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萍
(文山学院 民族研究所,云南 文山 663000 )
专业壮剧团形成发展过程中政府的角色扮演及其社会责任探析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云南壮剧保护研究(之三)
李 萍
(文山学院 民族研究所,云南 文山 663000 )
云南省文山州壮剧团的成立,是云南壮剧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文章综合采用二次文献分析法和实地调查法,通过对文山州壮剧团从“酝酿→成立→初步发展→中断→恢复发展→兴旺发展→人才断代与传承功能分化→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保护发展→改制发展”的过程进行深入研究,发现其发展过程具有曲折波动的特点,而这种曲折波动又与不同历史时期政府的角色扮演及其功能发挥密切关联,由此引发对政府在专业壮剧团形成发展过程中的角色扮演及其社会责任的探讨,希望政府以史为鉴,在保护专业壮剧可持续发展的过程中扮演好恰当的角色并履行好相应的社会责任。
专业壮剧团;形成与发展的过程;政府的角色扮演及其社会责任
角色,原是戏剧中的名词,指演员扮演的剧中人物。20世纪20~30年代一些学者将它引入社会学,指人们对于处在特定地位上的人们行为的期待。[1](P91)P911纵观云南专业壮剧团发展的历史,政府在其发展过程中曾扮演过哪些社会角色,履行过哪些社会责任?不同历史时期政府的角色扮演又分别发挥了哪些不同的功能?本文拟以《云南壮剧史》为据,综合采用二次文献分析法和实地调查法对政府在专业壮剧团形成发展过程中的角色扮演及其社会责任进行探讨,一方面希望政府在履行对专业壮剧团可持续发展的社会责任过程中扮演好恰当的角色,另一方面通过政府对专业壮剧团的管理与保护工作,促成政府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云南壮剧的专业传承与保护工作中社会角色扮演的正功能发挥。
新中国诞生之后,成立了富宁县壮剧团,后又升格为文山州壮剧团。文山州壮剧团的成立是云南壮剧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它肩负着继承、弘扬和振兴发展云南壮剧的重大责任。[2](P196)P196
(一)云南壮剧专业剧团形成与发展的过程
1.酝酿时期,主要指的是文山州壮剧团前身——富宁县壮剧团成立及初期发展的阶段。首先,1958年12月,富宁土戏代表参加国家文化部召开的西南区民族文化工作会议,并参加民族戏剧观摩演出,云南壮剧由此所受到的广泛关注为后来富宁县壮剧团的成立奠基了良好的基础。[2](P194)P1941960年初,富宁县壮剧团成立。[2](P195)P195
2.成立时期。1961年11月20日,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发文(宣文字〔1961〕29号)正式批复富宁县壮剧团升格为文山州壮剧团,标志着云南壮剧从业余走向专业,成为云南壮剧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2](P196)P196
3.初步发展时期。1962年1月,文山州壮剧团带着新创作的《螺蛳姑娘》和《换酒牛》两个剧目参加云南省第一届民族戏剧会演,获得好评。会演结束后到省内多个县市进行巡演,宣传和介绍云南壮剧。回到富宁驻地后到农村巡回演出,掀起争看壮剧的热潮。[2](P196)P196
4.中断时期。1970年5月,富宁县革命委员会政工组宣布撤销文山州壮剧团,其发展受阻并濒临衰亡。[2](P199)P199
5.恢复发展时期。1979年8月,被撤销九年的文山州壮剧团重新恢复。[2](P203)P203
6.兴旺发展时期。1982~2000年,是文山州壮剧团创作和演出最兴旺的时期,共创作上演《和睦皈朝》、《野鸭湖》、《彩虹》、《曼瑞毕侬》等二十多台新剧目,除了在本地公演和下乡为农民演出外,还多次参加了省、州、县各级各类会演或比赛,并荣获不同名次的奖励。[2](P206)P206这一时期高频率的活动参与率,进一步扩大了文山州壮剧团的知名度和云南壮剧的社会影响力。
7.缓慢发展时期。20世纪末21世纪初,壮剧团出现了人才断代与传承功能分化的问题。第一,人才断代问题突出,即在职人员数量锐减,质量下降。首先,从数量上看,截至2008年,文山州壮剧团虽保留35人编制,但却因种种原因未能满员,其数量由40多人锐减到29人。其次,从质量上看,原有的演职人员一部分相继退休,一部分调离了剧团。在职人员中1980年进团的骨干成员数量极少,多为文山师范学校或文山州文艺职业学校的毕业生,没有接受过戏剧专业训练,对壮剧所知甚少,热爱壮剧、能上台担任角色的更是寥寥无几,大多数只能应付一般的歌舞演出,由此导致戏剧的排练和演出越来越困难,只能以歌舞为主的综合性节目应付日常演出。[3](P175)P175第二,原来专一的传承功能出现分化。2002年12月以来,实行文山州壮剧团和富宁县文工队“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办法。[3]3(P175)P175州壮剧团专门传承云南壮剧的功能由此出现分化,需同时承担富宁县文工队的演出与政府的接待任务。加之种种历史与现实的原因,此举从某种程度上削弱了云南壮剧专业剧团传承云南壮剧的主打功能,壮剧演出变得越来越艰难。
