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勤
(郑州大学商学院,河南郑州450001)
河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
许勤
(郑州大学商学院,河南郑州450001)
河南省农村人口众多,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对河南省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针对河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的现状,提出了完善河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对策: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认识水平;二是扩宽投资渠道,加强基金管理;三是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化,提高管理效率;四是推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立法建设;五是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筹集方式;六是建设多层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
河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必要性;现状;对策
2009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省市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相对于过去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而言的,简称为“新农保”。过去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由农民自己缴纳费用,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在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下,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缴费方式。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具有广覆盖性、强保障性、高度灵活性三个特征。河南省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基于河南农业大省的实际情况。河南省是农业大省,农村人口比重较大。2010年,河南省人口总数为9403万,其中农村人口5781万,占总人口的61.48%;60岁及以上的人口数,占总人口的12.72%,65岁及以上的人数占总人口的8.35%。这些数据显示,河南省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河南省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有效发挥其保障功能,能够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负担加重问题。2010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930.26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为5523.73元,城乡收入之比为2.88∶1。可见,农村居民收入较低,传统的养儿防老的养老模式已难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河南省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可使农民老年生活有所保障,消除后顾之忧,并提高老年生活质量。
2.加快城乡一体化,促进中原经济区建设。2011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将中原经济区的建设上升到国家战略。中原经济区建设可以促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协调发展。中原经济区以河南省为主体,涵盖周边的省市。因此,河南省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对中原经济区建设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城乡居民的差距不仅仅表现在收入水平上,还表现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基础设施等方面。河南省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缩小了城乡居民在社会保障方面的差距,有利于缓解城乡矛盾,促进土地流转,加快城乡一体化和城镇化建设,促进中原经济区建设。
1.河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从1991年起,河南省在济源、新郑、长葛三市(县)进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到1995年上半年,河南省共有89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共有155万人参加了养老保险,保险基金积累至7319万元。1995年河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进一步搞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河南省各市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据统计,1998年,河南省18个地市,117个县(市、区),1610个乡(镇)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参加养老保险人数达到230万,保险基金积累至3.6亿元。1999年7月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批转整顿保险业工业小组保险业整顿与改革方案的通知》,通知中指出我国不具备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条件,按照通知要求河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入整顿状态。2009年11月28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发布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河南省第一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第一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共有21个县(市、区)。根据河南省实施意见,试点县(市、区)60岁以上的农民,中央财政补助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55元,各试点县财政每人每月补贴不低于5元。2010年10月11日,河南省第二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启动,共包含有登封市、中牟县、灵宝市、栾川县和沁阳市等22个县(市、区)。2010年底,河南省农村参保人数为1437.32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24.86%;2010年领取养老金人数320.91万,积累保险基金664.70亿元。
2.河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第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宣传力度不够,参保率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率比较高,但整体来说农民参保率较低。2010年底,河南省农村参保人数为 1437.32万人,仅占农村总人口的24.86%,主要原因是有些试点县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宣传力度不够。虽然试点县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县级广播和电视有过专门的宣传,但由于收听率和收视率较低,所以农民并没有真正了解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积极作用,是导致农民的参保率低的原因之一。第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保障水平低。河南省《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将缴费标准设为一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个档次,试点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省财政对参保人每人每年补贴20元,省辖市财政每人每年补贴不少于10元。河南省首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已于2010年领取了养老金。如,漯河市郾城区孟庙镇何庄村60岁以上的老人都领到了每月60元的养老金。河南省21个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中有济源市、修武县、罗山县和辉县4个县(市、区)养老金执行参保人每人每月70元标准;荥阳市和偃师市2个县(市、区)养老金执行每人每月65元;其余15个县(市、区)养老金执行每人每月是60元。对于已经丧失劳动能力,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并且医疗支出负担较重的60岁及以上老人来讲,每月60—70元的养老金很难保障其基本生活。第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差。河南省自从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只能用于银行存款或购买国债。这种投资方式虽然比较稳妥,但单一的投资渠道在降低风险的同时使得基金的保值增值性比较差。河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计息方式是按一年期储蓄存款利率,虽高于活期存款利率,但在银行率较低,加上通货膨胀的影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比较困难。同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由县级运营管理,由于县级管理结构管理水平有限,专业人才缺乏等原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性无法保证,更无法实现保值增值的目的。第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制建设不健全。从国外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先进经验来看,一项新制度的实施必须有国家立法强有力的支持。2009年,我国仅出台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河南省在此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然而并未有国家立法支持。河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缺乏配套的法律法规,在筹资模式、资金来源、保障标准、政府补贴等方面做法不一,差别较大。因此,河南省要顺利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积极作用,仅靠实施办法是不够的。同时,由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缺乏立法,农村对其缺乏信任,影响了其参保的积极性。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认识水平。农民只有真正了解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保障作用,才会拥护和支持这一制度。河南省应加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宣传力度,增加农民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了解,提高农民的参保热情,在思想和行为上支持并积极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河南省可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第一,制定通俗易懂的宣传片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进行播放,并且利用互联网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第二,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知识普及下乡活动,以小品、戏曲等方式宣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第三,工作人员下乡讲解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接受农民咨询,并及时解答农民提出的问题,消除农民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疑问。第四,通过保障河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地区养老金的及时发放,对其他地区形成示范作用,提高农民的参保积极性。
2.扩宽投资渠道,加强基金管理。第一,保障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性,提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健康发展的关键。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应由县级统筹提升为省级统筹,实现全省统筹分配和管理,县级单位负责基金的收缴和发放,以保障基金的安全性,减少基金的管理成本,提高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第二,拓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投资渠道。在保证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可由专业投资公司进行投资,如,投资国家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或购买绩优企业发行的股票等,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第三,成立专门的基金监管委员会加强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使用过程的监督。
3.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化,提高管理效率。河南省农村人口众多,随着农民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认识、参保积极性的提高,参保人口增加,导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的工作量加大。为了加强农民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了解,必须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化,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河南省已经启动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但这只是第一步,今后还要加强对信息系统的维护,保障信息网络畅通和信息的及时更新,从而提高管理效率。
4.推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立法建设。国家应通过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立法,确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地位,推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全面展开,从而保障农村居民的养老权益,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河南省应在国家立法的基础上出台地方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规,对资金筹集、保障标准等进行规范,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从养老金收缴到发放都做到有法可依。同时,通过立法加强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监督和审计,确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
5.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筹集方式。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个人收入直接影响农民参保水平的高低。第一,可以通过加强农民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素质,增加农民收入,从而提高农民的参保水平。第二,通过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实现集体补贴。第三,政府财政部门做好合理预算和分配,保证政府补贴到位。河南省可以通过发挥福利彩票公益金“扶老”的作用和鼓励社会团体组织捐款等方式拓宽资金筹集渠道,保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及时到位。
6.建立多层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河南省在推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同时,应加强与家庭养老、商业保险、土地养老等方式的结合,互相补充,建立多层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努力提高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1]河南省统计年鉴(2011)[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1.
[2]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N].人民日报,2011-10-07.
[3]魏珊珊.统筹城乡视野下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综述[J].农业科研经济管理,2011,(1).
[4]明源,曹晶晶,冯振涛.河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构建分析[J].全国商情,2009,(18).
[责任编辑 杨国营]
C912.82
A
1671-6701(2012)03-0107-03
2012-05-04
2012年度河南省科技厅软科学课题(项目编号:112400430033)阶段性成果
许勤(1963-),男,河南浚县人,本科,郑州大学商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