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总规划师兼规划计划司司长 周学文
2012年水利规划计划部门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水利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措施有力。及时跟踪掌握2011年中央1号文件重点工作任务进展,各项措施正在逐步落实,政策效力正在不断显现,水利改革加快推进。一是抓紧出台配套政策。在2011年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基础上,2012年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国家层面出台配套政策文件和指导意见8项,国务院出台《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做好水利改革发展金融服务、健全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水利用地和税收优惠政策等文件。国家层面需近期出台的配套政策文件已基本完成,有力推进了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二是稳步推进水利改革发展试点。4个加快水利改革试点地区的试点方案和10个推进水利现代化试点地区的水利现代化规划全部由水利部与试点地区省级人民政府联合批复,进入全面实施阶段,特别是水利现代化规划的批复实施,标志着中国特色水利现代化道路从理论研究进入实践探索的新阶段。三是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水利部组织12个检查督导组对13个省份投资计划执行和重点项目建设进度进行了检查督导,及时跟踪掌握2011年中央1号文件重点工作任务进展,建立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制度,加大整改力度,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实效。
水利建设投资规模再创历史新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水利决策部署,积极协调落实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相关政策,不断创新水利投融资机制,保障了大规模水利建设的需要。一是投资规模持续增长。2012年,全国水利建设总投资4 303亿元,创历史最高水平。中央水利建设年度投资达1 623亿元,较2011年增长42.3%,再次实现大幅度增长,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891.06亿元,较2011年增长36.2%;中央财政专项资金704.44亿元,较2011年增长53.6%。在中央水利投入政策引领下,各地也多渠道增加水利投入,投资规模呈现较大幅度增长。二是投资重点更加突出。中央水利建设投资安排,以加强水利突出薄弱环节建设为重点,统筹各类水利工程建设,保民生、保续建、保收尾。农村饮水安全、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重点水源等薄弱环节建设共安排中央投资1 320亿元,占中央水利总投资的81.4%,较2011年提高近4个百分点。三是投资结构不断优化。中央水利建设投资继续向民生水利和中西部地区倾斜,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倾斜。2012年安排民生水利中央投资1 108亿元,占中央水利总投资的近70%;安排中西部地区中央投资1 358亿元,投资比重达到83%。四是投资政策加快落实。各级政府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28个省份出台了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各地水利投融资平台不断发展壮大,全国共组建了24个省级和154个县级水利投融资平台,水利融资能力进一步增强。制定出台了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农田水利、水土保持建设实施细则。
民生水利建设取得新的进展。按照中央明确的进度要求,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民生水利建设投资力度,加强检查督导。一是全面推进“三大目标任务”。完成了解决6 000多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列入规划的5 400座重点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2 209条重点中小河流重要河段治理年度目标任务,提前安排中央资金110亿元用于2013年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积极推动农村河道综合整治,编制《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规划》,落实中央财政资金10亿元先行启动25个重点县综合整治试点工作。二是大力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快244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以及黑龙江三江平原等新建灌区建设,积极推进大中型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东北四省节水增粮行动、牧区水利等项目建设。积极研究推动解决小型水源工程建设中央投资渠道问题。三是积极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和农村水电建设。坚持治理与修复相结合,全面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5万km2、坡改梯400万亩(26.67万hm2)。加大农村水电建设力度,实施了365个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项目、130个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和湖北、湖南、重庆等3省(直辖市)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项目。四是着力加强水利扶贫工作。积极落实中央扶贫开发总体部署,稳步推进11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水利扶贫工作;深入开展水利援疆、援藏工作,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推进重大骨干水利工程以及农牧区饮水等民生水利项目建设,全面推动加快新疆、西藏水利改革发展。
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按照中央水利决策部署,积极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防洪减灾、水资源配置和水土资源保护工程体系,水利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一是继续推进大江大河大湖治理。新一轮治淮、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项目加快实施,长江中游“两湖”治理、黄河宁蒙河段和下游标准化堤防、重点流域蓄滞洪区建设深入推进,云南小中甸、江西峡江等控制性枢纽工程加快建设,大江大河主要支流、独流入海河流和内陆河流重点河段治理逐步实施。二是着力加快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四川亭子口、贵州黔中、西藏旁多、云南牛栏江—滇池补水、甘肃引洮、青海引大济湟等在建工程加快实施;吉林中部供水、山西水网工程、湖南涔天河、新疆水利重点项目相继开工建设,西南地区中型水库建设大力推进,累计开工项目90余处。三是积极开展重点流域生态治理。加强重点生态脆弱流域、区域综合治理,强化水资源合理配置,统筹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改善和修复水生态环境。塔里木河、石羊河近期建设任务基本完成,石羊河流域远期治理和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工程抓紧实施,取得明显的治理成效。四是切实加强重大工程前期工作。积极推进珠江大藤峡、黄河古贤、淮河出山店等骨干工程前期工作。2012年共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审查意见54项,工程总投资2 881亿元,国家发展改革委已批复或核定重大水利工程项目25项,工程总投资1 263亿元,为进一步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奠定了扎实的前期工作基础。
重点水利规划工作取得突破。加强重点水利规划编制工作,推进规划批复实施,为水利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提供规划基础。一是国务院批复水利发展 “十二五”规划。2012年3月国务院批复《水利发展规划(2011—2015年)》对“十二五”期间水利改革发展做出总体部署和安排,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水利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程布局、保障措施等,规划总投资1.8万亿元,投资规模创历次五年规划之最;国务院还批准实施《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二五”规划》。二是全面完成七大流域综合规划修编。抓紧开展各流域综合规划专家审查、征求意见、部门协调和修改完善工作,七大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全面完成,正在陆续报请国务院审批。本轮流域综合规划修编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线,充分体现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是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水旱灾害防治的总体部署。三是大力推进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等重大规划编制。在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的基础上,围绕工业、农业、城镇等供水需求,深入分析全国、区域水供求态势,规划水资源供给与保障的总体格局。全国水资源保护规划、灌溉发展总体规划、水土保持规划等规划编制进展顺利。四是相继编制了一批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完成了全国大中型水库建设“十二五”规划、西部大开发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规划、重要江河河道采砂管理规划、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二五”规划等专项规划。组织编制了全国水利扶贫规划、水利定点扶贫专项规划以及11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水利扶贫专项规划。五是积极开展水利重大专题研究。积极推进河湖水系连通战略研究、与水有关的生态补偿机制研究、水利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以三峡水库为核心的长江干支流控制性水库群综合调度研究等重大专题研究工作,为深入推进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建立水生态补偿机制等提供了科研基础支撑。开展了赣南苏区、广西桂林等多项区域发展水利专题研究,主要成果纳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布局。