8.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保护立项时期。鉴于云南壮剧厚重的壮族戏曲历史和文化积淀,以及云南壮剧专业剧团和农村土戏发展缓慢的现状与传承困境等现实问题,地方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为云南壮剧提交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书。经过审批,2008年6月7日《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的通知》(国发〔2008〕1908 19号),将云南壮剧(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公布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名录。[2](P504)P504此举为云南壮剧专业剧团的文化地位及其文化价值的重新定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9.改制时期。据新华社电,2011年5月23日召开的云南省委常委会部署,云南将按照“保留一批、转制一批、划转一批、整合一批”的思路完成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任务。文山州壮剧团属于“划转一批”的改革类型,即指各州市、县级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民族文化传承、濒危稀有剧曲种保护功能的国有文艺院团,由各州市、县确定划转方案,合理分流相关人员后转为公益事业性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民族文化传习馆,或将相关保护传承职能连同人员、编制、经费转入当地文化馆等机构。[4]4至此,肩负着继承、弘扬和振兴发展云南壮剧重大使命的文山州壮剧团面临改制及其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
(二)云南壮剧专业剧团形成发展的特点分析
由上述过程分析可见,文山州壮剧团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文化大革命时期→改革开放时期→2121世纪初期等不同的社会时代背景之下,经历了“酝酿→成立→初步发展→撤销与中断→恢复发展→兴旺发展→人才断代与传承功能分化→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改制”的不同发展阶段。通过对壮剧团形成与发展的历史过程的研究,发现其兴衰交替的发展过程具有曲折波动的特点,而这种曲折波动与不同历史时期政府的角色扮演是否得当有着密切的关联性。有鉴于此,对政府在云南壮剧专业剧团生存与发展过程中的角色扮演及其社会责任的学术研究与探讨,不仅必要,而且很重要。
(一)政府在相关政策的制定与执行中的角色扮演
文山州壮剧团成立至今,经历了多次波动较大的政策调整与变动:第一,成立:政府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传承与弘扬云南壮剧而决定建立富宁县壮剧团,后升格为文山州壮剧团→第二,撤销:文化大革命期间文山州壮剧团被撤销,剧团全体人员被另行安排工作→第三,恢复发展:随着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已被撤销九年的文山州壮剧团重新恢复→第四,人才断代与传承功能分化:实行文山州壮剧团和富宁县文工队“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办法→第五,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与立项,云南壮剧的文化地位及其价值得到重新评估与定位→第六,改制:文山州壮剧团在国有文艺院团改革中面临划转改制问题。在此过程中,政府的角色扮演可以分为扮演得当和扮演不当两大类。
1.角色扮演得当及其正功能的发挥
首先,作为云南壮剧唯一的专业剧团,文山州壮剧团的成立系政府为保障云南壮剧得以通过专业剧团进行传承的一种积极正面的保护行为,此举对云南壮剧的专业传承与发展意义重大。其次,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改革开放初期的恢复与建设性发展行为和2008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立项的保护行为,对专业壮剧团的发展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同时也发挥了政府积极参与保护的文化自觉功能。
2.角色扮演不当及其负功能的发挥
