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近的性情《西方婚姻史》读后

2012-07-12 18:42袁念琪
检察风云 2012年14期
关键词:性情法国人婚姻

文·图/ 袁念琪

相近的性情《西方婚姻史》读后

文·图/ 袁念琪

起自中世纪早期,开篇于婚姻的起源与遗产;收笔在现代,聚焦婚姻的同居。一部两千多年的西方婚姻史与各时期的重点,交织眼前。与史论结合相伴的,是一幅社会风情变迁发展的图画。

布洛涅告诫道:“在决定接受还是拒绝历史的遗产之前,必须先看看历史留给人们的是什么东西。”

《西方婚姻史》作者:(法)让-克洛德·布洛涅出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这本书是《西方文明进程译丛》的一种。名头很大,套的是“西方”的帽子。其实,里面说的却是欧洲的事儿,而且基本是法国的。想来是作者来自法国的关系,如他所说“为有所侧重,于是我就越来越局限于对法国的研究,虽然间或也提及别的国家”。

读《西方婚姻史》,还带出了辜鸿铭先生,译者在《译后记》写道:“辜鸿铭曾有专文论述中国人和法国人的性情,结论是两者相近。”我比较看重译者翻译后写下的文字,把它作为解读的一把钥匙。

记得我在辜先生的《中国人的精神》(海南出版社,1996年版)里读到:“希伯来文明曾授予过欧洲人以‘义’的知识,但没有授予‘礼’,希腊文明曾给过欧洲人以‘礼’的知识,但未兼及‘义’。而中国文明,其教化是‘义’‘礼’并重的。”就此看来,这就是相近的基础。

掩上书来,就性情在婚姻上的诸多表现,中国人和法国人相近的地方还着实不少。若要比较两者的性情,上海是可胜任代表的。就说开埠之后,英租界的历史要比法租界早,公共租界的影响要比它大;但世人却习惯把上海比作“东方的巴黎”,而不是“东方的伦敦”或是“东方的纽约”。

比较就从婚姻迈出的第一步找对象说起。寻找是有标准的,标准是根据与自己匹配与否而来。匹配的原则就是门当户对。作者告诉我们:被世人视为浪漫和自由奔放的法国人,也是讲门当户对的。他举两个法国人为例:一个是为法国王后讲道的弗朗索瓦·巴莱:“有多少不般配的婚姻啊!有多少婚姻是凭激情结成的啊!社会是何等的混乱啊!家庭是怎样的蒙羞!高贵血统与低贱血统混合到了一起,富庶与贫穷混合到了一起;低级而粗俗的教育与出色的基督教教育混合到了一起,默默无闻或臭名昭著的名字与闻名遐迩、对国家民族说来十分珍贵的名字混合到了一起。”

另一个是写过《论不平等的起源》的卢梭,他提出“门当户对”在爱好和性格等方面“天性的般配”的观点,认为它比门第、财产和地位等方面的门当户对显得更为重要。他如是说,“应该使那些不管在什么形势下、不管住什么地方、也不管会沦落到何种社会地位都合适的人结为夫妇。”

除了在门当户对这个千年不变的话题上,中国人和法国人的性情相近也存在于较为时鲜的同居上。印象里,好像这专利该属生性开放,崇尚自由的美国人。后来发现老美也是抄的,源头在欧洲,中心在法兰西。《西方婚姻史》提到一位法国人较经典的说法:“如果我们永远相爱,干吗要这样的约束?假如我们不再相爱,这样的约束又有何用?”还有人提出,爱有多长同居就有多长;“如果可能,就同居一生一世。”

在这个世界上,是先有同居而后有婚姻的。当婚姻以法律关系确定之后,同居并未消失。伟大的《拿破仑法典》对同居的沉默,使得19世纪起出现同居在城市的大流行。研究者剖析其原因为:“出于自信,出于贫穷,或者出于无知”。而法国早期的共产主义代表人物蒲鲁东对此是深恶痛绝,猛烈抨击。

没料到的是,女权运动把同居作为武器。与肖邦在西班牙帕尔玛同居过的乔治·桑冲锋在前,张扬的大旗上写着这样的口号:“做同居的自由女人!”其实,她们想借此进行婚姻的变革来保障自己的婚姻权利。在当时的法国,人们认为同居还能起到使大男子主义和男人的优越感收敛的作用。是妇女的解放和自立,从而使更多的人走上同居之路。直到今天,同居不但对男性有吸引力,越来越多的女性也心甘情愿地选择这一生活方式;原因没变,当代女性同男性一样追求独立。

1908年的巴黎,曾对同居进行公开的大辩论。有趣的是,当社会主义国家也出现同居后,有些法国人就把同居看成政治选择的一道分水岭了。

应该说,对绝大多数的同居者来说,目的就是试婚。法国人的一种说法,我以为更贴近事物的本意;它叫做“仿婚同居”。仿或试,实际就意味着一种实验,总体的内容就是婚后俩人世界的提前运转及磨合。

同居在中国,也不是今天才有的新鲜事。只是在过去,同居者有点像地下工作者。住老房子时,有个离婚的邻居,没见她发过喜糖,家里就住进了男人。那人早上出来,总是鬼鬼祟祟;先由女邻居打开一条门缝,一见没人,就像刮绿毛风一样奔向楼梯口,一路鼠窜出楼。

想来是那时社会舆论的强大,道德充满力量。法律是没有规定不结婚就不能住一起,也不会有人打上门去;可当事人就觉得是好怕怕呃。

老外有句民谚,“一起吃喝一起睡,不是夫妻能是谁?”早在中世纪的欧洲,就将不要婚纱和戒指的同居视同正式夫妻的婚姻。这样的操作也可追溯到法国人那里。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法律规定士兵的同居者能够享受士兵合法夫妻一样的待遇,从补贴到住房。在战后,这一政策仍依然不变。

人口普查揭示:法国从上世纪60年代至90年代,同居人群从原来35对中有1对,增加到8对中就有1对。到今天,欧洲结婚的人数越来越少,同居者的数量已经超过正式婚姻。难怪有学者认为,“婚姻与同居内容接近了,形式也就不会相差太远。”

说到底,性情虽相近而绝不是相同。毕竟它还受到外力的影响,在西方在欧洲在法国,这影响来自家庭,还有国家和宗教。还是记住布洛涅的告诫:“在决定接受还是拒绝历史的遗产之前,必须先看看历史留给人们的是什么东西。”

对于性情,也是如此。

编辑:黄灵 yeshzhwu@foxmail.com

合作单位:上海图书馆 文/朱 曦 图/吴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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