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的反抗者——试论《木木》中的日神精神与酒神精神

2012-08-15 00:42梁亚玮
文教资料 2012年8期
关键词:日神酒神木木

梁亚玮

(南京师范大学 文学院,江苏 南京 210046)

伊万·谢尔盖耶维奇·屠格涅夫是一个相貌粗犷的男人,有着俄罗斯式的络腮胡子。然而,他却有着笔触细腻的文思,每一部作品都在他毫不造作的精雕细刻下焕发出一种感人至深的力量,每一个人物性格都在他抽丝剥茧般细致的心理描写下打动人心,在现实主义的风格中飘荡着些许浪漫主义的色彩。

《木木》是一篇取材于现实的小说。作品中的主人公格拉西姆的原型是屠格涅夫幼年时家中一名叫安德烈的农奴,而性格乖僻的地主婆身上则有着作家母亲的身影。屠格涅夫从现实的生活中提取题材,再加之以艺术化,使得《木木》成为了作家最出色的一篇短篇小说。小说中的主人公格拉西姆是一名哑巴农奴,却身材魁梧、温厚敦良、天生神力。他被喜怒无常,性格乖张冷酷的地主婆从乡下农村带到莫斯科,在经历了恋爱的失败,以及被逼亲手溺毙了自己心爱的宠物狗“木木”后,终于心灰意冷,毅然决然地独身离开莫斯科返回家乡。

格拉西姆是小说中浓墨重彩描写的一个人物。他虽然天生哑巴,却具有自己鲜明的性格。本文试图通过尼采在《悲剧的诞生》中所提出的日神精神与酒神精神来分析小说中格拉西姆沉默的个性。

一、日神精神与酒神精神的内涵

1872 年,尼采的第一部正式著作《悲剧的诞生》问世。在这本讨论古希腊悲剧的书中,尼采提出了一对核心的概念,即日神精神与酒神精神。尼采是叔本华哲学的追随者,“正如勃兰兑斯所说:‘作为一个思想家,尼采是以叔本华的理论为出发点的。究其最初实际上的著作而言,他实际上不过是叔本华的门徒。’”①在世界观上他同意叔本华将世界划分为表象与意志这两个部分,而尼采所提出的日神精神与酒神精神其实也是这种二分法的另一种说法。

日神阿波罗和酒神狄奥尼索斯都是主神宙斯的儿子,但两者的形象与性格却大不相同。太阳神阿波罗是古希腊许多雕塑的原型,从外形上来看,他是俊美男子的代表:相貌英俊夺目,头发璀璨发光,肌肉遒劲有力。他有着太阳似的温暖、静穆,浑身散发着神性的光辉,对世人具有致命的吸引力。他的信徒们匍匐在他的脚下,满怀着敬意和谦卑。而酒神狄奥尼索斯却是从宙斯的大腿中诞生而来。两次出生一次复活的传奇经历使得狄奥尼索斯生下来就带有狂诞的气味。他是酒神与水果蔬菜之神,是激情的象征,是欲望的表达。在酒神祭祀的节日中,野蛮人受到酒神狂热精神的感召,野兽般的生命欲望毫不费力地挣脱脆弱的缰绳,攫取每一个人的头颅,占据每一个人的灵魂,成为人们感官王国里唯一的国王。在这野蛮人的酒神祭祀中,节日的核心就是无休止的癫狂的性放纵,尼采斥之为“妖女的淫药”。只有在古希腊人的酒神节里,酒神宴乐中才含有一种救世节和神化日的意义;只有在古希腊人那里,大自然才达到它的艺术欢呼,个体化原理的崩溃才成为一种艺术现象;只有在那里,肉欲和暴行混合而成的妖女的淫药也才失效。这是因为在古希腊人的酒神节里,日神举起美杜莎的头颅,和酒神达成了和解。由此,尼采从日神和酒神身上提取出了日神精神和酒神精神。以这两种不同精神为代表的两种不同的自然本能彼此共生共存,多半又彼此公开分离,相互不断地激发更有力的新生。

