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丹可突于与唐四次大战考论

2012-08-15 00:44任丽颖孟凡云
北方文物 2012年1期
关键词:幽州突厥开元

任丽颖 孟凡云

可突于 (又称可突干)是8世纪上半叶契丹族大贺氏部落联盟政权中的实力派首领,时任大贺氏汗国衙官,非大贺氏成员。他崛起于唐开元 (713~741年)初,开元六年 (718年)见于史籍记载,史称其“骁勇,颇得众心”,唐开元二十二年 (734年)被唐将张守珪杀害。史载开元六年到二十二年期间,可突于与唐之间进行了四次战役。对于四役起因、过程、结果及性质,学界至今没有仔细研究。本文将对此进行一定的探讨。

开元前期契丹与唐朝突厥的关系、唐朝对契丹的民族政策及其实施无疑是四次战役发生的时代背景。

当时,中国境内局势是一南一北的两个强国——唐和突厥掌控整体大局,唐朝处开元盛世前期,突厥 (后突厥)为著名的毗伽可汗主政 (716~734年),双方势均力敌,关系以和平友好为主。两强之外其他弱小势力只能依违于唐与突厥之间,唐强归唐,突厥盛归突厥;受到强国欺凌后或忍气吞声,或被迫逃离,另投他处。此外,唐与突厥每逢归属自己的部族或小国遇到外来威胁时均不予以保护,这使得很多势力弱小部族名义上归属于某一方,实质带有半独立性,不得不独自面对种种生存困境和威胁,还要避免被唐、突厥消灭。总之,他们对于唐朝和突厥的归属感都不强,生存形势极为严峻。

契丹就是如此。在开元初期十五六年中,可突于与唐战争不断,契丹与唐、突厥关系就经过了几次反复。开元三年,契丹首领李失活“以 (突厥)默咄政衰,率部落内附”,自突厥归唐;唐玄宗赐以铁券丹书,以示安抚。不久,突厥毗伽可汗即位,对原突厥属部进行大规模征服,开元六、九、十年多次东征契丹和奚族,契丹均未投附突厥。开元十八年 (730年),因备受唐吏欺凌,契丹可突于率众叛唐,降于突厥①。开元二十二年,突厥政局不稳。登利可汗年幼,其母“与其小臣饫斯达干奸通,干预国政,不为蕃人所伏。登利从叔父二人分掌兵马,在东者号为左杀,在西者号为右杀。其精锐皆分在两杀之下”②。混乱不堪的政局促使契丹再次归唐。这么频繁的转换说明,一个弱小民族在强邻环伺局面下,谋求自保是多么困难。

唐玄宗朝对契丹政策及其执行。唐在边疆地区设置羁縻府州县进行管理,对少数民族首领采取怀柔政策,授予羁縻府州县官职,册封可汗、王、公、将军衔爵,给少数民族首领及子弟以优待,使边疆少数民族首领臣服归心,以稳定边疆地区的统治。唐玄宗时期的民族政策也大致如此。“开元三年,其首领李失活以默啜政衰,率种落内附……于是复置松漠都督府,封失活为松漠郡王,拜左金吾卫大将军兼松漠都督。其所统八部落,各因旧帅拜为刺史,又以将军薛泰督军以镇抚之。明年,失活入朝,封宗室外甥女杨氏为永乐公主以妻之。”开元十年,“郁于入朝请婚。上又封从妹夫率更令慕容嘉宾女为燕郡公主以妻之,仍封郁于为松漠郡王,授左金吾卫员外大将军兼静析军经略大使,赐物千段。郁于还蕃,可突于来朝,拜左羽林将军,从幸并州”。开元十三年冬, “车驾东巡,邵固诣行在所,因从至岳下,拜左羽林军员外大将军、静析军经略大使,改封广化郡王,又封皇从外甥女陈氏为东华公主以妻之”③。不论是羁縻还是怀柔,唐朝都只是因势利导,对契丹内部首领的现有地位和更替传承予以承认,并不直接插手契丹内政,尤其是不干涉其首领人物的更替,只承认更替后的结果,并给予册封。但唐玄宗时期国力强盛,号称开元、天宝盛世,朝廷开疆拓土,战事较多,加之其“多事四夷”④思想,民族政策执行中也经常超出常规,插手内政,既侵害了边疆民族的利益,迫使这些民族背唐而去,也使唐朝深陷纷争之中。这是玄宗朝的弊政之一。

