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德岭,陈万明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1106)
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不断完善,经过近30年的发展,我国民办高等教育获得了长足进步,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民办高等教育已从我国高等教育的补充形式,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10年,我国民办高校数量达到676所(含独立学院323所),比2009年增加18所;2010年全国民办高校招生规模达到146.74万人,比2009年增加6.60万人;在校生规模达到476.69万人,比2009年增加30.55万人,其中本科在校生280.99万人,专科在校生195.70万人[1]。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大大促进了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同时,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增加了教育消费,扩大了内需,促进了经济的增长。
我国民办高校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中国特色的发展路径,为我国民办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但是,我国民办高校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特别是近年出现了招生难、资金供给不足、办学效益低下、办学质量不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等问题,甚至出现部分民办高校关停与倒闭的现象。造成这种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对民办高校进行投资时,分析不够全面,缺少科学的投资指导。近年,我国学者对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投资目标、发展趋势、发展环境的变化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系统深入的研究[2-8],为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环境预测研究奠定了基础。但是,现有研究成果对民办高校发展环境变化趋势的量化预测却鲜有涉及。因此,采用量化方法对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投资环境变化趋势进行预测,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民办高校的投资对策,成为摆在民办高等教育研究者和办学者面前亟须解决的现实问题。
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宏观经济发展水平是民办高等教育赖以发展的基础与保证。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为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也为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持续发展提供了保证。因此,准确地分析我国宏观经济发展趋势,是分析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环境变化的基础。本文以“十一五”期间我国宏观经济发展的主要指标数据为基础数据序列,建立GM(1,1)预测模型,经检验,该模型具有较高的拟合与预测精度(限于篇幅原因计算过程和检验此处不再列出),利用该模型对“十二五”期间我国宏观经济发展的主要指标进行预测,预测结果见表1。
表1 2011—2015年我国宏观经济发展水平主要指标预测值
从表1可以看出,“十二五”期间我国国民经济将继续保持平稳较快的增长趋势,国内生产总值年增长率7%左右,预计到2013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将突破50万亿元,到“十二五”末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将突破58万亿元。我国国民经济的平稳快速发展为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经济基础和良好的外部经济环境,是我国民办高校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保证。“十二五”期间,我国居民消费水平将会大幅度提升,居民消费水平将由“十一五”末的9968元增加到“十二五”末的16676元,“十二五”期间居民消费水平年增长率将在10%左右,这主要是由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与我国扩大内需的政策导向引起的。居民消费水平的大幅提升为居民提高用于教育支出的费用提供了空间,居民用于教育消费支出的提高,将为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发展机会与发展空间,将为民办高等教育的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有利于推动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十二五”期间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都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预计到“十二五”末我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将超过3万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将超过1万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增长率将保持在10%以上。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纯收入的大幅提高不但可以使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得以大幅度的提升,也为城乡居民增加教育投入提供了保证,为更多的家庭选择和接受民办高等教育提供了机会,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
