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辛 鸣
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实践,是一项极其宏大的系统工程。伟大的实践,宏大的工程需要多方力量的协同推进,有赖于各种要素的风云际会。其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途径,管的是“所当然”,解决的是中国社会往哪里走的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行动指南,是世界观与方法论,管的是“所以然”,解决的是中国社会如何发展的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根本保障,是行动章程与行为守则,管的是“从应然走向实然”,解决的是让事业从理念走向实践,从理论变为行动的保障问题。这三者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鲜明特色。
数十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历程表明,“道路”与“理论体系”为我们绘就了美好蓝图,有了“制度”则可谓渐入佳境。道路、理论、制度三足鼎立,共同支撑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归结到一点就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自信。
中国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十多年来所取得的辉煌成就不是偶然获得的,更不是侥幸得来的,而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引领下取得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一)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方向
自从邓小平在1982年十二大开幕词提出“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以来,“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历次党的大表大会的主题词。这一点我们从历次党代会报告的题目中就可以看得很清楚:
十三大:《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十四大:《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
十五大:《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
十六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
十七大:《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
十八大:《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
中国共产党人始终不渝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要义在于,道路关乎党的命脉,关乎国家前途、民族命运、人民幸福,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在“走自己的道路”。
一方面,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马克思主义政党自然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马克思主义的理想、信念、宗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基本判断、基本构想都理所当然是中国共产党的行动准则。背离了这些,也就没有了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结晶,就是中国共产党人坚持马克思主义最好、也最有力的明证。
另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深深打着中国的印记,深深扎根于中国的土壤中。“中国国情”这不是一句空话,也不是一句托词。马克思曾经讲过一段话,大意是一个社会发展的条件不是我们自己选定的,而是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我们不可能避开这些因素和这些因素所带来的既定状态。国情就是这样一种因素。一个国家的历史文化、经济状况、发展程度都是不可选的,都是既定的,甚至是特定的。比如我国,人口多、底子薄、生产力不发达就是已经持续很多年并且还将持续更多年的国情,维护国家安全、民族团结、人民利益的需要更是一个长期的任务与压力。正像十八大报告所指出的,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未来中国的发展也好,建设也罢,都需要在目前这样一个客观的背景和环境下往前走。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
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历史使命,也是中国共产党人对中国人民的职责所在。从中国共产党人执政之日起,我们就把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作为了一切工作的中心与核心。但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人经历了长时期的探索与实践。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第一代共产党人,在既没有完整理论描述又没有现成蓝图的情况下,依据两个“老”:一个是“老祖宗”,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社会主义的一些零散的论述,一个是“老大哥”,当时苏联作为唯一现实中的社会主义国家,自然成为了我们的样板,开始了对社会主义的建设。建国以后,我们提出了一系列建设社会主义的方针原则,迅速恢复了国民经济,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成功地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但正如毛泽东同志在1962年一次会议上所说的“在社会主义建设上,我们还有很大的盲目性。”由于历史的阶段性和探索的曲折性,过于强调制度形态的纯粹性,结果导致制订的政策超越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紧紧抓住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这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新的科学水平。以此为指导,我们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实行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发展,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得到了极大提升。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十六大以来中央领导集体,成功地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尽管我们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不断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涵与基本要求仍然在不断丰富和发展的过程中。哲学上有相对真理与绝对真理的探讨,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同样如此。我们可以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出各自时段性的认识甚至一些原则,这些原则在当时的社会发展情景下可能是理所当然的,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情境的变化,有些我们曾经认为是本质的、极其重要的东西可能变得越来越非本质化、越来越无足轻重了,而另外一些我们曾经没有意识到、没有认识到甚至还认为没有必要的东西可能会变得越来越至关重要,越来越紧迫。