首先,1970年撤销壮剧团的行为,破坏了云南壮剧专业传承的可持续性。其次,专业壮剧传承功能的分化,从某种程度上弱化了壮剧团肩负传承发展云南壮剧的重大历史使命。最后,改制调整过程中歪曲误用改制政策等不规范的角色扮演,势必挫伤壮剧团专业传承群体的积极性,对其传承与发展不利。由此可见,政府不当的角色扮演,不仅有悖于民众对政府在云南壮剧专业传承保护工作中的角色期待,而且还破坏了云南壮剧的可持续发展,并增加了解决后续问题的难度。
(二)政府在尊重专业人才与人才团队建设中的角色扮演
1.角色扮演得当及其正功能的发挥
(1)政府领导对壮剧团从业人员的接见
云南壮剧史上国家级、省级和州级政府领导对壮剧团专业传承者的接见历史,如富宁县壮剧团团长卢仲安在参加全国第三次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期间,受到国家领导人(毛泽东主席、周恩来总理等)的亲切接见(1960年10月)。10[2](P197)P197再如云南省委第一书记和副省长在云南省第一届民族戏剧会演期间,接见了文山州壮剧团《螺蛳姑娘》剧目演出的主创及演职人员(1962年1月)。11[2](P196)P196由此可见,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领导对壮剧传承专业人员的接见行为,从互动角度传递出了政府对壮剧传承的重视和对专业人才的尊重。从心理层面则给予壮剧团个体及其整个壮剧传承团队群体极大的精神鼓励。
(2)政府对壮剧专业人才的尊重
新中国建立初期,有部分农村土戏老艺人被选调到文山州壮剧团工作,成为云南壮剧的专职艺人。[2](P197)P197这些老艺人因受到尊重而更愿意将其掌握的剧目、音乐、表演技巧等无私传授给青年一代,从某种程度上保障了云南壮剧的代际传承与专业发展。
(3)政府对壮剧团人才队伍建设的支持与协助
文山州壮剧团成立后,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采取“送出去”(把文艺骨干送去学习深造)和“请进来”(从外地请师资进来搞“团带班”)的方法,注重开展专业辅导与在职人员的专业培训,以便培养训练出一支中坚骨干团队,政府在此过程中扮演了支持与协助者的角色。第一,将外地师资“请进来”开展“团带班”式的辅导与培训,主要涉及两个时期:一是新中国建立初期,云南省委宣传部和中共文山州委宣传部派出两个辅导组→到富宁县壮剧团做辅导工作→成为壮剧团培训编、导、演等方面的骨干力量,开展创作,排练剧目(1961年秋)。二是改革开放初期,专业剧团请外援进行辅导。即从云南省花灯剧团、文山州文工团、砚山县文工队请来导演、编剧、基训、舞美等方面的老师→对创作参赛作品《和睦皈朝》和《野鸭湖》剧目进行赛前的专业辅导→1984年11月参加云南省第二届民族戏剧会演→获优秀奖→受省文化厅奖励;同时获多家报刊评介文章好评(1982年底)。[2](P204)P204第二,对有潜力的在职人员提供“送出去”进修与培训的机会。文山州壮剧团成立后,就采用“送出去”的方式培养了一批包括专职编剧(送到北京、昆明等地参加戏剧创作讲习班)、专职导演(送到成都戏剧学院、云南艺术学院学习深造)、本民族音乐创作人员(送到昆明、南宁、上海进修)、服装舞美设计师、乐器演奏员、优秀演员、灯光音响师和行政管理人员在内的优秀专业人才。[2](P205)P205
2.角色扮演不当及其负功能的发挥
文革期间,文山州壮剧团全体演职员工首先被“一锅端”进学习班,搞所谓的“斗、批、改”,后又被全体下放到“五·七”干校劳动锻炼。其次,壮剧团的一些老艺人被贴上“牛鬼蛇神”的社会标签,惨遭批斗。最后,壮剧团被撤销,剧团全体人员被另行安排工作,从事与壮剧完全不相关的工作,如去公路道班养护公路或者去煤厂当工人或者继续留在新成立的富宁县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工作。直到1979年8月,文山州壮剧团恢复成立,原来被遣散到煤厂、道班的一部分演员才又回到剧团工作,老艺人侬大益得到平反昭雪,其他受到不公平对待的老艺人又重回壮剧团工作。[2](P203)P203如此大起大落的人才政策带来壮剧专业人才地位的大幅度变动,必定会给云南壮剧专业传承的可持续发展带来诸多隐患。
(三)政府在保护壮剧专业展演文化空间中的角色扮演
1.政府积极主办或促成专业壮剧团参加各类壮剧会演或文艺比赛活动
改革开放时期,是文山州壮剧团参加展演活动最为兴旺的时期。期间所参与的展演活动及其获奖情况详见表1。
表1 改革开放时期(1982~2000年)文山州壮剧团参加会演或比赛活动一览表
由表1可知,文山州壮剧团在此期间所参与的会演或文艺比赛等展演活动,以政府相关部门主办者居多,活动主办级别主要涉及国家级、省级、州级、县级等各级政府。因此,政府在为云南壮剧专业剧团创造演出机会与提供演出平台的过程中扮演了主导者的角色。
2.政府注重为文艺会演活动的优胜者和参与者提供精神与物质的奖励
壮剧团由于在边疆文化工作中的突出贡献,曾多次受到省、州、县各级党委、政府的表彰并多次荣获民族团结先进集体、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3]3(P174)P174通过各级政府的精神与物质鼓励,从壮剧传承的文化价值与现实意义的角度提升专业壮剧团成员个体及其群体对其从事的云南壮剧传承保护工作的认同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将传承壮剧的工作内化为一种传承壮剧文化的自觉行为,便于专业壮剧团的可持续发展。
