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卯
(蚌埠铁路公安处,安徽蚌埠233000)
铁路交通事故是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与行人、牲畜、机动车及其他障碍物发生相撞造成的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安全事故。近年来,因铁路交通事故造成群众伤亡所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依法妥善处置涉路群体性事件,对于维护铁路运输稳定、服务铁路改革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笔者试从剖析2009年9月20日蚌埠铁路公安处水家湖车站派出所所辖区发生的一起群体性事件处置过程入手,浅谈一点个人看法和体会。
2009年9月20日16时40分许,83001次货物列车运行至水蚌线年家岗车站南侧41km+542m道口处,将绕过道口栏杆抢越线路的谢二永(男,20岁,定远县炉桥镇年家岗村人,系智力残障人员)撞伤,该谢经救治无效死亡。死者亲属认为道口员防护不到位、未履行工作职责是造成谢二永死亡的主要原因,遂聚集50余人强行将尸体抬至道口房隔壁的备品室内停放,并声称如果得不到圆满解决将立即组织人员拦截列车。
事件发生后,在蚌埠铁路公安处的直接指挥下,由处领导亲率治安、刑侦、技术、国保等部门及水家湖车站派出所民警共30名警力赶赴现场开展处置工作,进一步调查事故情况,抚慰群众情绪,防止事态扩大,同时,积极协调路内相关单位和地方政府机关负责人与死者家属进行对话和协商。9月21日,在达成事故处理协议后,死者亲属将尸体从道口房移出,事态得以平息。通过对此起群体性事件的化解过程剖析,笔者有以下体会:
(一)思想敏感、快速处置是重要的前提和基础。管内铁路线多穿越沿线村镇,铁路公安机关在获取事故信息后应立即组织精干力量赶赴现场,迅速查清事故详情,抚慰伤亡家属情绪,尽力防范事态激化。同时,要结合现场勘查和调查访问情况,对可能发生的变化反复进行有针对性的预测、预防和预控,提前细化预案和任务分工,把握工作主动权。
(二)路地联手、合力共为是必要的条件和保障。要在了解掌握事故情况和死伤者家属诉求的同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所涉及的路内、路外相关职能单位进行通报,派员到场处置。要充分借助发挥地方党委政府、公安机关和信访部门等单位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取得支持,为事故的善后工作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稳妥处置奠定基础。
(三)重点突破、积极稳妥是有效的方法和措施。针对死者亲属中基于文化修养、表述能力等方面的差异在事件中所表现出的不同层级作用,迅速确定出群体中的主要组织者,并安排业务能力强、擅长群众工作的民警对其进行谈话告诫和法制宣传,进而达到影响、平和群体情绪的效果,防止事态激化。
在“9·20”铁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处置中,也暴露出一些难点和不足,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充分注意。
(一)部分民警在临场应对上能力一般。参与事件处置的基层民警大多缺乏对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的经验,受此影响在工作中易于出现思路不清晰、目标不明确、群众情绪化解成效不理想等现象,在具体处置工作中机械应对,甚至引起言语冲突,主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能力不强。
(二)少数单位在事件处置中消极推诿。少数路内单位领导在得知事件苗头信息后,往往预想不足,思想上不重视,以致事态进一步扩大,影响正常的运输生产秩序,极易失去处置工作的最佳时机,使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由易变难。
(三)当地群众受不良风气的影响较深。受地域、经济和习俗等因素影响,当地群众中较普遍地存在着一种“闹得越大,对方越怕”的不良风气。事故发生后,死伤者家属往往依托血缘、宗族关系纽带,纠集多人实施抬尸闹丧、搭设灵堂、群体上访等举动,意图通过制造影响获取更多利益,并极易在一定区域内产生相互效仿的连锁反应。
(一)强化意识,明确处置思想。稳定是社会和谐的前提和保障。辖区内发生群体性突发警情后,所属地铁路公安机关领导要思路明晰、果断决策,快速集结警力赶赴现场处置。参与事件处置的民警要切实明确和强化“稳定无小事”这一主导思想,站在维护政治稳定、社会稳定、铁路稳定的高度上深刻认识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以扎实全面、细致入微的工作积小成果为大成效、化小矛盾为大稳定。
(二)履行职能,内外协调有力。在群体性事件处置中,公安机关的主要职责是深入了解事件的起因、规模、人员构成、发生区域、表现形式、激烈程度和群众的要求等具体情况,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保护重点部位及现场人员的安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同时,针对少数单位所表现出的消极推诿情形,要采取向上级铁路党政部门进行专题汇报、督促协调的方式寻求解决。
(三)注重方法,把握工作原则。严格按照“慎用警力,慎用强制措施,慎用武器警械”和“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的原则,对事件参与人员以法制宣传、教育疏导为主,引导群众理性、合法地表达诉求,通过正常对话渠道解决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对事件中群众的过激言行,民警要保持头脑冷静和忍耐克制,坚决杜绝因言辞行为失当、处置方法不善造成群众情绪受激、矛盾方向偏移,事态扩大升级。
(四)区别情况,依法果断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参与人数多、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一旦发生冲击铁路、卧轨拦车、破坏行车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要依法坚决处置。对经过法制宣传教育和严正告诫后仍继续实施过激行为的带头首要人员,要在收集固定相关证据的基础上,选择合理有利时机果断控制带离,做到疏导教育和控制工作措施相结合,确保处置效果。
(五)拓展渠道,及时获取信息。要通过交朋友等方式,在事件参与成员中物建数名能够贴得近、靠得住的人员作为信息来源渠道,加强对内幕性情报信息的收集掌握,为及时妥善平息群体事件赢得时间和主动。工作中,要落实专人负责对整个事件处置进程中的情况信息收集、分析、整理工作,为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六)提升能力,加强预案演练。铁路公安机关要不断细化完善对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加强针对群体性突发事件警情的专门演练,促进广大民警熟悉掌握在事件处置中的职责分工和谈话技巧,进一步提升民警快速反应、现场处置和群众工作能力,为维护铁路运输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