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水浒传》“四大奸臣”看北宋的中央官制

2012-08-15 00:42王鹏程
文教资料 2012年4期
关键词:三司中书三省

王鹏程

(辽宁师范大学 文学院,辽宁 大连 116000)

《水浒传》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用白话文写成的反映农民起义的长篇章回小说,全称《忠义水浒传》。《水浒传》的故事发生在北宋末年徽宗时期,当时朝中奸臣当道,社会动荡。宋江、林冲、杨志等许多好汉虽想为朝廷效力,无奈官逼民反,只能落草为寇。皇帝昏聩固然是造成政府暗弱的一方面原因,但更多是北宋中央政治制度的问题。

和其他朝代相比,北宋的政治制度是相当复杂的。从地域上来讲,北宋政权虽然建立,但当时在南方和北方,还存在着南唐、吴越、漳泉、南汉、后蜀、北汉等八九个割据政权。在北宋内部还有不少节度使,他们割据一方,既有土地,又有人民、甲兵和财赋。为了镇压人民的反抗和防止割据势力的再起,统治者制定出一整套以集中政权、财权、兵权等制度来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措施。

一、“二府制”

宋朝中枢机构为“二府制”,即设中书门下和枢密院两个机构。“中书门下”是宰相办公的地方,又称“政事堂”,印文行敕曰“中书门下”,平时简称“中书”。北宋初年,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简称“同平章事”)为宰相,而以参知政事为副相。参知政事也称为“执政”,这是宋太祖赵匡胤为牵制宰相而设置的。文学家、政治家范仲淹就曾任参知政事,《水浒传》第一回亦提到。所以真正握有最高行政权者是“宰执”。所谓“宰执”,即宰相与执政之统称。参知政事地位的提高,是宋代统治者削弱宰相之权,并使之与宰相互相牵制,从而加强皇权的重要措施。

元丰改制后,以“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行侍中事,为首相;以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行中书令事,为次相”。撤销中书门下,恢复唐初三省制度,置三省长官——尚书令、中书令和门下侍中。不过这三个官位只是虚设,从不授人。这时,参知政事的名称被取消,而增设了四名副宰相,即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尚书左丞、尚书右丞。

北宋徽宗时期,蔡京先后四次任相,共达十七年之久,并自称“太师”,太师多为大官的加衔,无实际的职权。蔡京在任上大肆贪污,搜刮民脂民膏。《宋史·奸臣传二》记载:“京既贵而贪益甚,已受仆射奉,复创取司空寄禄钱,如粟、豆、柴薪与傔从粮赐如故,时皆折支,亦悉从真给,但入熟状奏行,帝不知也。”蔡京权势最盛时曾任“太师总领三省事”,但这种称号只是权臣耍弄权术的一种伎俩,并非宋朝常制。

枢密院产生于唐朝,分为左、右内枢密使,向由宦官担任。唐朝后期的枢密院是在三省之外复有一省,内枢密使是在宰相之外复有宰相,是正常国家机构之外的多余机构,是君主专制制度下宦官擅权的产物。唐末朱温在夺取政权之前,把掌握朝廷实权的宦官杀掉,改用文士为枢密使;同时使枢密使由全面掌权改变为专管军事。宋代中书门下与枢密院共掌文、武大权,称为东、西“二府”。《宋史·职官志二》说:

宋初,循五代之制,置枢密院,与中书对掌文、武二柄,号为“二府”。

《通考·职官考四》记载:

唐末,诸司使皆内臣领之,枢密使始与宰相分权矣。降及五代,改用士人,枢密使皆天子腹心之臣……其权重于宰相。太祖受命,以宰相专主文事,参知政事佐之,枢密使专主武事,副使佐之。

枢密院长官的官称,宋初为枢密使和枢密副使,或称知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签书(署)和同签书枢密院事。元丰改制,专用知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等官称。宋朝的枢密使、知枢密院事照例用文人充任,副职有时用武人,充分体现了重文轻武的政制特点。但是北宋的枢密使与中书的关系极不正常。南宋王明清在《挥麈录·后录》谈道:“枢密使每朝奏事,与中书先后上,所言两不相知,以故多成疑贰。”明确指出这种互相牵制所造成的贻误军国大政的弊端。