3.政府对“送戏下乡”服务的倡导与支持
文山州壮剧团在全国戏剧舞台不景气的影响下坚持送戏下乡,为农民服务,演出场次不但不减,反而骤增。从1982年开始,每年的演出都超过二百场以上,拓展了农村的壮剧演出市场,并连续三年被评为云南省农村文化工作先进集体和省、州、县三级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受到省州县人民政府以及省文化厅、州文化局的表彰奖励。[2](P204-205)-205从侧面反映出壮剧所具有的广泛而深厚的群众基础,即群众需要壮剧,壮剧也需要群众。
(四)政府在出版、举办研讨会等科研活动中的角色扮演
1.出版物。第一,1983年,由文山州文化局、州民委、州文联联合编辑出版了云南壮剧历史上唯一正式出版的壮剧剧目选集《云南壮剧选》第一辑,它对丰富壮剧剧目和建立壮剧剧目文库具有示范意义。[2](P207)P207第二,1984年,由文山州文化局、州民委、州文联编辑的《〈和睦皈朝〉、〈野鸭湖〉舞台艺术文集》出版,其内容主要是针对文山州壮剧团参加云南省第二届民族戏剧会演得失与经验进行总结,并从剧本、音乐、表演、舞台美术等方面进行理论探讨。[2](P208)P208第三,1985年至1986年间,由文山州文化局先后组织一百余人次对云南壮剧开展田野调查,收集其历史源流、沿革、大事记要、剧目、音乐、表演、舞台美术、班社、演出习俗等方面的资料,最终编撰出版《云南壮剧志》。[2](P208)P208
2.研讨会。1986年底,文山州人民政府、中国戏曲志云南卷、广西卷、贵州卷编辑部在文山州府联合召开滇桂黔三省(区)壮剧布依戏历史研讨会,文山州壮剧团就《螺蛳姑娘》、《换酒牛》、《野鸭湖》等剧目进行专场演出,会后编辑出版《滇桂黔壮剧布依戏历史讨论会文集》。[2](P208)P208由此可见,第一,与壮剧相关联的出版物、研讨会等学术研究活动并不多见。第二,在上述科研活动中,政府相关部门在其间扮演了主导者或合作协办者的角色,而学术界相关领域学者的研究虽有介入,但数量较少,且研究选题及其研究内容等方面仍亟待多学科多专业视角的交叉性综合研究介入。
角色集(也称角色群),指一组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的角色。它有两层含义:一是不同角色的承担者由于特定的角色关系而联结在一起。二是多种角色在一个人身上的汇集。[1](P94-95)4-95基于上述分析,有必要对政府在云南壮剧专业传承发展中扮演的多重角色及其社会责任进行定位与探析。
1.政策制定与执行者的角色及其社会责任
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者主体的重要角色,政府扮演着云南壮剧传承、发展与保护政策制定者与执行者的角色。在此角色的扮演过程中,应明确相应的社会责任:
(1)在相关政策的制定与执行过程中,应以十七届六中全会所提出的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国家政策方针为决策基础,客观认识云南壮剧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文化身份、文化地位及其文化价值,理性看待专业壮剧团目前所面临的人才断代、资金困难、传承困境等历史与现实问题的存在,并以此为重点进行有的放矢的、适切性较强的本土化管理与保护等系列政策的研究、制定和执行。
(2)壮剧团从成立到撤销,再到恢复、改制的历史发展过程,具有政策导向波动变化大的特点。鉴于政策导向与政府行为对壮剧团发展的重要影响,建议相关政策制定与决策部门在制定出台一项政策之前,应多站在有利于云南壮剧传承的角度及传承群体的立场,思考政策变动可能会带来的负面影响。换句话说,决策者在制定壮剧传承发展与保护的系列政策时,不仅应考虑壮剧团可持续发展与新政策之间的适切性原则,更应坚持发展与平稳过渡的原则。
(3)重大决策议事制度的建立。为了规避某些决策者个体话语权的不正当使用及其政策决议的随意性,建议政府对云南壮剧专业剧团的政策管理或决议,应建立多方参与的议事制度,即由议事团通过集体讨论进行投票决策。其中,议事团成员由地方政府管理者、学者、本土壮剧研究专家、壮剧艺术家、壮族精英人士、壮剧传承群体的普通成员(如壮剧团成员)、城镇社区民众等相关人员组成。
(4)在制定与执行相关政策前、中、后的过程中,政府应邀请学界相关政策研究者进行合作参与。政策制定前需要学者介入进行需求评估,政策执行实施过程中也需要学者介入进行过程评估调查,政策执行后的效果更需要学者介入进行结果评估。只有通过对相关政策制定前、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的效果或结果等不同阶段的学术介入与调查评估,才能更科学更合理地为政府的相关政策提供参考依据,并在实践中不断调整与完善相关政策。
2.专业壮剧团队建设与人才建设的支持者与协助者的角色及其社会责任
