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思想述略

2012-08-15 00:50朱西括
中共伊犁州委党校学报 2012年4期
关键词:城乡农民农业

朱西括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 乌鲁木齐 830021)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为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而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什么是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什么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有着许多论述,认真学习和梳理总结这些论述,对于深刻理解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思想,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将解决“三农”问题提升到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是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大意义的准确把握

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三农”问题,把解决“三农”问题提升到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早在2003年1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胡锦涛同志就明确指出:“为了实现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更多地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开创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局面。”[1](P112)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决策时,他又进一步指出:目前,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尚未消除,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改变,解决好“三农”问题依然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再次强调指出,必须坚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城乡发展,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加大强农惠农力度,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重中之重”的思想是党中央从当前“三农”工作的实际出发,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审时度势提出来的。这是新世纪新时期我们党对“三农”问题认识的深化、升华和飞跃,是解决“三农”问题方针政策的创新、发展与完善。新世纪新阶段,党中央之所以突出强调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意义,主要在于它既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又关系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更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目标的实现。

党的十六大以后,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新阶段,这也是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阶段。而我国是一个农业人口占多数的国家,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农民增收困难的现状在短期内难以改变。因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最繁重、最艰巨的任务在农村”。[1](P113)“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关键问题,也是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根本性问题。”[2](P85)要实现社会全面小康,必须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农村发展步伐。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自然离不开广大农民群众生活的农村的和谐。胡锦涛同志指出:“在我们这样一个农民占多数人口的国家里,农民是否安居乐业,对于社会和谐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广大农民日子过好了、素质提高了,广大农村形成安定祥和的局面了,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就会更加牢固。”[3]同时,“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只有城乡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才能更好地实现。诚如《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所论:“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现代化,没有农村繁荣稳定就没有全国繁荣稳定,没有农民全面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全面小康。”[4]

二、统筹城乡发展,逐步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方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在不断加快,但城乡之间、工农之间、区域之间不协调的矛盾也越显突出。如果这种局面得不到改善,势必影响到整个国家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和谐。对此,党中央认真总结国内外城乡发展的历史经验,用新的思路调整城乡关系。十六大明确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思想。

在2003年1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胡锦涛同志对统筹城乡发展的观点进行了进一步阐发:“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就是要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和农村对城市的促进作用,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1](P120)2004年3月,他主持第十六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走城乡互动、工农互促的协调发展道路。”[5]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统筹城乡发展,并把它置于“五个统筹”之首,把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体制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目标。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了“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文件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实行城乡统筹,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支持力度,要认真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和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这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标志着我国城乡一体化政策的正式启动。此后,随着实践的深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不同场合又分别要求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并将这一重要理念于十七大上明确地提了出来。2008年10月召开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是贯彻十七大精神,专门研究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问题的一次重要全会。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的根本要求,并从统筹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等六个方面提出了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的政策措施。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更是体现城乡统筹战略最突出的文件。不仅文件标题中含有“城乡统筹”四个字,具体内容更是无处不体现城乡统筹的思想。2010年10月18日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首次提出,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即“三化”同步),同年12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再次提出“三化”同步发展任务。

从“工农互促、城乡互动”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再到“三化同步”可以看出党中央对统筹城乡发展这一方略认识的逐步深化,对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方向和目标的逐步明确。这种新思路跳出了就农论农的局限,把解决“三农”问题放到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来考虑,拓宽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视野和思路。

三、深化改革开放,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强劲动力

伴随着从实行家庭联系承包制到村民自治,从税费改革到免除农民农业税等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国农村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改变“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4]的现状仍然任重道远。如何破解这一难题,胡锦涛同志指出:“通过改革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我们在推动农村发展的长期实践中得出的一条重要经验,解决当前农业和农村发展中遇到的新矛盾新问题,仍然要靠改革。”[1](P115)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是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文件提出:必须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农村发展的根本动力。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又对此进行了具体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必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抓紧在农村体制改革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进一步放开搞活农村经济,优化农村发展外部环境,强化农村发展制度保障”;“必须不断总结实践新经验,探索改革新举措,在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健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健全农村金融制度、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等方面取得新进展”。[6]

