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勇:不断取得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新成效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组长何勇在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上强调,要加大力度,扎实工作,不断取得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新成效。一是严厉惩治商业贿赂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审批权、执法权、监管权和司法权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认真查处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处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中内幕交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的案件,查处非国家工作人员商业贿赂案件和中介组织直接参与或介绍商业贿赂案件,依法查处跨国(境)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处罚力度。二是加快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抓紧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逐步实现信用信息跨地区跨行业的交换、互通与共享。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不良行为记录等违法违规失信信息披露制度的作用,严厉惩处失信市场主体。三是更加注重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不断完善法律制度体系,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着力构建有效防治商业贿赂的机制。四是有效监管“走出去”企业的经营行为。建立健全中资企业国(境)外经营行为的监管制度,督促中资企业严格遵守我国和驻在国的法律规定、行为规范和商业道德,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行为。
何勇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领导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明确分工与责任,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保证工作效果;深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