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旭
(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天津300071)
日本政府特别是日本陆军重视对内、外蒙古地区的侵略由来已久,早在甲午中日战争之前,当时任参谋本部次长的川上操六就曾对此问题进行过策划[1]。但是在后来实际侵略蒙古地区活动中,日本由于实施“大陆政策”需要以及沙俄争夺侵略内、外蒙古地区活动的制约,虽然也曾出现过一些试图侵略外蒙古地区和内蒙古西部地区的举动,但是从总体活动来看,“九一八”事变以前,日本将其侵略蒙古地区活动局限在东蒙地区①内蒙古东部地区的历史称呼,由来于蒙古民族史上的“东蒙古”这一部落称呼。主要在清代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这段历史时期内使用,其所包含的地域范围大体上相当于今天的内蒙古东部地区。,并在辛亥革命期间即形成了对“蒙”侵略政策②这里的“蒙”是指蒙古民族或蒙古地区。在笔者所查阅的论著中,使用对“蒙”政策这一提法的如(日)善邻协会调查部:《蒙古大观》(第五章蒙古的国际地位,第一节各国的对蒙古政策),改造社1938年版,第225页;王龙胜:《北洋军阀对蒙政策几个问题的初析》,《内蒙古近代史论丛》第三辑,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俞辛焞:《近代日本外交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13页;丁晓杰:《卢沟桥事变后日本转变对蒙政策原因探析》,《阴山学刊》2007年第2期等。本文也使用这一提法,并尝试首次论述近代日本对“蒙”侵略政策形成问题。,将此前即存在的对“满”侵略政策发展成为对“满蒙政策”。
日本在东蒙地区的侵略活动开始于日俄战争前后,但其侵略谋划却在此之前就在进行中了,并形成了日本的对“蒙”侵略政策基调。其具体体现在同后来任参谋本部次长的福岛安正具有密切关系,被日本人称作“日、满(指伪满洲国)、中三国的活历史”[2]212的川岛浪速的早期活动中。
1886年,川岛浪速在福岛安正(当时是参谋本部大尉)的介绍下,加入了参谋本部派遣从事对中国间谍活动的侵华大陆浪人队伍,来到了中国。1888年,沙俄侵略我国伊犁时,川岛浪速在上海即倡导所谓东北论,意即沙俄侵略伊犁的活动虽然暂时对日本侵占“大陆侵略基地”——中国东北的活动构不成阻力,但是却可以预见到,将来沙俄一定寻机侵占中国东北,成为日本的强大竞争对手和推行“大陆政策”的巨大障碍。针对此川岛提出了他的“防护满洲”构想,即在日本国家军事实力尚未强大、不足以凭借武力对抗沙俄时,潜入“满洲”培植亲日势力,然后在此基础上,将蒙古东部地区(包括内、外蒙古在内)也包括进去,创建一个能够阻挡沙俄,从而确保日本侵占“满洲”的“国家”[2]240-242,这个构想在当时付诸实践时受挫。
1900年八国联军军事占领北京时,川岛浪速担任日本军事占领区警务学堂总监。当时,他鉴于沙俄已经先于日本实际占领“满洲”①1900年前后,沙俄借机武力占领了我国东北三省地区。,遂转而重点从蒙古方面着手实践他的“防护满洲”构想。也即积极“结交”蒙古王公、活佛、喇嘛,培养蒙古地方实力派的亲日主义,意图从精神上占领蒙古,在蒙古地区筑起一堵抵挡沙俄的墙壁,以利于日后日本同沙俄争夺“满洲”。一个典型的“结交”事例是,对处于日本军事占领区内的蒙古王公的房屋财产秋毫无犯,以此来博取蒙古王公对日本的好感和信任[2]287-288。无疑,川岛的做法代表了参谋本部的意愿。
此时参谋本部及川岛的活动对象虽然是包括东蒙地区在内的整个蒙古地区的王公上层,但是用日本人自己的话来表达的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日俄战争期间特别任务班的活动(见后文)之所以能在东蒙地区较顺利地展开,同此时打下的“基础”密不可分。因此可以说,在日俄战争风云骤起前夕的此时,对东蒙的侵略谋划已经开始。另外,从川岛这一时期的活动是秉承参谋本部意愿这点来说,此时日本的对“蒙”侵略政策基调已经形成,那就是,借重蒙古②从以后的侵略史实来看,主要是指东蒙。地方实力派,抗衡沙俄,确保侵占大陆侵略基地“满洲”。
