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推进流域水利跨越发展

2012-08-15 00:51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主任任宪韶
中国水利 2012年24期
关键词:水事海河流域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主任 任宪韶

2012年,海委以“为党的十八大召开提供坚实的水利保障”为目标,积极履行各项水利管理职责,深入贯彻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实现流域供水安全、防洪安全、水质安全和水事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八大报告高屋建瓴地提出了“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这对做好海河水利工作有着重要指导意义。今后一个时期,海委将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快流域水利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海河流域水利改革与发展。

一、以“四个安全”保障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2012年年初,海委明确提出2012年主要工作目标之一就是保障流域防洪、供水、生态安全和水事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是充分准备,快速响应,实现流域防洪安全。2012年汛期,流域发生13次明显降水过程,主汛期连续出现6次较大范围的强降雨过程,滦河、北三河及大清河部分河道出现了明显涨水过程,其中大清河系拒马河发生了1963年以来最大洪水,北运河发生超历史实测记录洪水。面对1996年大水以来的最大考验,海委充分发挥海河防总办公室职能,在汛前充分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加强会商,超前部署,快速响应,科学调度,两次启动防汛黄色应急响应,先后派出10个工作组奔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洪工作,与流域各省(直辖市)协调配合,取得防汛抗洪的全面胜利。

二是优化配置,统筹调度,实现流域供水安全。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从2011年开始,海委再次组织实施河北省四库(黄壁庄、岗南、王快、安格庄水库)向北京市应急调水工作。377天里,河北省四库共向北京调水4.96亿m3,进一步缓解了北京市水资源紧缺形势。海委精心调度引滦工程、岳城水库、漳河上游等委属工程,实现安全供水11亿m3,满足了地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水需求,促进了农业增产增收,缓解了水事矛盾,保障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三是实时监控,果断处置,实现流域水质安全。2012年以来,海委积极开展流域水质跟踪监测,逐月完成65个省界(缓冲区)断面、48个河流湖库水功能区、21个主要大型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监测和28个湖泊、水库的富营养化监测,并对白洋淀等4个重点湖库实施藻类监测。对京津等重点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实施24小时动态监控,做好河北四库向北京应急调水水质的跟踪监测。“7·21”暴雨后,迅速组织开展了直管水库水源地周边污染源的巡查排查,果断处置了岳城水库以上清漳河、漳河汞超标事件,有效避免了更大范围的水污染事件发生。

四是彻底排查,有效调处,实现流域水事秩序稳定。以北京周边和漳河上游地区为重点,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省际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已有矛盾纠纷,注重监督各方落实有关纠纷处理意见和协议情况,有效巩固纠纷协调成果;对突发的水事矛盾纠纷,强调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有效避免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维护了安定团结。同时深入开展水资源管理、涉河项目管理、采砂管理、水利安全生产等专项执法检查和整治活动,严厉查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全力维护流域水事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加快水利改革发展

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的同时,以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精神为指引,继续深入落实《海委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任务分工实施意见》,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加快水利改革发展。

一是积极协调地方政府,强力推进水量分配,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海委通过反复协调,在水资源条件最为紧缺的地区,在不突破各项指标情况下,使各省市就“三条红线”指标达成一致。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海委制定了工作方案和任务分解方案,完成清漳河、浊漳河、蓟运河、拒马河等4条省际河流水量分配技术方案、环渤海经济区取水许可总量控制与水资源保障方案和内蒙古高原内陆河东部流域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方案的编制工作。修订编印了《海河流域水功能区划》,明确了流域重要水功能区;编制完成重要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和分阶段限制排污总量控制方案。海委还开展了漳卫南运河、重点水系入河污染物排放总量通报,流域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评估,海河流域地下水监测管理等工作。

二是统筹指导前期工作,大力推进水利项目落实,流域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成绩突出。制定了流域蓄滞洪区建设前期工作实施方案,对6个重点蓄滞洪区项目前期工作进行了重点协调和推动。稳步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完成了全国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2013—2015年)流域规划项目复核。积极做好主要支流治理、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前期工作的审查复核。高效推进委属重点项目,卫运河治理等8个项目前期工作进展顺利,牛角峪退水闸除险加固等3项在建工程高效实施,漳河上游治理水事纠纷遗留工程、漳河重点险工整治工程顺利完成竣工验收。全面完成京津风沙源治理一期工程,有效改善京津地区生态环境。继续开展典型区域、蓟县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水土保持和燕山山区侵蚀沟水土流失治理试验示范工作。初步建立了海河流域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数据库。完成全国水土保持区划三级区划分海委任务片成果审查。实施了太行山区重点治理区(北部)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项目。