规划计划管理基础不断夯实。一是完善规划计划管理制度。印发了中央水利投资计划执行考核办法、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成果质量评价管理办法、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项目管理办法等10多项管理制度;起草完成了全国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全国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等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完成了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和流域综合规划后评价报告编制导则,积极推动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的贯彻落实。二是加强统计支撑工作。完成2011年全国水利发展统计公报、2012年中国水利统计年鉴编印出版等工作;扎实开展中央水利投资计划下达、落实、完成及前期工作进展等月报统计工作,启动应用了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及投资信息直报系统;开展了农村饮水安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等3类重点建设项目旬报工作;发布水利统计主要指标分类及编码行业标准,基本完成水利统计报表制度修订及水利统计通则、水利统计基础数据采集技术规范制订等工作。三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开展了基层水利改革发展、水利建设用地政策、大型灌区、西南五省(自治区、直辖市)水源工程建设、加快水利改革及推进水利现代化试点等数十项重点专题调研,为编制重大规划、确定投资重点、出台相关政策等提供了支撑和决策依据。四是创新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把基层党建作为促工作、出成效的有力抓手,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在创先争优活动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搭建“研问赛讲”学习平台,建立“以研促学、以问促学、以赛促学、以讲促学”长效机制,荣获了中央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十大学习品牌”荣誉称号。
2013年是“十二五”时期承前启后的一年,水利规划计划工作将把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决策结合起来,按照部党组的部署,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是突出抓好重大水利规划编制。在各类水利规划编制中要充分体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一系列新要求,进一步转变规划思路和理念,更加注重水利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可持续性,着力转变水利发展方式,优化水利发展总体布局,促进和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抓紧完成全国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全国灌溉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着力提高城镇、工业和农业供水保障能力。加快全国水资源保护规划、全国牧区水利发展规划、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为大力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提供规划基础。开展全国水利现代化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加快推进中国特色水利现代化进程。适时启动全国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研究谋划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要求相适应的水利发展目标任务,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水利支撑和保障。
二是突出抓好水利建设投资落实。积极争取水利投资稳定增长,加强投资计划调控,继续重点向农村和中西部地区倾斜,继续重点向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倾斜,着力解决水利投资结构性问题。大力发展民生水利,继续加快推进已经列入规划的农村饮水安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灌区节水改造、中小河流治理等重点建设任务,确保2013年年底前完成规划内重点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积极拓宽水利投资领域,扩大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建设,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一般小(2)型病险水库加固和小型水源建设。
三是突出抓好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加快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进度,保证前期工作深度和质量,重视解决工程建设中土地利用、移民安置、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筹措、运行管理等重大问题。加快推进南水北调东中线后续工程和南水北调西线工程前期工作,加快推进重点区域水资源配置工程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列入规划的“十二五”大中型水库、西南五省(自治区、直辖市)近期重点水源、大江大河主要支流治理、蓄滞洪区建设等项目立项审批,进一步增加水利建设项目储备,为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奠定前期工作基础。
四是突出抓好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在水利规划编制、项目前期和投资计划安排中,要着力促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落实,促进水资源节约和保护,促进水生态文明建设。要着力保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高度重视水利工程建设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水污染严重和生态脆弱流域综合治理,努力维护河湖健康。切实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三条红线”,对用水总量已超过控制指标的地方,应坚决限制新建取用水工程,鼓励水资源节约和保护,促进水资源永续利用。
五是突出抓好水利改革和现代化试点。指导试点地区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措施,力求取得实效。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立足规划引领、因地制宜、改革创新、示范带动,着力解决水利发展中的短板问题,与当前水利建设、管理和改革工作紧密结合,不断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宣传推广,为全国水利改革和水利现代化建设提供示范和借鉴。
六是突出抓好规划计划基础管理。重点加强规划计划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强化规划管理,严格执行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严格前期审核把关,开展重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质量评价;加强中央水利建设投资绩效考核,切实提高投资计划和预算执行力,加快推进各类水利建设进度,努力提高水利投资效益;进一步做好水利统计工作,修订《水利统计管理办法》,做好水利常规统计与水利普查数据的衔接,提高水利统计年鉴、公报、月报、旬报的时效性、准确性。加强规划计划部门作风建设,更加重视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反腐倡廉和廉政建设,不断提高规划计划服务水平,努力建设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规划计划干部队伍,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