需要注意的是,并不能简单地将尼采的日神精神和酒神精神理解成理性与感性,也不能简单地判断孰恶孰善。

“我爱回忆那毫无掩饰的时代。”正如波德莱尔这句著名的格言所云,人们总是认为古希腊时期是人类的童年时期,古希腊人像是刚从上帝那里来,清澈的双眼里充满童真的欢愉,自然的肌肤上有着露水的亲吻,初生的秀发上印着太阳的笑颜。没有痛苦的思索和对世界无意义的探寻。而尼采则认为古希腊人早已知道并感知了生存的恐怖和可怕,他们的心中恰恰充满了痛苦和恐惧。为了能够活下去,他们创造了奥林匹斯神系,让众神为人的生活而辩护。尤其是日神。就好像经验梦一样,用日神艺术柔和的轮廓、适度的克制及大智大慧的静穆来美化生存。因此,正如我们沉浸在美妙静穆的梦一样,生存也正是有了日神的美化才具有了继续的可能。可见,尼采所谓日神精神背后的潜台词就是:“就算人生是个梦,我们也要有滋有味地做这个梦,不要失掉了梦的情致和乐趣。”因此尼采所言的日神冲动是个体的人借外观的幻觉自我肯定的冲动,是美的外观的象征。

与此同时,尼采还在古希腊人身上发现了另外一种生命冲动,那就是酒神精神的冲动。在《悲剧的诞生》中,尼采如此描述酒神冲动:“个体化原理崩溃之时从人的最内在基础即天性之中升起的充满幸福的狂喜。”②所谓个体化原理这个带有经院哲学色彩的术语,指的是世界对主题呈现为现象时所必有的形式。尼采所说的酒神冲动在个体身上的表现就是个体摆脱个体化原理回归世界意志的冲动,而日神则恰恰相反,是指个体在个体化原理的支配下执著于现象包括一己生命的冲动。尼采在书中这样描绘被酒神攫取了灵魂的人们:

“此刻,在世界大同的福音中,每个人感到自己同邻人团结、和解、款洽,甚至融为一体了……

人轻歌曼舞,俨然是以更高共同体的成员,他陶然忘步忘言,飘飘然乘风飞飏。他的神态表明他着了魔……

人不再是艺术家,而成了艺术品……”②

与日神“梦”的状态不同,在酒神精神的统领下,人们沉浸在“醉”的状态:自我沉醉,自我迷失。人们载歌载舞,用最原始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突破一切规矩和藩篱,人似乎要褪去一切现象,忘掉自己的名字、服装和地位,把自己还原成原始的生命冲动,与大自然一切生命融为一体,个体的生命融入到永恒不断、绵绵无期的生命冲动中。那一刻,野兽开口说话,树木分泌着蜂蜜牛奶的芬芳,鲜花挣脱泥土的束缚轻歌曼舞。世界上不再有物种与物种的区别,世间一片大同,每一个人都属于一个更高的共同体。

日神精神与酒神精神在本质上虽然大相径庭,但是双方却是既相互冲突又彼此制约的关系。对于人物性格的塑造,双方必须都出场,任何一方的缺失,都会造成人物性格的过于单一化和典型化。

二、日神精神与酒神精神在小说中的表现

人生如梦。人的本质不过是一种生命冲动,就像原野里奔驰的美洲豹一样,不过是隐藏在万物之后的生命冲动,它波澜壮阔地向前发展着,不受时间与空间的约束,波涛汹涌。为了美化生活,为人类的生存提供理由,日神将以美丽的幻觉来美化人生之梦,将世界的本质呈现为现象。比如人的生命冲动被美化成一个个不同的角色,或是贵族,或是地主,或是官员。而人也在日神精神的笼罩下执著于这种现象,比如格拉西姆。可以说在溺毙“木木”之前,在格拉西姆的性格中日神精神占主导地位。

首先,格拉西姆是一名农奴。

在溺死“木木”之前,他是所有佣仆中最能干、最忠心的一个。他执著于自己“农奴”的这个角色,努力把自己这个人生之梦做得美满。而这一份执著似乎也为他的人生找到了存在的意义。他天生神力,干起活来一个顶四个,格外的干净麻利。而他的沉默则使得他看起来更是端庄持重。他赢得了大家的敬重,没有人敢开格拉西姆的玩笑,也没有人敢坐在格拉西姆吃饭的位子上。

