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菜花地一样灿烂绵延的歌唱——读邹联安的诗

2012-08-15 00:54晏杰雄
文艺论坛 2012年4期
关键词:湘西油菜花意象

■ 晏杰雄

法国象征主义诗人马拉美认为,“世界上存在的一切,都是为了一本书”;我阅读诗歌也信奉一句话:一个诗人的全部创作,都是为了同一个意象。进一步说,有时也是许多朝代的诗人在写同一个意象。所以,我理解诗人有个习惯,就是首先要对其诗歌进行一个漫无边际的泛读和体会,试图在这种泛读中发现一个核心意象,然后透过这个意象去窥见一个诗人的全部精神秘密和诗歌密码。这个办法往往能奏效。那一刻就象顿悟似的,内心的某种东西瞬间被催动了,如同一束强光,照亮浑沌苍茫的暗夜。这种阅读方法并非我故弄玄虚,可能与诗歌创作的内在规律和精神运行有关。实际上,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个或几个意象汇聚一个诗人全部创作的现象不乏其例,比如“凤凰”之于郭沫若,“康桥”之于徐志摩,“雨巷”之于戴望舒,“老马”之于臧克家,“土地”和“太阳”之于艾青。那么,属于诗人邹联安的核心意象是什么呢?我曾通读了他的几本诗集《邹联安诗选》、《大地的隐痛》、《逃亡者》等一百首多诗作,在漫无涯际的阅读中,能感受到他对现实社会的深重批判和对理想家园的纯情向往,但这个感受是驳杂的、表层的、笼统的,没有心灵被击中的感觉。在疲惫的阅读之旅中,我苦于找不到诗人的核心意象,直到有一天,我读到他的一首散文诗中的一个片断:

“接下来是油菜花开了,轰轰烈烈地向着辽阔的田野铺展开去,公然向大地贿赂黄金,那金灿灿的辉煌,那无法抑制的激情,我抵挡不住。”

我的思绪和诗绪才豁然开朗,我知道找到邹联安诗歌的核心意象了:它就是油菜花地。这个南方春天独有的意象,这片南方天空下灿烂绵延的金黄,不正象征了诗人浓烈的抒情、广阔的思考和不可扼制的激情吗?我仿佛看到诗人手持一把乐器,坐在春天的油菜花地里吟唱,音乐响起来,心灵和火热的花事一起律动,诗意如油菜花一样漫漶了大地。这首诗的题目叫《春天来了,我挡不住了》,这个意象让邹联安作为一个诗歌的侵略者,真正进入了我内心的领地,或者作为阅读者我们彼此真正进入了对方的领地。来自诗歌的热力,让我也抵挡不住了,切实感受到了字里行间内在的精神、质感和魅力。

我之所以把邹联安和油菜花地联系在一起,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他诗歌中明显存在的自然因素。作为总体背景或细部凸起物,邹联安诗歌中的自然因素无处不在,并在与城市文明的对照中,呈现出比单纯的乡土诗或咏物诗丰富得多的意蕴。

首先,它可以表征诗人“自然之子”的身份。在邹联安的诗歌中,毫不避讳地透露了他的出生地、乡亲情况和民族身份等个人信息和地方性知识,在简要的叙述中充满深情、自豪以及自我确证的力量。他在诗歌中反复提到一个叫落塔界的地方:“农历二月二十二日/我站在落塔界上/站在母亲温暖的目光里。”(《我愿做一头朽木》)他就是在这一天出生在湘西龙山县落塔乡一个叫岩脚坪的村子,这是个土家族聚居地,是原本偏僻的湘西州最偏僻的地方之一,至今仍然是旅游者探幽寻秘的带有原始性的村落。从这样一个村子走出一位诗人本身就是一个奇迹。可以说,邹联安的诗既是他的个体生命在歌唱,也是那个遥远的湘西村落在歌唱。我们注意到,在这三行诗中,诗人用了“农历”、“母亲”、“温暖”等字眼,这些词本身发散出传统文化和乡村生活的气息,体现了诗人自觉或不自觉的自然情结和诗歌价值取向,童年、故乡和自然在他的诗歌中是三位一体的东西,共同构成诗人的精神原乡。虽然年少时就走出了大山,落户城市工作,而且在城市生活的时间远比乡村要长,但诗人的自然属性终生未变,那段在自然中诞生和成长的历程如同精神的烙印一样保持在肉身上,诗人的根仍然深植在自然和故乡,在成年之后一次次进行着实际的或精神的还乡,体现出强烈的返朴归真的愿望:而我却思想着重新回归母亲的体内/还原成母亲生命的细胞。(《我愿做一头朽木》)所以在他的诗作中不仅记录了许多次回乡的感受和感叹,也不时在对当下生活的描述中闪回到故乡的场景和物象,比如诗人在搬进城市新建小区不久,看到窗外的樟树和小鸟,就突然产生他乡遇故知的感觉:想起了湘西过去和未来/想起湘西跟泥土一样朴实的兄弟姐妹/以及因他们而产生的许许多多的事情。(《我忽然听到鸟叫》)。这是一位自然之子在潜意识中对故乡的心灵感应与魂牵梦萦,是湘西少数民族在现代物质社会对自身文化的倔强表达。