通过对我国“十二五”期间宏观经济发展水平的预测分析可以发现,在“十二五”期间我国经济将保持平稳的增长趋势,居民消费能力和收入水平将有较大的提高。良好的经济发展趋势,为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经济环境,为民办高等教育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与保证。
民办高等教育投资离不开国家政策的支持,民办高等教育政策的导向不但对民办高等教育的投资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而且对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政策因素是影响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投资与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分析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政策的变化趋势,是掌握民办高等教育投资环境变化的重要途径。
长期以来,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制定滞后于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实践,常常是根据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政策和法规,政策、法规的制定缺乏前瞻性与导向性。这种情况制约着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随着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各级政府也高度重视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2010年7月,我国制定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在办学体制改革部分明确指出,要在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的前提下,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形式多样、办学主体多元、具有生机活力的办学机制,逐步形成以政府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并提出要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将民办教育作为推动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促进社会力量以独立举办、共同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教育,完善民办高等教育中独立学院的管理与运行机制等。《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的制定为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政策的制定提供了战略指导。
未来一个时期内,我国将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并将重点推进民办高等教育的法人制度、税收优惠、公共资助、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和法规建设,将进一步完善民办高等教育的政策与法规体系,这些政策和法规的制定和推出将为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政策支持,为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高等教育的生源是高等教育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对民办高等教育而言,学费又是其办学经费的主要来源。因此,民办高校的生源直接决定了民办高校办学经费的来源,民办高校的生源数量和质量直接决定着民办高校的生存与发展。对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生源进行预测,可为分析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环境和投资环境提供依据,并可为进一步推进民办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制定民办高校发展政策提供理论指导。本文将通过对我国普通高中毕业生数量,普通高校招生规模、普通高校在校生数量,民办高校的招生规模、民办高校的在校生数量的预测,分析我国民办高校的生源变化趋势,为民办高校的投资决策提供分析依据。以2006—2010年我国普通高中毕业生数量、普通高校招生规模、普通高校在校生数量,民办高校的招生规模、民办高校在校生数量的数据序列为原始序列,建立GM(1,1)模型,经检验GM(1,1)模型具有较高拟合与预测精度(限于篇幅原因计算过程和检验此处不再列出),利用该模型对“十二五”期间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生源变化趋势进行预测分析,预测结果如表2所示。
