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 稹 洪晨晖
(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福建福州350007)
关于日本国号“大和”的意义,近年来日本有学者说明:“在中国思想史上,‘大和’这个词是与‘天皇、紫宫、真人’等有密切关系的思想概念”[1],意在表明日语“大和”一词的意思与道教思想有关。而中国则有人认为:日本“之所以选‘大和’来表示YAMATO(笔者按:这里的YAMATO指日本国号,原为日文字符,为便于普通读者理解,在此改为罗马字符。下同)完全是取‘大和’的和平安定之意。”[2]62还有人认为:“大和”一词在各朝代有不同的解释,“但无论哪一种解释,‘大和’都是上好的词汇,寓意着一种超凡脱俗的理想境界。日本统治者以‘大和’代‘倭’,实为美化自身也。”[3]对此笔者有不同的看法。
“大和”一词最早出现在公元757年颁布的《养老律令》①日本几乎所有的百科大事典都写到“大和”一词最早出现在公元757年制定的《养老律令》中。参见《日本百科大事典》第13卷;《国民百科事典》第7卷;《大型现代百科事典》第19卷等。另外,日本的正史《续日本纪》(791)也有关于“大和”国号的记述,但该《纪》未就改元一事和改元时间作出说明。当中。《养老律令》乃仿中国《唐律》所编,与《唐律》的相似程度极高,除了有效仿中国,走“律令制”道路的对外宣传意味之外,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为了在国内强化中央集权体制,加强中央对地方、政权对民众的支配意识,所以按一般常理推论,在该《律令》中推出的国号“大和”的意义理应要为此目的服务。
此外当我们检视日本于此前颁布的《地名标记二字好字化令》(以下简称《二字化令》)时还有新的发现。所谓《二字化令》,指的是《续日本纪》和铜六年(713)5月2日条:“制,畿内七道諸国郡郷名着好字”和民部省《延喜式》①日本律令制度中除有“律”和“令”外,还有所谓的“格”与“式”。“格”与“式”都属于律令的补充条例。其中的“格”指对律令的部分修改和追加的条例,“式”指律令的实施细则,如“弘仁式”、“延喜式”等。:“凡諸国部内郡里等名,並用二字,必取嘉名”这些饬令。其主要的意思,就是按照中国的地名命名方式,选用两个“好字”对日本的地名进行改造。由于该令过去少有人提及,所以这里要做一些解释。首先是名称。因原令已散佚不传,故今天人们见到的这个令名,是后人根据散见于史书和“律令”实施细则中的话意概括而成,其实并不确切;其次是此令开始实施的时间及与日本国号二字化的关系。按照《续日本纪》的记载,可知地名二字化开始的时间是公元713年,但实际实施的时间似乎在此之前。因为“大阪府北部淀川右岸的北摄地区,分属于‘岛上郡’和‘岛下郡’。此二郡最早叫做‘三岛郡’,似乎是后来被分成‘三岛上郡’和‘三岛下郡’的,理由是平城宫出土的木简等中已写有‘三岛上郡’的字样。所以‘岛上郡’可以看做是‘三岛上郡’的略称。不过,这个‘岛上郡’的名称在《续日本纪》和铜四年正月二日条中已经出现。”[4]根据这项研究,可以推测该郡和其他一些郡的二字化改造时间实际上都要早于713年,与先行的国号二字化不无关系。众所周知,公元701年颁布的《大宝律令》已将单字国号“倭”改为“大倭”,乃二字。之后开始混用的国号“日本”(约从公元702年左右开始使用。有关这个问题现在暂无定论,此不涉及)也是二字。这让人们有理由可以联想,是否“大和”国号,也是在此前频繁使用的“和”字的基础上,加上“大”字组合成的二字词汇?