三是不断规范依法行政,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行业管理能力全面提升。流域水利规划取得新成果,《海河流域综合规划》报请国务院批复,《北运河干流综合治理规划》经水利部和京津冀三省(直辖市)联合批复,南运河等7条流域重点河流的综合治理规划和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等多项专业、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海委还积极推进流域立法进程,《漳卫新河河口管理办法》等3个部规章的立法工作进展顺利,印发了《海河流域取水许可管理规定》和《海委行政许可管理规定》,完成滦河水量调度管理办法立法前期研究工作。管好用好水利建设各项经费,不断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推行了集中建设管理模式,试行“飞检”模式,委属新开工工程施工与监理招标投标全部进入有形市场交易。扎实推进水利科技顶层设计,不断增强科技支撑能力,重大科研项目申报和重大专题研究取得新成果,中法海河流域水资源综合管理项目第二阶段合作协议成功签署,中德水资源合作项目深入推进。大力推进水文和信息化建设步伐,不断提升水利基础保障能力,完成了46处省界控制断面水文设施改造,完善了河流预报系统,实现覆盖流域重要干流及主要支流的306个断面的实时预报,启动了全国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

四是不断加强机关管理,积极深化和谐海委建设,海委水利事业得到健康有序发展。以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和“基层组织建设年”等活动为契机,海委基层党建工作得到长足发展。完成了处级干部换届工作,完成干部交流和挂职锻炼选派工作,海委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印发了《海委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海委惩防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全力抓好预算执行工作,财政资金支付进度达到水利部序时进度要求。进一步规范了事业单位管理,企业经营范围更加多元化,市场开拓取得新成效。信访维稳、安全生产、水利普查、援疆、援藏、后勤保障、综合管理等工作深入推进,有力保障了海委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加快保障体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2013年,海委将在已有工作成绩基础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水利改革发展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水利保障体系建设,推进海河流域水利事业全面发展。

全力保障城乡供水安全。2013年,海委将以应急调水和常规供水为双保险,充分保障流域供水安全。继续积极做好河北四库调水和2013年度河北、山西向北京集中输水工作,切实保障首都供水安全。做好直管工程常规供水,并适时组织实施各类跨流域、跨省(直辖市)应急调水,确保京津等重要城市和白洋淀、衡水湖等重要生态湿地供水安全。

大力加快流域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流域水利薄弱环节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流域重要蓄滞洪区建设、中小河流与主要支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流域各河系防洪排涝工程等项目实施。以加强农村水利工作为着力点推进流域民生水利建设,完成海河流域农村水利管理规划编制,做好全国灌溉发展规划编制,构建海河流域农村水利主要工程数据库,建立流域农村水利工作协调机制。

积极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确立指标体系为基础,加快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力争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早日印发实施,加快完成滹沱河、北运河、滦河等流域重点河流水量分配技术方案制订。完成流域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监督考核制度,编制流域水功能区达标考核办法并建立评价体系。

加快完善综合防洪体系。积极推进委属防洪工程建设,争取卫运河治理工程和四女寺枢纽北进洪闸、漳河上游局病险水闸除险加固批复立项,推进卫河干流、漳河干流、漳卫新河河口治理工程前期工作。以强化海河防总职能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海河防总应急响应机制和各项方案预案,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全面做好防汛准备工作,确保防洪安全。扎实做好各项防汛基础工作,加强对流域旱情的跟踪监测和抗旱工作的指导。

深入开展流域水资源保护与水生态修复。加快开展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科学安排部署保护措施和项目。加强入河排污口控制,实施入河污染物总量通报,完善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大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保护力度,编制流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实施意见,加强能力建设,实现流域74个省界水质监测断面直测。启动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项目。以平原区风沙治理为重点,大力推进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修复。高效开展海河流域平原风沙区等典型区域水土保持试验示范。加强海河流域坡耕地治理工程、太行山区国家重点水土保持等有关项目管理。加快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加强海河流域水土保持监测站网建设,全面推进海河流域水土流失动态监测。

全面提升流域水利管理能力。配合水利部做好流域综合规划等综合规划批复工作,进一步开展完成一批流域重点河系综合规划编制,推进完成多项配套专业专项规划编制任务。力争出台 “永定河官厅水库上游水量调度管理办法”和“漳河水量调度管理办法”。加强水事纠纷排查化解和水行政执法,维护流域水事和谐稳定。抓好海委示范管理单位创建工作,切实推进水利工程管理精细化、现代化建设,出台委属堤防、水闸管理标准,推进“三库、五闸、一河道”等重点水利工程管理远程监视与现地监控系统建设。抓好科技项目立项和管理,积极落实中法合作协议,启动“饮用水水源保护生态修复成套关键技术合作研究”和“州河流域水资源与水生态修复规划”工作。进一步完善流域水文基础建设,推进省界水文监测站建设,建设海委水文基地,推进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相关工作,积极筹建海河流域地下水监测中心,全面提升流域水资源监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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