比如对于“和谐”的认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之初,和谐并没有进入我们的视野。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随着社会结构的变化,随着思维观念的活跃,社会和谐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越来越重要。所以,中国共产党在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使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更加明确地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内涵。在十六届六中全会,又进一步提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的重大判断,并且提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富强、民主、文明之后加上和谐,明确把和谐作为同富强、民主、文明并列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奋斗目标,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又有了新的进展,达到了新的高度。
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旗帜上究竟应该写上什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究竟应该有什么样的路线图,完全可以、也完全期待中国共产党人依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立足中国国情,顺应人民愿望,反映时代要求去谱写、去勾勒。在这方面,当代中国共产党人是可以很有作为,大有作为,而不是无所作为。
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八大基本要求,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坚持推进改革开放,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坚持促进社会和谐,坚持和平发展,坚持党的领导,就是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深刻总结60多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提出的,是最本质的东西,是体现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东西,表明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水平。
(三)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布局
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拓展同样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在十六大以前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框架的认识主要聚焦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把这三方面的建设搞好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算干好了。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我们越来越认识到,三大建设取得的成果不是用来装点门面的,而是要落脚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不断提高和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上。这一任务非社会建设莫属。因此,到十七大的时候,又增加了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从过去的“三位一体”变成了“四位一体”。
十八大又从“四位一体”拓展到了“五位一体”,增加了生态文明建设。为什么说这一次总体布局的拓展至关重要呢?因为我们看到,这些年来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成就巨大,但是在未来发展过程中也面临越来越多的挑战和问题。我们的经济是发展了,但是环境、资源瓶颈制约越来越大。如何让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发展伴随的是生态良好,就像十八大报告所讲的“天蓝、地绿、水净”,把富强中国建设在一个美丽中国。靠什么?要靠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提出,把生态文明的观念贯穿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体现在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里面,实现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这就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更加丰满、更加立体,而且更加有利于在未来发展过程中的抗风险性。
其实生态文明建设提出的意义还不仅止于此。从更深层面上来说,生态文明建设反映了对一种文明新形态的努力探索和自觉实践。这说明中国社会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绝对不仅仅是经济发展、政治发展、文化发展、社会发展等等具体领域的发展,它还是一种新文明形态的发展。中国为世界不仅贡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而且还贡献了一种新的文明形态,生态文明。这一文明形态是把中国五千年灿烂文明和现代工业文明发展的成果有机结合创造性转换后的一种新文明。
实践肯定要出道理,大实践要出大道理。社会主义发展六十年来,特别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十年来,中国走出了一条属于自己的道路。既然有了“中国道路”,当然就要有“中国道理”。这“中国道理”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科学评价毛泽东同志和毛泽东思想,彻底否定“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理论和实践,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开启了全面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第一次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重大命题,创立了邓小平理论。邓小平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开创之作,是最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坚持改革开放、与时俱进,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经受住国内外政治风波和经济风险等种种严峻考验,在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世情、国情、党情发展变化的基础上,创立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承上启下的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十六大以来的中国共产党人,顺应国内外形势发展变化,发扬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精神,继续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系统回答了在中国这样一个十几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理论特色在于,它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是坚持、发展和继承、创新的关系。中国共产党90多年的历史告诉我们,对中国共产党这样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来说,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一定不能丢,丢了就失去了灵魂、丧失了根本,就“会失去生存的权利,而且不可避免地迟早注定要在政治上遭到破产”。[1](P367)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以及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先锋队的中国共产党,只有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才能始终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才能在错综复杂的形势中把握大局,辨明是非、认清方向,不仅洞察中国社会目前怎样发展和向何处发展,而且洞察将来怎样发展和向何处发展,从而信心百倍地带领中国人民走向繁荣富强、带领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