关于可突于与唐朝的第一战。综合“两唐书”《契丹传》的记载:“明年 (开元五年),失活死,赠特进,帝遣使吊祠,以其弟中郎将娑固袭封及所领。明年,娑固与公主来朝,宴赉有加。有可突于者,为静析军副使,悍勇得众,娑固欲去之,未决。可突于反攻娑固,娑固奔营州。都督许钦澹以州甲五百,合奚君长李大酺兵共攻可突于,不胜,娑固、大酺皆死,钦澹惧,徙军入榆关。”⑤“都督许钦澹令薛泰帅骁勇五百人,又征奚王李大辅者及娑固合众以讨可突于。官军不利,娑固、大辅临阵皆为可突于所杀,生拘薛泰。营府震恐,许钦澹移军西入榆关。”⑥“可突于奉娑固从父弟郁于为君,遣使者谢罪,有诏即拜郁于松漠郡王,而赦可突于。郁于来朝,授率更令,以宗室所出女慕容为燕郡公主妻之。可突于亦来朝,擢左羽林卫将军。”⑦首先是契丹内争,唐朝营州都督支持了争斗的一方,引发战争。失活死,弟娑固袭位,与手下可突于产生矛盾。娑固欲除之,被可突于反攻,娑固不敌,逃奔唐营州都督府。营州都督许钦澹派薛泰带兵五百,联合了奚王李大辅共同出兵扶持娑固,结果战败。许钦澹率兵西逃。可突于扶立郁于为首领,向唐朝请罪。唐朝册立郁于,并赦免可突于之罪。战役过程中涉及的人物、兵力、地点、结果及唐朝的处理都是一致的。

但战役进行的时间有不同说法。“两唐书”均含糊地记载是开元六年,娑固袭位与可突于产生矛盾。 《资治通鉴》记载是开元八年,并记“营州都督许钦澹遣安东都护薛泰帅骁勇五百与奚王李大酺奉娑固以讨之,战败”⑧。《辽史·世表》记载虽不是确切开元八年,但七年十一月娑固朝唐,回去后方与可突于矛盾激化,投奔营州许钦澹,战争发生于开元八年,是合理的。“开元七年十一月,娑固与公主来朝。衙官可突于勇悍,得众心。娑固欲除之;事泄,可突于攻之,娑固奔营州。都督许钦澹及奚君李大酺攻可突于,不胜,娑固、大酺皆死。”⑨所以,第一战发生时间是开元八年,其他细节一致。

可突于与唐朝的第二战细节考证。与《两唐书·契丹传》相比,《资治通鉴》的记载最为全面。此引《资治通鉴》。开元十八年五月初,“契丹王李邵固遣可突干入贡,同平章事李元纮不礼焉。左丞相张说谓人曰:‘奚、契丹必叛。可突干狡而很,专其国政久矣,人心附之。今失其心,必不来矣。’己酉,可突干弑邵固,帅其国人并胁奚众叛降突厥,奚王李鲁苏及其妻韦氏、邵固妻陈氏皆来奔。制幽州长史赵含章讨之,又命中书舍人裴宽、给事中薛侃等于关内、河东、河南、北分道募勇士。六月,丙子,以单于大都护忠王浚领河北道行军元帅,以御史大夫李朝隐、京兆尹裴伷先副之,帅十八总管以讨奚、契丹。命浚与百官相见于光顺门……可突干寇平卢,先锋使张掖乌承玼破之于捺禄山。秋,九月,丁巳,以忠王浚兼河东道元帅,然竟不行”⑩。

此战,关于可突于降突厥的原因 (受唐侮辱)、时间 (开元十八年五月)、唐朝动员力量及结果 (师竟不行)等记载一致,但有些细节和战争结果的记载有所不同。 《新唐书》和《资治通鉴》记载了“诏幽州长史、知范阳节度事赵含章击之”,《资治通鉴》还记载了“可突干寇平卢,先锋使张掖乌承玼破之于捺禄山”,这些都不见于《旧唐书》。