其次,格拉西姆是一名异乡者。

“正如一头健硕的小牛犊正在牧场上吃草,那繁茂的草正同它肚皮齐高,可他一下子就被人拉走了,被人牵进了铁路货车,他会搞不清发生了什么事”。③

格拉西姆就是这头健硕的小牛犊,因为力大无穷而被地主婆带离了自己的家乡,别了自己家乡熟悉的土地,又不得已和自己的哥哥分了家,独自一个人居住在莫斯科郊外的一所小居室里。面对着新的环境和新的任务,格拉西姆起初还向上帝寻找答案,为什么他如今落入了这样一个百思不解的境地。然而不等他找到答案,他就已经在节奏上适应这样的生活,就像那一头被牵进了火车的牛犊:

“它不由自主,随着火车风驰电掣地前进,在火车的隆隆声里,在风尖利的啸声中,如箭一般地飞速前进,目的地在什么地方——老天爷才晓得呢!”③

这种异乡人的状态,使得格拉西姆常常感到与他人格格不入,同时又让格拉西姆更勤奋地工作,更忠诚地为主人守家看院。这几乎成为了一种本能,而这种本能来源于异乡人的一种漂泊孤独感,一种身处异乡的不安全感。这种感觉使得格拉西姆认为只有遵守这个新的环境所设定给他的所有规矩,他才能安安稳稳地生活下去。因此,日神精神在他的身上表现出了克制、静穆、和谐的品质。对于其他佣仆们的挑逗和羞辱,格拉西姆常常在表现自己愤怒的时候点到为止,只是单纯的恐吓和威胁,并做没有进一步的伤害。这使得他不仅得到了他人的敬畏,而且得到了尊重。而他在自己那个已近暮年的主人面前却完全丧失了愤怒的本能。他怕自己那守寡的地主婆怕得要命。甚至在自命不凡的地主婆将他心爱的洗衣女工塔季扬娜许配给一个酒鬼的时候,格拉西姆也没有将自己的愤怒表现来。他只是在自己的阁楼里,一整天又一整夜,坐在床上,轻声地、有板有眼地唱着歌曲,和轻声漫唱悲歌的马车夫无异。他只能这样老老实实地扮演者命运给他的角色,认认真真地演好自己的这出戏,即使有悲伤,即使有愤怒。格拉西姆只能规规矩矩地遵守这里的规矩,棕熊一样的体格却要求有着绵羊的恭顺,波涛般的愤怒只能像小溪那样悄悄地流走。然而这样的恭顺并没有给他带来好运气,“木木”随后也在这样的恭顺中离开了自己。

“木木”是格拉西姆收养的一条西班牙良种狗,性情温良,聪慧绝顶。格拉西姆将“木木”视为自己的养女,“木木”对于身处异乡的格拉西姆来说不仅仅是一种生活中的寄托,也是处在迷惘状态的格拉西姆生活的目标。“木木”虽不能言,可是谁都能看出格拉西姆与“木木”之间近乎恋人的亲密关系,他将“木木”视为自己居室里合格的女主人。这时的格拉西姆对命运给予自己这样的安排,似乎又心满意足了。然而,这一切都在“木木”无意中冲撞心胸狭隘的地主婆之后梦一样的消散了。几经波折之后,格拉西姆不得不按照主人要求,自己亲手溺毙了“木木”。溺毙“木木”的那天,格拉西姆抱着“木木”跳上了一艘小船,将文明的莫斯科远远地丢在身后。屠格涅夫这样写道:

“……‘木木’下落时发出的尖利哀鸣,他听不到;那砰然作响的落水声,他也听不到。最嘈杂的白昼对于他来说也如死一般的沉寂,正像最静谧的黑夜对我们来说也并不是全无声音的……”③

在人生这个梦里,格拉西姆是最合格的演员,他规规矩矩地遵守着自己角色的条条框框,恭顺地面对命运安排给自己的角色,不敢做出一点有违农奴这个角色的举动。然而幸福圆满的人生体验并不因为格拉西姆日神式的克制而降临于他。在充满痛苦与愤怒的人生体验中,格拉西姆最终走向了反抗。

把可怜的“木木”溺死之后,格拉西姆毅然决然地离开了地主婆的家,离开了文明的莫斯科:

“他前行着,胸中涌起一股百折不挠的勇敢和半是绝望、半是欣喜的坚毅。他大步流星地走着,敞着怀,双眸正视前方,一派急切之色。仿佛他是一个游子,长久以来都是在他乡流浪,正如他的老母亲在呼唤着他,等待着他回乡一样,他的步子迈得那样急促。”③

在异乡的格拉西姆踏上返乡的路的那一刻,已经忘记了自己农奴的身份,他敞开怀,让那颗要被痛苦的毒液浸满的心脏倾听自然的风声。地主婆各种各样的规矩,人生各种各样的约束早已被他连同“木木”一起沉在了莫斯科郊外的湖底。原始的生命冲动似乎又回到了他的身上。这个时候,全文中出现了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的景色描写:

“夏日的夜晚才刚降下帷幕,一片寂静却又温馨暖人;天空在夕阳西下的地方仍然显现着白色,晚霞给它涂上了一层浅红;但青灰色的暮霭已经弥漫了天空的另一边。夜幕便自那一边降临。”③

抛弃了一切表象的格拉西姆与这俄罗斯黄昏的美景融合为一体,自然在他的眼里终于恢复了原本的意义:

“……这些音响,格拉西姆全然无法听到,当他那双健壮有力的脚板经过树林时,树林在夜幕中轻声私语着,他同样听不到,可是他闻到了黑麦的香味,那是他业已熟悉的、被风从黑暗一片的田地中吹送过来的香味。扑面而来的风让他觉得,它正亲切地拍打着他的脸颊,把玩他的头发与胡子,这风来自家乡;他看见了,这笔直得如同一支箭,白光耀眼的路是去往他的家乡的;他看见了,无数颗星星在天幕中为他照亮前行的路,他的步伐有力极了,他如同一头雄狮奋力前行。”③

这时的格拉西姆终于挺直了他的腰板,酒神的冲动在他的灵魂里觉醒,雄狮的利牙撕裂了绵羊的恭顺。他虽然仍然失语,但此时大自然的声音却成为了他发言的喉舌,鲜花为他歌唱,青草为他朗诵。就像从前的佣仆常用“野兽”、“树妖”来称呼格拉西姆一样,这时走在返乡路上的格拉西姆真真切切得成为一个自然之子,他与自然与野兽与风甚至与星星都化而为一,他们感情相通,命运相依。独在异乡所养成的小心谨慎、冷静克制、如履薄冰的性格在来自家乡的风吹拂下,像雾一样,没了踪影。他的家乡是那样一个无拘无束恣意纵容的地方。他要找回那个没有约束没有克制,真情自然流露的地方。不惧逃跑农奴的悲惨下场,不惧违反人生这台戏规则的可怕后果。痛痛快快地做自己人生戏的主人。

人和动物野兽一样,本质上只是一种生命冲动。这种冲动促使人们放浪形骸,寄身天地之间无所居。然而人和动物还不一样,日神将人类的这种生命冲动转化成美丽的现象,使得人类在这种美丽的现象中找到生存的意义,从而执著于一己生命的存在。人类在人生这个大舞台上扮演者各种各样的角色,不同的角色有不同的规矩。这些规矩既让人类获得相应的人生体验,又使得人类原本的生命冲动消失殆尽。只有当酒神衣袍的边角扫掉了日神的王冠,人类才在这种生命冲动中,忘记各种表象,与世界融为一体,取得更高的生命体验。

走向反抗的格拉西姆反抗的不仅仅是地主的压榨,更是日神精神所设定的各种冷静克制。这种克制固然使人能够收获静穆和谐的草原之美,却使人错过了雷电交加、狂风大作、大雨倾盆、歇斯底里的荒原之美。人生中既需要循规蹈矩的静穆之感,同时又需要赤足站在被艳阳烤焦的岩石之上,和风一样无所凭借无所遁形的放浪之感。

注释:

①胡经之.西方文艺理论名著教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

②尼采著.周国平译.悲剧的诞生[M].南京:译林出版社,2011.

③屠格涅夫著.巴金译.屠格涅夫文集(第五卷)[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1.

[1]胡经之.西方文艺理论名著教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

[2]尼采著.周国平译悲剧的诞生[M].南京:译林出版社,2011.

[3]屠格涅夫著.巴金译.屠格涅夫文集(第五卷)[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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