这么说还基于以下的发现:当时与天子、朝廷有关的词汇都加了“大”字。比如:“大藏”(朝廷的府藏)、“大膳”(供应御膳的人)、“大市”(朝廷管理的市场),等等。这几乎成为一时的通例。既然在原国号“倭”前加了“大”字,在另一个原国号“大养德”(737)中也加了“大”字,与天子、朝廷有关的词汇亦皆加了“大”字,那么,国号“大和”就似乎不会免俗,属于“大”加“和”。这里的“大”字,也有仿效古代中国的意思,体现了词汇使用权的天子和朝廷专有和一种“大一统”的政治追求。
另一方面,我们还要分析一下“大和”一词在日本出现的几个步骤。第一步是因为“不雅”②中国史书就此有过记述。《旧唐书·倭国·日本国传》记:“日本国者,倭国之别种也。以其国在日边,故以日本为名。或曰(《新唐书·日本传》记‘使者曰’),倭国自恶其名不雅,改为日本。”其实这未必反映当时日本的真实情况。,“倭”字在奈良时代(710~784)前期还被改为“和”字。因为“倭”的汉字音读声WA和“和”的汉字音读声WA恰好一致,容易取代。但说“取代”可能不完全正确,应该说是混用,不过在这混用过程中,“和”字的使用率远高于“倭”字[5],反映出某种追求和时代趋势。按《不同时代国语大辞典上代编》(三省堂出版)的附录“主要万叶假名一览表”(字例出自《古事记》、《日本书纪》、《万叶集》、《风土记》等十八种文献),“倭”字仅在《日本书纪》和《出云风土记》这两种文献中出现,而“和”字却在十五种文献(含上述两种)中出现。在这方面,中日两国学者没有分歧。第二步是笔者的推论,即在奈良时代中期(755),根据之前的《二字化令》的规定,在此前频繁使用的“和”字的基础上加上“大”字,组合成“大和”。其理由,在第一节和本节第一个步骤已说明外,还能通过日本的音韵学知识和相关地名得到证实。按日语汉字的读音规律看,通常是在引进一个汉字词汇后,先按中国发音方式即用音读发声(站在万叶假名的角度说,是注音和注义都如此),后按日本固有发音方式即训读发声。如果“大和”这个词汇仅引进一次(即与道教一块传入日本),那么读音应该是固定不变的。而如果是多次引进,那么根据引进的时间,读音会有吴音、汉音和唐音的区别。然而道教的同一词汇不像其他中国词汇,如佛教词汇或普通词汇那样会被多次引进(日本甚至有人否认曾引进道教,如津田左右吉),可就是这个“大和”一词,却有两个中国式读音——吴音和汉音,与前述情况发生矛盾。因为道教的传入远在唐代以前,所以“大和”一词不应该有吴音和汉音的区别,而应该仅按吴音(DAIWA)发声。可实际的情况是,“大和”一词既有吴音的读法,也有汉音(TAIWA)的读法,这说明“大和”一词很可能是带有两个词素的合成词,词素之一的“和”字读音W素无改变,而另一个词素“大”字却按不同引进时代的读音发声。如今日本宫城县黑川郡和广岛县贺茂郡都有街镇叫“大和町”,前者发声为TAIWACHOU,后者发声为DAIWACHOU,岛根县邑智郡有个村叫“大和村”,发声为DAIWASON,都可以作为例证。还必须补充一句,中国文化在日本是按先南后北的方向传播的。广岛县在南方,先接受中国文化,宫城县在东北方向,后接受中国文化,故发声有吴汉之分是很正常的。不过就国号来说,也就是第三步,二字化的词组“大和”与“倭”或“大倭”一样,都按训读YAMATO发声,有时也读作ōYAMATO,而不读作TAIWA或DAIWA。这除了是上述语言内部的关联性和词汇意象所使然之外,仍旧还与日本在使用汉字的过程中,先用汉字注音,后用汉字注义的现象有关,在以上几个步骤当中,应该算是一种次生现象,但不影响我们对它作出构词和音韵的分析。总之,根据以上几个步骤的说明,我们也有理由认为,“大和”一词乃由“大”字加“和”字组成。
