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江
(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云南 昆明650031)
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大事,既能保证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也能够为我国民众提供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因此,良好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不仅仅是政府环保部门的工作,更需要公众的积极参与。然而,目前我国公众的环境保护工作存在非常大的问题,多是以旁观者角度来看待环境保护工作,参与度却非常有限。
由于环境质量的好坏同居民生活息息相关,因此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需要居民积极参与。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条例对于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权利和义务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但是,由于我国居民对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模糊,法律意识薄弱,导致居民维权意识差、参与途径局限性较大、参与积极性较差,致使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较为困难,影响到了整体进展速度。
良好的生存环境,是居民正常工作和生活的重要前提条件,如果环境遭受严重破坏,将会严重影响正常活动的进行,因此,居民对环境保护工作有一定的责任和义务。就目前我国居民的法律意识来说,依旧存在非常大的问题,普法程度较低,很多人基本不清楚自己的法律权利,也无法以正确的姿态加入环境保护工作当中。由于环保意识相对薄弱,环保内容认识较低,往往是遇到环境污染问题较为严重的建设活动,居民无法以正确的行为来进行有效的反馈和阻止,从而使得居民方面的环境保护工作无法有效开展。
目前,我国居民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心态存在很大的问题,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看法存在一定的不足,公众对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意义不是非常了解,因此,也就无法正常行使自己的相关权利,有很大一部分人群认为自己没有相关权利和义务来进行环保工作及环境污染工作的监督权利,放任这些行为,事不关己,由于环保部门的工作能力有限,从而造成了某些污染严重的工程和企业大量出现,造成了严重的污染问题,给居民生活带来非常大的影响。还有部分民众认为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与否同地方政府领导的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存在非常大的关系,因此,为了一味顺应领导想法,而隐瞒了自己的真实想法,这样造成的直接后果便是民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效果大打折扣,产生非常恶劣的影响。因此,民众环境保护工作的心态,决定了环境保护工作的最终结果。
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能够有效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效效果,促进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但是,目前公众对环保信息的了解还存在非常大的问题,由于缺乏比较有效的信息途径,环保信息往往比较闭塞,从而导致民众无法有效参与环保工作,无法提出合理的环保意见,也无法进行有效的环保评价,给环境保护工作带来非常大的损失。造成公众环保信息较为匮乏的主要原因在于政府相关部门的宣传力度存在一定问题,由于无法进行相关有效信息的传达,导致民众在相关工程项目建设时才逐渐了解,错过了民众环保工作的参与阶段,因此无法对污染严重的项目进行合理的干预,民众只能在受到污染危害时进行举报,使环保工作的“预防为主”的原则受到侵害,造成了无法弥补的后果。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许多新型企业工程也逐步进行,因此,为减少不良企业对环境的危害,以及确保自身生存环境得到有效保障,公众必须要增强自身的环境保护意识,积极参与环保工作,保证经济建设同环境保护共同发展,共同进步。
公众提高环保工作的参与性,开展有效环境保护工作,对污染问题提出有效的建议,对于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因此,必须要采取相关措施,来提高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矫正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态度,从而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效果。以下是笔者结合多年工作经验所提出的几点建议,希望对于提高公众环保工作参与性起到一定的推动性作用。
目前,我国多数居民对于环境保护认识存在非常大的问题,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关乎居民正常生活工作的重要内容,由于我国环保宣传工作比较薄弱,致使许多居民的环保意识非常不到位,尤其是我国多数农村居民,由于自身素质能力有限,环境保护意识更是缺乏,当相关环境污染问题出现之后,不知道采取何种手段来进行有效地反馈和举报,从而导致环境破坏越来越严重,环境恶化严重威胁到自身的正常生活。同时,由于信息闭塞等原因,多数民众对工程项目建设漠不关心,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由于缺乏有效的反馈和监督,导致许多环境污染问题严重的企业项目得以实施,造成了大量环境污染问题,带来难以挽回的损失。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必须要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提高我国民众环境保护意识,让他们认识到自己是环境的主人,自己有履行环境监督的责任和义务,对于环境污染问题严重的企业要积极向有关部门进行反应,做好监督举报工作,从而及时控制污染源头,减少环境恶化现象。同时,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应该积极进行有关环保信息的宣传,开放更多的信息渠道,让公众能够及时有效地了解相关建设项目,并倾听和认真记录公众对建设项目的反馈意见,从而有效减少污染工程的增加,确保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公众应该自发学习相关环境保护知识,认真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公众环保行为的定位,丰富环保知识,保证自身合法权益。
环保调查问卷,是最有效也是最直接保证公众参与环保工作的手段,这是政府相关部门同民众建立友好合作管理的重要方法,也是获取环保信息的重要途径。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应该积极增加环保调查工作手段,如社会调查、网络调查等多种调查渠道,针对于近期环境保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向民众征求解决意见,获取民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关看法和建议,从而有效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
《环评法》中对于我国公众的环境保护权利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明确了公众的环保权利,但由于我国公民对环境保护工作认识存在一定的问题,法律意识淡薄,造成公众环境保护工作无法有效开展,当利益受到侵害的时候,不知道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利益。因此,公众应该增加自己的法律意识,以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不断树立环保信念,也只有在了解自己相关权利的时候,才能够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由于对环境保护工作及自身权利的理解不到位,往往环保部门在开展环境评价调查工作时,结果存在非常大的问题,不准确、不公正性导致了环境保护工作难以有效开展,因此,必需要提高环境评价结果的准确性,这样才能够保证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性。首先,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工作必须要到位,让公众真正树立环境保护意识,了解自身的环保权利,明确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真正意义,要敢于对环境评价信息做出公正、准确的反馈,而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只有这样,才能够推动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我国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
由于政府环保部门相关工作划分不到位,工作内容不明确,往往收到公众进行信息反馈时无人重视,且公众在举报和维护自身相关合法权益的时候无法得到有效的受理,从而大大降低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导致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越来越困难,管理部门与公众缺乏有效沟通渠道和平台。因此,必须要加强环境保护部门的内部管理,对相关工作职能进行合理的划分,使工作能够有效地开展和落实,提升公众对政府环保部门的信心。
要确立环境保护部门中的宣传小组,保证宣传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确保宣传及时到位,信息传递准确真实;调查小组,针对民众反应要做出认真的记录和分析,并且开展相应的调查工作,了解民众反应的真实性,并向上级进行及时反馈;访问组则是对于公众的举报信息和维权行为进行受理和处理,根据公众举报信息和侵权信息进行积极记录和反馈,并由调查小组开展调查工作,确保真实性之后,向相关执行部门呈交处理意见,来帮助民众争取合法权利,提高环保部门的工作效率,也提升环保部门的社会形象,促进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实施。
搞好环境保护工作,能够有效保障我国居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确保健康的生活环境,保证我国居民的人身健康,因此,民众应该积极加入环境保护工作当中,支持环保部门的工作开展,反馈相关环保信息和环保建议,完善环境保护工作,促进我国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为人们提供真正和谐健康的生存环境。环境保护部门在日常工作当中,一定要提高环保宣传力度,有效维护公众合法权益,建设良好环保形象,促进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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