到日俄战争前后,直接针对东蒙地区的军事间谍活动开始,表明日本侵略东蒙地区的活动出现。第一个被派往东蒙地区从事军事间谍活动的日本人是佐佐木安五郎(曾为日本国会议员,参与“第一次满蒙独立运动”)。他以被日本富商土仓庄三郎派出,前往东蒙地区做生意的商人身份,在1902~1903年左右,获取了当时的卓索图盟盟长、喀喇沁右旗扎萨克(相当于旗长)贡桑诺尔布王爷(一般称贡王)的好感和信任,甚至能参与贡王府的政事。但实际上,他始终同当时的日本驻华公使内田康哉保持着联系,受其指导,为日本侵略“满洲”活动效力。
在贡王府,佐佐木完成了两项服务于侵略“满洲”活动的使命。一是刺探俄国在东蒙地区的军事动静和情报,报告给日本驻北京公使馆武官,作为日本陆军准备对俄作战的参考。二是在1903年夏的一次谒见贡王福晋(即王妃)时,得到贡王府要聘用日本女教师做家庭教师的消息,报告给日本驻北京公使及武官后,为日本政府在日俄战争期间及以后将贡王府变为东蒙地区的情报联络中心提供了契机和条件[2]354-356。
日俄战争前后,日本参谋本部派往东蒙地区从事军事间谍活动的另一个人是河原操子。她即是以家庭教师的身份进入贡王府的。河原最初来中国是在上海某女校任教员,此时被派入贡王府,以家庭教师身份作掩护,肩负着至少三项使命:一是帮助日俄战争特别任务班完成使命;二是从事与北京及其他各地的情报联络工作;三是继续保持和培养贡王及福晋的对日好感,以利于将来变喀喇沁地区为日本的殖民地,成为日本进一步侵略中国大陆的根据地。
日俄战争特别任务班,包括参谋本部所特派的谍报班、北京特别任务班、芝罘(即烟台)特别任务班、辽东特别任务班(也称满洲义军)等四个班。参谋本部及日本驻北京公使馆组织特务班的目的,是“潜入满洲,待开战后,调查俄军的行动及兵力,择适当时机,向驻北京公使馆的武官或大本营报告”[3]264,以及从事对俄军的破坏活动。其中,北京特别任务班是北京公使馆的陆军武官室组织起来的,分为两期。第一期于1904年2月9日组成,由四个班组成。第一班又由两个分班组成,成员有横川省三、冲祯介、胁光三、伊藤柳太郎、吉田四郎等十二人,活动目的是炸毁中东铁路齐齐哈尔站附近嫩江上的富拉尔基铁桥。因活动路线经过喀喇沁右旗,所以河原操子的使命之一就是协助第一班完成炸毁铁桥的任务。
河原操子的协助活动表现在:第一,在第一班到达喀喇沁右旗前,不放走任何机会,了解俄国人的实际活动情况,随时向驻北京的日本公使馆汇报,以利于行将由北京潜入的第一班的行动,使他们完成任务;第二,将贡王争取过来,使其在日俄战争的整个过程中,成为日本的大力支援者。1904年3月28日下午第一班十二人抵达后,贡王赐宴招待、提供休息住处、允许逗留时日、允诺代买乘用马匹等,4月3日离开喀喇沁右旗时,不仅提供了蒙古喇嘛服、马匹,而且派向导二人送出旗境。上述贡王给第一班所提供的种种方便,可以说都是河原的作用。河原当时在日记中也写道:“我虽一个弱女,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特别任务班在前进道路上,谋求了不少的方便,这也算是报国的一端。”第三,参加第一班的秘密会谈,参与“特别任务”的谋划。3月30日下午,河原在贡王府后宫自己的住房里,迎接了伊藤等五人的来访,并举行秘密会议。他们对战争进展的情况,做了极其详尽的估计和分析,并决定了特别任务班今后如何行动的方针[4]127。
河原的第二个使命就是担当情报联络工作。日俄战争期间,由于河原在贡王府的存在,使贡王府成为日本在内蒙古地区的情报联络中心。当时内蒙古各地所寄来的军事情报,都要集中在她的手里,她把这些情报,按类区分,发电报或派专人分别送出。除此之外,还有河原个人所搜集做成的关于喀喇沁右旗地区以及邻近各旗的动态分析,也发送给日本驻北京公使馆,成为当时对俄作战的参考和以后侵略东蒙地区活动的借鉴。其中有如:“王府的官吏们……认为俄罗斯是世界上数一数二的富强之国,蕞尔日本,非其所敌,可能俄国在战争中操必胜之券。所以很大一部分人对俄国表示好感,对日本则怀有敌意。这一事实说明,俄国人对蒙古民族的怀柔羁縻政策,取得相当成功,而日本人则瞠乎其后”等。又有如:“据说,先王(指贡王之父、旺都特那木那勒)在晋京参观的时候,俄国驻京公使,必飨以盛宴,殷勤款待,在回旗时,还要馈赠程仪四千两,以壮行色。此项飨宴和馈赠,虽公使更迭,亦照例如此,从不间断。因此旗官的大部分有亲俄排日的倾向”等[4]125。
河原的公开身份是贡王府的家庭教师,这不仅便于其传送情报、帮助特别任务班完成任务,而且更便于其完成培养贡王夫妇亲日感情,“日化”贡王所办学堂,变喀旗为日本殖民地的第三个使命。