以下有必要简单回顾“大和”一词的出典及其意义流变。“大和”一词发源于中国,最早出现在《周易》(周文王编?)乾卦:“干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大和,乃利贞”这个句子中。宋末元初道教学者俞琰曾就其中的“大和”作过解释:“大音泰,大和即元气也。”[2]57相较之朱熹的解释更为全面而平易:“各正性命”就是“各得其性命之正。”“保合大和,乃利贞”就是“天之生物,莫不各有躯壳。如人之有体,果实之有皮核,有个躯壳保合以全之。能保合,则真性常存,生生不穷。如一粒之谷,外面有个壳以裹之。方其发一萌芽之始,是物之元也;及其抽枝长叶,只是物之亨;到得生实欲熟未熟之际,此便是利;及其既实而坚,此便是贞矣。盖干道变化发生之始,此是元也;各正性命,小以遂其小,大以遂其大,则是亨矣;能保合矣,全其大和之性,则可利贞。”[6]由此可见,朱熹将“大和”解释为“真性”,与俞琰的解释大异其趣。
之后《周礼·冬官·考工记·弓人》(周公作?)也谈到“大和”,说“大和无灂”。郑玄注:“大和,尤良者也。”孔颖达疏:“大和谓九和之弓,以其六材俱善尤良,故无漆灂。”从这些注疏可以看出,“大和”在《周礼》中的意思乃用材俱佳、工艺精湛、乌亮光滑,故可不上油漆的无与伦比之好弓。其中不乏类比的哲学意义,但为何将“大和”比作良弓难以弄清。
再后是《春秋左传·襄公十三年》(孔子作?)中“晋国之民,是以大和,诸侯遂睦”的“大和”。但这里的“大和”,似乎不是一个专用名词,而是一个偏正结构的词汇——“大大”的“和”,而“和”又与后文的“睦”相对应。在笔者看来,日本后来的国号“大和”在意思上与这颇为契合。
《老子中经》的“第七神仙”和“第二十三神仙”也分别谈过“太和”与“大和”(在训诂学中“太”即“大”,“太和”与“大和”同指一事)[7]。在“第七神仙”部分,作者说“太和者,天之魄也,自然之君也。常侍道君在右方”,并以仙人“角里先生”比附“太和”。这里所说的“太和”意思很清楚,就是“天之魄”,也就是“自然之君”。但具体分析,“天之魄”的“魄”又为何物不甚清晰。另外,对在道教中本应为同一个事物的“自然之君”和“道君”为何在这里又有等级差别也未说清;而在“第二十三神仙”部分,作者又以拟人的笔法,将“大和君”视为“肺神”,说“肺神八人,大和君也,名曰玉真宫,尚书府也。其从官三千六百人,乘白云气之车,骖驾白虎,或乘白龙。”实可谓一幅天宫游仙、光怪陆离之图景描写。显然通过此二类神仙,人们都很难把握“大(太)和”的精神实质。
到唐代,有近代曲词“大和篇”问世。它收录于《乐府诗集》卷七十九,既无哲学背景,也无宗教背景,对探索“大和”一词的原意亦不感兴趣,只是将其视为“我皇”治下的太平盛世象征,用于媚皇。其流布的时间与日本使用“大和”国号的时间比较接近。该篇第五节唱道:“我皇膺运太平年,四海朝宗会百川。自古几多明圣主,不如今帝胜尧天。”[8]
从以上可以看出,中国“大和”一词的诸多意思与日本国号“大和”的词意多无关联,但《春秋左传》的“大大”的“和”意和唐代曲词“大和篇”的“媚皇”之意值得关注。
