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北方
从上个世纪末,知识界就开始讨论农村的“凋敝”。凋敝是一个非常精确的词语,传达出了农村在多个方面遭遇危机的态势。大致概括一下,农村的危机可以包括以下方面:收入增长缓慢,相对于城市的差距越来越大;人口结构失调,青壮年大多外出务工,留下老年人和儿童,农业生产荒疏;包括水利等在内的公共设施废弛,抵抗灾害的能力减弱;乡村文化消逝,消费主义侵入,对乡村的认同感越来越淡漠等等。
2003年以来,中央政府更加重视“三农”问题,接连多年以“一号文件”的形式出台各种政策措施,都直接以反哺农村为目的,包括:取消农业税;发放种粮补贴;延长土地承包期;大搞新农村建设等等。
这些政策得到了农民的积极反应,毕竟“皇粮国税”不用交了,是从来没有过也没敢想过的事情。但是,“三农”问题仍然严重,直接惠及“三农”的政策很快被其他不利因素抵消殆尽。也许有一个指标可以用以判断“三农”问题是否得到根本性改善的证据,那就是以农村儿童为受益对象的公益活动越搞越多、越搞规模越大,而且公益供给还远不能满足需求。
为何接连出台的惠农政策没有达到目的?也许把视野放大一些会看得更清楚。分析农村不能孤立去看农村,中国的农村早已被卷入全球化,只有将农村放在全球化体系的框架下,才能理解“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李昌平语)的真正原因。
农村是市场全球化的外围地区,是资本赖以生存和汲取养料的活力源泉——市场全球化面临危机的根本原因便是未被开垦的处女地已经快要没有了。在这样的制度性安排中,农村的任务是为资本的扩张提供廉价劳动力(负责生产规模的扩大)和消费者(负责购买生产出来的产品),同時也为该体系提供资源以供消耗,并直接或间接地为其输送农业生产中产出的剩余价值。
为此,需要制度安排将农村的门户打开,并将农村固定在作为市场全球化的“肥料”的位置上。就前一个目标的实现而言,经由的是解体集体化的方式,一方面将农村的剩余劳动力赶入城市打工,一方面让农村保持小农生产方式,为资本下乡提供空间;就后一个目标的实现而言,正如李昌平在书中指出的,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包括剥夺农村土地发展工业生产和盖房子的权利,只能用于种庄稼(1988年《土地法》),同时剥夺了农民从事农业品深加工获取耕种之外的收益的权利。
在这样的制度安排下,农村有如被切开了动脉,源源不断地失血,而所谓惠农政策不过是在不止血的情况下向农村输血。输血并非不重要,但当务之急是包扎创口,缝合农村“被切开的血管”,只有这样输血(以工补农,反哺农村)才能起到效果,让农村富裕起来。
如何止血?方法便是邓小平早年提出的“二次飞跃”,即重走集体化道路,同时还要改革不合理的关于农村的制度设计,让农村和农民享有与城市和市民同等的权利,尊重农民以自己的方式参与工业的权利。原因很简单,集体化的方式才能允许土地集约经营,以符合农业发展的趋势,同时解放出剩余劳动力,在土里刨食之外寻求其他方面的发展;农民重新组织起来,才能寻回失落的凝聚力,形成建设新农村的真正主体,重建乡村的文化和内在活力。
总之,农村要好起来,农民必须享有农村集体土地的完整处置权,享有从事农业生产延伸和农业之外的工作的收益权,防止资本对农村的掠夺。一句话,必须将农村创造的财富尽可能地留在农村,农民才有能力建设自己的家园。
更重要的是,农民的富裕是提升内需的根本,这是中国经济摆脱外向型依赖,走向更健康状态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