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又是将马克思主义与本国国情相结合,与时代发展同进步,与人民群众共命运而形成的最新理论成果;是中华文明、中国智慧与时代精神和人类文明成果相融合的最新思想结晶;是深刻把握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最新科学认识;是对发展中国家如何在新的国际形势下实现自身发展和赶上世界潮流,在全球化浪潮中创造独特优势的最新成功解答。马克思经典作家指出,“原则不是研究的出发点,而是它的最终结果;这些原则不是被应用于自然界和人类历史,而是从它们中抽象出来的;不是自然界和人类去适应原则,而是原则只有在符合自然界和历史的情况下才是正确的。这是对事物的唯一唯物主义的观点。”[2](P374)最广大人民改造世界、创造幸福生活的伟大实践是理论创新的动力和源泉,脱离了人民群众的实践,理论创新就会成为无源之水,就不能对人民群众产生感召力、对实践发挥指导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始终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
更重要的是,“中国道理”就是用“中国话”,中国风格、中国气派,中国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我们走的道路背后的理论依据,给大家讲清楚、讲明白,不是言必称外国人怎么想,动不动西方人怎么说。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有着鲜明的中国形式、中国风格、中国特点、中国气派,概言之,就是“中国味”。这中国味,就是几千年来积淀在中华民族生命和血液中的中国情感、中国意志、中国愿望、中国思维等等,概括来讲,就是中国文化的精、气、神。我们不可能离开自己国家与民族的优秀文化和传统去进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工作。
对于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过程中彰显中国风格,毛泽东有段话讲得十分到位:“马克思主义必须和我国的具体特点相结合并通过一定的民族形式才能实现。……离开中国特点来谈马克思主义,只是抽象的空洞的马克思主义。因此,使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具体化,使之在其每一表现中带着必须有的中国的特性,即是说,按照中国的特点去应用它,成为全党亟待了解并亟须解决的问题。洋八股必须废止,空洞抽象的调头必须少唱,教条主义必须休息,而代之以新鲜活泼的、为中国老百姓所喜闻乐见的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3](P534)我们现在有些同志在理论创新中特别喜欢引进“洋概念”,捣鼓“洋名词”,不仅百无一用还令群众生厌,其实是丢掉了中国风格。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把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同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各方面体制机制等具体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把国家层面民主制度同基层民主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符合我国国情,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是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水到渠成
相比起道路和理论体系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明确提出相对较晚。这是因为制度的形成是需要条件、需要积累的,实践的深化是制度成型的基础。
六十多年的艰辛探索,三十多年的凯歌突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各个方面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
——在经济领域,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崭新格局已然成型。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控制力方面一言九鼎,在保证经济总体形势平稳方面当仁不让;非公经济则是三分天下有其二,在保持经济活力、解决社会就业方面舍我其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瓜熟蒂落。
——在政治领域,民主形式越来越丰富,民主渠道越来越拓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日渐成为了政治生活中的常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越来越得到有效保障;各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与中国共产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各民族之间平等、团结、稳定,民族地区发展迅速;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社区居民自治进展的红红火火。所有这一切实践的丰硕成果使得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深深扎根于中国社会政治生活中。
——在文化方面,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的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战略,使得中国社会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相得益彰。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鼓励文化创新的政策已经走向制度层面,文化体制创新方兴未艾。
——适应社会结构日益多元、社会状态更加开放、社会诉求越发高涨的变化,适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新要求,崭新的社会体制也逐渐破题成形。
在这里,我们要区分开两个“基础”,一个是“实践基础”,一个是“制度基础”。我们在充分认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形成的基础性作用的同时,不能忘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制度基础”,这就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是也不能在一片制度空白中凭空生长出来,而是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基础上发育成形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正是6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人所完成的第二件大事的成果结晶。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确立了基本的制度原则、制度价值,乃至制度格局,离开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仅是忘本,甚至可能离经叛道。
