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立智
(黑龙江省社科院 政治学所,黑龙江 哈尔滨 150018)
截止到2011年12月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5.13亿,中国手机网民规模达到3.56亿,同比增长17.5%。截至2012年6月,先后有51位省委书记、省长,100位地州市主要领导通过人民网的“地方领导人留言板”回应、批复网友留言,2000多个网友反映的问题得到处理和解决。同时,19省市区制度化办理网友留言。具有开创意义的是,众多领导干部实名开微博,与网友直接对话,使得网络舆情出现了由单一方向的网民讨论、建言向双方向的官民互动发展的态势。这种情况表明,反腐倡廉舆情网络制度建设已经被提到了议事日程。
网络舆情是公众通过互联网对政府管理以及现实社会中各种现象、问题所表达的政治信念、态度、意见和情绪的总和。网络舆情一般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形成:一是公共事件的发生,这种公共事件往往具有突发性和公共性的特点。如2012年8月延安客车事故,36人遇难,而陕西安监局长杨达才手戴名表在现场的傻笑,成为网友人肉的对象,很快他被双规。公众在网络平台上对事件进行描述、议论、揣测、分析甚至人肉搜索,都可以导致网络舆情的产生。如黑龙江方正县为日本开拓团立碑事件、什邡、启东事件等;二是因为政府决策不当而导致的事件如上海市“户籍新政”、陕西神木县“全民免费医疗”、河南郑州市副局长“替谁说话”事件,河南灵宝市“王帅案”以及云南晋宁县躲猫猫事件。网络舆情的形成,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因为政府处理不当而导致的网络舆情事件,典型的是湖北石首市骚乱。网络舆情除了具有突发性和公共性的特点外,还具有匿名性、自由性、交互性、即时性等特点,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时代,微博的广泛使用造成了热门话题的高跟帖率、高转载率,从而导致了议题迅速扩展为网络舆情。
网络反腐平台,一方面为反腐倡廉提供了一种新的途径,另一方面也激发了网民揭发贪官的热情,同时对腐败者造成更大的压力。
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发展历程与制度建设是随着我国互联网的发展而逐步发展起来的,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96—2002年,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互联网作为宣传阵地,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1996年,我国互联网开通后,与传统媒体相比显示出快捷的信息传递功能和强大的舆论宣传功能。1997年1月1日,《人民日报》开通网络版,以此来宣传党的战略目的,即通过正确的舆论引导人。1999年是中国政府上网年,这一标志性事件表明我国网络政治开始建立。2001年,党中央首次提出利用网络为政治服务。江泽民指出:“要高度重视互联网的舆论,积极发展、充分利用、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不断增强网上宣传的影响力和战斗力,使之成为思想工作的新阵地,对外宣传的新渠道。”2001年7月中共中央在中南海怀仁堂举办法制讲座,强调:各地各部门的领导干部,必须加紧学习网络化知识,党的建设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工作、宣传工作、群众工作,也都应适应信息网络化的特点。
第二阶段:2003年—2006年,网络作为反腐倡廉的新渠道,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标志性事件是200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网络举报平台,实行网络反腐。2004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高度重视互联网等新型传媒对社会舆论的影响,加快建立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加强互联网宣传队伍建设,形成网上正面舆论的强势”。2005年1月,中央印发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文件指出:“加强反腐倡廉网络宣传教育,开设反腐倡廉网页、专栏,正确引导网上舆论。加强对互联网站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指导和管理。”①张丽红:《试析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工作的特点及原则》,《社科纵横》2012年4期。同年12月,中央纪委、监察部首次公布了中央纪委信访室、监察部举报中心的网址。2006年元旦,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简称中国政府网)正式开通。中国政府网的开通,标志着中国民众与政府开始真正进入互联网上“面对面”的时代。
第三阶段:2007年至今,“加强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正式写进中央文件,并纳入制度化轨道。2007年1月,胡锦涛在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强调指出:“要加强网上思想舆论阵地建设,掌握网上舆论主导权,提高网上引导水平,讲求引导艺术,积极运用新技术,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形成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10月召开的中共十七大上,“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营造良好网络环境”写入大会报告。表明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舆论导向作用越来越突出。2008年,胡锦涛、温家宝等分别在人民网强国论坛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同年6月,中央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进一步强调:“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和重点新闻网站、政府网站继续办好反腐倡廉专栏、专题节目。”2009年11月,贺国强指出,要加强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网络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2009年,《中共党建辞典》收录了“网络反腐”这一新词条,表明互联网在反腐倡廉中的作用得到认可。2010年2月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指出:“拓宽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渠道,加强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②杨超:《最大化发挥网络监督作用的认识与思考》,《公安研究》,2011年3期。