河原于1904年曾一度离开喀旗,1905年又一次来到喀旗后,她一手包办了毓正女学堂①贡王在访日回国后,于1904年冬季在王府内建立的。,几乎把这个学堂完全日本化了。除了使学生普遍的学会日本语和日本文字外,并奖励唱日本歌,她更毫不客气地把日本的纪元节、天长节、地久节等三大节日,明定为学堂的休假日。同时更注意到使学生在日常谈话中,对日本的一切都抱有好感。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日本“日化”喀旗的阴谋。为了进一步达成这个阴谋,河原认为有使若干学生东渡日本留学的必要,便向贡王及福晋提出这个建议。马上得到赞成,由毓正女学堂选拔了三名成绩优秀的女生何惠贞、于保贞、金淑贞,送日本留学。日俄战争结束后,1906年底,完成使命的河原,偕上述三名女学生返归日本。这开启了贡王保送去日本留学生的先河[4]128-129。
日俄战争前后,另外两个在东蒙地区从事拉拢东蒙王公活动的日本人是松本菊熊(侵华大陆浪人)和守田利远(任职于驻长春的日本陆军特务机关)。松本菊熊在日俄战争期间参加特别任务班,战后留在昌图,博取阿王的好感后,办日式学堂,“日化”蒙古儿童,开日本人为蒙古人创建学堂的先河,意在搞奴化教育。守田利远则打开了同齐王(即齐默特色木丕勒王爷)的接触途径,使其承诺保护持有关东都督府证明的日本人,在东蒙十旗界内自由活动,并商定保持双方“亲善”关系,共同防止白色人种(意指沙俄)的侵略,“保全东洋大局”[2]358-359。
综观日本在东蒙地区的早期侵略活动,呈现出隐蔽性、欺骗性、间接性的侵略特点。也即在这一阶段中,日本的对“蒙”侵略活动尚未公开化,还处于军事间谍活动阶段;而这种军事间谍性质的对“蒙”侵略活动又呈现出为侵“满”活动服务的间接性特征。具体地说,无论佐佐木安五郎,还是河原操子,他们在贡王府的活动,都是以同贡王发展“友好”关系的面目出现的;他们所肩负的使命,虽然从长时期来看,有直接变东蒙为殖民地的性质,但从当时日俄战争风云密布的情势来分析,他们的活动在很大程度上,是从属于日俄战争的侵“满”活动的。
从“大陆政策”的长期目标来看,日本必须确保在“满洲”建立大陆侵略基地,而在日俄战后形成日俄共同瓜分侵略“满洲”的条件下,确保侵占“南满”对日本来说是第一位的。可以说,在日本早期对东蒙地区侵略活动中,形成了“九一八”事变以前日本的对“蒙”侵略政策基调,即借重东蒙,抗衡沙俄,确保侵占“南满”,同时侵略东蒙。
如果说日本侵略东蒙地区早期活动带有很大隐蔽性、欺骗性的话,那么第二阶段的活动则具有明显的公开性、暴露性。其利用新法铁路、锦瑷铁路问题的交涉谈判,见缝插针、由“满”及“蒙”,意图将独占的势力范围由“南满”扩大到“东蒙”。清政府的这两条铁路敷设计划虽然由于日本的抵制以及列强的交叉利益不能同时满足而遭放弃,但从关于两条铁路的交涉谈判过程中,则足以看出日本扩大侵略至东蒙地区的野心。
清朝拟借用英国资本敷设的新法铁路,是指由新民屯至法库门间的一段铁路。这段铁路也是拟敷设的新齐路(自新民屯经法库门由郑家屯达齐齐哈尔)的第一段。锦瑷铁路是新法铁路敷设计划遭日本反对后,清朝拟借用英、美资本敷设的一条自锦州经郑家屯①当时为科尔沁左翼后旗旗所在地。由齐齐哈尔达瑷珲的铁路。清朝认为敷设新齐路后“可由京奉路直达西伯利亚②即北京至奉天(沈阳)间铁路。,以营口及秦皇岛为吞吐港。则打通满蒙,以抵制南满、中东两路之垄断”。也即清朝敷设两路的目的是抵制日、俄侵略,收回利权。但是当时考虑到,“如果一气大举兴建,一感财力不足,二恐日俄两国阻挠,故拟先建新法路,伺此段告成,再由法库门修至洮南③在当时的科尔沁右翼前旗境内。,再由洮南修至齐齐哈尔,分为三段展修。又恐新建铁路招惹日方非议,乃将此路作为京奉路之支线,一切办法悉依京奉路的办法,路由英国保龄公司④也译波林洋行。包修,计划可谓周密”[5]第5卷72-73。
但是当1907年4月,清朝只是制定了敷设新法铁路的计划时,就遭到了日本的反对。8月12日,日本驻北京公使馆代理公使阿部守太郎照会清朝北京外务部称,根据中日东三省善后条约附属条款(实即不具条约效力的会议记录)关于禁止修建与满铁平行的或危害其利益的铁路的规定,日本不同意修建。考察日本不同意修建的实际原因有两个。一是经济方面原因:“法库门是辽河水域的重要地点,和满铁的距离仅25里,现集中在铁岭、开原、昌图等满铁车站的大部分货物是该地的产物。其谷物生产量号称二百二、三十万石,相当于南满洲全部的约半数,又在此方面乘客往来也甚盛。若法库门线开通之际,夺该货物的全部及旅客的大部,尤其将来满铁的发展应待蒙古方面的开发,因之可能杜绝其途。”[6]第41卷第1册639二是军事方面原因:日本认为,清政府计划将来把新法铁路延长到齐齐哈尔与齐齐哈尔以南的中东铁路主线连接,而这对俄国来说,等于获得一条取代在日俄战争中失去的中东铁路“南满”支线而进入“南满”的铁路线。从而有可能使根据朴次茅斯和约,日俄两国在“满洲”分割成两部分之后所形成的均衡被破坏[7]53。以上表明,日本最初虽然主要从维护其在“南满”的既得侵略利益角度来反对清政府修建新法铁路,但同时也包含了待机向“东蒙”地区扩大经济侵略利益的企图。
