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亚军
再发性腹痛是儿童临床常见病,幼儿及青少年好发,其中大部分属于非器质性病变所致,称之为功能性再发性腹痛。本研究采用芍药甘草汤加味治疗小儿功能性再发性腹痛28例,并与常规西医治疗效果进行对比,现报道如下。
1.1 病例纳入标准 (1)腹痛病程超过3个月;(2)疼痛为非特异性间断发作,很少表现为绞痛;(3)疼痛部位多在脐周、上腹或无固定范围,腹部检查可有脐周压痛或无异常发现;(4)可伴有恶心、呕吐、腹胀等症状。凡符合上述诊断标准并且血、尿、便常规及肝功能、B超检查均无异常;(5)排除器质性疾病者[1]。
1.2 一般资料 选取2008年10月—2011年9月本院全科门诊小儿功能性再发性腹痛患儿56例,均符合上述病例纳入标准。将56例患者按就诊先后顺序分为两组。治疗组28例,男13例,女15例;年龄4~12岁,平均8岁;病程3个月~2年,平均病程7个月。对照组28例,其中男11例,女17例;年龄3~12岁,平均8.4岁;病程3个月~2年,平均病程6个月。两组患儿性别构成、年龄及病程间有均衡性。
1.3 治疗方法
1.3.1 治疗组 给予芍药甘草汤治疗。药物组成:芍药12 g,甘草6 g,腹痛甚者加延胡索、香附;偏寒者加乌药、高良姜;食积者加鸡内金、陈皮;湿阻中焦加藿香、白蔻、砂仁、焦三仙;偏热盛加黄芩、黄连;便秘加焦槟榔、莱菔子。水煎服,100 ml/次,2次/d。7 d为1个疗程,2个疗程后评定疗效。
1.3.2 对照组 颠茄片5~10 mg/次,3次/d口服;或多潘立酮0.3 mg·kg-1·次-1口服。便秘者给予开塞露通便。7 d为1个疗程,2个疗程后评定疗效。
1.4 疗效判定标准 自拟疗效判定标准:显效,腹痛及其他消化道症状消失,随访3个月以上无复发;有效,腹痛及其他消化道症状消失,随访3个月偶有腹痛;无效,腹痛及其他消化道症状无改善。
1.5 统计学方法 等级资料采用Ridit分析,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 两组临床疗效比较 治疗后,治疗组显效21例,有效5例,无效2例;对照组显效11例,有效9例,无效8例,两组患者疗效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u=2.7798,P=0.0054)。
2.2 不良反应 两组患者治疗过程中均未见明显不良反应,治疗前后血、尿、便常规均未见异常。
再发性腹痛是小儿常见的临床症状之一,占小儿腹痛的50%左右[2]。本病按病因可分为器质性和功能性,在诊断上除外器质性再发性腹痛者,方可考虑为功能性再发性腹痛。在治疗上西医多以对症处理为主,可暂时缓解腹痛症状,但复发率高。小儿功能性再发性腹痛属于中医学腹痛范畴,病因主要是感受寒邪,乳食积滞,气滞血瘀,情志刺激,致使中焦气机阻遏,经脉失调,不通则痛,脾胃居中焦,为全身气机升降出入之枢纽。而小儿存在生理上的“脾常不足”,加之饮食不知自节,寒暖不能自调,易为外邪、饮食、情志等因素影响,致使脾胃运化失司,当升不升,当降不降,郁滞于中,可致中焦气机壅塞,经脉失调,凝滞不通而致腹痛。故治宜健脾和胃,行气化滞,缓急止痛。
芍药甘草汤中白芍养血敛阴、柔肝止痛,甘草缓急和中,与白芍同用酸甘化阴,缓急止痛。甘草可调和药性,湿阻中焦加藿香化湿升清,和胃悦脾;砂仁白豆蔻均有醒脾和胃、行气化滞作用;焦三仙有健脾理气、消食化滞作用;偏于寒者加乌药、香附、高良姜,温胃理气散寒而止痛;食积加内金、陈皮消积理气、和胃止痛;偏热者加黄芩、黄连而清热祛湿;便秘加焦槟榔、莱菔子降气通便;痛甚者加延胡索理气止痛。临证处方时,当随兼证不同而加减。本研究结果显示,芍药甘草汤加减治疗的患儿疗效优于西药治疗的患儿,且无不良反应发生。故用芍药甘草汤加味治疗小儿功能性再发性腹痛,如运用得当,可标本兼治,从根本上改变机体状况,有效地控制腹痛的复发。
1 王茂贵.小儿再发性腹痛的诊断思维程序[J].中国实用儿科杂志,2000,15(3):154-156.
2 陈舜年,许青娣.儿科消化病临床新技术[M].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20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