目前,各省市在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制度化建设方面,都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各省市政风行风热线开通率达到94%。中国廉政网站数量达三百多,主要的有中国廉政网、中纪委信访举报网站等。初步实现了利用网络平台进行反腐倡廉,日益凸显出互联网在预防和惩治腐败中的作用。各地充分利用网络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舆情信息制度建设,取得了丰富的经验。
1.首个地方网络反腐中心正式成立。2008年8月13日,株洲市纪委召开常委会议,一致通过《关于建立株洲市纪委网络反腐倡廉工作机制试行办法》,这是全国第一份网络反腐方面的试行文件。株洲市纪委成立网络反腐中心,由此拉开网络反腐的序幕。
2.首个地方廉政网公布领导干部财产。2009年2月17日,新疆阿勒泰地区廉政网公开了千余名领导干部的财产申报,凡是法律允许、不属于个人隐私的全部向社会公开。
3.建立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贵阳市政府网络新闻发言人于2009年9月1日正式"上岗",其主要职责是在互联网上发布新闻、信息,并以“网络新闻发言人”名义,采取发帖,跟帖形式回复网络舆论。贵阳市建立的政府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成为传统新闻发言人制度在互联网空间上的延伸和拓展。政府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将充分发挥反应迅速,渠道多样,信息权威等优势,有效地弥补传统新闻发布方式的短板,更有效地回应并满足来自网络的各类正当诉求。值得期待的是,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开始正视网络舆论,从而真正搭建起政府与公众之间交流沟通的网上"桥梁"。继贵阳市政府网络新闻发言人正式上岗后,广东、云南、江苏等省也纷纷出台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其他各地的相关制度也已经在酝酿之中。
4.建立网络评论员制度。2008年以来,江苏句容市、四川省宜宾县、陕西省商洛及渭南、黑龙江省双鸭山及七台河、江西鹰潭等地在充分整合现有网络资源的同时,建立网络评论员队伍。网络评论员主要职责是,对网上反腐倡廉热点问题进行正确引导,加强反腐倡廉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等。
5.网络舆情采集中心的成立。2009年,河北省行唐县纪委成立干部作风网络舆情采集中心,通过QQ、专用电子信箱等形式受理群众举报。网络舆情采集中心挂牌半个月,就受理群众举报8起,有价值的举报6起,处理党员干部7人,解答群众咨询100多人次。
6.网络舆情应急机制的建立。2009年,江苏省沭阳县纪委、监察局出台了《沭阳县纪委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监督应急机制》。制度规定:一是主动强化对网络舆情的监测。专门成立网络舆情监测小组、网络舆情调查小组、网络舆情反馈小组强化对网络舆情的监测。二是限时提升对网络舆情的预警。预警舆情收集上报的时限,按一般情况不超过5天、较急情况不超过3天、特急情况不超过1天办理的受理时限,实行限时受理办结制。三是认真做好对网络舆情的反馈。专门建立网络舆情反馈小组,按属地反馈原则,将问题的调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反馈,同时按一般问题不超过3天、紧急问题不超过1天的时限反馈到位。杭州纪委也出台了《网络监督信息快速反应机制》,通过收集社会上、媒体和网络上的舆情,及时发现苗头性情况和涉及杭州市范围内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的监督信息,一方面按照有关工作程序,进行认真调查处理;另一方面本着信息公开的原则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广东省纪委信访室也建立了网络舆情快速反应机制,配备专人专机,每天定时浏览网络,搜集各大网站和论坛中涉及省内各单位和各级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举报信息,第一时间处理“网络曝光问题”。
7.开通党风廉政舆情在线。湖南省桃江县“党风廉政舆情在线”于2009年8月1日正式开通。3000余名副股级以上干部接受群众网上监督。从来访和发帖情况看,不仅有国内十多个省的网友,还包括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家的网友。目前,“党风廉政舆情在线”已在湖南一些市地相继开通,并逐渐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和公开化。通过“党风廉政舆情在线”,充分的发挥了网络监督的作用,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一次全新尝试。“党风廉政舆情在线”,使虚拟的网络成为公民监督干部的有效平台。这对干部树立以人为本的意识起到了促进作用,也对有效解决社会监督不及时等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
8.建立互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10年,浙江温岭市建立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互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会议由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等单位组成,市纪委为召集单位,并确定专人负责联系信息互通工作,保证信息畅通。重点关注本地网民的举报信息和舆情信息,即时向市纪委抄告或通报。市纪委对近期发生、可能引起网民关注并形成炒作的有关信息,及时向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通报,并根据通报内容加强巡查,及时介入并进行处置。
分析各地方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经验,我们可以看到:一是目前地方的网络举报制度不健全。具体表现为管理不统一、不健全,由于网站长期无人管理,导致不能及时答复举报人,有些网站成为摆设。建议制定统一的网络举报制度。包括设立专门机构处理网络举报,规范信息收集、处理、管理程序,规定保密措施,保护举报人信息及合法权利等。二是一些地方政府把网络舆情视为洪水猛兽。一旦出现舆情危机,利用手中的权力只知道封堵,希望不要成为网络舆情关注的中心和批评的靶子。而全国性的网络论坛之所以能够形成舆论场,乃是由于权力和关系力不从心。正是这种力不从心,给问题的真正解决提供了机会,促使权力回到正视问题本身的轨道上。建议各级政府转变观念,充分认识互联网的重要性,客观准确及时回应网络舆情,从中更好汲取民意、更多解决问题,最终化解社会矛盾,达致社会和谐。三是地方政府应充分利用网络进行反腐。目前,网络反腐平台已经形成,但通过网络查处的腐败分子,绝大多数是由网民因为公共事件而爆料查出的,如抽天价烟的周久耕、戴名表的杨达才,等等。建议地方政府应设立专人对网络舆情进行追踪,同时对本地区出现的网络舆情要认真处理,不搞官官相护,体现以人为本。四是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公众对通过网络举报和曝光的腐败案件往往十分关注,因此,政府应及时通过网络、电视、报纸、广播等予以公布。只有公开、透明、知情,才能调动公众反腐倡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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