如前述英国波林洋行是新法铁路的投资修建方,并且于1907年11月8日同清政府签订了关于修建新法铁路的草合同,但是由于日本坚决反对和英国政府不支持⑤英国政府从维护在华既得利益角度支持日本的反对敷设意见,从而不支持波林洋行。,波林洋行就失去了修建新法铁路的可能性。因此1908年3月主要由欧美人组成的牛庄商业会议所,从支持波林洋行修建新法铁路的立场出发,通过了谴责日本对英国投资敷设新法铁路采取反对方针的决议,要求北京外交使团进一步对日本的违背“满洲”“门户开放”作法进行批判[6]第41卷第1册644。与此同时中国国内舆论也批评日本反对修建新法铁路,妨碍了对法库门以西蒙古地区的开发[7]54。
鉴于上述对日本不利的局势,日本政府改变了一味单纯表示反对修建的做法,于1908年5月声明:作为清政府取消修建新法铁路的代价,可由波林洋行修建一条连接法库门与满铁的铁路[6]第41卷第1册658。日本通过这个声明实际上想达到一箭三雕的目的,那就是既标榜了不反对清政府在法库门地区敷设铁路,从而也就未妨碍对法库门以西蒙古地区的开发;又标榜了未阻碍英国投资修建新法铁路,从而也就未违背“满洲”“门户开放”原则;还借机试图扩大满铁经济侵略至法库门以西蒙古地区。这个声明是日本自“南满”向“东蒙”扩张侵略的一种尝试。
另一方面,虽然英国政府不支持波林洋行投资敷设新法铁路,但是波林洋行的代表佛伦奇却仍在努力。他从中日东三省善后条约附属条款与日英同盟之间关系的角度来驳斥日本。即在日英同盟中,既然日英两国在“保全”中国的独立与领土方面是一致的(即共同分割),那么日本根据附属条款要求限制清政府的行动(即限制英国参与投资修建),就是违背日英同盟。
而当时对日本来说,在征募经营“满洲”所必不可缺的满铁公司券时首先必须把英国考虑进去,因此在新法铁路问题上就不能完全无视英国的利益。所以1908年9月25日,第二届桂太郎内阁召开内阁会议时又决定了同意清政府借用波林洋行资本修建新法铁路的对日本补偿条件:一是清政府要求日本同意修建新法铁路(即不是日本默认);二是不征得日本同意,清政府不得向法库门以北以东延伸铁路(实即不同意向北向东延伸);三是清政府要求日本同意修建连接法库门以北的郑家屯与满铁间的满铁支线(实即日本想借机扩大满铁经济侵略范围)[7]56。由此日本再次暴露了扩大满铁经济侵略至辽西及东蒙地区的意图,因为修建连接郑家屯与满铁间的满铁支线如前述可使聚集在郑家屯的辽西及东蒙地区的大部分农产品,交由满铁运输。
在1909年1月12日的中日谈判中,新任日本驻华公使伊集院向清政府正式提出同意修建新法铁路的对日本补偿条件时,曾露骨地表示过:“据说清政府的法库门铁路(即新法铁路)计划不是从郑家屯延长到齐齐哈尔,而是往西延长到蒙古地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满铁能获得敷设满铁与郑家屯之间铁路的权利,则是最为理想的。”[7]57更为清楚地表达了扩张满铁经济侵略至东蒙地区的意图。
在此后的中日谈判中,日本仍然重复前述的作为清政府取消修建新法铁路的替代条件和作为日本同意修建新法铁路的对日本补偿条件。1909年8月7日,由于日本的单方面示威表现,清政府向日本表示自愿放弃修建新法铁路方案。但是与此同时,波林洋行代表佛伦奇也在考虑放弃修建新法铁路计划,拟另外修建一条从京奉(北京至奉天间)铁路经过的锦州直通齐齐哈尔的锦齐铁路。1909年7月13日,桂内阁研究了对锦齐铁路的对策。认为若是通过修建锦齐铁路能促进“满洲”及蒙古地区的开发,日本参加其修建,预想会给日本带来极大的利益。所以在这次内阁会议上决定了这样的方针:清朝取消法库门铁路计划后,当修建锦齐铁路时,如果谋求从国外引进技术和资金,日本也要参与这一计划[6]第42卷第1册683。锦齐铁路计划到1909年10月2日,由于中美英三国之间签订了锦瑷铁路借款协定,又发展为锦瑷铁路问题。在锦齐、锦瑷铁路问题的交涉谈判过程中,日本均采取了同列强共同参与敷设的对策,进一步暴露出日俄战后的日本不满足于独霸“南满”势力范围,千方百计寻找时机,向东蒙地区扩大侵略首先是经济侵略的野心。