关于“诏令赵含章出战”之事是符合事实的。“五月,契丹衙官突可汗杀其主李召固,率部落降于突厥,奚部落亦随西叛。奚王李鲁苏来奔,召固妻东华公主陈氏及鲁苏妻东光公主韦氏并奔投平卢军。制幽州长史赵含章率兵讨之。”⑪不过,赵含章似乎并未出战,或是秋天与奚族作战。“十八年,奚众为契丹衙官可突于所胁,复叛降突厥。鲁苏不能制,走投渝关,东光公主奔归平卢军。其秋,幽州长史赵含章发清夷军兵击奚,破之,斩首二百级。自是奚众稍稍归降。”⑫“清夷军,在妫州城内,管兵万人,马三百匹。”⑬

关于“乌承玼破契丹于捺禄山”事也存在,见于本传。“乌承玼,字德润,张掖人。开元中,与族兄承恩皆为平卢先锋……契丹可突于杀其王邵固降突厥,而奚亦乱,其王鲁苏挈族属及邵固妻子自归。是岁,奚、契丹入寇,诏承玼击之,破于捺禄山。”⑭不过,乌承玼仅仅是平卢先锋,所破之敌似乎只是零散契丹、奚民众,应该与可突于没有什么关系。《文献通考·四夷考·契丹》中所记唐兵战胜显然是把此次战役与开元二十一年战役混淆了。 “后三年,格图肯 (可突于)杀实古 (邵固),立库哩 (屈列)为王,胁奚众共降突厥。诏幽州长史、范阳节度使赵含章等八总管兵击之,大破其师,格图肯走。眀年复寇边,幽州长史张守珪围之,格图肯为其下所杀,支党皆散。”⑮张守珪杀可突于一事发生在开元二十二年,二十一年唐兵胜可突于事,应该是可突于与唐的第四战,而不是第二战。

故开元十八年可突于背唐降突厥,唐兵动员准备一战,但并未付诸行动。同年只有小规模的作战发生,与可突于无关。所以,可突于与唐的第二战实际上是不存在的。

可突于与唐朝的第三战的细节。此战《资治通鉴》记载详细,仍以此书为主。 “开元二十年春,正月,乙卯,以朔方节度副大使信安王祎为河东、河北行军副大总管,将兵击奚、契丹;壬申,以户部侍郎裴耀卿为副总管……信安王祎帅裴耀卿及幽州节度使赵含章分道击奚、契丹,含章与虏遇,虏望风遁去。平卢先锋将乌承祎言于含章曰:‘二虏,剧贼也。前日遁去,非畏我,乃诱我也,宜按兵以观其变。’含章不从,与虏战于白山,果大败。承玼引兵出其右,击虏,破之。己巳,祎等大破奚、契丹,俘斩甚众,可突干帅麾下远遁,余党潜窜山谷。奚酉李诗琐高帅五千余帐来降。祎引兵还。”⑯《旧唐书·本纪第八》记载了事后朝廷奖赏:“二十年三月,信安王祎与幽州长史赵含章大破奚、契丹于幽州之北山。五月戊辰,信安王献奚、契丹之俘,上御应天门受之。六月丁丑,单于大都护、河北东道行军元帅、忠王浚加司徒,都护如故;副大使信安王祎加开府仪同三司。”⑰《新唐书·乌承玼传》记的时间为开元二十二年,此错误,其他大部内容相同⑱,《两唐书》记载十分笼统,未谈赵含章挫败和乌承玼的劝解、战功。

对比之下,此战时间、参战将领、过程、地点等没有太大异议,只有战役原因、结果大有可疑之处。

关于战役起因,文献记唐诏令军队出塞击契丹、奚,这应该是唐军主动发动袭击的。张九龄《请东北将吏刊石纪功德状》中清楚谈及此役起因,是玄宗发动的意图消灭契丹和奚族的战争。对契丹“臣庶常情,惟欲防御,所谓长策,无出此者。陛下独断宸襟,高多群议……因利乘便,一举遂平……且令大兵临之,凶徒必溃,不出此岁,当并成擒。臣等初奉圣谋,高深未测,及闻凯捷,晷侯不差,而两蕃遗噍,莫不稽颡”⑲。

