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守明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学生处,辽宁 沈阳 110854)
作为政治哲学的核心概念,协商民主是指公民追寻自由与权利的集体行动过程,体现对公民主体身份的尊重与推崇。课堂是大学育人的“主战场”,关乎大学生的人格成长与价值生成,把协商民主嵌入当代大学课堂教育中,对于大学教育改革有着重要的意义。
20世纪后期,随着多元主义在世界范围内的兴起以及社会复杂性的加剧,一种新型的政治理想模式——协商民主逐渐被普遍认同,并被广泛运用于具体实践。与古典民主相比,协商民主凭借其自身的优势,实现了从票决式选举民主向互动式对话民主的转变,打破了传统封闭化的决策体制,确保各参与主体以公共理性为内驱力,以交往沟通为有效形式,逐渐摆脱外力的强制,转而从公共利益的视角去思考问题,化解分歧。
何谓协商民主?米勒认为,“协商民主是基于平等而自由的公民之间公开讨论的形式,也是公民或其代表证明决策正当性的过程”[1]。科恩把协商民主定义为“一种事务由其成员通过公共协商的模式加以支配与控制的政治共同体”[1],该共同体把“理性的公开运用”视为基本的政治理想。瓦尔德兹指出,协商民主强调公民对于公共利益的责任,主张通过“促进平等公民间政治话语的相互理解,辨别所有政治意愿”[2]来达成共识,进而形成具有集体约束力的政策。
由此,在承认多元价值的基础上,协商民主是一种借助公共协商来改变利益聚合的形式,它利用话语符号在参与者之间建起一座沟通心灵、反思意志的桥梁。民主协商,有助于提升决策过程的透明度与民主化,改变权威者普遍宰制的格局,使之竭力追寻良善的生活,以降低行为失范的可能性。尽管人们对协商民主的理解不尽相同,但协商民主必定具有如下基本特征:(1) 平等。参与者的行为不受先决权威的支配,而是受公共理性的引导,参与者平等地获取协商信息与资源,各群体的声音保证能够被带入公共议程得以讨论与倾听。(2) 理性。在倾听他者的观点之后,大多数参与者在最具说服力的基础上修正初始观点,并主动接受他者的批判性审视,使各自的观点朝着趋同性方向发展,以形成一种维护社会合作与发展的信任文化。(3) 交互。协商过程不是简单的线性过程,而呈现出一种动态互动的状态。共识的形成,有赖于主体间信息与观点的传递和反馈,并通过实践理性推动潜在利益偏好的转变。
无论是协商民主还是大学课堂教育,都肩负着启蒙主体意识、塑造独立人格的重任,两者并存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构建过程。
教育是人际间精神契合、文化得以传递的活动[3],也是通过创设恰当的活动情境来激发学生和教育客体间双向转化的活动——主体客体化与客体主体化。协商民主在充分认识人的社会性本质的基础上,极力强调人的主体地位,认为不存在无他人的自我。因此,课堂教育不可能是一种“鲁滨逊式的行动”,而应是教师引导与学生自主学习相统一的过程。一方面,教育作为投射与蕴含主观意图的活动,必须以一种道德认可的方式加以传递。大学课堂教育应建立在深刻领悟人类历史的发展轨迹之上,建立在细致体认“一般人性”之上,建立在全面透视学生的内心世界之上。唯有如此,大学教育方能促成主体性道德人格,才能引导学生奋发成才。另一方面,作为个体的学生具有独立的思维能力,既能在教师的启发下独立体验与理解文本知识,并将之熟练运用于具体实践,又能对学习过程进行自我支配,不断反思与质疑,达到预期的目标。
在哈贝马斯看来,协商民主是以语言有效性为基础,促进主体间的偏好转换与相互理解,在意见一致的基础上,使社会达成统一的交互活动。在协商过程中,各主体应真实客观地阐释自己的观点与偏好,以说理而非强制的方式来说服对方,并忠实地执行自由协商所形成的共识。课堂教育的本质是一个以文本为中介的主体间的对话过程,它既是一种师生、生生之间“在场”的横向精神交往,又是一种主体与人类文化之间“不在场”的、隐性的交往实践。课堂教育的目的在于“让学生知晓如何让精神充盈人生”,并在意义共享之后,去体验人生,挖掘潜能,将人的价值从沉睡的自我意识中唤醒。可见,协商民主与大学课堂教育是紧密契合的。透过协商民主,个体逐渐与他者建立“我―你”关系,在平等的对话中自由发表见解,形成内心的共鸣,以克服个体认知上的狭隘性与自我中心化。这正是现代课堂教育构建新问题、创生新意义、推进视界融合的关键所在,有助于自我与他者在视域互换的共同呈现中强化相互认同。