正如日本人自己所表明的:“蒙古问题作为中日间的外交问题出现,是在1904~1905年的日俄战后。也就是作为日俄战争的结果,日本在南满洲取得关东州租借地以及南满洲铁路和其他权益。由于关系到确保经营满洲,不得不对蒙古开始关心。(中日间蒙古问题)由1907年的法库门铁路问题引起,进一步发展为1909年的锦瑷铁路问题。”[8]226日俄战后的日本已经将对东蒙地区的侵略活动公开化了。
综观这一阶段的日本侵略东蒙地区活动,仍然呈现出了服务于确保和扩大对“满”侵略的间接性侵“蒙”特征。具体地说,在新法、锦瑷两铁路问题的交涉谈判过程中,日本虽频频公开暴露了其扩大“满铁”经济侵略至东蒙地区的野心,但却是在“满铁”的“满洲”经营遭受挑战的境况下,采取上述具有回应性的侵略东蒙地区措施的。
1911年10月10日,中国辛亥革命爆发,客观上给予列强提供了扩大侵华权益的极好时机。日本在趁机谋求“根本解决满洲问题”即企图变“南满洲”为殖民地的同时,积极侵略东蒙地区,并在此期间形成了对“蒙”侵略政策。
日本在辛亥革命期间对东蒙地区的侵略活动是通过两种途径来实现的。一种途径是同侵华列强主要是同沙俄“共同行动”。1912年1月16日,第二次西园寺内阁通过阁议决定了如下对“蒙”侵略方针:“内蒙古是和我势力范围南满洲有最密切关系的地域,在适当时机日俄两国间达成关于内蒙古的协定,从帝国将来的发展上看是上策。”[9]上册主要文书部分359表示要同沙俄共同分割侵略内蒙古地区。1912年7月,通过第三次日俄密约,日俄两国对内蒙古地区的分割侵略完成,东蒙地区在列强相互承认各自在中国侵略利益的强盗逻辑下被划为日本的势力范围。
考察日本采取同沙俄“共同行动”的原因有两个。其一,在于借助同沙俄共同分割来抵制沙俄对蒙古(包括内外蒙)地区侵略权益的独霸。也就是搞“共同行动”对日俄两国来说,除了首先是一种以中国为侵略对象的“合作”外,在日俄两国之间也是一种相互抵制和制约的争夺。换言之,“合作和分享”既然是一种限制对方扩大侵略势力的手段,从而也就成为一种变相的争夺手段。
辛亥革命爆发后,沙俄于1911年12月29日在外蒙古地区策动“独立”活动的同时,又于1912年1月在呼伦贝尔地区策动“独立”活动。而且在随后于1912年1月11日发表的关于外蒙古“独立”的声明中,在用词上笼统地称“蒙古”而不称“外蒙”,表明沙俄在实际控制外蒙古地区和内蒙古的呼伦贝尔地区后,追求将侵略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内蒙古其他地区。
沙俄的上述举动当然同日本的由“南满”向东蒙地区扩张本国侵略势力的意图相冲突,于是日本针对沙俄的上述声明,迅速制定出1912年1月16日的对“蒙”侵略方针,决定以“共同行动”来抵制沙俄的对“蒙”独霸,并且迅速拟定出对内蒙古地区的分割侵略方案。时任日本外务大臣的内田康哉的话正表明了搞“共同行动”是一种看似合作实则争夺的策略性侵略手法:在俄国已将蒙古全域纳入其势力范围的情况下,如果日本仅保有“南满洲”即“等于承认蒙古全属俄国之特别利益及其利益范围。”[6]第45卷第2册353
在其后关于缔结第三次日俄密约的交涉谈判过程中,日本也运用了这种以合作来争夺的策略性侵略手法。1912年2月20日,沙俄外交大臣沙札诺夫针对日本政府1912年1月22日提出的在内蒙古地区划分势力范围分界线的方案,向日本驻俄大使本野三郎提交了一份外交备忘录,重申“关于蒙古全域原来归属俄国势力范围”的观点:“谈判1907年协约时,应注意俄国政府认为俄国在蒙古及清国西部享有以条约为根据的特殊利益,从而根据条约规定,俄国在上述地区内之商业可享受特别关税上的特殊待遇。日本方面对此等权利既未否认,亦不图反对或干涉。不存在预见将来两国在此地区发生纠纷之理由。”[6]第45卷第1册71再次表明沙俄欲独霸蒙古地区的野心。
针对此点,日本政府又巧妙地运用“合作”手法实现了争夺侵略东蒙地区利益的目的。那就是将1912年1月22日所提出的以张家口至库伦间大道为界线,划分内蒙古地区为东西两部分的条件,改变为以内蒙古东部四盟与西部二盟之境界线为分界线的条件。表明将北京、承德等主要街道让与沙俄控制。以此“让步”、“合作”姿态使沙俄放弃了将内蒙古地区全部划为本国势力范围的主张,达到了侵略东蒙地区,划东蒙地区为其独占的势力范围的目的。