《水浒传》中另一位奸臣童贯出身宦官,《宋史·宦官列传三》说:“(童贯)状魁梧,伟观视,颐下生须十数,皮骨劲如铁,不类阉人。”从外表上看童贯阳刚之气十足,不像是宦官,这可能和他年近二十岁才净身有关。徽宗政和元年 (公元1111年)童贯领枢密院,从此手握重兵,位列三公,因此童贯也是中国历史上掌控军权最大的宦官。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中央机构的“二府制”中,宰相主持政事,枢密使掌兵,一旦奸臣当道,国家很难对其进行有效制约,权倾朝野蔡京和童贯狼狈为奸,国家必然是一片混乱。

二、高俅与“三衙”

《水浒传》中“四大奸臣”的官职,对高俅和杨戬的描写与史实有一定出入,杨戬在《水浒传》中笔墨最少,为人却最是心狠手辣,宋江、卢俊义便是被他献计鸩死的。历史上杨戬也曾在徽宗财政危机时献计,创办了“公田所”,将所有权不明确的土地全部纳为政府所有,用一种变着法子搜刮民间良田的方式来减轻财政危机。《宣和遗事》介绍,徽宗生性风流,和东京名妓李师师勾搭上,据说就是杨戬在中间拉的皮条。杨戬在《宋史》中还专门有列传,据《宋史·宦官列传三》记载:

(戬)自崇宁后,日有宠,知入内内侍省。立明堂,铸鼎鼐、起大晟府、龙德宫,皆为提举。政和四年,拜彰化军节度使……历镇安、清海、镇东三镇,由检校少保至太傅……宣和三年,戩死,赠太师、吴国公。

宋廷以朝臣出任知州、知府,所封节度使一般不赴本州府治理政事。杨戬受封的三镇节度使更多是一种荣誉性的虚衔,礼遇优厚。后官至太傅,位列三公之一,正一品位。《水浒传》前期杨戬没有出现,在徽宗朝晚年梁山泊势力鼎盛时期,宦官杨戬才粉墨登场,官拜太尉兼枢密院副使,《宋史》中并无此记载。

《水浒传》对高俅的描写最多,刻画也最深刻。其勾结奸佞,培植党羽,组织军队多次进剿梁山,梁山招安后还设计陷害宋江等人。《水浒传》第二回,徽宗抬举高俅做殿帅府太尉,掌控国家正规军禁军,80万禁军教头王进、林冲都是他的下属,身为制使的杨志也是他的部下,而且高俅能节制10个节度使征讨梁山,似乎高俅的殿帅府是实际掌控统兵权的。但宋史中并无殿帅府这一建制,当然也不存在殿帅府太尉一职了。宋代“太尉”乃是宋代对武将和统兵文官的尊称。

高俅在历史上实有其人,但是史书上对这个人记载不详。《宋史》中没有高俅传记。王明清的《挥麈后录·卷七》记载:

高俅者,本东坡先生小史,草札颇工……值王在园中蹴踘,俅候报之际,睥睨不已,王呼来前询曰:“汝亦解此技邪?”俅曰:“能之。”漫令对蹴。遂惬王之意,大喜……逾月,王登宝位。上俊宠之,……数年间建节,循至使相,遍历三衙者二十年。镇殿前司职事,自俅始也。

史上高俅的官职应该是三衙中的殿前司的都指挥使。三衙是宋代掌管禁军的机构,三衙是指殿前都指挥使司(殿前司),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司(侍卫马军司)和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司(侍卫步军司)。五代后梁开始设置侍卫亲军,后晋时成为皇帝亲兵的总称。后周另设殿前司,扩充其军力,形成与侍卫亲军司对峙的“两司”。北宋初期,又将侍卫亲军司分成马军司和步军司,形成三衙,互不统属。各设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和都虞侯,作为三衙统兵官。三衙管辖全国的禁军,侍卫马、步军司还在名义上管辖各地的厢军。宋朝一般用文臣主持的枢密院与三衙互相牵制,实行以文制武。“三衙”与枢密使所掌之兵权不同:枢密使有发兵之权,而无统兵之重;三衙有统兵之重,而无发兵之权。三衙又各统一部分兵力,以便互相制约,其目的是为提高和巩固皇权,防止兵变。

