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真懿
(湖南省总工会干部学校,湖南长沙410083)
新时期劳动竞赛工作中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杨真懿
(湖南省总工会干部学校,湖南长沙410083)
劳动竞赛是工会工作中一项传统工作,是带领广大职工,为社会经济建设与发展贡献力量的重要抓手,是工会参与国家经济建设的技能展示,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具体写照。自《“十二五”规划纲要》颁布以来,各级工会组织纷纷以“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二五’”为口号组织广大职工积极开展创新争优劳动竞赛等活动。然而,劳动竞赛工作在实际开展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本文从竞赛认知、非公企业参与力度、竞赛成果转化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入手,提出新时期加强劳动竞赛的相关措施和对策。
劳动竞赛;工会;非公企业;成果转化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指出:“十二五”时期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1]。自《“十二五”规划纲要》颁布以来,各级工会组织纷纷以“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二五’”[2]为口号组织广大职工积极开展创新争优劳动竞赛等活动。然而,劳动竞赛工作在实际开展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面对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应努力改进并积极探索劳动竞赛工作的新方法和模式,使工会劳动竞赛工作更加契合时代的发展需要,使劳动竞赛工作成为工会经济工作中的突出亮点。
就部分企业而言,特别是产值较少、技术门槛较低的中小型非公企业主,对待劳动竞赛活动往往采取消极的态度。他们认为组织竞赛将导致物质生产成本提高,并且担心其职工因参与劳动竞赛而提升技能水平之后,导致跳槽或要求加薪等潜在的人力资源成本提高。
就部分企业的职工而言,对参与劳动竞赛也时常抱有错误认识。他们认为参与劳动竞赛,虽然有利于提高自身职业技能,但是间接加重了自身的劳动强度,如果企业方并不会因此发放物质奖励或提高岗位待遇,这部分职工会因为缺乏自身追求与物质刺激而回避参与劳动竞赛。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入发展,原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个体经济组织蓬勃发展,开放市场招商引资所产生的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企业大量涌现,多元混合经济形态已然成型,非公企业数量成几何式增长,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重要的一环。据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副主席王文彪在今年两会期间所作的介绍,截至“十一五”末,非公有制经济在册登记数量,达到4200万户,从业人数大概在3亿左右。
当前劳动竞赛工作的开展一般采取以上级工会为主要组织力量,联合科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发动企业和职工形成自上而下的组织及运作模式。企业工会作为该模式中最小的组织单元参与运作。然而,这些非公企业,特别是中小型非公企业的建会问题却成为阻碍工会开展劳动竞赛工作的一道屏障。截止今年9月,全总统计数据显示企业建会率为67.58%,还有近三成非公企业并未建立工会组织。另外,在已建工会组织的中小非公企中,存在部分已建工会的非公企业的工会组织流于形式的现实情况,其工会地位、作用以及职能并不能真正得到体现,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不能以是否建会作为劳动竞赛活动是否能深入开展的判断标准。所以,中小非公企业建会问题以及形式化、任务化的建会现象,势必缩小劳动竞赛工作的开展范围。
各级工会组织始终在一如既往的贯彻执行劳动竞赛工作,然而部分工会组织并没有深刻领会开展劳动竞赛工作的内涵及意义,存在流于形式的现实情况。
对于部分上级工会而言,存在疏于监督管理的意识,年初下达劳动竞赛工作任务的通知,提出竞赛口号,便放任自流,等待下级工会上报竞赛结果,竞赛开展过程中的督导检查主体缺位、责任缺失。
对于部分基层企业工会而言,以应付上级工会工作任务为目的而进行的劳动竞赛则在竞赛开展过程中存在目标大、内容虚、管理松等缺陷。有的只说不做,编造竞赛事实欺瞒上级;有的做是做了,但目的不明确,内容不具体,执行力度不够,蜻蜓点水,走马观花,不深入、不联系实际需要,对企业与职工没有造成较好影响,未能达到举办劳动竞赛的目标。
在实际工作中,劳动竞赛的后续工作一直容易被忽视。有的单位组织进行完劳动竞赛便不告而终,其表现有三种:
一是没有总结竞赛经验和成果,未能对企业发展以及职工自身技术提升给予肯定与经验推广。这不仅会导致今后劳动竞赛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可能得不到企业行政方的支持还会导致职工参与热情骤减;
二是没有对竞赛中出现或发现的问题及时地进行总结教训。由于劳动竞赛工作涉及方面较多,企业行政、参赛职工、竞赛内容和规则的制定、裁判或评委、竞赛的各类硬件条件等要素的共同作用下,可能在各个环节之中或多或少地出现各类问题,若不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则会对今后劳动竞赛工作的开展埋下隐患;