既然儒家著作《春秋左传》谈过“大大”的“和”,那么我们就有必要追寻儒家“和”思想的发展轨迹。自《春秋左传》而至《中庸》,子思根据自身的立场,提出过“中和”的观点,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此话中间部分的“大本”和“达道”,似乎是《周易》的“干道”和“利贞”的化说,但有了社会意义的引申。前后部分的意思是说,人对自己的感情要克制,克制于胸就是“中”;如果感情要表达,那么也须有节制,节制就是“和”。为什么要“中和”?目的就是通过克制和节制自己,尊重自然和人,获得天地顺应、万物发展的回报。这种主张,想来当时的日本统治者见之也会怦然心动。由此可以看出,儒家的“中和”概念,本质就是“克制”和“节制”,对人和自然有所顾忌,在开初与“和睦”等的意思没有直接的联系。而且在《中庸》的语境中,“中”字与“大”字是无法构成概念的对立的。《中庸》的“和”意,似乎是后来通过逆说的方式,才实现了由“顾忌他人”向“和睦、和谐”等词义转变的。而那个“中”字,则很可能是因为后世的误读,给人以与“大”字并列,可供想象(=高度和谐)的空间。不过想象终归是想象,得不到文献的支持,只能是无根浮游之谈。所以《论语·学而第一》干脆不谈“中”而只谈“和”,说“礼之用,和为贵。”
请读者注意,有子的“和”与“礼”是作为一对概念同时出现的。“礼”在春秋时代,泛指奴隶社会的典章制度和道德规范,既指礼仪、礼节,也指人们言行举止的礼貌。这些话听起来有些冠冕堂皇,但其本质,实际上指的就是当时的等级制度及其相应的行为规范,亦可换说成“礼制”。而既有等级,那么上一级的人就要凭借礼仪规范,显示其威风八面,凛然难犯,而下一级的人则要心怀畏惧,唯命是从。“礼”的本质对下一级(可能有时还包括上一级,因为在他上面还有上一级)的人来说是痛苦的,为此出现许多“非礼”的现象在所难免。为防止这种现象的发生,就需要求助于“和”,即“节制”。孔子说“克己复礼”,就带有这个含义。在这方面,《中庸》和《论语》在伦理逻辑上是相通的。但《论语》还说:“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意思是不能为“和”而讲“和”,讲“和”也须以“礼”节制之。这下我们明白了,《论语》原来是把“礼”看作“体”,而把“和”仅看作“用”的,其间也有等级差别。《论语》所说的“和”,其实并不像它的“同宗长辈”《礼记·儒行》说的“礼之以和为贵,忠信之美,悠游之法;举贤而容众,毁方而瓦合,其宽裕有如此者”那么美好,而充其量只是一种手段,是为“礼”服务的。二者的目的都是为了缓和不同等级的人之间的对立,使他们的关系不至于破裂,可稳定当时的社会秩序。在这方面,《论语》的“礼之用,和为贵”与《礼记·儒行》的“礼之以和为贵”实乃一脉相承。当然,中国儒家还有一些有关个体人格和谐的“和”的表述,如“和心”、“和乐”等,但因与本论题无关,故在此从略。
那么,日本当时的统治者以“大和”为国号,是否只是取其“尤良、上好”等意来美化自己?我们认为问题并不那么简单。“大和”与天皇和道教等确实存在着某种关系,统治者也需要美化自己,但对他们来说,稳定社会,巩固统治才是第一要务,因此在采用以上意思之外,还需要求取“大和”的其他社会政治意义,尤其是“和”的社会政治意义。求取时不一定完全根据原词的意义,而大可以断“字”取义,日本的许多词汇都证明了这一点。这么说还有以下几个理由:第一,日本人在推出“大和”国号时,虽说对汉语的理解已达到一个相当高的水平,但是否能完全弄清上述儒道两教原出的“大和”意义却值得怀疑(作为类比,可以说中国自古至今的文化学者对此也尚无一个统一明确的认识);第二,即使能完全弄懂,但也无法排除“活学活用”或曲用的情况,而这种事例在日本随处可见;第三,从《二字化令》的初衷来看,我们无法排除日本对引自中国的词汇抱有“好”感,用“大和”来美化本国事物的可能性,但从当时的历史背景和此前使用的国号“大养德”来看,日本社会的主导思想已向儒家思想转变。