同时对沙俄称内蒙古地区全部属于俄国势力范围进行反驳:“根据两条约(指1907年第一次及1910年第二次日俄密约)之有关规定,内蒙古地区与日俄两国任何一方的利益地区无关,与中国的其他部分处于同一地位。内蒙古在两条约中,实际上处于日本及俄国地区接触点的中立地带”,强调内蒙古地区本来属于与沙俄实际上没有关系的地区。并指出,“由于自然趋势及地理位置之接近,日本最近已获得内蒙东部之特殊利益,从而今日之内蒙古,已成为日俄两国利益相互接触之地区”[6]第45卷第1册75-76,从而把在内蒙古地区划定自己的势力范围加以合法化。
如上述,日本从选择共同侵略分割作为争夺手段到谈判过程中,以部分的让步、妥协作为“合作”手法来取得实际侵略利益,成功地抵制了沙俄的对“蒙”独霸,实现了划东蒙地区为其独占的势力范围。
其二,日本在侵略内蒙古地区问题上同沙俄“共同行动”,是因为两国“合作”有利于取得其他侵华列强对侵略权益的承认。根据在前两次日俄密约签订过程中“合作”的经验,在分割侵略“满蒙”问题上,两国“合作”可以抵制美、英、法、德等国的干涉。
日本向各国通告以取得各国承认日俄两国在内蒙古地区的特殊权益时,各国的表态即表明了此点。如1912年1月13日,英国外交次官兰格雷对此的态度是,虽然难以表示英国政府之意见,但却认为,蒙古东部问题在日俄密约中已将蒙古之一部包括在日本势力范围内。1912年5月14日,法国外交部亚洲司长针对此问题也表示在与俄国磋商后给以确切答复,因为法俄当时具有同盟关系。
日本在辛亥革命期间,实现侵略东蒙地区活动的另一种途径是搞“单独行动”。日本的这种“单独行动”,实际上就是在中国造成既成侵略事实,迫使侵华列强不得不承认的一种侵略手法。
辛亥革命爆发后,日本表面上与侵华列强保持“行动一致”,暗中却单独积极行动,以求扩大和获取在整个中国首先是在“满蒙”(即“南满”和东蒙)地区的最大侵略利益。在侵略东蒙地区活动过程中搞“单独行动”,首先表现为1912年2~5月的“第一次满蒙独立运动”。这次运动是日本政府在辛亥革命期间分裂中国为对立的南北两部的一次侵略尝试,也是日本政府企图一举变“满洲”地区为其殖民地,从而一举变东蒙地区为其殖民地的一次侵略尝试。
这次运动的主角人物川岛浪速在其致参谋本部的电文中,曾表达过这样的观点:
“先于满洲发难,蒙古事自易为之。否则,输进武器,均非常困难。蒙古人也都希望满洲先动。即使在蒙古扶植起我方势力,而满洲仍在议论喧嚣的民主国政府手里时,利权问题之冲突,将愈加频繁,对华外交较以往将会出现更多麻烦,因此,两国民主感情愈趋恶化,而列强势必乘机挑拨离间,以收渔人之利。且使蒙古与我国之间永远处于隔绝状态,不惟经营蒙古常受阻挠,蒙古全境因受侧面威胁,以至不能存立。故蒙古与满洲合作始能生存,满洲必得蒙古才能存在。这是必然关系。”
“内蒙古不与满洲联合,则难自立。纵令自立,格于地势,满洲归于民国,亦必被制服。满洲不先自主,蒙古亦难站起。其先后次序,已为众所熟知,故满蒙计划乃一事也。”[10]
这些观点虽然表达了日本政府以解决“满洲”问题为中心的思想,但同时我们也能看到,日本政府此时企图借机解决蒙古问题的立场,并且从抵制沙俄争夺侵略的角度出发认为,“蒙古与满洲合作始能生存,满洲必得蒙古才能存在”。可以说,这些观点较为清楚地体现了日本的对“蒙”侵略政策基调,即借重东蒙,抗衡沙俄,确保侵占“南满”,乘机侵略东蒙。此次侵略活动虽告失败,但却表明日本暗中在搞扩大侵略“满洲”地区、乘机侵略东蒙地区的“单独行动”。
日本暗中“单独行动”,利用“二次革命”爆发,袁世凯急于取得日本政府承诺,不给予南方革命派以援助,实现侵略东蒙地区,成功获得侵略权益的一个表现,就是1913年10月5日,同袁世凯北京政府签订了《满蒙铁路借款大纲》。即我们通称的“满蒙五路借款协定”。“满蒙五路借款问题”被日本人自己认为是“日本政府将东部内蒙古问题作为外交问题积极地向中国政府提出的第一次”[8]227。
当时日本政府虽然在袁世凯北京政府承认问题上处于被动地位,在对华外交上较其他侵华列强落后,但是却经过策划,运用权术和计谋,通过与袁世凯政府签订《满蒙铁路借款大纲》,主要取得了如下侵略权益:自四平街经郑家屯至洮南府一线;自开原至海龙一线;自长春之吉长铁路东站起,跨越南满铁路至洮南一线的敷设贷款权;以及洮南至承德一线和海龙至吉林一线的敷设优先贷款权[11]大正2年第2册708-709。从而以资本输出的形式,不仅扩大了在“南满”地区的侵略权益,而且取得了在东蒙地区的若干侵略权益。
