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伟明
(遵义师范学院历史系,贵州遵义563002)
自从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中首次使用“范式”一词来分析和描述科学史以来,该词就被广泛地应用于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各个具体的学科领域。在库恩那里,科学发展史就是范式的发展史,范式指的是一种理论体系、思维方法及观察问题的工具与手段。史学作为社会科学的一种,它当然也有自身的研究范式。史学研究的基本范式就是指关于史学研究工作如何开展的理论与方法。探讨和建立史学研究的基本范式,无疑有利于史学研究工作的开展。具体说来,史学研究工作的基本范式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研究者要在广泛阅读、资料积累的基础上,运用敏锐的洞察力,及时发现值得怀疑之处。这种怀疑精神古已有之。如孟子曰:“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吾于《武成》,取二三策而已矣。仁者无敌于天下,以至仁伐至不仁,而何其血之流杵也。”(《孟子·尽心下》)可见孟子对史料记载表现出一种大胆的怀疑精神。孟子的怀疑精神在宋代得到极大的张扬,宋代学者治学首先是从“疑经”尤其是怀疑汉儒的注疏入手的,继而抛开汉儒的注疏和解经方法,自己来解经。[1]到了清代,顾炎武继明代考据学之余绪,开一代之宗风,重视实地考察,由此把清代学风引入实学一途。梁启超在《清代学术概论》中指出:
自阎若璩攻《伪古文尚书》得胜,渐开学者疑经之风。于是刘逢禄大疑《春秋左氏传》,魏源大疑《诗毛氏传》……康有为乃综集诸家说,严划今古文分野,谓凡东汉晚出之古文经传,皆刘歆所伪造……有为又宗《公羊》,立“孔子改制”说,谓六经皆孔子所作,尧舜皆孔子依托,而先秦诸子,亦罔不“托古改制”。[2]
这种怀疑精神使清儒由明返宋,由宋返唐,由唐返汉,一路穷根究底,最终把怀疑的对象追溯到孔子那里,由此也造就我国古代学术的巅峰时期。可见,怀疑对于学术研究的重要,史学研究工作当然也不例外。笛卡尔在《哲学原理》中开宗明义地指出:“要想追求真理,我们必须在一生中尽可能地把所有事物都来怀疑一次。”[3]从怀疑出发,往往能够得到确定的知识。
之所以在史学研究中首先要有怀疑的精神,这是因为史学研究者在实际的工作中,其直接对象并不是历史本身,因为历史①“历史”一词在日常生活中有多重含义,但是,在史学家那里,主要是从两个层面上用到这个词:一是指过去发生的事件与过程,即客观历史本身;一是指有关过去的记录与研究,即历史著述。本文采用的是第一层含义。具有一去不复返性,而是被遗留下来的大量的史料②齐思和认为“史料”是指“先民活动或思想之痕迹保存于今日者”。并把它分为两大类:一曰遗迹,二曰文字记载。见齐思和《史学概论讲义》第103-104页。(又称文献)。史料一般分为无形的和有形的两种:无形的史料如远古的神话、传说等;有形的史料则包括古代的遗址、遗迹、遗物以及史学家笔之于书的文字记录。无论是何种史料,都具有两个特点。第一,任何史料都是记忆的产物。比如一种纪念物,如字画、钱币、雕塑、刻石、界碑、折扇、墓志铭、教堂等,一篇文书,如法令、契约、账簿、信函、笔记、小说、传记、方志、谱牒、行状、诗文、戏剧、新闻报道等,都可能是为了记录某一件历史事件或反映某一历史情状的产物。科学家通过对记忆功能的研究发现,记忆本身是对经验过的表象的再现,这种再现往往会随着时间的长短或问题的复杂性而逐渐淡忘甚至完全遗忘原有的表象。而史料作为记忆的产物,就不可避免地与原有之表象存在一定的差距。这种差距也就决定了它们的价值程度。一般而言,与历史事件或历史情状在时间上越接近,在空间上越靠近,记忆就越是清晰,那么,笔之于书的真实可靠性就越大。比如,一位随军记者对一次战争的及时报道就要比他后来所写的关于这次战争的回忆录要来得可靠,但一个亲自参加该次战争的士兵对该战争的描述就要比随军记者的报道又要可靠,相应地,交战双方的军事指挥官也许要比那个士兵更加熟悉战争的内幕、进展情况及伤亡人数。第二,任何史料都受到作者的作史目的之影响。无论是哪位史家,他都会有意无意地在其著作中掺入自己的主观情感与价值观。史学工作的目的有二:其一在求真;其二在求用。如孔子作《春秋》之目的在于“使乱臣贼子惧”,司马迁作史在于“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司马光作《通鉴》在于“资治”。刘勰对孔子作《春秋》评论道:
自平王微弱,政不及雅,宪章散紊,彝伦攸斁。昔者夫子闵王道之缺,伤斯文之坠,静居以叹凤,临衢而泣麟。于是就太师以正《雅》《颂》,因鲁史以修《春秋》,举得失以表黜陟,征存亡以标劝戒;褒见一字,贵踰轩冕;贬在片言,诛深斧钺。[4]
孔子这种“尊贤隐讳”的手法被称为“春秋笔法”,这种手法足以混淆史实,如《春秋》记载晋文公召见周天子为“天子狩于河阳”,孔子也因此而遭到后世的诟病。所以,史学研究的第一目的为求真,其次才谈得上求用。舍弃“求真”而谈“求用”,必然会导致如梁启超在《中国历史研究法》中所言“强史以就我”的结果。自觉的史学工作者必须将求真放在第一位,这样才不至于因求用而损害求真,才不会在实际的工作中歪曲、篡改或伪造历史。由于史料的以上两种特点,史学工作者必须把所有的史料用怀疑的眼光加以审视和检验。如果不具备这种怀疑的眼光,史学工作者是不会有所创新和收获的。
傅斯年在《历史语言研究之旨趣》一文中比较了中西学术的不同发展之后认为,西洋人做学问不是去读书,是动手动脚到处寻找新材料,随时扩大旧范围。最后他总结道:“总而言之,我们不是读书的人,我们只是上穷碧落下黄泉,动手动脚找东西!”[5]48史学研究讲求证据,追求“论从史出”。要得出一个令人信服的结论,必须把自己的研究工作建立在可靠的材料基础之上。搜集资料的方法在于掌握图书分类法或目录知识。
我国最早的藏书目录分别为西汉刘向、刘歆父子的《别录》与《七略》,但这两本书均已亡佚,我们只能从班固的《汉书·艺文志》中见其大概。刘向把每本书的篇目、作者、源流、真伪及内容提要集为《别录》,分为6部38种,其分类为:六艺、诸子、诗赋、兵书、术数、方技。其子刘歆在此基础上改为“七略”,分别是六艺略、诸子略、诗赋略、兵书略、术数略、方技略、辑略。其中“辑略”相当于“别录”前面的总序。最先采用四部分类法的目录书籍是荀勖的《晋中新簿》,其中甲部纪六艺及小学等书;乙部包括诸子书籍;丙部为史书类;丁部有诗赋、图赞及汲冢书。至《隋书·经籍志》,“经、史、子、集”四部分类法正式确定。此后的目录书籍如宋代王尧臣的《崇文总目》、晁公武的《郡斋读书志》、尤袤的《遂初堂书目》、陈振孙的《直斋书录解题》、元马端临的《文献通考》以及后来史书中的《艺文志》、《经籍志》都是采用这种分类法。目前中国通行的图书分类法则是由中国图书馆1975年颁布的,并一直沿用至今。其分类编次如下:A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B哲学;C社会科学总论;D政治;E军事;F经济;G文化、科学;H语言、文字;I文学;J艺术;K历史、地理;N自然科学总论;O数理科学和化学;P天文学、地球科学;Q生物科学;R医药、卫生;S农业、林业;T工业技术;U交通运输;V航空、宇宙飞行;X环境科学;Z综合性图书。这种分类法与国际图书集成分类法类似。掌握了图书分类法之后,研究者便可以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快捷有效地进行资料搜集。
考证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对在手的资料的价值进行评估,比如,所搜集的资料可不可靠,真伪程度如何,能不能用于对所选论题的证据支撑,这是史学工作者在引用一段材料以证明某个结论之前必须要谨慎对待的问题。考证史料的主要方法是“归纳比较法”。归纳比较版本歧异的,为“校勘学”;归纳比较文件真赝的,为“辨伪学”;归纳比较记载异同的,为“考异学”。[6]关于史料辨伪的方法,梁启超在《中国历史研究法》中罗列了辨别伪书的12种方法和辨别伪事的7种方法。杜泽逊则在《文献学概要》中总结出20种,如从授受源流上辨伪,从被依托的人辨伪,从首先传出该书的人辨伪,从文体上辨伪,从文章风格辨伪,从史实的先后辨伪,从制度上辨伪,从地理沿革上辨伪,从学术思想发展史的倒置辨伪等等。通过考证,我们可以确定史料的价值程度。相对来说,有形的史料比无形的史料更具有价值,更具可靠性;在有形的诸史料中,遗址、遗迹、遗物等比文字记录又要更加可靠。其原因在于,远古的神话、传说在长期的流传过程中被无限地人为放大,从而掺入了许多虚构甚至虚假的成分①顾颉刚认为:时代愈后,传说的古史期愈长;时代愈后,传说中的中心人物愈放愈大。见《古史辨》第一册第60页“与钱玄同先生论古史书”。;文字记录也可能会因为作史者为了掩盖真相,歪曲事实而篡改、伪造历史。而遗址、遗迹、遗物则直接反映了先民之活动与思想,所以,“直接考察自较间接观察为正确亲切”。
