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管理机制 提高管理水平

2012-08-15 00:51水利部财务司司长吴文庆
中国水利 2012年24期
关键词:水利部水利资金

水利部财务司司长 吴文庆

2012年是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做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部署的重要一年,也是水利改革发展实现新跨越的关键一年。财务司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抢抓机遇,全面强化财务管理机制建设,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任务。

一、创新举措,2012年水利财务工作取得新成效

2012年,面对国内经济增速放缓、财政收入增幅回落的形势,财务司以争取扩大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规模、确保资金安全为核心,扎实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推动政策落实,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规模不断扩大。加强与财政部有关司局的沟通协调,努力争取扩大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规模。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与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中央财政统筹部分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2〕43号),明确中央统筹20%用于解决土地出让收益与农田水利建设需求不匹配的矛盾。截至11月底,2012年全国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192亿元。继续落实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补助经费9.84亿元。争取了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和中央直属水利枢纽骨干工程公益性部分贴息9 171万元,有效提高了项目还贷能力。2012年,中央水利建设资金大幅度增长,达到1 623亿元,其中财政专项资金达到704.44亿元。

注重顶层设计,水利金融支持体系初步形成。联合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七部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改革发展金融服务的意见》(银发〔2012〕51号),实现以水资源费、水利建设基金等作为还贷担保的政策性突破。协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出台了 《水利建设中长期政策性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农发银发〔2012〕169号),获准开展水利建设中长期政策性贷款,拓宽了水利建设金融支持范围。通过签订协议开展战略合作,初步形成了以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主,各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水利金融支持与服务体系。截至11月底,全年新增贷款投放1 079亿元,增长49%,累计贷款余额3 870亿元。

强化制度创新,预算管理机制建设实现新突破。落实部党组要求,建立预算管理“三项机制”,出台了《水利部预算项目储备管理暂行办法》、《水利部预算管理执行考核暂行办法》和《水利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暂行办法》,通过前置项目储备、量化执行考核、实时动态监控,形成了较为完备的预算管理制度体系,为实现预算管理科学化和精细化打下坚实基础。为促进“三项机制”顺利实施,落实“两大保障”措施,成立了水利部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启动水利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截至12月10日,水利部本年度预算执行进度达到95.8%,超序时进度1.36。在2012年中央财政减收、支出大幅度压缩的形势下,水利部2013年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控制数实现了两位数的增长。

坚持统筹兼顾,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继续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规范资产从 “入口”到“出口”的全过程管理。强化财务监督检查,采取交叉检查、委托中介机构检查等多种方式,对中央直属水管单位维修养护费、中西部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费、中央分成水资源费等进行了专项检查,对行业公益性科研项目进行了验收审计,对发现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保障了资金安全。加强水利资金支付和使用的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协调财政部将水利部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批权限由1亿元提高到10亿元。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部分省份实行农业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2012年,水利部部门决算工作连续9年获得财政部一等奖,国有资产统计连续多年获得财政部、国管局、国资委通报表彰。

二、研判形势,准确把握水利财务工作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对水利作出重大部署,财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水利改革发展全面推进,水利财务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必须准确把握这些新任务、新要求,在更高的起点谋划推动水利财务工作,为水利事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大对水利财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十八大将水利提升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内容的新高度,明确要求加快水利建设,完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等,要求水利财务工作进一步落实水利投入政策措施,强化水利建设资金保障,推进水价改革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调整,加快构建科学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

准确把握财政体制改革对水利财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目标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家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树立精益思想和治理理念,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不断提高管理效能,客观要求加快完善水利财务管理制度,创新水利财务管理机制,切实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准确把握水利改革发展对水利财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按照中央部署,水利事业已进入大规模建设、高强度投入的快速发展时期,水利投入大幅度增长,民生水利全面推进,水利建设呈现项目多、分布广、实施主体基层化的特点,水利改革涉及的利益主体多、关系复杂,要求水利财务工作切实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坚持民生优先,着力提高民生水利投入比例,优先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水利问题,在更大范围和更高水平上造福于人民群众。

三、服务大局,力争2013年水利财务工作取得新突破

2013年水利财务工作基本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部党组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把握资金这条主线,以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效益为目标,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积极推动重点改革,深入落实中央政策,全面提升水利财务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为中国特色水利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2013年工作重点是力争实现“四个突破”。

在预算绩效管理上取得新突破。全面落实财务管理“三项机制”,提高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加快水利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构建涵盖财务管理各领域、各环节,集成、高效的财务管理与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重点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建立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评价结果应用为保障,以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务水平为目标,涵盖预算编制、执行等管理全过程的具有水利特色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在进一步加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基础上稳步推进中央转移支付地方水利项目绩效评价,确保资金效益充分发挥,促进民生水利更好更快发展。

在财务管理水平上取得新突破。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深化改革、提高效益”为主题,联合财政部开展“水利资金管理提高年”活动,围绕完善水利资金管理制度体系、规范水利资金使用行为、深化资金管理各项改革、提高水利资金管理效益四项重点内容,深入开展制度建设、财务调研、政策研究、监督检查、业务培训等各种形式的活动,着力解决水利建设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提升水利资金管理水平。

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上取得新突破。进一步增加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投入规模,扩大示范范围,争取用2~3年时间,以甘肃、湖南、重庆3个加快水利改革试点省为重点,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成一批集中连片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在新一轮小农水重点县建设中加强对地方的指导,按照先建机制、再建工程的原则,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取得的成功经验纳入小农水重点县建设方案。

在税费政策落实上取得新突破。争取完善水利工程耕地占用税政策,实现水利工程与其他工程“同地同税”。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尽快出台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调整政策,规范征收标准分类,提高征收标准。尽快出台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积极争取将涉水生态补偿纳入国家生态补偿范围。

在统筹做好以上工作的同时,加强水利国有资产管理,认真组织完成部属企事业单位新一轮产权登记工作;组织编制重点预算项目规划,做好2013年“二下”预算批复工作,科学编报2014年“一上”预算;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确保资金支付进度,配合做好预算执行审计等工作。通过不懈努力把水利财务各项工作不断推向前进,为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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