日本在当时迫切需要的,应该是“大一统”和《春秋左传》、《礼记》、《中庸》中的“和”的社会政治意义,而不大可能纯粹是中国儒道两教原始“大和”的宗教哲学意义,或其他抽象的美化意义;第四,如前面所说,“大和”一词在日本的出现经历了几个步骤,日本人是先用“和”字后才加上“大”字一块使用的。一个最明显的证据,就是日本在过去以至现在,都可以不用“大”而单用“和”字来表示本国家和民族的概念。“大”字只是修饰成分。
以下需要对日本当时的历史背景和社会政治情况作出回顾。在“大和”国号出现之前,日本在很长一段时间使用过“和”的概念。这应该是一条理解“大和”国号意义的重要线索。据称最早提出“和”思想的,是在公元604年制订《宪法十七条》的圣德太子。该《宪法》除第二条外,其余十六条全部与儒家、法家等思想,并且多数与“和”思想和“大一统”思想有关。《宪法》第一条即开宗明义:“以和为贵”,照搬的就是儒家经典《礼记·儒行》的词句。而这项规定,似乎不会与中国“大和”的原出意义和抽象的美化意义有关。而第三条的“君则天之,臣则地之。天覆地载,四时运行(董仲舒《基义》)”和第十二条的“国靡二君,民无二主(《孟子·万章》),率土兆民,以王为主(《诗经·小雅·北山》)”等等则如上述,包含着儒家的“大一统”思想。因此可谓是这两种思想导致了“大和”二字在日本的出现。我们若意识到太子制订《宪法》是为了让其他“政治家”学习的,那么就能够领会他所说的“和”意,恐怕不单纯是通过克制自己,达到调和人际关系的目的,而可能包含其他更多的政治用意。虽然当时的日本政府未就“大和”国号的意义作过任何说明,但我们从当时日本的需要和做法以及此类做法产生的效果,可以揣摩出太子及其后任统治者的有关“和”和“大”的诸多用意。先看“和”字:
第一,可服务于建立中央集权制。在太子执政期间,日本尚未确立中央集权制度,政体的性质依旧属于氏族共同体合议制。太子若强行推进中央集权,势必会引起氏族的反对和破坏当时的政治体制,所以太子在说“以和为贵”之后还不忘补充:“无忤为宗。人皆有党,亦少达者。……然上和下睦,谐于论事,则事理自通,何事不成?”就意在以“和平”手段逐步消磨政治对手的反抗意志。另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就是当时的氏族领袖并不是氏长,而是氏神。若镇压对中央集权提出异议的有实力的氏族,那么同时就要消灭该氏族的氏神。这在当时的文化背景下难免会招致该氏神的作祟,所以太子在该《宪法》的第二条,紧接地就说要“笃信三宝”,试图用佛教的力量对可能作祟的神灵进行安抚。也就是说,太子在提倡“和睦”路线的同时,还不忘对危机进行事前管理和防范。太子欲推行的佛教,实际上也是排除异己的“和平”手段之一。不光是太子的所作所为,后来日本发生的事情也说明了这个“和”字的用意何在。公元737年,已采用中央集权制的橘诸兄①橘诸兄(684-757),奈良时代贵族,父亲为敏达天皇四世孙美努王,母亲为县犬养三千代,是光明皇后的同母异父之兄。初称葛城王,后被赐母姓,改称橘诸兄。在藤原不比等的4个孩子相继病死后官升大纳言,进而又擢升为右大臣和左大臣。政权将国号“大倭”改为“大养德”,但在诸兄势力遭到削弱的公元747年,国号又变回“大倭”。公元757年6月,当橘奈良麻呂谋反事件②橘奈良麻呂(721-757),奈良时代贵族,诸兄儿子,官拜参议。诸兄死后,企图推翻藤原仲麻呂政权,但因遭密告阴谋败露,被拷打致死。发生后不久,国号“大倭”立即被改为“大和”。