其次,它具有诗歌地理学的意义。这里的诗歌地理学不同于通常所说的对某个具体地方的诗性描绘,而是指诗人诗歌中所透出的那种南方气质。作为一个有过西北生活经历的南方人,我曾深切感受到南北地域文化的差异及所造成的文学风格的区别——这种区别是实实在在有的。北方文学的语言运用和文化凭借比南方有优势,语言成熟雅致,风格纯正稳健,文化底蕴深厚,写作富有法度,而南方文学则显得灵动、自由和奔放。邹联安出生在南方,一直在南方生活和写作,他的诗歌自然而然体现为南方风格,这是无可避免的,总体表现为热烈,奔放,富有浪漫色彩,在皈依自然的过程中甚至产生一种野趣。比如诗人反复宣示要做一个“孤独的野鬼”或“为爱而奔跑的野鬼”,在一个工业技术和商业文化的背景下显得突兀而凌厉,现在要成为一个野鬼也是一种奢望啊!这个形象在此背景下不再带有过往神秘、哀怨和邪恶的意味,反倒成为一个正面的形象,表征一种未受现代文明侵染的原始文化形态,一种法自然的精神。野鬼就是一个在现代城市边缘游荡萦回的自然的精灵,蕴藏着自然的精神秘密和诗人返朴归真的理想。比照诗人的出生地及其文化遗传,这个形象令人想起屈原《九歌》中那个为爱而起舞歌吟的山鬼,弥漫着楚地特有的巫鬼气息和自然野性。李元洛先生曾说,“他的为人与诗作,有一种近乎楚辞的忧国忧民和热烈浪漫。”实际说的也是一种从屈原开始就流传下来的南方气质。这种气质在邹联安的生活诗、爱情思、玄想诗以及长诗《逃亡者》中都有鲜明的表现。如“春天来了/我带你去南方之南/到那里去看桃花/那里有乡土诗建造的木屋/屋前屋后满是桃花/你将与桃花一起开放。”(《带你去看桃花》)。从诗中“南方之南”的地理设置就可看出,这是典型的南方桃花源式的想象。这样唯美的诗歌想像只在南方有,不可能产生在春天弥漫沙尘暴的北方,让我不由想起海子名诗《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所营造的那种美好而温暖的氛围,但这里还加了一个爱情故事,在桃花环绕的小屋,所爱的女子与桃花一起开放,人面桃花相映红,平添了古典韵味和童话色彩,的确美仑美奂。长篇抒情诗《逃亡者》129节4000余行,不分章,不拟小标题,从头到尾用数字链接。与叙事诗靠故事连接诗行不同,《逃亡者》完全靠一根抒情的主线贯通,每小节暗流涌动,伴随着汪洋恣肆的情感铺排,如大量排比句的应用:“在花的温馨中温馨/在月的幽婉中幽婉/在雪的洁白中洁白/在阳光的灿烂中灿烂。”在我看来,这首长诗的结构是以逃亡为总的主题,以毁灭——新生——毁灭——新生等场景的交替,构成一个循环链,情感一轮轮积聚和增强,到最后整体崩塌,归于缥缈和无法言传的咏叹:“今晚/我的诗啊/竟然,如此,如此……”。诗人到最后竟然失语了。这种情感的运行过程正象南方春天的油菜花地,举起金黄的旗帜,一圈一圈地向外绵延扩展,最后消逝在遥远的天际线上。就连诗人到北方短暂旅游写下的《乌拉湾》、《昭君墓》、《响沙湾》、《朝格吉那》等几首诗作,也是以一个南方人的眼睛去看北方,在旷达的想像中掺入的还是南方人的感受和体味。如在对大草原的描绘中,诗人如是说:“草是海洋的水/内心里深藏着土地。”(《乌拉特》);在对昭君的描绘中,诗人还是把她比作花:“她的泪水从长安流到塞北/像花儿一样从长安开到塞北”(《昭君墓》)。水和花这些南方常见的意象被诗人带到北方,在北方的天空下呈现南方的温柔和美丽,产生一种别样的审美效果。

