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沈栖
行贿指数和不行贿者排行榜
文/沈栖
国际公民社会组织“透明国际”每年对全球各国的清廉程度,经过调查统计、综合分析,作出排行榜,有一定的公信度。我国近年的名位有所提升,但总体上说仍是居后。前不久,“透明国际”发表了2011年《行贿指数报告》,将世界上28个主要工业国家和新兴工业国家纳入考察范围。中国在全部28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27位,仅高于俄罗斯。
行贿指数当是腐败程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此排名,“透明国际”又给咱敲响了警钟!
虽说行贿已作为一种罪名赫然列入我国现行的刑法,这一行为无疑将受到法律的追究和制裁,但从司法实践的层面看,行贿案的受理和审结明显弱于受贿案,换言之,一些行贿人逍遥法外。行贿和受贿堪称一对政商联合体的“供求关系”:有受贿者之“求”,必有行贿者之“供”,两者如形随影,由双方“利益链”所致,必须同步查处一并严惩。我甚至认为,打击行贿乃是遏制受贿的逻辑前提——没了“供”,何以“求”?
检视时下的行贿案,行贿者的手法不断更新,显得更为巧妙、隐蔽。那些赤裸裸的贡奉钱币的做法有,但式微,因为一旦东窗事发,赃物俱在,难以辩解,唯有“死路一条”。阿堵太俗,来点“雅”的:或聘为高尔夫俱乐部、网球俱乐部会员,给个“会员卡”;或相邀出席国外的某个论坛后,来个周游列国;或以“补壁”为名,送上名人字画;或以无可估价的古玩、奇石供“把玩”、“欣赏”;等。——有识人士称之为“雅贿”。没有直接的金钱交易,没有明确的贿金标的,给查处预设了路障,一旦规避了法律,行贿者自身安全,也给受贿者留有一条退路,前者心知肚明:自己的“有利”是建立在后者“无恙”的基础之上的,这才能实现“双赢”的权钱交易。
“透明国际”的行贿指数分析中有一项是关涉跨国公司的。毋庸讳言,入驻中国的跨国公司大多在支出的账目中有“打点”的费用。前一阵子,西门子、澳尔玛对当地工商、税务、公安等相关部门请客送礼的丑闻曝光,引发网络“围观”舆情热议,我曾写了一篇短文《入乡不随俗,行么?》回应之。恰如西门子某位销售主管所言:“在中国做生意,你不给人家一点好处,人家就不会给你方便,难啊!”这些跨国公司在自己的国家做生意都是“一身正气”,无须行贿,何以“南橘北枳”?答曰:“土壤”使然也!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年底某媒体盘点出中国商界10位“不行贿者排行榜”,柳传志、王石等知名企业家入榜。说实在,“不行贿”既不是社会海洋的道德港湾,也不是政治高地的精神旗帜,对一般企业家来说,它委实是一种最起码的品质而已。“不行贿”也要搞个“排行榜”予以褒扬,至少说明它在商界已成为一种“稀缺物”和“奢侈品”。王石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记者采访时说过一则他亲历一次企业家论坛的事例:在那次论坛上,有位企业家嘉宾毫无愧色地说:“在中国不行贿一事无成,我自己就行贿过”。对于这番不加掩饰的话语,全场竟然“报以热烈的掌声”。同感乎?赞成乎?王石陡然而生“整个市场经济体制由此蒙羞”的感慨。——何时王石的这一感慨能成为商界的共识,那么,我国的行贿指数就会下降,而市场经济就会健康发展,政治清明指日可待。
图:季平 编辑:靳伟华 jinweihua1014@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