三是没有开展将竞赛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的推广和应用,这也是实践中难度最大的问题。有一种观点认为,凡是不能转化为生产力的劳动竞赛成果不能算是真正的竞赛成果。笔者认为应当肯定的竞赛成果还包括为推进实现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工艺革新过程中的过渡性成果,即只要对推动生产力有进步意义的经验成果都是值得推广借鉴的。对于成果推广问题,存在着两种截然相反的事实:一种是具备较强竞争力的企业不愿将竞赛成果进行推广,以此作为企业自身的竞争优势并纳入商业机密;另一种则是处于发展起步阶段的中小企业或职工有意寻求合作伙伴进行成果推广,然而却找不到合适的渠道和路径。针对第二种情况,笔者认为我们工会在开展完劳动竞赛之后大有作为,但现实情况是很少有工会组织站出来为有需要的企业或个人进行这样的成果转化工作。
第一,工会具有参与经济建设的职能。工会是职工之家,劳动竞赛是工会工作中一项传统工作,是带领广大职工,为社会经济建设与发展贡献力量的重要抓手,是工会参与国家经济建设的突出表现,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具体写照。中国工会讲的是“两个维护”,各级工会组织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肩负着维护企业合法经营权利的重任,这个逻辑前提基于一个最浅显的道理——没有稳定发展的企业,就没有职工各项权益的正常保障,即没有企业就没有职工这一朴素的价值观。特别是在当前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的杠杆作用对整个社会以及社会成员产生巨大的推动力。工会开展劳动竞赛工作,其直接作用力就在于推动企业的经济发展,从而推动社会总体的经济发展,其间接作用力和更深远的影响在于推动整个社会成员素质的提升从而推动社会生产力的提高。
第二,工会具有参与社会管理的职能。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经济改革与政治改革的不断演进,新旧事物的交融以及互斥所带来的社会矛盾正在不可回避地发生,尤其以近几年集体劳动争议的大规模爆发为警示——劳动关系的和谐程度与否直接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工会可以借组织劳动竞赛之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企业内部劳动关系是否稳定和谐,依托提高职工职业技能水平与提升企业核心技术竞争力以及随之产生的企业经济效益,进一步提高职工与企业的依存关系与依存质量,构建起团结的、积极的、健康的企业文化,缓解企业内部矛盾,以协调者的身份从意识形态、经济发展两个层面的干预作用协调劳动关系。
1.确定总体思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企业已经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在资金、成本、全球金融环境大背景等诸多因素造成的经营压力下,如何鼓舞职工的工作热情、凝聚职工的攻坚力量、激发职工的创新精神、推动企业科学发展,已成为企业的一项新课题。企业与职工个人的发展是密不可分的,要把实现企业和职工双赢作为开展劳动竞赛的宗旨,以节能增效、精细管理、素质提升为目标,坚持上级工会统一组织和基层工会自主开展相结合,坚持年度竞赛与阶段竞赛相结合,坚持行业内竞赛与行业间竞赛相结合,坚持鼓舞全体职工工作热情与培养选拔优秀人才相结合,坚持服务企业生产发展与提升职工技能素质相结合,按照行业、专业、部门、班组的实际情况分类指导、分层实施,做到竞赛活动目标明确、方案可行、组织严密、过程公正、评价有效、便于推广,使劳动竞赛成为职工施展才华、提升自我的舞台,成为企业科学发展的有效抓手。
2.建立运行机制。良好的机制是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有效保障。持续深入开展劳动竞赛不仅需要好的思路和方案,还需要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劳动竞赛运行机制。
第一,建立有序的组织管理机制。要建立党政统一领导、工会部署安排、业务部门主抓、相关部门配合,全过程管理、全员参与的组织领导机制,形成领导重视、组织严密、监管得力、资金到位的竞赛格局。
第二,建立规范的检查评价机制。劳动竞赛是否能取得实效,关键在于过程管理,为此,要结合企业年度中心任务和生产经营实际,研究确定劳动竞赛的指导意见,明确全年竞赛的总体思路、目标方向、预期效果和工作要求;要建立竞赛工作的组织领导、统计核算、检查评价制度,针对不同的竞赛项目制定量化的考核细则,做到竞赛有目标、实施有标准、检查有依据,使劳动竞赛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第三,要建立公开的考核激励机制。公开、公平、有效的激励是调动职工积极性的必要措施,也是劳动竞赛不断深化的重要动力。要以奖优罚劣、创先争优为原则,以解决技术难题、节资增效、提升管理水平、在系统内外获得荣誉为衡量标准,建立科学的竞赛激励机制,从精神鼓励、物质奖励两方面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先进与后进不一样的宗旨,尤其对于在各类竞赛、比武、调考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获得荣誉的职工,不仅要给予相应的荣誉称号,从物质上予以重奖,还要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典型带动和正面激励作用,引领带动干部职工在各项工作中不断做出新的贡献。国务院《关于正确实行奖励制度、坚决制止滥发奖金的几项规定》指出:“开展社会劳动竞赛,应该实行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而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占标准工资总额百分之一的劳动竞赛奖的奖金必须用好,并由所在基层单位在企业奖励基金或企业中发给,不包括在企业发放的奖金限额之内。”[3]