坚定不移地扩大农业对外开放,是国家实行更加积极主动开放战略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基础支撑。2001年中国入世,这既给对中国农业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同时也使之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以胡锦涛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非凡的眼光和气魄面对来自不同层面的疑虑,在联合国粮农组织第二十七届亚太区域大会开幕式上胡锦涛同志明确指出:我们将进一步扩大农业的对外开放。10年之后的《农业国际合作“十二五”发展规划》进一步指出:要树立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坚持把提高农业对外开放水平作为基本方向,把服务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作为根本任务,把谋求合作、发展和互利共赢作为根本原则,把加强系统能力建设作为根本保障,科学合理布局,大力推进农业国际合作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扩大农业国际合作。

四、发展现代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途径

农村和农业的现代化是整个国家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这是世界各国发展的一个普遍规律。在分析总结世界各国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建设现代农业,2007年中央1号文件系统部署了建设现代农业各项工作,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再次强调要“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并首次提出了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文件首次对农业科技进行全面部署。文件围绕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这个中心任务,在多措并举的基础上,特别突出了推动农业科技进步这个重大主题。文件提出,农业科技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支撑,是突破资源环境约束的必然选择,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决定力量,具有显著的公共性、基础性、社会性。

加快建设现代农业,走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是顺应世界农业发展普遍规律与发展趋势、立足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的必然选择;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协调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业持续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根本途径。为此,胡锦涛同志特别强调以下几点:

——要把发展粮食生产放在现代农业建设的首位,稳定播种面积,加大支农惠农力度,增加农业投入,在不断增强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同时,不断提高农产品安全水平。

——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科技创新为手段、质量效益为目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优化农业区域结构、产品结构和农村产业结构,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

——要顺应世界科技发展潮流,着眼于建设现代农业,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不断促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加快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全面提高农业物质装备水平,大力培育“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农民,着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要在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长期不变的前提下,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转变农业经营方式,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综合效益。

——要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要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发展节约型农业、循环农业、生态农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五、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目标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着眼点和立足点。胡锦涛同志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就是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7]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贯彻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强调,“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8]。十七大报告对坚持以人为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更有着十分明确的表述:“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发展乡镇企业,壮大县域经济,多渠道转移农民就业。……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发挥亿万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作用。”[9]十七届三中全会更进一步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农民意愿,着力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障农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益,提高农民综合素质,促进农民全面发展”,“要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使广大农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属。”[4]新农村建设不是简单的修路建房,而是按照统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线,全面推进农村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努力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新农村。它不仅注重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更注重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不仅重视在经济上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更重视在政治上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在文化上满足农民的文化需求,其最终旨归在于通过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以促使农民得到全面发展。

在新农村建设实践中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理念,就必须弘扬“全心全意为农民服务,摆正同广大农民的关系”的精神。一要把农民群众作为新农村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一切从满足广大农民的多方面需求,促进和实现广大农民的全面发展出发,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二要把广大农民作为实现新农村建设目标的根本保证,相信农民,依靠农民,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三要把农民群众生存发展条件改善程度和广大农民满意度作为检验新农村建设目标实现程度的唯一标准。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十六大以来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思想为我国农村发展指明了正确的道路和发展的方向。理论或思想来源于实践,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发展,中国共产党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思想必将更加丰富、更具指导意义。

[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

[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

[3]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N],光明日报,2005-6-27.

[4]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5]胡锦涛:始终坚持农业基础地位不动摇[N],人民日报,2004-3-31

[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7]胡锦涛: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Z],新华网,2004-4-4

[8]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M],人民日报,2006-2-22.

[9]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N],人民日报,2007-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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