从表2可以看出:(1)“十二五”期间我国普通高中毕业生数总体上呈下降趋势,将由2011年的809万人下降到“十二五”末的792万人左右,但与“十一五”末的794万人相比总体上保持相对稳定的规模。普通高中毕业生是高等学校招生的最主要生源,高中毕业生数的总体规模稳定,而我国的普通高校毛入学率将不断提升。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十二五”期间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将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将由“十一五”末的26.5%提高到“十二五”末的36%,这意味着我国普通高中毕业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将得到大幅的提升,普通高校的生源将保持相对充裕。(2)我国普通高校本专科招生数量将大幅提升,预计“十二五”期间普通高校的本专科招生数量将从2010年661.75万人增加到2015年的861.77万人,将增加200万人左右,这表明“十二五”期间我国高校招生规模将进一步扩大,高等学校招生规模继续保持扩张的趋势。(3)我国高校本专科生在校生规模将不断增大,预计到2015年超过2900万人,这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相吻合。(4)我国民办高校的招生规模将不断扩大,将从2010年的146.74万人增加到2015年的158.15万人,增加规模在10万人以上,这表明民办高校的招生规模将由“十一五”期间的相对稳定转变为“十二五”期间的不断增加。(5)在“十二五”期间,我国民办高校的在校生规模将不断增大,预计到2013年将突破500万人,到“十二五”末民办高校在校生人数将超过540万。
表2 2011—2015年我国生源变化趋势预测值
通过以上预测可以发现,“十二五”期间我国高校的生源总量与“十一五”相比保持相对稳定,但随着毛入学率的提升和招生规模的扩大,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招生规模与在校规模都将有大幅度的提高,民办高校的生源相对充裕,这为民办高校办学规模的扩张和民办高校持续发展提供了生源保证,表明在“十二五”期间我国民办高校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居民收入水平与消费水平直接影响和决定着居民高等教育的支出能力与支出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不但可以提高居民的教育支出比例,还可以促使更多居民家庭选择费用较高的民办高等教育进行消费。高等教育支出占我国城乡居民家庭支出比例较大,是家庭支出的一个大项。收入水平偏低的家庭往往无力支付高等教育费用,从而影响高等教育的公平性。政府应着力提高城乡居民的实际收入水平,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通过提高工资、减少税收、提高保障水平等政策措施,提高居民的收入与消费水平。进一步完善民办高等教育的相关政策法规,切实提高民办高等教育的社会地位,消除政府和公众对民办高等教育的歧视心理,创造有利于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政策环境,积极引导公众对民办高等教育的消费。
1.依照教育投资收益理论,健全民办高校投资制度
民办高等教育具有准公共产品属性,按照高等教育投资收益理论和公共产品理论,民办高校作为办学投资主体和受益主体,按照“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在“利益获得、能力支付”原则的基础上,首先,应建立健全民办高等教育投资制度,各投资主体应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确保办学资金的足额投入,最大限度地筹集民办高校办学所需资金,确保教学投入、管理运转和后勤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行。同时,适度扩大民办高校的办学规模,提高办学质量和综合实力,不断增强民办高校的赢利能力,以弥补民办高校资金投资缺口,提高民办高等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率,促进民办高等教育自主发展、特色发展和持续发展。其次,按照本研究探讨的民办高等教育投资效益动态测算模型确定的投资收益区间和收益率,民办高校可获得相应的投资回报和合理的成本补偿,提高投资者的积极性,为民办高校发展拓宽必要的空间。再次,必须完善民办高等教育收费机制和助学贷款的优惠政策及措施,健全有效的民办高等教育助学贷款市场,构筑稳定的民办高等教育助学贷款担保体系,切实解决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大学难”的问题,鼓励贫困学生运用助学贷款完成学业。
2.借鉴国外先进筹资经验,拓宽多元投资主体渠道
为进一步促进我国民办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必须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的民办高校办学经验,依靠民办高等教育的各利益相关者和社会各界力量,实现教育投资主体和资金来源的多元化。按照教育成本分担理论,首先,应确立举办者、政府、家庭、金融机构等多元化的投资主体,正确处理国家、举办者、出资人、学校和受教育者的经济利益关系,拓宽民办高校的多元投资渠道,放宽民办高校市场准入门槛,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事业领域,全方位、多途径筹集吸引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构建多元共生、平等竞争的办学资金供给体制。其次,消除对民办高等教育的歧视性政策和行为,为适应民办高等教育生存、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国家应改革财政对民办高等教育的投资和分类资助方式,加大对民办高校财政拨款的比重,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增强民办高校自主办学实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再次,要健全民办教育管理与服务体系,积极开拓社会捐赠渠道、努力提高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力,切实提升社会服务水平和赢利能力。
1.制定财政资助优惠政策,减轻民办高校资金压力