其侵略谋略体现在,“二次革命”爆发前夕,召回前任驻华公使伊集院彦吉代之以山座圆次郎。因为更迭公使往往意味着改变对驻在国的政策,所以当1913年7月9日,伊集院在回国前夕拜访袁世凯时,袁在对伊的谈话中流露出:“公使归国是否日本政府有改变对华政策之意”,表达出袁世凯对日本政府的担心。虽然伊表示:“断无此意”,但是袁世凯仍然担心日本政府支援南方革命派,作为牵制之策,对日本政府提出的满蒙五路敷设计划,在原则上表示赞成,并在山座任驻华公使后,训令交通总长朱启岑开始满蒙五路问题谈判[12]。
其侵略谋略还体现在,在满蒙五路问题谈判交涉过程中,成功地利用了兖州事件、汉口事件尤其是南京事件①兖州事件是日本的中国驻屯军所属陆军步兵大尉川崎亨一于1913年8月5日,在兖州被张勋属下武卫前军拘禁于兵营,于8日释放的事件;汉口事件是1913年8月12日,在汉口发生的袁军与当地日本驻华中派遣队军人冲突事件;所谓南京事件,是袁军攻占南京的1913年9月1日,有三名日本人被张勋士兵杀害,在南京居住日本人的房屋被抢掠的事件。,加速了《满蒙铁路借款大纲》的签订。在关于“南京事件”解决的日方条件中,有“张勋免职”一条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当时的日本外相牧野伸显筹划,如果这个条件不能立即实现,应使北京政府承诺关于满蒙五路敷设权益。后因为山座圆次郎从侵华列强干涉角度考虑,没有作为交换条件提出。但是却私下逼迫北京政府国务总理熊希龄说“对南京事件,国内民议沸腾,此时推进满蒙铁道问题的谈判,不仅起到缓和之效,而且使我政府的处境容易,结果也有利于解决南京事件。”[11]大正2年第2册693意在利用三事件尤其是南京事件压迫北京政府加速签订关于满蒙五路的协定。因为日本政府也了解,袁世凯为了换取日本不援助南方革命派,正在利用签订满蒙五路协定讨好日本。结果达到了既未引发侵华列强非议、干涉,又加速完成了满蒙五路协定的签订。
考察日本政府急欲利用辛亥革命爆发,取得签订满蒙五路协定侵略权益的背景和原因如下:一是英美列强的竞争压力。当时风传英国已经取得了伊通—长春—伯都讷铁路的敷设权,给予日本很大压力。在这种背景下,1913年3月,驻奉天总领事落合谦太郎和“满铁”总裁中村是公,匆忙先后向日本外务省提出了日本提供借款敷设“满蒙”铁路的报告和意见书。
二是推行“满蒙政策”的长期需要。众所周知,日本“满蒙政策”中的对“满”政策目标,是变“南满”甚至整个“满洲”为日本的独占殖民地,从而建立起大陆侵略据点。又如前述,日本“满蒙政策”中的对“蒙”政策是从属于对“满”政策的,政策基调是借重东蒙,抗衡沙俄,确保侵占“南满”地区,乘机侵略东蒙地区。为了确保“南满”地区侵略权益,必须时时准备对俄战争,但是“他日日俄发生干戈时,第一战线应该是长春以北。(现在)日本的(自奉天以南)到奉天的铁路有两条,即安奉(安东即丹东至奉天)线、大连奉天线,奉天以北有一条铁路线。将来发生战争时,这几条铁路不能(直接)发挥对俄作战的价值。”[11]大正2年第2册651意即从确保“满洲”、对俄作战的军事角度讲,在处于长春以北的东蒙地区敷设连接“满铁”的铁路至关重要。此外,为了吸收北部(东蒙地区境内)的物资纳入“南满”路,应依靠在长春的(日本控制)线路,以抵制中东铁路。也即从经济角度考虑,要扩大“满铁”经营范围,巩固在“南满”既得利益,并借机实现扩大到对东蒙地区的经济侵略。这都反映了日本政府推行“满蒙政策”的要求。
辛亥革命期间日本在侵略东蒙地区活动过程中,搞“单独行动”的第三个表现,是通过向袁世凯北京政府提出“二十一条”,几乎将东蒙地区变成了独占的殖民地。1915年1月18日,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向袁世凯提出的“二十一条”中,关于“南满东蒙条款”的规定将使日本在东蒙地区取得如下主要侵略权益:第二条,日本国臣民在东蒙拥有土地租赁权或所有权;第三条,日本国臣民可在东蒙各地居住、往来及从事各种经营[13]120。