由于中小型非公企业数量庞大,企业经营意识、管理水平、资金成本、劳动力维权意识相对较弱以及流动性较大等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导致当前我国非公企业的建会率以及职工入会率仍然处于低位。我们强调对非公企业劳动竞赛工作的重视,是因为非公有制经济已成我国最大的经济实体,其组成企业数量众多,职工队伍庞大,是在过去无法想象的,以至于当我们运用自上而下的组织方式进行劳动竞赛运作时,因其没有建立基层工会而受阻或缺失所意味的不仅仅是这项工作没有做到位的问题,而是关系到各个行业技术的革新、大量职工职业素质的提升乃至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问题。开展劳动竞赛工作的核心目的是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就要求我们把尽可能多的经济实体纳入到我们的工作范围中来,对于非公企业的建会以及职工入会率问题的解决,是在当前劳动竞赛组织模式下的必然选择。
在已建工会的非公企业中,开展劳动竞赛工作需要额外注意如下事项:
第一,中小型非公企业参与竞赛的经费问题。不论是企业内部还是行业之间的劳动竞赛,都离不开企业方的支持,而竞赛成本则成为中小型非公企业主考虑的第一个因素。可见的竞赛经费一般由报名经费、出行费用、培训经费、奖励经费等几方面构成,而不可见的则是指由于职工参与培训以及比赛而耽误的工时所造成的隐形成本,对于生产制造类的企业而言,这个隐形成本甚至超过可见成本的很多倍。企业方出于对成本控制的考量,往往做出消极回应的态度。另据有关调查显示,个别中小型非公企业在参与劳动竞赛过程中直接把有关竞赛费用分配给职工,例如报名费、培训费、服装费、会务费等,影响了职工的参与热情。所以笔者认为,在中小企业开展劳动竞赛的过程中,从该企业工会拿出适当的经费当然并无异议,然而对于规模小、会员少、工资低、会费少的企业工会而言有时确实也是能力有限爱莫能助,那么在开展行业间的劳动竞赛过程中,首先就要积极争取企业行政的物质支持,其次就需要上级工会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和经费扶持,免除相关报名、以及培训费用,积极鼓励广大中小型非公企业投身劳动竞赛工作中来;
第二,中小型非公企业职工对自身发展认识的问题。根据相关调查显示,当前我国中小型非公企业中的劳动力一般从事的工作技术要求相对较低,专业技术知识总体偏低,其中以大批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为典型代表。这类职工对参与劳动技能竞赛缺乏信心和热情。工会工作者应当积极宣传劳动竞赛的意义及影响,加强对提升职工自身素质的正面效应,让他们意识到这是维护其自身的参与权与培训权的直接体现,是提升自我实现价值的良好平台。
第三,中小型非公企业职工的人员流动问题。中小型非公企业职工的人员流动性较大已然是个不争的事实,但此种现象背后反映出的恰恰是我们经济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职工与企业本是一对相互依存相互依赖共同生长共同收获的利益共同体,然而除了季节性的外出务工人员流动外,大部分中小型非公企业的人员流动并不具备任何规律性,这就导致了不论是企业方还是职工方对参与劳动竞赛均缺乏兴趣的尴尬局面。一方面,企业方不愿为另外的企业培训有价值的员工,乃至任何除开法定报酬之外的成本。另一方面,职工不愿在当前所在企业比谁做的多做的好,甚至觉得下一个工作又会在一个新的岗位,所以当下没必要进行任何自我提升——企业的发展与个人的发展成为毫不相干的两者之后,又何来各自的发展呢?这样的逻辑错误时刻都在现实社会上演。而劳动竞赛工作在促进企业发展,提升职工素质的同时,还体现出了增加凝聚力,维护好这样一个利益共同体的作用,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
通常对竞赛成果的评比和表彰是工会组织开展劳动竞赛中最后也是最鼓舞人心的一环。按照传统模式,各级工会组织都会以做好评比表彰工作,作为该次劳动竞赛的圆满终结。然而笔者认为更令人鼓舞和振奋的不仅仅是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而是将这些技术、产品进行科技成果的转化,使之在更多领域的得到开发应用和市场推广,从而提升行业的科技进步,实现社会生产力的提升。
按照传统工会工作布局,上级工会分管生产工作与计协工作的副主席及部门存在职能分化的情况,生产工作部分管劳动竞赛工作,竞赛成果往往停留在评选表彰阶段,而没有深入扩大到技术协作与交流的层面上去。笔者认为,对于竞赛成果中有意向进行转让或以合作开发研究等形式的成果应用与转化的企业和个人而言,本级及上级工会应该积极跟进,热情参与到为成果转化和应用的双方搭建平台以及过程中的协调和监督中来,将工会在经济工作中起到的参与、组织、协调等作用发挥到最大限度。这就需要我们转变工作模式,采取生产与计协部门由分管副主席统一领导、多部门联动配合做好劳动竞赛各个阶段的工作的新模式,扩大工作范围,深入开展竞赛成果的推广和应用,把劳动竞赛工作推向新台阶。
[1]郑力.论“十二五”规划的发展主题与发展主线[J].求实,2011,(7):18.
[2]王玉普.当前工会工作形势和2011年工作总体要求与主要工作任务[J].中国工运,2011,(2):5.
[3]王崇普.浅谈企业劳动竞赛的创新[J].求贤,2008,(6):36.
2012-05-09
杨真懿(1984-),男,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