当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之所以能在中国社会获得成功,也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主要是属于自然演化出来的制度,而不仅仅是设计出来的制度;是内生制度,而不是外来嫁接的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汲取了中国社会以往制度建设的一些教训,不搞制度“大跃进”,不搞制度“乌托邦”,不抽象地对待制度,把制度建设建立在对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与运用之上,建立在对中国社会发展阶段的清醒认知之上,建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火热的实践之上。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有机组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经过数十年的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形成的一整套相互衔接、相互联系的制度体系。在这一体系中,既有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又有建立在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基础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不同层面、不同类型的制度各司其职,有机协调,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首先是根本政治制度。根本政治制度是社会制度系统的基础和核心,也是社会制度系统的主要标志和代表者。根本政治制度若是改变了,也就意味着社会制度系统的根本性质发生了改变。作为根本政治制度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所讲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载体。”背离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就背离了社会主义。
其次是基本的政治制度和基本的经济制度。如果把根本制度比作一座大厦的话,基本制度就是大厦的“顶梁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决定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社会的基本政治面貌和经济格局,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支柱性制度保障。
再次是体制与机制,这是社会基本制度的具体化,是社会基本制度的表现方式和实现方式。若是没有社会体制机制发挥作用,社会基本制度就会悬空,其维护社会关系、社会性质、社会秩序的目的便无法实现;若是社会体制机制不恰当不适宜,其中的具体制度不完全正确、不具体全面和不相互配套,也会影响社会基本制度的贯彻落实。我们现在强调进行体制机制改革就是要使体制机制与根本制度、基本制度更加的相适应、相吻合。
在这里需要强调的一点是,同一制度系统内的各种制度必须具有逻辑上的一致性,不同制度系统间的制度不能简单“拿来”,否则会出现制度之间相互冲突、相互抵消的状况。制度之间的冲突,不仅使得制度本身失效,还会严重影响制度的权威性与制度存在的理由。举一个现实的例子,如果我们把西方社会制度系统中的那些多党轮流执政、“三权分立”、两院制等等制度,不加改造地简单照抄照搬,不仅于事无补,还会引狼入室,造成我们自己的制度系统紊乱,进而引发社会混乱。
最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是制度的文本体现、制度的规范表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把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纳入法制化轨道,实现了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有法可依,从法律上解决了国家发展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问题。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点和优势的集中体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进程中发展起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又是为了更好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而保驾护航的。所以,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
——制度立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上。
制度哲学研究告诉我们,制度是非中性的,不同的制度有其不同的优势群体,不同的制度对社会群体利益的关注是很不相同的。对于中国社会这样一个有着13亿人口、而且其中绝大多数是普通工人农民的国度中,制度的安排必须让中国社会最大多数的人能掌握这一制度、能使用这一制度,会运用这一制度来保障自己的权利、行使自己的权力。排斥最广大群众在外的、少数精英群体自娱自乐的制度安排在中国社会不具有政治合法性,也注定得不到最大多数群众的支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社会主义的性质,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的原则,它的制度逻辑究其本质上讲是有利于保证和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
——制度价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始终指向公平正义与和共同富裕。
什么是社会主义本质优越性?共同富裕。邓小平讲过,“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什么是社会主义内在要求?公平正义。胡锦涛总书记强调,“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以共同富裕、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价值指向,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妥善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既允许一些地区、一些人先富起来,更着眼于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充分彰显了社会主义的本质与属性,让社会民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有信心,也更加期待。
——制度绩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
制度是要用来办事的,不是用来当摆设的,更不是用来碍事的。因而制度绩效是评价一个制度优劣的关键指标。集中力量办大事是社会主义的一大特点,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取得成功的秘诀之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机理与运行模式决定了它可以形成强大的统一意志和组织力量,让全国成为一盘棋,把一切经济政治社会资源都组织调动起来,同心同德、同舟共济,上下贯通,统一行动,重点攻关解决难题,快速高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完成各种任务。抗震救灾、举办奥运会和抵御国际金融危机就是有力的例证。
——制度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可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
全社会全民族的积极性创造性,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始终是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但是随着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的分化,社会利益关系越来越错综复杂。如何在保证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同时,促进现阶段群众的共同利益,容许不同群体的特殊利益;如何在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同时,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等等是并不容易解决的棘手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统筹兼顾、求同存异,在消除不利于人民群众发挥积极性的不利因素,克服阻碍社会群体创新奋进的不良现象,营造各尽其能的氛围和环境,把各个社会阶层和社会群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等等方面,创造了广阔的制度空间,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
[1]列宁全集(第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 .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毛泽东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