考察此种条款的提出同1912年11月3日《俄蒙协约》的签订有极大关系。《俄蒙协约》附属议定书规定:第一条,俄国人得在蒙古各地居住、自由迁徙、从事工商业及其他各业;第六条,俄国人得在蒙古各地设立工商业营业所,租赁指定地方建造该房屋、店铺、仓库并作为自己所有物,拥有为耕作目的租赁空地的权利[13]119。日本从在蒙古地区(包括内外蒙)抗衡沙俄角度出发,向北京政府提出了类似的对东蒙地区要求。正如前述,这仍然体现了日本推行“满蒙政策”的需要,反映出日本的借重东蒙,抗衡沙俄,确保侵占“南满”地区,乘机侵略东蒙地区的对“蒙”侵略政策基调。日本政府担心,沙俄通过《俄蒙协约》,“自由”地控制外蒙地区后,会进一步以外蒙地区为扩大侵略的基地,将外蒙地区与“北满”地区连接起来,向日本控制的“南满”地区扩张侵略势力,从而打进日本的所谓大陆侵略基地。故此日本政府认为,必须设法在东蒙地区实现获得相应地对等侵略权益,以抵制、对抗沙俄向南扩张。
“二十一条”提出前,关东都督福岛安正及中村觉曾利用1914年8月17日的“郑家屯事件”①发生在“第二次满蒙独立运动”期间的中日军队间冲突事件。向外相加藤高明提出过类似的对“南满”、“东蒙”要求。但是当时加藤认为“利用一时的突发事件,提出事关全局的重大要求甚不适宜”[13]116,而将此要求驳回,其实是尚未作好武力后盾准备的表现。
1914年9月,日本出兵山东,占领胶州湾和胶济铁路后,在拥有武力后盾的背景下,提出了包括上述对“东蒙”要求在内的“二十一条”。但是,在1915年5月25日的换文中,日本却没能如愿以偿,完全获得上述两项权益,而是获得了“在东部内蒙古地区可从事日中合办的工农业”和“从速自开合宜地方为商埠”[5]6卷264等部分权益。可以说,日本虽几乎陷东蒙地区于殖民地的边缘,但最终却只保有了东蒙地区为其势力范围的侵略“成果”。
辛亥革命期间,日本在东蒙地区公开地、直接地种种集中侵略表现,以及1913年日本内阁通过的《对中国外交政策的纲领》所提出的:“随着依据第三次日俄协约,我势力范围扩张到内蒙古东部,所谓满洲问题更进一步成为解决满蒙问题”[9]上册主要文书部分369,表明日本的对“蒙”侵略政策已经形成。并具有如下两个方面特征:一是确保日本在“南满洲”的地位;二是以“南满洲”作为根据点,向“满洲”和“东部内蒙古”(即东蒙)发展,以取得政治经济上的侵略权益。简言之即,确保侵占“南满”,同时侵略东蒙。
辛亥革命期间日本在东蒙地区的侵略活动,呈现出了直接对“蒙”的特征,并出现了以官方文件为指导的集中的官方性质的侵“蒙”活动,表明日本的对“蒙”侵略政策已经形成。但其服务于对“满”侵略的特征仍然存在,并将此前即存在的对“满”侵略政策发展成为对“满蒙政策”。
总之,日俄战争以来,直到辛亥革命期间,日本在东蒙地区的侵略活动呈现出了由特务情报活动发展到公开侵略活动,由间接侵略活动发展到直接侵略活动的特点,表明侵略程度在加深。日本对东蒙地区的侵略活动开始于日俄战争前后;1907~1909年的新法铁路、锦瑷铁路问题进一步刺激并暴露了日本侵略东蒙地区的野心;后经过一段时间的政策酝酿、准备,辛亥革命期间,作为官方侵“蒙”活动标志的日本对“蒙”侵略文件的出现,表明“九一八”事变以前日本在东蒙地区的侵略活动达到了顶点,以确保侵占“南满”、同时侵略东蒙为特征的日本对“蒙”侵略政策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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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东亚同文会.对华回忆录[M].胡锡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
[4]邢复礼.清末日本女间谍河原操子在喀喇沁的活动[Z]//内蒙古文史资料(第十五辑).呼和浩特:内蒙古文史书店,1985.
[5]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M].上海:三联书店,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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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俞辛焞.辛亥革命时期中日外交史[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0: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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