诚如古特曼所言,除政府之外,促进民主制度趋向协商化的关键要素是教育系统。协商民主为大学课堂教育的重建指明了发展方向。
稳定繁荣的公共生活是以公民的持续参与为前提的。公民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在不间断的互动中相互交换理性,依靠说服与道德妥协来实现共同接受的一致性。此时的公民并非处于愚昧混沌状态,而是以公共精神为内驱力的独立主体。因此,大学课堂教育应该是主体灵魂觉醒、导向自由天性的训练活动,也是一种以培养人的完善精神世界为旨在的人际间的交往实践。具而言之,课堂教育要一改“我―它”的单向独白关系,转而把对话作为探索真理与自我认识的途径[3]。它意味着师生间的教学已不是简单的知识渗透与移植过程,师生间也不是强制与操纵的关系,两者共存于同一平台,以“共善”为核心话题,彼此交流不同的观点,将各自的情感与理性尽情地展现给对方,让对方获得生命的自主体验与人格的全面发展。
能力平等是促进协商结果趋向合理并诉诸公共利益的关键条件。在协商进程中,公民并非基于“孤立的个人操作”,而是秉持公共理性与政治技能与他者展开积极主动的沟通。大学课堂作为人类灵魂塑造的重要场所,其职能不只是单一的传授知识,还必须致力于培育学生公开运用理性的能力,使其能独立自主并客观冷静地判断对方观点,最终确保每个学生顺利成长为合格的社会公民。一般而言,课堂教育在继续坚持知识与技能传播的同时,要着力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在这个过程中引入协商民主,不仅能增强师生的思辨能力、沟通意识,还能促使双方以兼容并包的胸怀去接纳对方的利益与要求,矫正自利取向,在广泛的互动、互助与互信的行动交往中,以协作说服的方式妥善解决彼此间的冲突与分歧,即使教师或学生面对某种不为他者所接受的意见,协商民主也会通过考量、辩驳、求证等方式,让师生确信大家有能力形成互相接受的结果。
由于先天禀赋与认知风格的差异,学生在理解水平上呈现出情景化的差异。协商民主关注学生间的差异及沟通方式的渗透,承认教育协商实践的隐性障碍,并提倡兼容并包。在差异甚大的情境中,学生应准确定位,充分理解自我与外部生态的关系。在课堂教学中,师生要借助畅通的协商渠道,共同决定教与学的内容、方式。与“填鸭式”教育不同,协商民主课堂教学试图透过共同愿景,推进师生就学习内容达成一致,以增强学生的学习热情。同时,课堂教育是一个师生间相互理解与自我理解共存的过程。为提升学生的参与度,协商民主要求师生间共同“敞开”与“接纳”,彼此进入对方的精神世界,做到你我共融,双方在对话理解中,既表现真实的“自我”,又积极肯定“你”的存在。此外,在课堂教学的评估上,协商民主课堂教学摒弃了以往单一的知识标准,转而注重过程性与表现性的评价,争取让学生在反思的过程中勇于超越。
民主的课堂氛围并非依赖于权力等级间的上下操纵,也不是仰仗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自利性欺骗,而是基于平等主体间的协商论坛。协商民主课堂承认主体诉求的多样化,严守程序规范,并鼓励师生在自由意志和理性判断的基础上自愿进入课堂空间,主动从“孤独的自我”向“共生性个体”转变,从而让整个课堂氛围充满人本关怀。为此,师生之间要做到三点。一是学会真诚。师生或生生之间要以诚挚的态度对待彼此,既不掩饰自己的情感,也不粉饰自我追求;相互尊重发言权,鼓励学生坦诚相见,畅所欲言。二是倾听理解。在课堂教学中,部分学生羞于表达,为此教师要以同情的态度来体验学生,站在学生的立场上理解或认识其内心世界,以达到增进理解、引发共鸣的效果。三是建立信任。教师要坚决摒弃一切对学生的强制,要以宽容、人道的方式引导学生,要充分相信学生,从而构建民主的教学氛围。
[1]陈家刚.协商民主[M].上海:三联书店,2004.
[2]谈火生.民主审议与政治合法性[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
[3][德]卡尔·雅斯贝尔斯.什么是教育[M].邹进,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