民办高校资金来源具有投资结构单一、财政投入少、学费比例大、投资收益低、学生及家庭负担重的特点。民办高校的发展可以有效地满足公众对高等教育的需求,并能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民办高校产生的社会效益不但被公众享用,还有一部分被政府享用。民办高校作为提供公共产品的部门之一,具有公益性属性。根据成本分担理论和教育准公共产品属性的论断,政府作为公共产品的供给者,应制定和完善民办高等教育公共财政资助政策,做到政策扶持、规范引导,为民办高校的发展提供相应的财政资助,促进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目前,我国政府对民办高等教育的直接拨款投入很少,不利于民办高等教育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在我国财政性教育投入即将达到占GDP4%的目标之际,政府应制定和完善对民办高校的财政资助政策。政府在民办高校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制定对民办高校的财政分类资助政策,将资金支持、设备资助、教师待遇、土地优惠等方式结合起来,建立一套完善的财政资助体系,增强政府财政资助的可操作性,对非营利民办高校按同类公办高校的财政政策的一定比例予以资助,使其能享受公办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招生就业、教职工待遇、学生贷款贴息、风险补偿金等优惠政策,对营利民办高校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补助,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同时,出台鼓励向民办高等教育投资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2.制定信贷担保相关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多方贷款
民办高校在发展的过程中,特别是建校初期和规模扩张的过程中,往往需要通过向金融机构贷款获得所需的资金,金融机构贷款已成为民办高校发展过程中的融资方式之一。实践证明,金融机构贷款可为民办高校规模扩张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的资金支持。但是,目前我国许多民办高校在发展过程中面临贷款难的窘境,主要是因为在现有的信贷担保制度和贷款环境中,金融机构不愿意向民办高校提供贷款。因而,政府应进一步完善信贷担保法规体系,创新投融资机制,完善民办高等教育投融资平台,提高民办高校的融资资质与融资水平,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办高校能够用公司的法人财产办理抵押贷款。同时,通过政府机构或中介机构对民办高校及其举办者和其他投资者的经济往来、资金流向进行监管,鼓励中介机构为民办高校提供贷款担保,修订与完善担保法,着力解决民办高校担保难问题。扩大民办高校可抵押资产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向民办高校提供多种方式的贷款。
3.制定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引导社会各界和个人积极捐赠
对民办高校提供税收优惠政策是由民办高校的公益属性决定的。完善、合理的税收优惠政策是民办高校发展的动力,也是引导社会力量对民办高等教育进行投资的基础。通过制定完善合理的税收政策和优惠措施,能够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各界和个人向民办高校捐资,可以缓解民办高校的资金压力,降低民办高校的办学成本,提高民办高校的投资收益率,进而提高投资者的积极性。对于捐资举办者和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应制定政策使其享受公办高校同等的税收优惠,对于民办高校所办的营利性机构和实体产业,也应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减免民办高校的捐赠税等。在国外,社会捐赠是私立高校资金来源的重要渠道,但我国民办高校的社会捐赠份额非常低。应积极宣传民办高校的公益性属性,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民办高校进行捐赠,比如可以对捐赠的企事业单位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可以成立由政府、企业、个人捐赠的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基金。同时,进一步完善捐赠制度,简化捐赠程序,以激励更多企业、组织和个人挖掘民间资金潜力,积极捐赠民办高等教育事业。为支持民办高校的发展,政府应完善财税调节、促进捐款的良性机制,采取倾斜政策,对民办高校的捐赠者实行税前扣除的捐款办法,以引导社会各界和个人积极捐赠。
1.加强民办高校内涵建设,实现特色发展重点转变
国外发达国家和地区民办高校不但在规模上占有一定优势,更重要的是办学的质量占有相对优势。大部分发达国家的优质的高等教育资源主要集中于民办高校,这主要是因为国外民办高校十分重视内涵建设。通过对我国民办高校的投资发展历程与发展趋势分析可知,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正经历从“规模”发展向“内涵”发展的转变。民办高校要实现由“规模”发展向“内涵”提升转变,必须加强内涵建设,实现发展重点的转变。加强内涵建设应着力提高民办高校的办学质量与办学效益,不断提高办学水平与办学层次,根据国民经济发展需求,在学科建设与专业建设方面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利用体制灵活的优势,打造有竞争力与独具特色的专业品牌,注重理论应用型人才和技术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与公办高校错位发展,深化内涵发展,凸显办学特色,有效整合各类资源,增加总量、调整存量、提高质量,不断提升社会声誉。应采取积极措施破解体制机制瓶颈,探索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思路,实现重点突破,推进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2.降低民办高校的办学成本,提高民办高校的投资效益
一是保持适度规模,提高教育质量。民办高校的办学规模直接影响其办学成本与办学效益,民办高校只有发展到一定的规模才能有效地降低办学成本,民办高校保持适度的办学规模,不但有利于办学经费的筹集,而且有利于办学成本的降低和办学条件的改善,达到提高教学质量、提升经济效益之目的。通过对我国民办高校的招生规模与在校生规模的预测可知,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总体规模将继续扩大。因此,民办高校应根据其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在保持适度的办学规模的基础上,调整专业结构,加快内涵建设,提升对外竞争力。