专业壮剧团肩负着云南壮剧专业传承与发展的历史使命,其团队建设与人才建设事关壮剧团的生存与发展,故政府应重视壮剧团的团队建设与人才建设工作,坚持重视人才和尊重人才的原则,并在其中扮演好政策与资金支持者与协助者的角色,履行其相应的社会责任。(1)完善进人选拔制度。政府应协助州壮剧团不断完善壮剧团的进人制度,规范新进人员选拔的考核标准和考核程序,杜绝选拔过程中条件不具备者通过裙带关系方式的进入。(2)2对壮剧团在职人员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专业培训与专业辅导。首先,以史为鉴,针对目前云南壮剧的传承困境问题,建议由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组织民族音乐领域内的专家学者或省内外相关文艺单位的辅导老师,对专业壮剧团传承群体及其相关演职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以便培养一批新一代本民族的专职导演、专职音乐创作人才、服装舞美设计师、乐器演奏员、优秀演员等专业人才,努力解决好壮剧专业人才的断代与青黄不接问题。其次,在目前师资资源缺乏的情况下,除了借鉴史上外请师资或派学员到外地进修深造的方式之外,也可以考虑返聘本土壮剧艺术专家或壮剧团退休的老艺术家们重回壮剧团参与培训与辅导工作,由此搭建平台促成老艺人传授技艺与培养壮剧团年轻专业人员之间的技艺传承,以便保障代际传承的可持续性。(3)3尊重老一辈壮剧传承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老艺人座谈与研讨会,依靠老艺人促进发掘、整理、上演优秀传统剧目。(4)针对目前壮剧团现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管理方式所带来的专业壮剧传承功能分化的问题,建议政府对壮剧团传承云南壮剧的主打功能进行重新定位与评估,以便从制度管理层面进行调整并恢复壮剧团以传承云南壮剧为主的主要职能,并围绕这一工作重心安排日常的工作内容,以便能从时间、人员安排等方面保障壮剧团演职人员排练、演出的正常化与合理有序化。(5)政5府在促成云南壮剧在职人员专业辅导与培训平台的搭建过程中,应扮演好政策资金的支持者与协助者角色。
3.专业壮剧展演的文化空间主体保护者角色及其社会责任
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主要包括文化遗产形式和文化空间两个层面的保护,政府在文化遗产形式的传承发展和文化空间的保护中扮演着管理者和保护主体的角色,并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1)政府在演出平台搭建方面的主导角色
演出平台的搭建和演出活动的经常性开展,对于一个地方民族剧种的发展而言,是非常有利的。以史为鉴,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积极组织壮剧团演职人员在省会城市、省内、州内范围内参加各级政府主办的文艺会演或比赛活动并荣获多个奖项的行为,在提高云南壮剧专业剧团知名度的同时,不仅能传达政府支持传承和保护云南壮剧的政策导向,而且还能为专业剧团在组织参演的过程中获得交流学习的机会,从专业团队建设的层面促进专业剧团编剧、导演、演员、乐队、服装、灯光音响、舞美等专业能力的锻炼与专业演出水平的提高。因此,政府在演出平台的搭建方面应继续扮演好主导角色。而政府在举办各类壮剧文化展演活动中主导者角色的扮演,又主要体现在促进专业壮剧展演活动的节日化与法定化,以便保障演出活动的经常化与可持续化。第一,云南壮剧文化节的节日法定化。建议通过民族自治州立法,确定相对固定的日期、活动举办的形式等内容,从制度层面保障云南壮剧专业展演文化活动的开展和文化空间的保护。第二,云南壮剧文化节期间专业壮剧展演活动举办的经常化。以年为时间单位,以云南壮剧文化为品牌,开发集云南壮剧文化展演活动、学术研讨会、与地方高校合作举办高层次的高峰论坛、体验式文化旅游为一体的云南壮剧文化产品,全方位多渠道多形式地对云南壮剧文化空间进行可持续化传承与保护。第三,活动经费,除了政府进行财政支持之外,还可以连结或整合民间企业、商家等社会资本进行产业化运作。
(2)政府拓展农村壮剧演出市场的倡导者与政策支持者角色
在条件具备的前提之下应坚持送戏下乡,通过为农村农民提供壮剧文化演出服务而为壮剧团拓展出更为广阔的农村演出市场,以便保护好较具群众基础的农村壮剧演出的文化空间。其间,应注意剧本剧目的创作应结合时代性的特点,在创新性方面应多考虑满足当代壮族人民群众对云南壮剧的心理诉求。因此,政府在拓展云南壮剧农村演出市场的过程中,不仅要扮演好倡导者的角色,还应扮演好资金及其政策支持者的角色。
4.学术研究与政府管理实践同步的倡导者与合作者的角色及其社会责任
纵观云南壮剧史,相关的学术科研活动及其发表或出版的研究成果数量较少,已有的一些出版物、民族戏剧学术交流研讨会又主要是由政府相关部门参与主办或协办,存在研究选题或研究方法较为单一、研究内容的深度、广度有待加强等问题,尤其是从社会学、民族学等学科领域对目前云南壮剧人才断代与传承困境等现实问题的社会调查研究与对策分析等方面的研究及成果较为少见。因此,地方政府在以下几个方面具有重要的社会责任:第一,倡导学界相关学科领域内的专家学者,一方面关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云南壮剧尤其是文山州壮剧团的专业传承发展与保护问题。另一方面呼吁其就壮剧团目前存在的传承困境问题等现状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实地调查与对策研究。第二,积极配合上述科研活动的开展,如创造宽松的科研环境,为科研活动的开展提供一些便利条件,并在研究成果的应用性转化方面给予多方位的同步支持与合作。