杨志在东京做过殿司制使官,制使在宋代是殿前司所属下级军职,级别要高于林冲。书中写道:杨志丢失了花石纲之后,挑了一担钱物,想带回东京去枢密院打点关系。事实上三衙和枢密院是两个不同的系统,杨志作为三衙系统的军官,是高俅的手下,枢密院无任命权。《水浒传》中丑郡马宣赞任衙门防御使保义,归侍卫步军司统领。

施耐庵在书中虽然改了高俅的官号,权力却没有变,羞辱王进,诬陷林冲,逼走杨志,三人皆因为受高俅管制这才忍气吞声。四大奸臣沆瀣一气,把持朝政,成为大宋王朝的一种悲哀,这种怪异现象是北宋末年朝纲腐败的一道独特的风景。

三、三司与三省六部

在《水浒传》中,“三省六部”的官员几乎没有被提到,这也反映出三省六部在宋朝时期逐渐被边缘化的事实。虽然三省名义始终存在,但是已经混同为一省。同时由于枢密院、三司的设立,宰相的军权、财权被剥夺,三省制度名存实亡。

三省包括门下省(又称“左省”)、中书省(又称“右省”)、尚书省(又称“都省”),门下省长官名义上是门下侍中,但很少委任,实际上有名无职,另外又派一名给事中任“判门下省事”真正掌管本省职权。中书省长官为中书令,实际上也有名无职,另外又派一名中书舍人任“判中书省事”真正掌管本省职权。尚书省长官名义上是尚书令,但从不委任,实际上另派诸司三品以上者获学士一员任 “权判尚书都省事”。神宗改革官制后,门下省专司审议,中书省专司取旨出令,尚书省总辖六部。但自门下侍郎和中书侍郎成为尚书左右仆射(宰相)的兼职或副宰相的专职后,便不再和本省的职事有关了。

北宋设立的三司使是“三省六部”职权遭到削弱的重要原因。宋初沿旧制,三司总理财政,成为仅次于中书﹑枢密院的重要机构,号称“计省”,三司的长官三司使被称为“计相”,地位略低于参知政事。宋太宗时,罢三司使,另设盐铁、度支、户都三使。真宗时,又罢三使,重设三司使一员,另设盐铁副使、度支副使和户部副使。《宋史·职官志》的记载:“盐铁司掌天下山泽之货,关市、河渠、军器之事,以资邦国之用……度支司掌天下财赋之数,每岁均其有无,制其出入,以计邦国之用……户部司掌天下户口、赋税之籍、榷酒、工作、衣储之事,以供邦国之用。”

三司制度的设立最初是为了分割宰相的财权,但严重分化了户部和工部的职能。三司总管全国财政,户部几乎无所职掌,委派“判户部事”一员,接受各地土贡,至时陈列于殿廷。工部宋初仅设“判工部事”一员,所属屯田、虞部、水部的职权全被划归“三司”,工部职权很少。由于枢密院的设立,兵部只委任 “判兵部事”一员,只管皇帝仪仗、卤簿、武举、义勇弓箭手等事。审官院代行吏部考校京朝官的职权,太常礼院和礼仪院代行礼部的礼仪之权,审刑院代行刑部复审大理寺所定案牍之事。六部接近闲置,机构过分臃肿,行政极为效率低下。直到元丰改制撤销三司制度,六部各设尚书和侍郎,主管本部事务,六部职能才趋于正常。但北宋的三省六部官员始终不在政治权利的中心位置。

四、结语

《水浒传》作为一部文学名著,内容包罗万象。生活在明朝的施耐庵创作一部以宋朝为历史背景的作品,其中有些官职出现错误在所难免,这并不能磨灭《水浒传》在史学上贡献,从文学作品中看历史,也是研究历史的重要途径。宋朝官职制度的几大特点:中央集权、重文轻武,职权分散,内重外轻,在《水浒传》中体现得很明显。如果不对北宋的中央官制有所了解,就很难真正了解水浒文化。历史有其特殊性、变异性与传统性,必须从多种角度去分析总结,才能让文学名著的价值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1]祝丰年.宋代官吏制度[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7.11.

[2]丁永林.水浒印象 [M].北京:中国文学出版社,2006.9.

[3]邓小南.祖宗之法:北宋前期政治述略[M].北京:三联书店,2006.9.

[4]陈茂同.历代职官沿革史[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3.

[5]李卫华.从《水浒传》看中国古代司法文化的特点[J].山东大学学报,2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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