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的钱真多

2012-06-24 12:15佚名
杂文选刊·下半月 2012年5期
关键词:玩味好事校长

佚名

我是小学四年级的语文教师,那天下午,我给学生布置了一篇作文,题目是《我做了一件好事》。作文交上来了,四十二个学生有三十六个写的是捡到了钱。我心血来潮,将捡钱的作文做了分类统计,结果如下:

捡钱最多的捡了两万元,最少的捡了六十三元,全班共捡到四万四千五百七十三元。其中:

在上学路上捡到钱的二十一人,在回家路上捡到钱的十五人;

在路上等待失主的十二人,其中三人等到了失主,六人遇到了警察;

直接交给失主的钱是一千四百六十元,交给警察的钱是四千七百四十元,交给家长的钱是一万一千五百元,交给学校的钱是两万六千八百七十三元。

我将统计结果交到校长那儿,校长若有所思。第二天,校长给全校三到六年级的其他学生布置了这篇同题作文。

经过教师们的统计,写作文的一千五百六十六个学生中,有一千三百一十八个写的是捡到了钱,分类统计如下:

捡钱最多的四万元,最少的十七元,一千三百一十八名学生共捡到二百七十三万六千四百五十六元。

直接交给失主的钱是七万二千八百五十三元,交给警察的钱是六万二千六百零八元,交给家长的钱是二十六万三千七百五十二元,交给学校的钱是二百三十三万七千二百四十三元。

校长看到这个结果,仰天长叹一声:“若是这样,那学校就富了,警察就忙了,家长就愣了,学生就真正的‘贫了。”

题、插图/呆若木鸡、应试教育/邹 勤、李 忠

点评

一次普通的命题作文——《我做了一件好事》,一位语文教师的心血来潮——将作文进行了分类统计,一位校长的若有所思——再次布置作文进行测试和统计,这一切所引出的最终结果却是那样出人意料,值得玩味。大部分学生心目中所谓的“好事”,就是捡钱,首先是钱这种东西被赋予了太高的价值期许。其次是捡,一种小概率的不劳而获的机会和可能。如果说第一次作文中大多数孩子选择写捡钱是“小概率”的偶然,那么第二次的测试结果,就以绝对的事实说明了问题的症结之所在!我们的孩子在年龄还是那样小的时候,就做出了“捡钱才是好事,交给学校更好”的价值判断,而为了应付一次作文,更不惜说谎话。整个事件所折射出的问题,是那样错综复杂,让人百感交集。

本文的作者能够敏锐地从生活中提取创作题材,用凝练的语言、短小的篇幅,不动声色地揭示出问题的所在。通篇没有一处空讲道理,充当裁判员替读者做出道德判断的地方,却能引导读者进行更为深刻的思考。文中多有值得玩味的妙笔,但个别地方描写不够灵动,缺少表现力。

(李和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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