二是调整师生比例,提高工作效率。民办高校支出成本中人员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例大致为29%左右,低于公办高校。即便如此,也可以通过提高师生比,降低人员经费支出。对部分专业教师,可以通过聘用兼职教师方式,减少专职教师的配备,同时提高服务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减少管理人员数量,以减少人员经费支出。
三是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目前,民办高校的日常公用经费开支约占总经费20%左右,只要采取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手段,仍可以降低公用经费的支出比重。比如,加强财务预决算是有效控制手段之一,完善审批制度、加强财务监管、建立财务审计体系,减少预算外项目的开支,能够有效地防止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现象的发生。
3.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促进学校健康发展
一是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责权明晰、关系和谐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全董(监)事会制度。切实尊重高等教育办学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积极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制度,健全教职员工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优化和改善民办高校办学经营环境。积极探索现代大学制度,提高民办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开放民办高等教育投资、生产、供给领域,培育教育后勤产业,促进各类办学主体的多种形式办学,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促进公办高校、民办高校平等协调发展。二是正确认识民办高等教育的地位和作用。积极探索民办教育发展新思路,树立品牌意识、质量意识和发展意识,优化民办高等教育资源配置,合理确定特色定位,健全质量保障体系,确立质量第一、管理至上、育人为先、人才为本的理念,努力实现外延发展向内涵发展转变,实现规模、质量、结构和效益的协调统一,以促使我国实现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大国的转变。三是建立健全高校资产管理制度和投资收益回报制度。切实整合教育资源,合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科学测算教育投入需求与产出的比例,正确处理公益性与投资合理回报的关系,明确民办高校各类财产的归属、使用、收益和处分的程序、权利、义务和责任。
1.强化投资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民办高校投资预算管理是指民办高校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对民办高校的投资额度、资金使用和归还计划的未来情况进行预期并控制的管理行为及其制度安排。民办高校投资预算过程,也是民办高校战略目标分解、实施、控制和实现的过程。加强民办高校投资预算管理,能够有效地提高民办高校的投资水平,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通过民办高校的投资预算管理,可以实现财务部门对整个高校的投资活动进行动态监控,可以加强财务部门与其他部门的联系,有助于财务部门与投资主体和资金使用部门的沟通。建立民办高校投资预算制度,可以明晰投资的重点,合理安排和使用投资资金,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资金的使用效率。可以结合民办高校的投资预算和成本预算,采用本文提出定量方法,确定民办高校的预期收益率与合理回报区间,根据预期收益与合理回报区间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投资强度与投资结构,将投资风险有效地控制在合理范围内。还可以通过投资预算制度的建立,提高民办高校的财务管理水平,完善内控制度,严格教育成本核算,分散财务管理风险,合理安排与使用投资资金,保证投资资金的合理使用,准确地反映高校的经济情况,实现风险控制与提高收益。
2.合理控制建设规模,科学调整投资结构
民办高校的建设需达到一定规模,才会具有规模效益,应鼓励民办高校自主投资。但是,民办高校若盲目扩张,尤其是大规模增加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势必会增加民办高校的投资风险。因此,民办高校必须根据预期收益目标、国家招生规模和招生政策,初步拟定民办高校建设规模和项目投资额度。根据民办高校建设规模,采用投资收益分析法,估算民办高校建设所需的投资额度,依据民办高校的自有资金、负债情况、发展规模、预期收益等因素,估算民办高校可承受的负债额,估算其合理的建设投资规模,优化投资结构、合理调整布局、完善多元化投资体制,确定合理的多元投资比例,拓宽融资租赁、BOT融资等投融资渠道,努力实现市场投入多元化。科学调整民办高校的投资结构,切实加强负债和对外投资管理,避免盲目投资和投资不到位现象的发生,降低投融资风险,从根本上推动民办高校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3.构建投资风险评估体系,规避民办高校发展风险
民办高校投资存在较高的市场运行风险。因而,应建立风险投资准入和退出机制,健全民办高校风险应对机制。根据本文构建的我国民办高校投资风险评估与预警体系,结合民办高校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特点以及民办高校发展的内外部环境的变动趋势,构建民办高校投资预警与投资风险防控体系。建立民办高校投资风险评估、投资风险识别、投资风险分析、投资风险控制的体系,在分析民办高校投资风险类型、风险等级、风险损失的基础上,搭建风险防控平台。可以利用本文构建的我国民办高校投资风险预警系统,做好民办高校投资风险预警与风险防控系统的组织设计工作,构建民办高校投资风险评价、风险预测、警情分析与预警信号识别、警情诊断体系,优化预警业务流程。将民办高校投资风险控制在可知、可控和可防的范围内,尽可能地降低风险损失,有效地规避民办高校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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