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晓明,袁永君,吴风祥,赵 彤,马 智,李林元
(1.呼和浩特铁路局 货运处,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57;2.呼和浩特铁路局 包头西站,内蒙古 包头 014010)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种类和运量急剧增长,铁路运输企业面临着更大的安全压力。忽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不仅降低铁路的市场竞争力,而且会导致人民财产损失。因此,必须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控制研究。
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是铁路各级运输管理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经过多年的努力,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1)基础管理薄弱。铁路基层站段的规章制度修订滞后,部分基层站段不能及时将《危险货物管理细则》按新修订的《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进行修订;不能及时将铁道部、铁路局文电登记整理,导致部分内容缺失;危险货物作业签认时不能及时启用新的规定格式,货票填写欠规范等。
(2)运输生产人员业务水平低,经营观念滞后。部分车站从业人员业务水平不高,对危险货物的物理、化学性质缺乏深入了解,危险货物包装知识欠缺;部分货运人员对铁路货运规章的学习理解深度不够、责任心不强,不能严格按规章办事,出现车种错用、无方案装车、擅自更改装载加固方案等情况,致使货物在运输途中存在易倒塌、坠落、超载及偏载等安全隐患。
(3)危险货物包装质量存在问题。危险货物的包装对于安全承运至关重要。一些托运人在降低成本的心态下以次充好、重复使用旧包装和再生材料的包装;检测抽样等环节把关不严,使用破、漏、低劣包装夹带装车,气密、液密检查不细,甚至漏检[1-2]。危险货物自备罐车检修问题突出,压力罐车的滑管液位计、压力表规格不统一,检修质量较差。常压罐车只对走行部进行检修,罐体安全存在隐患。常压罐车充装计量装置不统一,超载现象不能彻底杜绝[3-4]。
(4)违章作业现象时有发生。个别车站受理、承运危险货物把关不严,违反办理限制,运单填写内容不全、不规范,如危险货物发送货票未标明危险货物类项,托运人记事栏未按规定填写经办人、身份证、培训合格证号等。装卸作业班前会对监装货运员传达安全注意事项不全面,危险货物装卸前通风时间不足,消防器具携带不全,调车、编组作业对“禁止溜放”、“限速连挂”、“编组隔离”等规定执行不严格等。
(5)货物送达时效性差。在产品的整个流通过程中,运输是非常重要的环节。由于铁路大件危险货物运输办理手续复杂、环节烦琐,导致整个运输时间较长,难以满足货主的要求,致使部分货主放弃铁路运输而寻求其他运输方式。
(1)认真做好新《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的落实工作,制定完善有效的管理细则。严格把控危险货物承运人、托运人资质,建立健全危险货物准入制度,对照《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办理站(专用线、专用铁路)办理规定》,加强各项基础管理工作。
(2)对上线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技术状态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整修,消除运输安全隐患,确保车辆运用状态良好。杜绝危险货物车辆超载、超装,健全检查危险货物监控制度,强化危险货物货检作业,做到对危险货物车辆的全覆盖检查,对超载、超装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置。认真落实承运人、托运人资质条件。加大对托运人 (经办人) 匿报、谎报品名的查处力度。加强对危险货物押运人员的培训与管理,认真落实押运区段签认负责制,保证押运人数。
结合新《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的实施,认真做好危险货物清点、交接签认、保管制度的落实。认真落实危险货物承运把关和危险货物自备罐车“四个一致” 的规定,即罐车产权单位为托运人的,《托运人资质证书》的单位名称必须与《铁路危险货物自备货车安全技术审查合格证》、《押运员证》、《培训合格证》的单位名称相统一;罐车产权单位为收货人的,罐车产权单位名称必须与《铁路危险货物自备货车安全技术审查合格证》、《押运员证》、《培训合格证》的单位名称相统一;货物品名、托运人、收货人、发到站、专用线 (专用铁路) 等须与《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办理站 (专用线、专用铁路 ) 办理规定 》中公布的相统一;货物品名须与《铁路危险货物自备货车安全技术审查合格证》中的品名及罐体标记品名相统一[5]。