最后,它可以作为一种对物化世界的拯救性力量。面对物欲横流和病相丛生的现实世界,邹联安的内心是充满焦虑和迷惘的。他的“湘西忧郁诗人”称号并不具字面上的风花雪月和时尚性,严格意义上说是一种对精神急速下滑的时代的悲凉和悲愤,在热闹浪漫的诗歌风格后面透出的是对现实的强烈批判性和决绝态度。吴投文先生说,“他的热烈和忧郁对他来说不是水与火的关系,而是火与火的灰烬的关系”,是很中肯的。他诗歌的最大价值不在于火焰升起时的好看,而在于火焰燃烧后那种冰冷和沉默的力量。在一个诗人边缘化的时代,面对时代病象诗人何为,是一个关系诗人存在状态的大问题。那么,在邹联安诗歌中他是如化解忧郁,如何实现自已诗歌的批判性的呢?他主要借助两种力量。一种是爱情,爱情是邹联安诗歌吟唱的主题之一,这从他早年的诗集名《流浪的情歌》、《爱的疼痛》就可看出,但爱情在他这里并非具体指现实生活中真实发生的故事,或者指浪漫纯情的私人化情趣,而是作为与这个物化时代对抗的一种精神资源出现;另一种就是自然,从个体身份到诗歌地理学写作,自然因素在邹联安的诗歌中逐渐渗透和深入,最后上升为一种核心精神元素,上升为一种对物化世界的拯救性力量。对于自然因素在邹联安诗歌中的重要位置,只要比较一下同样从湘西走出的著名作家沈从文就清楚了。湘西是一个原始文化尚有遗存的区域,而原始文化与自然声息相通,是映照现代工业文明负面性的一面深刻的镜子。上个世纪初沈从文走出湘西大山,所负载的湘西文化基因与面对的城市文明发生交流和剧烈碰撞,他的小说中因此出现一个整体性的城乡二元对立结构,以健康优美的田园生态反衬城市文明的丑陋。文化具有它自身的传承性,如今,同样的事情几乎发生在诗人邹联安身上,他的诗歌在整体上也不自觉地出现了一个城乡对立结构。在诗人的意识里,以欲望、利益导向的城市文明是人文精神和道德沦丧的症结所在,而把自然和故乡当作医治现代文明病的一个药方和参照体,用城乡比照的方法区分出谁是美的,谁是丑的?因此他置身城市之间,看到的不是城市光鲜亮丽的一面,而是夜幕掩盖下城市的诸多病态和乱象,体现了一个自然之子对现代工业文明负面性来自本源的反抗。于是,在他的诗歌中经常出现两组对立的事象。在《这个下午》中,他在冥想中一会儿出现花的芳香、蝴蝶的色彩、恬然的木鱼声、童年村口的石头棋盘和烈士公墓名单上亲人的名字,一会儿出现钱包、股市、别墅、工场、虱子、乳沟、会议台、文件夹、柳巷花街和超市的喧哗。很多情况下,他对城市繁杂景象的描述是触目惊心的,简直是一部当代的《恶之花》,以写实的手法毫不掩饰地写出了城市污浊、龌龊和残酷无情的一面,情感上则显得狂燥而焦虑,有一种恨不能毁灭后而再生的情绪;而笔触一旦落在乡村,他就暂时忘记了世俗的烦扰,语言优美而纯粹,那种久违的诗意回来了,那些温暖的美好的乡村事物在诗行中排列得是如此和谐悦目,浑然天成,尤如婴儿回归母体,显得宁静而安详。正因为如此,他也深切感受到城市文明对乡村文明侵害所造成的锐利的痛楚,在《3月24日的日记》中,诗人的大哥被一辆小车撞成骨折,开车的人逃之夭夭,诗人悲愤地写道:“在多处骨折的地方,雷霆般断裂的声音在我的心中炸响/这声音永远敲打着我生命中的每一根神经/在以后的日子里,也将不断地从我的诗歌中轰响。”诗歌所记录的其实何止是诗人经历具体事件的私人感受,同时也是一个巨大的隐喻,反映了传统乡村文明和自然理想在城市化现代化进程中所经历的损害、伤害和戗害。这种伤害是此时此刻正发生在中国大地上的,是有血有肉、伤筋动骨的。就象诗人最近新出的诗集《大地的隐痛》书名所喻示的,大地正在经历巨大的隐痛,我们实体的与精神的故乡正在加速度消逝,最终将变成诗人纸上的王国。

在长诗《逃亡者》中,诗人带着伤痕之身在城市的边缘突围,幻想装上翅膀飞向天堂,整首诗就是一个灵魂向天堂飞升的心路历程。但令人惊异的是,诗人竟把天堂设置为一个被血泪玷污了的不可靠的地方。也就是说,在这首诗中天堂是不存在的,是伤心之地和无物之阵,它和污浊的现实世界没有什么区别:“当我用圣洁的手/推开天堂大门的时候/满屋饥饿的刑具向我扑来。”而诗人心目中的天堂就是自然的乐园:“那里菩提葱茏,馥香缭绕/那里美酒飘香,琴瑟绕梁/那里的圣洁树,硕果满枝”。用自然取代了天堂,是邹联安诗歌的核心命题,使诗人的浪漫主义情怀坚实地落在大地上,使在诗歌中不断涌现的自然元素具备了形而上的意义,给现实的满目疮痍带来希望的绿色。从现实逃离,又从天堂返回,诗人仍然坐在金黄的油菜花地里,如同住在自然的神殿里,自然赋予他生存的依据和终极救赎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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