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工具创新——高校融资的新举措

2012-07-13 04:12曲淑娟
经济师 2012年7期
关键词:金融工具融资高校

曲淑娟

摘 要:金融工具创新在资本市场不断完善的今天,给高校经费短缺问题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通过对金融工具创新在高校融资中运用的必要性、可行性分析,着重对创新金融工具在高校的具体运用进行了的论述和探索。

关键词:高校 金融工具 创新 融资

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7-024-02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金融工具创新层出不穷。中国人民银行经国务院批准于2005年3月宣布,开始试点信贷资产证券化工作,意味着我国金融工具在资本市场运作,得到不断加强。所以,金融工具创新在资本市场不断完善的今天,给高校经费短缺问题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

目前高等学校经常应用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定、活期存款,国债、银行承兑汇票等等,对资本市场的金融工具却很少使用,基本只是利用银行贷款,造成我国高等学校贷款规模在1500亿元以上,贷款期限多为3~5年。虽然缓解了部分高校由于扩张带来的资金紧张问题,但是由此带来的财务风险已经凸显。因此,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寻求通过金融工具创新来解决高校融资难的方法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一、在高校融资中运用金融工具创新的必要性

我国高校发展中普遍存在着投资不足与资源浪费并存的现象。一方面,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进一步扩大以及办学层次的提高,各高校对基础设施和教学、实验条件的更新和扩建需求增加,这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高校传统的资金来源,如国家财政拨款、学费收入等就显得严重不足。另一方面,当前高校对现有资源利用不够充分和不优化也造成了一定的浪费。资本市场具有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所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资本市场,借助资本的流动性和趋利性,可以实现各种资源的优化配置与组合,故高校应选择资本市场去配置各种教育资源。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校可以利用资本市场的融通资金功能丰富融资渠道。高校融资渠道目前主要有国家财政拨款、缴纳学费和银行贷款三种。受国家财力的限制,国家财政对高等教育的投入总量虽不断增加,但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拨款却逐年下降,2000年为7310元,2005年降到了5376元,2007年为6546元,所以高校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是不行的。高校自1996年实行并轨收费来弥补经费不足措施,学费和住宿费在高校资金中所占比重不断攀升。有统计表明,居民家庭承担的高等教育成本从人均GNP的1.65%上升至51.87%,学生及其家庭负担的教育成本急剧增加,导致普通百姓对学费已经不堪重负,学费收入增长空间有限。近年来,银行贷款为解决高校扩招后面临的教学用房、学生宿舍及教学仪器设备严重不足的问题提供了资金保证,成为继财政拨款、收取学费后的第三大来源。但贷款规模过大,偿还巨额贷款本息的压力很大。所以,需要资本市场进行融资,丰富融资渠道,缓解资金短缺问题,使社会上闲散资金投向具有高成长性、潜在市场巨大、可持续发展的高等教育领域。同时,资本市场导入激励创新的机制,能够促进高校“产、学、研”结合。在知识经济时代和资本市场机制的双重背景下,各高校要赢得更大的发展必须努力加快产、学、研的结合。

二、在高校融资中运用金融工具创新的可行性

首先,从高等教育投资体制来看,新的高教投资体制的确立为高等教育通向资本市场融资奠定了制度基础。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的高等教育投资体制也进行了相应的改革,不仅摒弃了传统的单一投资主体的模式,还鼓励多主体、多渠道投资,把集中统一计划配置教育资源的模式,改为以市场配置教育资源起基础作用、计划配置教育资源起调节作用的新的投资模式。新体制所确立的多主体、多渠道、多层次、多类型的投资格局,为高校在现行的投资体制下寻求新的融资方式奠定了基础。在构成社会力量的各种投资主体中,资本市场是其中最具实力的投资主体和融资场所之一,具备了为高等教育提供持续、大量、长期投资的各种优势和条件。

其次,高等教育的“商品性”和“生产性”为其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创造了重要条件。资本市场中的金融业,是以经营货币、开展信贷业务的企业;证券业,是以经营有价证券(股票或国债)的买卖业务为主的企业。虽然各自的投资方式不同、风险各异,但都追求资本的增值与盈利。资本市场的运行,是建立在人类经济活动的“商品性”和“生产性”的基础之上的。在高等教育阶段,由于其教育服务(或产品)具有准公共性和私人性的特征,消费者要想得到相应的教育服务,就必须支付一定的货币(主要是学费)。这种过程表现为“以货币为媒介的交换过程”,它类似于经济领域中的“商品交换过程”,这就是所谓的高等教育商品性。

再次,大众化进程的加速及政府政策的推动促成了高等教育与资本市场的接洽。在高等教育市场资金供求矛盾十分突出时,我国的资本市场却在不断地壮大。经过多年的经济持续增长以及金融秩序的整顿,我国的资本市场、市场机制和法律制度正逐步完善,资本投入更加务实和讲求效益,资本存量日渐充盈,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投资亮点成了当务之急。事实表明,高等教育大众化政策的实施以及政府相关政策的推动,最终促成了高等教育与资本市场的接洽,使高等教育资金短缺的难题,通过新的融资渠道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

三、金融工具创新在高校融资的具体运用

高校面向社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实现融资渠道的创新,可在一定程度上化解建设发展与资金短缺的矛盾,促进高校的良性可持续发展。在现在,高校主要采取如下几种创新金融工具进行融资:

1.教育债券和股票融资。高校作为独立法人,可以尝试通过资本市场发行教育债券和股票上市的方法募集资金。教育债券起源于美国,主要用来支付学校的大型建设和周转办学资金, 因其筹资成本低和筹资规模大而受到私立高校的欢迎。同时其低税或免税、收益稳定的特点,也受到投资者的欢迎。耶鲁大学在1996年发行的“跨世纪债券”为100年到期的长期债券。在我国,要发行债券融资,首先要整合高校的信用、资产、管理资源,提高学校的信用等级,且需要当地教育部门的大力支持。同时,学校通过发行股票来筹集资金。截至2002年上半年,我国已有31所高校办企业直接或参股上市,共筹资650亿美元。随着我国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股票市场的规范发展,高等教育在股份制改革后上市融资的发展空间巨大,并可更有效地缓解经费短缺的压力。

2.项目融资。项目融资作为国际金融市场的一个创新,20世纪80年代中期被介绍到我国,主要用于大型基础项目。项目融资是以特定项目的资产、预期收益或权益作为抵押而取得的一种无追索权或有限追索权的融资或贷款。在项目融资方式下,获取贷款不是以项目业主的信用或者项目有形资产的价值作为担保,而是依赖项目本身良好的经营状况和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的现金流作为偿还债务的资金来源;它将项目的资产,而不是业主的其他资产作为借入资金的抵押。BOT项目融资是市场经济国家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所采取的一种投资、建设和经营的模式。BOT可译为建设—经营—移交。根据世界银行《1994年世界发展报告》定义,BOT通常包括三种具体方式:(1)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一经营一转让。承包方融资建设某项基础设施,并在一段时间内经营该设施,然后将此转让给发包方。(2)BOOT(Bui1d—Own—0perate—Transfer),即建设—拥有—经营—转让。承包方融资建设某项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建成后,在规定期限内拥有所有权并进行经营,期满后将项目移交给发包方。(3)BOO(Build—Own—Operate),即建设—拥有—经营。这种方式是承包方根据发包方赋予的特许权,融资建设并经营某项基础设施,但并不将此基础设施移交给发包方。从实践情况看,近年来BOT项目融资方式已被大量运用于高等教育领域。1996年由北京京华育缘公司投资兴建的天津大学国际会馆项目建筑面积为6250平方米,总投资约1600万元人民币,开创了我国高校后勤基建项目采用BOT模式建设的先河;湖南教育投资公司以BOT方式投资6000万元用于中南大学学生公寓、食堂等综合项目;南开大学深圳金融工程学院采用“模拟BOT”项目融资方式,合作方投入基本建设资金33亿元,项目建成运营30年后,项目公司无偿把学院资产移交给南开大学。因此,高校结合自身条件,采取不同的操作方式,运用BOT模式的基本原理,推进学校基本建设,可以有效缓解学校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对加快高等教育发展尤为必要。

3.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是近30年来世界金融领域最重大的金融创新,其实质是一种融资非中介化的过程,即基于资产或应收债权的未来现金流量而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证券工具,从而实现对资产的收益和风险进行分离与重组的一种技术或过程。高校拥有大量优质的存量资产,如土地、房屋建筑等,这些资产在未来能产生可预测的稳定现金流(学费和住宿费收入)的特点,可以用于证券收益的支付;另一方面,这些资产作为抵押物的变现能力强,一旦无法正常支付证券收益而必须将其变现时,具有较高的变现价值;同时,高校在中国的现实经济体制下实际上并不存在破产的问题,因此,具有稳定持续经营的良好预期和较高的社会信誉,从而决定了高校可以成为资产证券化的理想对象。高校资产证券化的意义,在于充分利用金融市场,实现高校优质存量资产的资本化,增强高校资产的流动性和自我增值能力,从而缓解高校发展中面临的资金困难,提高学校的运行质量,增强学校的自我发展能力。

4.融资租赁。融资性租赁是指,当承租人需要筹措资金进行技术开发或设备更新时,出租方根据承租方的要求和选择,与供货方签订购买合同,并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出租方负责融通资金支付供货方货款,为承租方提供所需设备,承租方定期偿付租金,以获得设备资产使用权的集融资与融物为一体的融通手段。融资租赁通过融物达到融资的目的,集融资融物为一体,由于操作简便灵活,使用周期短,可缓解短期的资金支付压力等特点,已成为高校筹资的重要方式之一。融资租赁按租赁物是否外购,可分为两类:一是直接租赁。租赁公司从供应商处购入租赁物,再将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即租赁物属于外购。显然,对承租人而言,该租赁方式是以融“物”为直接目的的。二是售后回租。承租人将自有物品出售给租赁公司,再从租赁公司租回使用,即租赁物不属于外购,而是承租人自有的情形。由于2008年后全国大多数省份的高校都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自身资金调节能力受到限制,因此售后回租得到更广泛的应用。

四、结论

金融工具创新作为在高校融资的新举措,为解决高校发展需要的资金需求开辟了一条新路,必将随着我国资本市场改革的不断推进,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与发展。现在虽只是进行有益的尝试,但笔者相信,将来必然会成为高校拓宽融资渠道的重要举措。

[项目来源:黑龙江省教育厅2011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高校融资策略研究》,项目编号12514125。]

参考文献:

1.田书芹,王东强.高校融资租赁:必要性、可行性、风险防范制度建构[J].教育财会研究,2008(4)

2.马芳.对发展高等教育运用金融工具融资的思考.价值工程,2005(1)

3.薛勇.金融工具创新在高校融资中的运用.交通科技与经济,2007(1)

4.戚拥军.利用金融工具加快我国高等教育融资的思考.化工高等教育,2005(3)

5.赵善庆.我国高等教育融资渠道创新[J].社会科学论坛,2008(7)

(作者单位:黑龙江工程学院 黑龙江哈尔滨 150050)

(责编:若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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