛙生态养殖标准化示范区》、有全国规模最大的林蛙加工企业、有亚洲最大的抚松县万良长白山山货市场、有全国最大的林蛙商贸城,逐步形成了产、加、销一体化的产业化经营发展模式。同时,林蛙养殖协会以组织科技人员深入到养殖户进行科技培训,组织养殖户相互参观学习,现场讲解等形式,让养殖户学到了标准化养殖技术。因此,吉林省林蛙产业具有较强的优势,发展动力强劲。
1990年以来,吉林省委、省政府及各地区高度重视林蛙产业的发展,制订了一系列扶持林蛙产业发展的政策文件。2011年5月,省政府出台了《吉林省特色资源产业提升计划(2011—2015年)》,规划林蛙等产业发展目标,提出了具体政策措施等,为林蛙产业发展创造了宽松的政策环境。
白山市于1997年出台了《白山市林蛙养殖经营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推动了养蛙生产的规范化。林蛙养殖生产质量有了显著提高,蝌蚪变态成活率达75%以上,变雌率达40%以上,居同行业前列。其中《长白山中国林蛙品种标准》和《长白山中国林蛙生态养殖综合技术规程》两项标准填补了国家空白,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
在林蛙养殖方面,通化市出台了扶持林蛙产业的相关政策,2011年林业部门在费用上对林蛙养殖户给予优惠,还为养殖户免去了养殖证年检费和森林资源保护费,共为林蛙养殖户节省了10万余元的费用支出。
在规范化养殖方面,通化县在为养殖户办理养殖证时,增加了新的要求。一是必须要有租赁协议书。据了解,为解决林权制度改革后,多户争沟、争养殖的问题,县林业局对养殖申请条件及时做出了调整,增加了租赁协议书,即申请养殖者同林地所有者之间签订的租赁承包协议书。二是租赁合同书,包括租赁承包的期限等内容。
尽管吉林省林蛙养殖经济效益较好,已成为优势特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但由于产业发展还处于低水平的开发阶段,养殖业的规模、规范化的程度、林蛙产品的质量、产业化运作水平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养殖规模小,科技含量低。由于吉林省林蛙主产区经营管理还处于原始粗放阶段,现代化养殖水平低,专业人才少,单产低,养殖规模小。上述问题严重地制约了林蛙产业的发展。
二是标准化养殖不达标,回捕率低。目前卵化技术还不到位,林蛙成活率只能达到5%左右。据调查,有50%以上的养殖户还是采取原始方法进行养殖,用简易水池对卵团进行孵化,没有按照标准去建立“三池”(即:孵化池、越冬池、变态池),从而直接影响到林蛙成活率。目前,回捕率也只有3%~5%。
三是资金投入不足。由于林蛙分散养殖的农户缺乏资金,没有能力开发小流域养殖林蛙。建设一个规范化的林蛙养殖场投资成本高,沟系承包者很少能争取到政策性资金投入,影响了养殖场的经济效益。
四是资源开发不到位,利用率低。目前,少数养殖户租用、承包甚至买断了小流域的经营权,但由于缺乏科学的规划,以至于很长的一条沟内只建一个或几个小的养蛙池,有能力进沟开发的人又没有办法参与,由此造成资源严重浪费,导致利用率较低。
目前,林蛙养殖基本以一家一户为主,产品主要是蛙农自产自销,具有一定规模的加工企业相对较少。林蛙深加工领域没有得到有效开发,林蛙产品至今仍以卖肉食蛙和卖蛙油为主,高科技含量的林蛙油系列下游产品很少,没有形成大规模的产业化链条。因此,林蛙产品的真正效益没有体现出来,还没有实现综合利用和精深加工增值。
缺少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销售渠道没有纳入法规管理程序。目前,吉林省像桦甸市场那样的专业林蛙交易集散地还很少,同时,对于林蛙油的质量还没有系统的市场准入制度进行有效的把关。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导致经过加工的林蛙油没有原生态林蛙油销售得好。
一是承包政策影响蛙农养殖信心。目前,吉林省林蛙主产区养娃沟系承包期限长短不一,最短的周期是4年,长的为6年。而商品蛙的生长周期就需要3年,蛙农没有定心丸,没有信心加大投入,对养娃产业发展有较大影响。
二是现行林业政策要求不得改变林地用途,想要养娃,需要逐级报批,且程序复杂,市级林业部门的审批权限最多也就4年,满足不了林蛙养殖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目前的林业政策严重制约了林蛙产业的发展。
为了做大做强吉林省林蛙产业,推动林蛙养殖业专业化、规范化,形成品牌效应,要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的原则,依靠科技进步,挖掘资源潜力,制定并执行相应的生产标准和技术规程,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投入,进一步完善产业链条,以利于林蛙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政府有关部门应该根据林蛙养殖的特点适当延长养殖户的承包年限,及时解决养殖户承包过程中产生的矛盾和问题,以利于林蛙养殖生产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二是制定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整顿和规范吉林长白山中国林蛙油产品销售渠道,理顺供求关系,将其销售渠道纳入法规管理程序,使其更符合产业化发展方向。
三是引导规范化养殖。加大科学养殖林蛙的宣传力度,政府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封沟养蛙者进行科学指导,使蛙农掌握先进的养殖技术,提高林蛙的孵化率和成活率。建立专业性的林蛙良种繁育场,以保证放养林蛙的纯正度与优良性,并逐步禁止对野生卵团的采集和买卖。[2]
一是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首先,要以林蛙深加工企业为龙头,以林蛙油软胶囊为主导产品。加强科技研发,提高产品自主竞争力,利用高技术专利产品和良好的投资环境来吸引外地投资者。其次,政府要给予一定的资金或政策支持,加大林蛙养殖技术、新产品开发等方面的研究力度,攻克林蛙越冬、孵化、变态等系列难题,使林蛙就地加工转化增值,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同时促进人工养蛙业的发展。
二是林蛙产业化基地建设急需加强。林蛙主产区应该分别建立能满足龙头企业加工和销售需要的林蛙产品集散中心,以实现龙头企业规模化生产,使林蛙产业结构向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方向发展。
应当由政府与企业共同研究林蛙的“地理标志性品牌”推广战略,用统一的标准来规范生产,监管市场,打造知名品牌。可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对林蛙产品的宣传。通过多种渠道提升长白山林蛙产品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使之向大规模、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益方向发展。
林蛙养殖与林地保护高度相关,保持林地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对林蛙的养殖生产具有重要的意义。合理采伐和控制采伐,打击滥砍盗伐,以保证林蛙生产区有良好的生态环境,以利于林蛙养殖业能较快地发展。
[1]吉林省桦甸市大力发展林蛙产业纪实.特种养殖网[EB/OL].http://www.teyang123.com,201109 26.
[2]韩晓东.吉林省中国林蛙产业发展现状及综合开发建议[J].野生动物,2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