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纳税评估与风险规避研究

2012-07-19 02:26缑宝娟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2年2期
关键词:征管税务机关纳税人

缑宝娟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税收整体规模的不断扩大,原有的税收征管模式的缺陷也逐渐显现出来,并由此导致我国税款流失现象严重。在这种形势下,国家税务总局积极探索,并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纳税评估。目前在全世界范围内,纳税评估都是一项热门的税收征管手段,许多发达国家税务机关采用纳税评估的方法对纳税人进行监控、管理。但是,当前我国的纳税评估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还存在着若干问题。为此,本文在对我国纳税评估进行介绍的基础上,借鉴国外成功的经验,力求提出发展和完善我国纳税评估制度的有效建议。

一、纳税评估概念界定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于2005年3月发布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中,把纳税评估定义为: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各项纳税申报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为。在对评估结果的处理上,《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对纳税评估中发现的计算和填写错误、政策和程序理解偏差等一般性问题,或存在的疑点问题经约谈、举证、调查核实等程序认定事实清楚,不具有偷税等违法嫌疑,无需立案查处的,可提请纳税人自行改正。

由此可以看出,单纯意义的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申报真实性的一种判断方法,采取何种进一步征管措施的前置判定手段。完整的纳税评估由分析判断、后续征管措施两部分构成,是一个复合征管程序。

①客观性。指纳税评估中所涉及到的信息资料是客观的。税务机关开展纳税评估的前提是拥有大量涉税信息和纳税资料,这些信息资料主要来自纳税人的自主申报,它构成了纳税评估信息的主要来源。再加上税务机关在日常征管过程中主动搜集的资料,就是纳税评估工作最直接、最现实的依据,构成纳税评估工作的基础。

②逻辑性。指纳税评估是一个逻辑分析和判断的过程。纳税评估的基点是,纳税人的经营行为与应税行为存在客观的内在联系,纳税评估就是根据这些内在联系做出分析判断的过程。纳税人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应税行为与经营行为的逻辑关系,既体现在行为的性质方面,也体现在行为的数量方面。通过前者可以确认哪些行为属于应税行为,以及适用哪些税种;通过后者可以确认应税行为应承担怎样的纳税义务,以及数量界限。纳税评估正是依据这一原理,通过建立相关分析指标,对纳税申报数据进行逻辑分析,判断其是否有异常。

③系统性。是指纳税评估具有特定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操作方法,是一种相对独立的系统性工作。作为一种监控手段,纳税评估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始终。

二、方法

当前,我国税务部门纳税评估工作比较通行的做法是由选定评估对象、案头分析、实地核查、纳税约谈、评估处理、建议反馈等多个环节组成,其中案头分析、实地核查、纳税约谈、评估处理为四项核心环节。

①案头分析。通常设定企业当年数据或最近一个完整纳税年度为评估期,选定上一纳税年度为基期。评估人员取得企业基期、评估期相关财务数据,计算出预先选定的企业基期、评估期多项纳税评估指标数值,与行业平均指标相对比,并加以横向、纵向分析,从而得出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整体判断以及企业相关波动异常的疑点指标,确定各疑点指标所针对的问题。

②实地核查。评估人员根据案头分析的结果,对存在疑点需要进一步核查的企业,赴企业生产经营地点,实地查看企业生产经营现况。现场有针对性地调取相关报表、账簿、凭证资料,对案头分析中所确定疑点进一步复核。通过实地核实,切实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审核其收入、成本费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核实其疑点问题。

③纳税约谈。综合案头分析及实地核查所确定问题,评估人员可以向企业发出约谈通知书,邀约企业财务人员向评估人员对相关问题进行具体解释说明。通过问答讨论的形式,由企业财务负责人对评估中确定的问题进行解释和举证说明。通过约谈,深入了解企业数值异常的真实原因,从而对企业产生异常指标的原因做到定性判断。

④评估处理。根据各评估企业问题性质、情况,由税务部门评估人员对评估的企业分别采取进一步手段进行处理。具体处理方式根据纳税评估预先设定方案不同,其实际处理也略有不同,企业可以要求评估人员预先提供其评估方案,从而对可能的结果进行预判。通常的处理措施有:调整纳税信用等级、纳入重点监控名单、要求企业自查自纠、调整企业征收方式、暂停企业自开票资格、取消企业部分税收优惠、移交稽查立案检查等。

三、利用纳税评估规避企业风险

企业应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内部和外部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通过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等步骤,查找企业经营活动及其业务流程中的税务风险,识别危险企业经营的重大风险,评估分析和描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条件。对日常税务管理、特殊业务分别制订不同的税务管理规章,对税务风险要定期评估、动态管理,对新产生的税务风险进行重新评估和讨论,及时了解风险产生的原因。遇到重大或特殊事项时,系统内的会签制度可以使重大税务风险在事前被充分识别和评估。风险评估应由企业税务部门协同有关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实施,有条件的企业集团还可以聘请专业的税务师事务所参与流程测试、风险评估。因为税务机关掌握的情况更全面、更客观,分析方法更科学,有利于企业深入分析问题的原因,对症下药。比如纳税评估发现纳税人成本费用利润率、收入利润率等指标明显低于标准值,同时又没有少报收入、多计成本费用等违规行为,这说明纳税人在同行业没有竞争优势,应该在降低成本费用、提高产品质量等方面努力;如果纳税人在这些方面没有潜力可挖,就应考虑改变经营方向等。

①企业要正确认识纳税评估。纳税评估既是对企业的监督检查,也是对企业错误行为的纠正。企业要真正认识到纳税评估工作对自身带来的影响,端正态度,积极利用税务机关的纳税评估。当企业面对纳税评估时,要积极配合,认真听取税务机关对本企业税收意见。

②约谈举证是纳税评估的重要环节,约谈环节税务部门提出的问题也是日后税务部门检查所关注的重点,企业在接到约谈通知后,应针对税务部门提出的疑点,仔细检查分析,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提供详实的财务数据以支持企业的说明。

③企业应将纳税评估方法纳入日常财务管理中。税务机关对企业的纳税进行评估时将会运用数学方法测算出的算术、加权平均值及其合理变动范围进行配比分析,采用同一企业不同年度的纵向对比,同一行业的横向对比等多种方法,筛选可疑企业,中间将会运用到一些通用指标,例如收入类中的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成本类中的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费用类中的管理费用等等。这些方法和指标体系都与企业的财务管理有关,因此,企业可以将这些方法和指标体系纳入到自身的财务管理中,利用这些方法和指标来对财务进行综合管理,提高财务管理能力,规避税务风险。

④利用纳税评估完善风险管理体系。税务风险的管理和规避需要特殊的方法来应对,但是一般企业在税收问题上显得比较弱势,综其原因就是企业对税务机关的工作难以准确把握,容易出现偏差。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把纳税评估纳入到企业的风险管理体系中来,通过税务机关对企业纳税状况评估来改善本企业的税收政策,提高规避税收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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