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全方位财政监督体系全面推进财政部门监督工作

2012-07-08 11:13唐玉华
财政监督 2012年13期
关键词:财政管理财政监督财政部门

■唐玉华

构建全方位财政监督体系全面推进财政部门监督工作

■唐玉华

财政部门应按照监督跟着资金走的特性,着力打造日常监督、派驻监督、网络监督、专项监督、绩效监督相结合,体现财政管理特色的全员参与、全方位、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

一、全方位财政监督体系构成要素及内在联系

全员参与、全方位、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应包括结合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的日常监督、运用现代信息手段进行的实时动态监督、财政派驻监督、绩效监督以及有针对性专项检查五部分。日常监督、派驻监督的监督主体为财政部门内部的业务机构、国库机构和派驻监督机构,应侧重事前、事中,突出财政监督的内控特性和管理特色。通过事前审核和事中跟踪监控,及时发现问题,防范和化解风险,发挥财政监督的预警、矫正作用。两者的区别在于,日常监督与业务管理工作相结合,注重资金分配、调节的合法性和程序性,而派驻监督作为对日常监督的延伸和细化,更为注重对财政资金使用合理性和效益性的动态分析、管理。网络监控涵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强调财政业务机构和监督机构对财政资金运行的动态监控、系统监管、及时监督及有效整改。专项检查和绩效监督是日常监督和派驻监督的必要补充。财政监督专职机构要根据日常监督和监督检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难点、热点和重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通过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并对其进行惩处,提高被监督单位的违规风险成本,发挥财政监督的惩戒作用。绩效监督贯穿于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之中,根据预算执行结果核查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其他效益目标,找出实际运行效果与预期目标的差距,分析其原因,进行绩效问责,从而督促各公共部门改进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

二、构建全方位财政监督体系的建议

(一)把好监督第一关口,强化日常监督

加强日常监督是确保内控机制有效运行、规范财政管理的重要保证。一是明晰日常监督职责。科学划分专职监督机构和业务管理机构的监督职责,大力推进“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程控制”的财政“大监督”机制建设,形成整个财政部门内部纵横联动、齐抓共管的监督格局。二是加强考核。将日常监督职责履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考核、任用的依据。对认真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机制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并在评选先进时优先考虑。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对日常监督管理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实行责任制,细化目标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以便进行责任追究和责任到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各项制度有效执行,避免日常监督浮于表面流于形式。

(二)突出事前、事中监督,深化派驻监督改革

各级财政部门要以提高派驻监督实效为目标,以完善财政派驻监督工作机制为着力点,参与部门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报质量,重点强化对预算执行的跟踪监督,更加紧密地和财政管理相结合,充分体现财政监督服务于财政管理的本质特征。一是参与审核部门预算编制和决算。参与部门公用、专项项目经费的论证等相关活动,促进预算编制水平的提高。根据日常派驻监督所掌握情况,对派驻部门的项目预算追加申请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严格把关。监督部门决算编制的程序和内容,促进预算决算水平的提高。二是强化对预算执行的跟踪监督。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专项资金、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资金等内容,利用日常审核、重点跟踪和调研等手段做好预算执行的监督工作。重点跟踪监督和检查省本级重点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过程、绩效等情况;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从推动财政体制改革、强化财政管理等方面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三是完善派驻监督工作机制。科学设计工程建设类、公益类、财政补贴类专项资金监察流程和检查重点,督促、指导预算单位规范财务管理,提高预算执行水平。进一步理顺与审计、部门财务以及厅内业务处室之间的关系。

(三)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施网络动态监控

网络监控涵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要着力于监控系统功能的完善、提升、拓展,加快推进监控系统在全省范围的全面应用,促进财政业务数据的深层次利用,提高全省财政监督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一是完善应用机制。按照“大监督”格局,进一步强化各业务处室的日常监控职能,使监控系统、业务科室的日常监控、财政监督机构的再监督融合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财政资金监管链条。建立起财政资金分配、下达、使用、系统预警、问题处理、资金监督检查、责任考核等各环节紧密衔接、运转顺畅的即时分析监控系统运行机制。二是完善系统功能。加强与信息中心的协调沟通,不断完善系统功能。强化系统对财政资金审核、拨付以及资金使用等环节管理不规范行为的自动识别与预警功能。强化系统对业务机构监管职责履行情况的反馈与监督功能。强化系统内部审计功能。三是加强深度应用。加强对专项资金分配、下达、调整、使用情况的即时监控,提升系统应用水平,及时防范化解财政资金管理过程中的部分潜在问题和风险,促进专项资金良性运转,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强化应用督导。调研督导市县财政部门本地业务实际,进一步梳理业务流程、明确职责任务、制定制度办法、强化落实执行。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会和组织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通报进展情况,推广先进经验,解决存在问题。加强对网络监控应用情况的考评。

(四)围绕财政工作中心,扎实开展专项检查

积极服务财政管理和财政改革,围绕财政管理和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众切身利益的财政资金监督检查力度。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战略决策部署,选择“三农”、社保、教育、科技、文化等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支出,加大专项检查力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确保各项财政政策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基层财政监督。要充分发挥派驻设区市财政监察员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县乡财政监督工作的督导,推动县乡加强财政监督机制建设,认真履行财政监督职能。要充分发挥县乡财政局(所)贴近一线、面向基层的优势作用,进一步加大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就地监督力度。通过加强培训,建立联系点制度,加强新闻宣传引导,促进县乡财政部门进一步更新监督观念、创新监督思路,因地制宜地探索监督工作的新形式、新方法,将更多精力转移到对财政资金的监管上。

(五)关注财政资金绩效,推进绩效监督开展

加强绩效监督,分析财政资金分配是否取得了与之相适应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其他效益,预算执行的绩效目标是否达到,找出实际运行效果与预期目标的差距,分析原因,从而督促改进达到预期目标。一是选择“三农”、教育、科技、社保等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项目资金,把项目绩效监督作为切入点,对事业发展性财政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绩效监督,重点监督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的合理性以及财政资金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发挥情况,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提供科学依据。通过试点逐步积累经验,然后再逐渐推进到部门绩效监督、综合绩效监督方面。二是按照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并行之有效的监督方法、指标体系和标准,完善绩效监督工作制度。三是建立绩效监督工作专家库,实现省、市、县(区)专家库联网,充分利用专家的知识,以期达到科学的监督结果。四是通过绩效监督建立起自我评价、自我监督、外部评价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约束机制,促进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河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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