然而,史料具有无限的广泛性,而且,伴随着史学的逐步发展与成熟,史料的范围也还在不断地扩充②罗志田在《史料的尽量扩充与不看二十四史—民国新史学的一个诡论现象》一文中认为,扩充史料这一取向在中国渊源甚早。从晋代出土的汲冢简册到宋代重视私家著述,从清代乾嘉考据学到近代考古发掘的不断出土,史料的范围越来越广。,史料的数量与种类均在增多。梁启超早就说过:“中国于各种学问中,惟史学为最发达;史学在世界各国中,惟中国为最发达。”[7]在刘知几那里,除了《史记》、《汉书》、《春秋》等正史之外,其他杂史类如偏纪、小录、逸事、琐言、郡书、家史、别传、杂记、地理书、都邑簿,均可视为史料。到了清代,章学诚甚至把经部书籍也归入史料的行列,他在《文史通义》中开篇就提出了“六经皆史”的主张。这样的话,不仅经部典籍属于史料,其次生性文献当也属于史料。清代以来,因考据学之发达及近代考古发掘的不断出土,史料之范围越来越广泛。以至于梁启超认为,不仅中国古代遗留下来的可归入史部的各类文字记录,都是极可宝贵的史料,凡一切古书,如诸子、诗文集、小说,皆可为史料。出土的帛书、简册、器物及寻常百姓家的账簿都在史料之列。这就使史料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种类上都得到了极大的膨胀。所以,史学研究者必须具备敏锐的眼光,选取有价值的史料,才能用于论证自己的论点。
研究者必须先对比较、筛选之后有价值的各种史料加以排比组合,确定事实,重构历史。重构历史并不是按照己意对历史事实任意加以剪裁而构筑出符合自己所需要的“历史”,相反,它是在尊重原有历史事实的基础上按照历史的本来面目叙述和阐释历史本身及其所包含的意义。确定事实一般运用叙述(描述)的方法,“把历史性事物的发展过程呈现出来,使该事物以演化式的方式进入听者耳中、眼中;好像它在他面前展开一样。”而“解释”是“将呈现在眼前的事赋予意义;是把呈现在眼前的资料,将它所蕴涵的丰富的因素,无限的、打成了结的线索,松开,拆清。经过解释的工作,这些杂交在一起的资料、因素,会重新变得活生生,而且能向我们倾诉。”[8]33张广智在《西方史学史》中介绍了目前史学界几种主要的解释方法,即比较史学方法、计量史学方法、心理史学方法等。关于这些史学研究方法可以分别参看范达人、易孟醇著《比较史学》,罗德里克·弗拉德著、王小宽译的《计量史学方法导论》,罗凤礼著《历史与心灵:西方心理史学的理论与实践》。
通过上述几个环节,一件具体的史学研究工作算是基本完成了。但这并不意味着所得出的结论具有绝对性,史学研究中没有永恒的真理,某个结论极有可能被新发现的材料所推翻。所以,史学工作是一项永恒的事业。
[1] 张国刚,乔治忠.中国学术史[M].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02.346.
[2] 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M].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3.12.
[3] 笛卡尔.哲学原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58.1.
[4] (梁)刘勰.文心雕龙[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24-25.
[5] 傅斯年.史料论略及其他[C].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48.
[6] 祁龙威.考证学集林[M].扬州:广陵书社,2003.97.
[7] 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M].北京:东方出版社,1996.11.
[8] (德)德罗伊森.历史知识理论[M].胡昌智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