第二,可服务于推行礼制。在日本模仿中国积极推行的“律令制”中,就包括各种礼仪等级制度。其中重要的有以下几大部类:1.官僚等级制度。以太子于公元603年推出“冠位十二阶”为发端,之后各统治者又分别在647年推出“冠位十三阶”;在649年推出“冠位十九阶”;在664年推出“冠位二十六阶”;在685年,推出“冠位四十八阶”;在701年,改分“冠位”为封“爵位六十阶”(亲王、诸王十二阶,诸臣四十八阶)。冠位、爵位等级越来越多,而且位阶还进一步细化为“正从大小”四类。例如正一位、从一位、正二位、从二位、正三位、从三位、正四位上、正四位下、从四位上、从四位下等等,依次类推;2.行政等级制度。公元702年,日本设立二官(负责祭祀诸神的神祇官和统括一般政务的太政官)八省制。在八省之下,还分设“职”、“寮”、“司”官厅。各官厅又分置“长官”、“次官”、“判官”、“主典”四级官员。在地方最高行政单位“国司”中也分出四个等级——“守”、“介”、“掾”、“目”;3.服色等级制度。公元647年,日本在制定出“冠位十三阶”的同时,还将官服颜色定为七色。之后此颜色规定向普通百姓延伸,且日益刻板烦琐,最终又于公元701年颁布了饬令“禁色九十二条”,对亲王乃至庶民的服制(服装、服色、发型等)做了更为详细的规定;4.身份等级制度。公元675年,日本完全废除过去分属各氏族的“部曲制”,实施“公民制”,并同时废除“屯仓”和“部民”,使之成为“公地公民”,并在其中分出“良贱”。“良”指贵族和一般公民,“贱”分“五色”——陵戸、官戸、公奴婢、家人、私奴婢。前3者为官有贱民,后2者为私有贱民。公元684年,日本还改变了各氏族的氏姓,使之成为“八色之姓”。凡此种种,皆可以称之为“礼制”。
然而礼制也有问题。礼制产生于中国的周代,但包括礼制在内的中央集权律令制则发端于秦,发展于汉,大成于隋唐,是古代中国的基本法典,其内容显示着浓烈的儒家劝诫精神和高度纯熟的统治技巧,传播到日本后,则取代了那时的氏族共同体合议制,可谓是一种时代的进步。但在同时,也可谓是一种专制取代了“民主”,给被击败的前氏族和大多数民众带来了新的痛苦。太子以及之后的统治者不会不意识到这一点,所以他们提倡的“和(睦)”,又可谓是转型时期日本社会最好的精神安慰剂。另外,既然有等级差别,那么为了尽快爬上上一级的官阶或不被下一级的官员所取代,就必须随时准备踹倒对手,展开激烈的“出仕”斗争,竞争者为此内心一定十分焦虑和不安。此时的日本社会也需要“和(睦)”的抚慰。
第三,有利于改造日本传统的民族性,使之具有“国际色彩”。氏族共同体合议制虽然“民主”,但在瓜分利益商议无果后采用的手段却往往是暴力。而在律令制度下,获取利益的方式则需要限制在“法律”的框架之内,此时采取“礼让”和“谦和”的做法乃取胜的不二法门。这个“礼让”和“谦和”,就来自儒教“和”思想的发展。而儒教的追求,大体说来就是春秋时期孔子提倡的、作为男子一生的目标——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治国平天下,首先需要修正(节制)自身,建立和谐稳定的模范家庭,重视仁(“亲吾亲”并将此自然情爱施及万民的心情)以及仁的具体表现——各遵其“礼”。这就是儒家教化的核心内容。可以说律令制就是在这种教化思想的基础上产生,并且与教化相辅相成,互为因果地推动对方的普及的。在律令制下考核官员时,被考核的一方只有具备“谦和”与“礼让”的美德,即使成绩优秀也不骄矜,才是一个良好的官员,并可能就此加分。此风气由官员吹及民众,最终使日本的“和”化运动获得成功:日本人谦恭有礼的待人态度在今天仍为世人津津乐道,即使在唐代,汉人对遣唐使节粟田真人的“容止温雅”[9]和对留学生井成真的“踏礼乐,袭衣冠……难于俦矣”[10]的赞美之词亦非空穴来风,日本因此赢得了良好的国际声誉。