综上所述,政府在云南壮剧传承与保护工作中的角色集管理者、保护者为一身,在具体的管理与保护工作中,又要同时扮演政策的制定与执行者、专业壮剧团队建设与人才建设的支持者与协助者、专业壮剧展演文化空间的主体保护者、学术研究与政府管理实践同步的倡导者与合作者等多重角色,并履行不同内容或层次的社会责任。有鉴于此,今后政府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云南壮剧的专业剧团管理与保护工作中,应多加强与学界、非政府组织等相关保护者的合作,以便在云南壮剧专业剧团管理与保护工作中扮演好政府的多重角色,发挥其社会角色扮演的正功能。
[1] 朱力.社会学原理[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
[2] 黎方,何朴清.云南壮剧史[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8.
[3] 刘诗仁.壮剧[M].昆明:云南美术出版社,2009.
[4] 伍晓阳.云南明年上半年前完成国有文艺院团改革[N].七都晚刊,2011-05-25(4).
(责任编辑 王光斌)
The Roles and Duties of Government in the Development of Professional Zhuang Nationality Drama Troupe: The Third Paper on Yunnan Zhuang Drama of National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LI Ping
(Nationality Research Institute, Wenshan University, Wenshan, 663000, China)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Wenshan Zhuang nationality drama Troupe is an important milestone in the history of Yunnan Zhuang drama development. The paper discovers the tortuous fuctuations in its development through in-depth study of process of “ brewing → set up → initial development → Interruption → recovery →development →successive talent lack and inheritance differentiation →National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declaration, protection and development → restructuring development” by adopting secondary literature analysis and feld survey. The fuctuation is closely related to government functions in different historical periods, which leads to the discussion of government roles and its social duties in the form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professional troupes and we hope that the government draws lessons from history and plays an appropriate role in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process of Zhuang drama.
Professional Zhuang nationality drama Troupe; formation and development; government roles and its social duties
J825.74 文献标识码: A A 文章编号:1674-9200(2012)02-0005-07
2012 - 04 - 09
李 萍(1978 - ),女,彝族,云南文山人,文山学院民族研究所讲师,社会学博士,主要从事少数民族社区文化、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文化社会学领域的相关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