关于战役结果,赵含章中伏、乌承玼获胜的大小和“己巳,祎等大破奚、契丹,俘斩甚众”,记载不一。赵含章中伏一事,还见于上引《新唐书·乌承玼传》⑳和“两唐书”的《张守珪传》:“先是,契丹及奚连年为边患,契丹衙官可突干骁勇有谋略,颇为夷人所伏。赵含章、薛楚玉等前后为幽州长史,竟不能拒。”㉑所以,赵含章战败似乎没有什么异议。乌承玼当时只是平卢先锋使,所带兵力有限,不可能取得太大的胜利。《新唐书·乌承玼传》夸大其功绩,是史籍常用手法。赵含章与乌承玼的小规模战役,应是唐兵出击过程中,与零散契丹、奚族部落进行的战斗,绝不是与可突于之间的战役。有异议的是信安王的胜利。其相关情况诸史记载非常含糊。作战地点,作战人员,作战过程,史籍均一笔带过。而对“可突干帅麾下远遁,余党潜窜山谷。奚酋李诗琐高帅五千余帐来降。祎引兵还”这样的大捷,诸史语焉不详的做法不符合唐廷大事张扬武功的行事习惯。这似乎更应该是奚族随可突于降突厥后,又转而主动来投奔唐朝的行动。因为,奚族首领“帅五千馀帐”来降显然不是作战胜利,更应该是他们主动归降。另外,开元二十年六月丁丑,忠王浚和信安王祎均因此战获赏㉒,此后第三天,“庚寅,幽州长史赵含章坐盗用库物,左监门员外将军杨元方受含章馈饷,并于朝堂决杖,流瀼州,皆赐死于路”㉓。对赵含章极力贬低和仓促加害不是对待大破契丹功臣的正常做法,这种杀人灭口的做法,似乎也表明唐廷急于遮掩着此战的重大内幕。所以,信安王的战功应是子虚乌有的事情,或者信安王及乌承玼曾经杀降也未可知。

可突于与唐朝第四战细节。“两唐书”《契丹传》、《郭英杰传》与《资治通鉴》对此役记载大致相同。“开元二十一年,幽州长史薛楚玉遣英杰及裨将吴克勤、乌知义、罗守忠等率精骑万人及降奚之众以讨契丹,屯兵于榆关之外;契丹首领可突干引突厥之众拒战于都山之下。官军不利,知义、守忠率麾下便道遁归。英杰与克勤逢贼力战,皆没于阵。其下精税六千余人仍与贼苦战,贼以英杰之首示之,竟不降,尽为贼所杀。”㉔《资治通鉴》开元二十一年“闰三月,癸酉,幽州道副总管郭英杰与契丹战于都山,败死。时节度使薛楚玉遣英杰将精骑一万及降奚击契丹,屯于榆关之外。可突干引突厥之众来合战,奚持两端,散走保险;唐兵不利,英杰战死。馀众六千馀人犹力战不已,虏以英杰首示之,竟不降,尽为虏所杀”㉕。《新唐书·契丹传》: “明年,可突于盗边,幽州长史薛楚玉、副总管郭英杰、吴克勤、乌知义、罗守忠率万骑及奚击之,战都山下。可突于以突厥兵来,奚惧,持两端,众走险;知义、守忠败,英杰、克勤死之,杀唐兵万人。”

以上在时间 (开元二十一年闰三月)、人物、地点 (都山,即今河北省青龙与宽城之间的都山)等方面都是一致的。战役原因和细节有疏漏。《新唐书·契丹传》补充原因是“可突于盗边”;唐兵损失人数, 《新唐书·契丹传》记载是“万人”,其他史籍记载是六千余人。应该是《新唐书》所言错误,因为唐兵总数是“精骑一万”,中有“知义、守忠率麾下便道遁归”,所以阵亡的应是六千余人。

经过对四次战役的细节进行考证后发现,可突于与唐进行三次战役,而非四次。第二次是有计划没行动的虚张声势。另外,还可以发现,凡事实确实发生的事件,史料记载详细合理;虚假捏造的战役,记载前后矛盾之处多,也缺乏细节,使人难以信服。

关于可突于与唐之间三次战役性质及其转变。

开元八年第一次战役的性质。契丹一直是部落政治体制,八部酋长选举部落联盟首领来统帅诸部,联盟首领和各部首领都接受唐朝册封。唐朝对契丹实行羁縻政策和怀柔政策,唐朝不直接插手契丹内政,更不能直接扶植某部首领做契丹联盟的首领,只对契丹内部首领现有地位和更替传承予以承认。但唐玄宗时期处于开元、天宝盛世,朝廷对契丹政策执行过程中,经常摆出强国姿态,与以往政策相比出现了偏差。如,为扶植娑固转而对可突于率先发动军事打击,明显属于插手内政的性质。当时就有人指责:“然其原状,本是夷戎君臣不和,自相诛戮耳…… (唐)因其所欲立酋长而便定之,或可不战二定也。”㉖这种做法既侵害了契丹民族的利益,迫使契丹民族背唐而去,也使唐朝陷入契丹内争之中,唐兵损失惨重。娑固来投,保护其人身安全是必要的,但把保护转为扶植,出手打击其对立面,就超出了允许的范围㉗。因此,开元八年唐与可突于的战争,是朝廷对契丹民族的压迫引起的,可突于一方既属于地方政权对中央政权的反抗,也属于对民族压迫的反抗性质。

