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卓俊,吴林森,陈军晓,程 宏
(1. 浙江省永康市木材检查站,浙江 永康 321300;2. 浙江省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浙江 丽水 323000;3. 浙江省永康市林业种苗管理站,浙江 永康 321300)
永康市的五金工业产值占全市工农业产值的 90%以上,而传统的五金产品需要大量的木柄及木制配件,通过调查,五金工艺用材树种以木荷、苦槠、青冈、白栎、枫香、黄檀等硬阔叶树为主,其中以木荷(Schima superba)的使用率最高。该树种适应性强,生长速度中等,材质硬,色白,材质优良,为浙江省珍贵乡土用材树种;其树干通直,叶片革质,能耐火,可作为山区防火林道树种;其幼树耐荫、大树喜光;多分布于山地及丘陵坡地的下部、坡麓;在肥厚的酸性土壤上生长迅速,也能在较差的丘陵山地上生长。
本研究以木荷为例,设计试验比较不同抚育措施对木荷林分生长的影响,研究适宜木荷的五金工艺用材林定向培育的经营技术措施,以期确定一个合理的经营措施,为各地在特种工艺用材林树种开发培育,建设特种工艺用材林基地提供借鉴。
试验地位于浙江省永康市江南街道园周村(120° 02′ 32″ E,28° 51′ 06″ N)的木荷天然次生林幼龄林,密度为6000株/hm2左右;林地原为马尾松天然纯林,于2005年7月31日火烧山后通过天然萌发形成的木荷林。
试验地属低山丘陵地貌,海拔135 ~ 195 m,坡度15°,坡向朝南;土壤为红壤,土层厚80 cm以上,土壤肥力中等,植被主要是芒萁,覆盖率80%以上;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7.5℃,7月平均气温29.5℃,1平均气温月 5.1℃;极端最高气温 41.7℃,极端最低气温-11.8℃,平均日较差 8.8℃,≥10℃的年活动积温5544℃,年太阳辐射106.2 kJ/cm2,年日照时数1909 h,年降水量1328.8 mm,降水主要集中在6月,年蒸发量1439.9 mm,相对湿度77%,无霜期245 d。
根据林地情况,选择坡度、坡向、土壤基本一致的地块,设计4个试验处理,每个处理随机设置6个样地,共设置24个样地,开展试验落实、观测、调查与分析。每个样地面积为400 m2,平行于山脚的为20 m,平行于坡面的为20 m。
试验设计与样地设置见表1。
表1 木荷次生天然林抚育试验处理设计Table 1 Different treatment in secondary S. superba stand
2.2.1 期初样地调查 样地设置好后,在2009年4月底即进行样地的调查。调查时主要针对乔木层,每木检尺并挂上标签,以固定样木,并在样地的四周做上明显标志,以示区别。调查因子是各样木的地径、树高。
2.2.2 期后样地调查 在期初样地调查完成后,立即按照各试验处理开展试验落实;然后在2010年4月进行试验后的第一年的样地调查,在2011年4月进行试验后的第二年的样地调查,每年对各样地进行样木复位,调查各样木的地径、树高,判断林木长势。
计算各试验处理样地的平均地径和平均树高,计算2 a间地径、树高的生长量,见表2。对生长量采用DPS统计软件进行方差分析与多重比较。
将期初调查和其后2 a的样地调查的数据及计算结果列于表2。从表2中可知,对于木荷萌芽林采用一定的抚育措施后,对林分的生长是有利的,3个处理均比对照要好,在2 a的时间内,林木地径与树高生长都明显大于对照处理试验结果,平均地径生长量比对照大55.6%,平均树高生长量比对照大64.5%。
试验表明,有利于林分生长的试验处理是处理二,其次是处理三、处理一,最后是不做任何人工干预进行封育的对照处理,这也表明通过不同的抚育措施更有利于木荷林分的生长。
表2 木荷林生长情况调查Table 2 Growth of stand from 2009 to 2011
3.2.1 不同抚育措施对木荷林分地径生长的影响 由表2可见,在期末调查时不同抚育措施处理的木荷林分平均地径都在3.0 cm以上,最大达到5.2 cm,地径生长量最大可达2.0 cm。
方差分析表明,显著水平P = 0.0063 <0.01,不同抚育措施处理的木荷林分平均地径生长量之间存在极显著差异(表3)。同时多重比较也进一步表明,处理二与处理三的地径之间不存在显著差异,但二者与对照的地径试验结果差异达到极显著,与处理一的试验结果差异只达到显著水平,表明处理三、处理二的试验对木荷林分平均地径的增长是有利的(表4)。
3.2.2 不同抚育措施对木荷林分树高生长的影响 由表2可见,在期末调查时不同抚育措施处理的木荷林分平均树高在2.3 m以上,最大达到5.1 m,树高生长量最大达到2.3 m。
方差分析表明,显著水平 P = 0.0001<0.01,不同不同抚育措施处理的木荷林分平均树高生长量存在极显著差异(表5)。
多重比较(表 6)表明,处理二与处理三的树高之间不存在显著差异,但与对照的树高结果差异达到极显著,与处理一的树高结果差异达到极显著;处理一的树高差异与对照试验结果差异未达到显著水平。
表3 不同抚育措施处理的木荷平均地径生长量方差分析Table 3 ANOVA on mean ground diameter of trees treated with different tending measures
表4 不同抚育措施处理的木荷平均地径生长量多重比较Table 4 Multiple comparisons on mean ground diameter of trees treated with different tending measures
表5 不同抚育措施处理的木荷平均树高生长量方差分析Table 5 ANOVA on mean height of trees treated with different tending measures
表6 不同抚育措施处理的木荷平均树高生长量多重比较Table 6 Multiple comparisons on mean height of trees treated with different tending measures
(1)试验表明,在木荷用材林的三种抚育措施中,采用处理一措施,林分平均地径生长量为1.06 cm,平均树高生长量为1.07 m;处理二林分平均地径生长量为1.53 cm,平均树高生长量达1.53 m;处理三林分平均地径生长量为1.47 cm,平均树高生长量达1.99 m;而对照处理林分平均地径生长量为0.87 cm,平均树高生长量为0.93 m。
试验结果表明,最有利林分生长的试验处理是处理二,其次是处理三、处理一,其中处理二的试验结果较好,采用这一抚育措施在2年的时间内,林木地径与树高生长都明显大于对照处理,平均地径生长量比对照大75.9%,平均树高生长量比对照大64.5%;而且与试验处理三相比使用化肥量较少,对环境污染减少,又能减少投入,而林分生长效果较好。
(2)不同抚育措施处理的木荷林分平均地径生长量之间存在极显著差异。表明林分的抚育施肥效应已开始显现。
(3)不同抚育措施处理的木荷林分平均树高生长量存在极显著差异。处理二与处理三的树高和对照的树高结果差异达到极显著水平,但与处理一的树高差异只达到显著水平。表明不同抚育措施对林分树高生长影响大于对地径生长的影响。
综上所述,对木荷林进行抚育能明显促进林分生长,提高土壤养分水平,协调水肥气热状况,为林木创造良好的生长环境。随着幼林抚育强度的加大,林分生长量也趋加大。因此加强林木抚育是确保木荷特种工艺用材林速生丰产的重要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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