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沁县纪委结合自身实际,计划采取六项有力措施推动案件查处工作:一是拓宽信访渠道。积极关注网络举报和其他渠道的案源,并及时梳理汇总,力保案源充足、有可查价值。二是实行全员办案制。将案件分到各乡镇纪委和机关全部科室,充分发挥全体人员查办案件的主观能动性。三是推行立案预审制。所有违纪案件初核结束后,办案单位都将相关资料先交审理室进行预审,审理室拿出意见后,提交县纪委常委会研究是否立案查处,有效地规范了立案。四是加强反腐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组的作用,完善查办案件协调机制,整合公安、检察、审计、农经等执法执纪部门办案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办案合力,提高突破案件能力。五是提升案件治本功能。办案人员既要负责查办案件,又要认真分析发案原因,督促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扎实整改,充分发挥案件检查工作的治本功能和后续效应。六是进一步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不断提高依纪依法、科学安全文明办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