第四,有助于改善与人民的关系。再看“大”字,虽然前文已有说明,但在此须补充部分史料。汉语的“大”字,一般表示在面积、数量、力量等方面超出一般或超过比较的对象之意,但在中国传统文化当中,“大”字除了表示与天子、朝廷有关的事物,意为“至高无上”,还暗指国家版图和儒家思想的“大一统”。古代日本亦复如此。除以上所说的“大藏”(朝廷的府藏)、“大膳”(供应御膳的人)和各国号(包括后来的“大日本”等众多词汇)中的“大”字外,在日本当时的史书中也可以发现许多蛛丝马迹。在《古事记》序言中,太安万侣提到天武天皇(673~686年在位)曾认为修史乃“邦家之经纬,王化之鸿基”,并希望对当时各种版本的《帝纪》①也称《帝皇日继》,与《旧辞》(亦称《本辞》)一样,今已散佚不传,但从《古事记》的序言中可以推知在该史书成书之前曾有此二书。该《帝纪》是记录古代日本皇位次第的书籍,与《旧辞》一道,都成为日后编撰《古事记》和《日本书纪》的材料。由于这个缘故,《帝纪》的具体内容,可以从《古事记》等的记载中推测出来。其内容包括天皇名称、皇居所在、治世中的重要事项、后妃、皇子皇女名以及相关的重要事项、天皇享年时间、治世年数、王陵所在地等。和《旧辞》进行“讨核”和“削伪”,以修成一部史书流传万代。这个叙述,就隐藏着为大和王朝正名的“焚书”意图,也反映出一种为统一口径的“大一统”思想。到元明天皇(707~715年在位)执政时期,太安万侣受命正式编撰《古事记》,但据说彼时已没有了关于《帝纪》和《旧辞》的文字资料。所幸太安万侣府上有个门人,“姓稗田,名阿礼,年是廿八,为人聪明,度目颂口,拂耳勒心”,所以经“敕语阿礼,令颂习帝皇日继及先代旧辞”,才使得太安本人能够根据稗田的“记忆”写出《古事记》,并经“谨随诏旨,仔细采摭”,最终于和铜五年(712)撰成并献给了元明天皇。而这个时间,仅比《二字化令》颁布的时间早一年。这里所谓的“令颂”和“谨随诏旨,仔细采摭”,其实就是一次又一次的“焚书”过程。稍后在天武天皇的儿子舍人亲王的主持之下,日本再次编修史书《日本书纪》,使之于720年问世,完成了天武天皇为大和王朝正名而统一口径的遗愿。《日本书纪》的内容与《古事记》相差不大,因而其方法也一定属于“讨核”、“削伪”和“谨随诏旨,仔细采摭”,其开始编撰的时间与《二字化令》的颁布时间亦相差不远。因此可以说,圣德太子的《宪法十七条》和《古事记》等中的“大一统”思想,与《二字化令》颁布后被大量使用的“大”字,在目标追求上存在着不容忽视的共同一面。
综上所述,可以说《养老律令》中的国号“大和”,很有可能是为配合律令制的确立及推行而起用的,其词汇的构成也很可能是“大”字加上“和”字,其欲表达的思想,则又可能是为了实现“大一统”,让以礼制为代表的律令制度能够在“和”思想的保驾护航之下顺利发展,发扬光大。究其本质,可以说“和”字实际上是对“律令”制和“礼”制的一种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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