开元二十年第三次战役的性质。此次战役是唐玄宗命令唐军主动出击投降突厥的契丹、奚族而发生的战役。这次战役,不论是从契丹与唐朝关系的角度出发,还是从突厥与唐朝关系进行衡量,都完全是唐朝对契丹、奚族的民族压迫和掠夺。出击过程中,契丹小败赵含章,奚族则举部降唐。而乌承玼的胜利和信安王祎的大大战功,应该是对奚族投唐部落的杀降和收编。唐朝出击具有侵略、非正义性,契丹和奚是正义自卫的一方。

开元二十一年第四次战役的性质。这次战役从起因、作战地点和结果等判断,的确是可突于入侵。《新唐书·契丹传》补充了原因“可突于盗边”;作战地点都山和唐兵驻屯地点榆关 (今山海关一带)都是唐辖境内;战役结果,唐兵六千余人被杀,可见契丹兵力之盛。所以,此役仍然是契丹来侵,唐兵抗击防守。契丹是非正义的。

综上,可突于与唐四次战役 (实际发生只有三次)发生在唐对契丹实行羁縻怀柔政策的大时代背景下,第一次战役是唐朝营州都督干涉契丹内政,对契丹实行民族压迫,可突于则属于反抗民族压迫;开元十八年可突于投降突厥后的两次战役,一是唐朝出击已经投降突厥的契丹,属于唐朝侵略行为,一是契丹入侵唐朝,唐朝属于抗击侵略性质。

注 释:

①《旧唐书》卷199《契丹传》记载,开元十五年“邵固还蕃,又遣可突于入朝,贡方物,中书侍郎李元宏不礼焉,可突于怏怏而去。左丞相张说谓人曰:‘两蕃必叛。可突于人面兽心,唯利是视,执其国政,人心归附,若不优礼縻之,必不来矣。’”可突于隐忍到了开元十八年方始降突厥。中华书局1975年,下同,第5353页。

②③⑥《旧唐书》卷199《契丹传》,第5177页;第5352页;第5351、5352页。

④岑仲勉:《隋唐史》,中华书局1982年,第272页。

⑤⑦《新唐书》卷219《契丹传》,中华书局1975年,下同,第6170页。

⑧《资治通鉴》卷212“开元八年”,中华书局2005年,下同,第6743页。

⑨《辽史》卷63《世表》,中华书局1974年,第954页。

⑩《资治通鉴》卷213“开元八年”,第6790页。

⑪⑰㉒㉓《旧唐书》卷8《玄宗纪上》,第195页;第197~198页;第198页;第198页。

⑫《旧唐书》卷199上《奚传》,第5356页。

⑬《旧唐书》卷38《地理志》,第1387页。

⑭⑱《新唐书》卷136《乌承玼传》,第4596页。

⑮《文献通考》卷345《四夷考·契丹上》,中华书局1986年,第2701页。

⑯《资治通鉴》卷213玄宗开元二十年三月条,第6797页。

⑲㉖《全唐文》,中华书局1983年,第2928页;第2241页。

⑳《新唐书》卷136《乌承玼传》:“二十二年,诏信安王祎率幽州长史赵含章进讨,承玼请含章曰:‘二虏固剧贼,前日战而北,非畏我,乃诱我也。公宜畜锐以折其谋。’含章不信,战白城,果大败。承玼独按队出其右,斩首万计,可突于奔北。”第4596页。

㉑《旧唐书》卷103《张守珪传》,中华书局1975年,第3194页。

㉔《旧唐书》中《郭知运传》《附郭英杰传》,第3190页。

㉕《资治通鉴》卷213“玄宗开元二十一年闰三月条”,第6802页。

㉗杨筠:《略论两蕃与唐朝关系的演变、原因及影响》,《烟台大学学报》2007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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