(3)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管理和自备罐车管理。对危险货物包装做到定点生产、检测试验,严格包装承运检查,对需要改变包装的危险货物,严格遵守有关改变包装的申请、审查、批准规定,结合《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查看“特殊规定”。集中解决危险货物自备罐车安全附件结构问题和气体危险货物自备罐车的安全改造,将滑管液位仪和内置安全阀分期分批更换为具有与介质物理隔离的磁浮式液位计和外置安全阀,彻底解决危险货物跑、冒、滴、漏等问题[6-7]。
全面清理危险货物办理站和专用线,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坚决予以“关、停、并、转”;对新建、扩建铁路危险货物运输项目严格按《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论证;加强监装卸工作。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度,车站与专用线产权单位应对专用线的铁路调车人员、货运员和企业运输员、装卸工等制定明确详实的岗位责任,明确分工内容和责任;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和消防制度,配齐消防器材和设施,并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换,使其保持良好状态是专用线危险货物运输的基本保障。
(1)受理承运危险货物务必查验承运人 (经办人)证件是否齐全,严格控制禁止运输及其他运输条件,审核运单务必做到“四个一致”的要求,即《托运人资质证书》、经办人身份证和《培训合格证》和运单记载相统一;运单记载的品名、类项、编号等内容与《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的规定相统一;到发站、办理品名、运输方式与《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办理站 (专用线、专用铁路) 办理规定》相统一;货物品名、重量、件数与运单记载相一致。
(2)危险货物的装卸作业应严格遵守作业标准,执行货物装卸前后的货物、车辆、安全“三检制”。
(3)危险货物车辆的调车、编组作业应遵守“禁止溜放”、“限速连挂”、“停止制动”、“编组隔离”、“成组连挂不得拆解”的规定。
设备是铁路货运安全的物质保证,在足够数量设备保障的基础上,应依靠现代科学技术提高设备的技术水平。提升设备技术水平应通过采用新技术不断提高铁路货车性能,以适应铁路列车提速的要求;提升线路基础设施技术水平;注重推广运用运输安全技术设备;积极推进铁路信息化建设。
全面修订和细化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和施救信息网络,对于有条件的危险货物办理站和较大的编组站,应在不影响正常运输生产的前提下不定期地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同时,铁路局应建立可以进行科学实验的场地、设备及教学培训场所。对于技术咨询、培训机构,应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通过学习培训和现场应急预案演练等手段,建立一支熟悉危险货物特性,掌握运输、储存、使用等相关技术与法律、法规的人才队伍。
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首要任务是实现专业化管理、集约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对内提高每个工作环节、每个职工的市场竞争意识和紧迫感,力争将可能的事故隐患和危险杜绝在萌芽阶段,对危险货物的运输实行全程、全方位的安全控制。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领导负责制、专业负责制、岗位负责制、逐级负责制,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断完善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规章标准、技术保障、信息化管理、技术培训、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使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1] 田葆栓. 中国铁路长大货物车使用手册[M]. 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2005.
[2] 李血芹,丰 伟. 铁路限界对超限货物运输影响的研究[J]. 铁道运输与经济,2007,29(11):74-76.
[3] 王 佩. 提高货运装载加固安全的措施[J]. 铁道货运,2008(6):27-28.
[4] 李 颖. 关于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综述[J]. 甘肃科技,2008,24(10):85-86.
[5]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M]. 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2008.
[6] 贾晓燕,牛惠民. 基于风险分析铁路危险货物安全运输研究[J]. 兰州交通大学学报,2009,28(6):126-130.
[7] 董守聪. 浅谈铁路运输危险物品的防范与管理[J]. 现代物流,2006(2):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