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企业奖惩下的LSSC安全和质量激励

2012-05-09 10:15高志军刘伟朱卫平徐旭
上海海事大学学报 2012年3期
关键词:集成商分包商奖惩

高志军,刘伟,朱卫平,2,徐旭,3

(1.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上海 201306;2.中国计量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浙江杭州 310018;3.上海电机学院商学院,上海 201306)

0 引言

近年来,我国第三方物流企业虽然在规模上发展较快,但是在物流服务质量方面却频繁遭到客户投诉,引起社会普遍关注.过去人们一直认为员工行为是导致物流服务质量不高的直接原因,把研究重点放在员工行为上,殊不知,在物流服务过程中,通过物流项目层层外包所形成的物流服务供应链(Logistics Service Supply Chain,LSSC)的行为也会导致物流服务质量的下降.各层分包企业为了降低其物流成本,不注重对员工的管理、控制和约束,导致物流服务过程中出现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为了提高物流分包企业的物流服务质量,本文将客户企业奖惩引入LSSC的激励模式中,基于委托代理理论建立客户企业奖惩下的LSSC安全和质量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物流分包商的积极性,改进物流服务质量.

委托代理理论认为,当代理人的真实行为不能完全被委托人观察到时,利益冲突和信息不对称必然会促使代理人将自己的利益置于委托人的利益之上.此时,委托人最好的做法就是通过优化契约设计激励代理人,以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当前对委托代理理论的应用主要表现在单任务委托代理、多任务委托代理和单任务双重委托代理等方面.

早期的委托代理理论主要研究单任务委托代理模型.20世纪90年代以来,HOLMSTORM等[1]学者首先研究证实单任务委托代理模型研究结论未必适合多任务委托代理模型,从而使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多任务委托代理问题.GARCIA[2]研究多人委托代理关系下的信息隐匿问题;DIKOLLI研究多任务委托代理关系下不同模式的绩效互动关系影响机理[3];王勇等[4]研究第四方物流努力水平影响下的物流分包机理机制,并认为第四方物流能力越强,付出努力水平越高,第三方物流能力越强,越会努力工作.孙宝凤等[5]在分析闭环供应链中正、逆向物流两种活动及其交互作用的基础上,运用委托代理理论建立多任务委托代理模型;刘志学等[6]在考虑第三方物流提供商的运作能力和努力水平双因素均为非对称信息的条件下,基于委托代理理论构建第三方物流需求方与提供商之间的合作博弈模型.这些研究已经在分析和解决相关问题上发挥着重要作用.

对双重委托代理的应用主要集中在创业投资、风险投资和公司治理方面.郭建鸾[7]针对创业投资基金中的双层委托代理问题指出委托人应该有控制权;路遥[8]在研究创业投资时发现创业投资公司具有代理人和委托人的双重身份,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拥有相对优势,在整个投资运作过程中起关键作用,需要建立有效制度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KOFMAN等[9]从审计师角度研究层级委托代理问题中的“共谋”问题;张新立等[10]通过建立风险投资中的双重委托代理模型,建立风险投资家的能力类型和努力都是不可观测条件下的最优激励契约模型;蒋海等[11]基于双重委托代理模型研究风险投资中的报酬激励问题.冯根福[12]在研究股权高度集中或相对集中的上市公司时发现,除了存在大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外,实际上还存在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他使用双重委托代理框架处理这类问题.郝瑞等[13]针对双重委托代理问题,在HOLMSTORM和MILGROM模型的基础上,构建具有概率约束条件的双重委托代理模型,以寻求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途径.

对LSSC激励机制的研究,现有文献主要是应用单任务委托代理理论进行的.YU等[14]以收益分享契约为基础,研究二级LSSC的激励机制和协调机制.崔爱平[15]基于委托代理理论建立2级LSSC的委托代理模型,并对LSSC的质量协调进行研究.

可见,无论是单任务委托代理、多任务委托代理、还是双重委托代理问题,目前的研究都已取得一定进展.但是,对LSSC服务质量的监管不纯粹是双重委托代理问题,它还涉及到生产和服务质量等多任务委托代理问题.然而,到目前为止还很少见到这种多任务双重委托代理问题的研究文献.

综上所述,目前对LSSC激励机制的研究主要是应用单任务委托代理进行建模求解的,还没有见到对客户奖惩下的LSSC激励机制的研究文献.本文借助多任务代理和双重委托代理理论的研究架构,通过构建多任务双重委托代理激励模型,研究物流分包商在最优激励合同条件下的不同工作行为,分析总结客户的激励作用特点,以期为物流服务中的监管工作和分包商的服务实践工作提供理论指导.

1 问题描述与假设

考虑由一个物流集成商和一个物流分包商构成的2级LSSC,某项物流服务的安全和质量任务由客户企业外包给物流集成商,物流集成商通过二次分包将该项物流服务的质量任务外包给物流分包商.客户为了保证高质量完成物流业务,在与物流集成商签订合同的同时,强迫物流分包商与客户企业签订奖惩契约,否则客户企业不会让物流集成商将物流质量任务委托给物流分包商.客户企业通过对物流集成商的安全绩效和物流分包商的质量绩效进行相应奖惩,以保证物流集成商和分包商可以高质量地完成其物流业务.为了便于分析,作出如下假设:

假设1 物流集成商从事客户企业外包的物流安全任务,其在安全任务上的努力水平记为e1;物流分包商从事物流质量任务,在质量任务上的努力水平记为e2;物流集成商和分包商了解自己的努力程度分别为e1和e2,但是作为委托人的客户和物流集成商却无法观测到被委托人的努力程度.

假设3 物流集成商在物流安全任务上与物流分包商在物流质量任务上的绩效信息是相互独立的,物流集成商和客户可以观测到物流分包商的物流质量绩效,客户企业可以观测到物流集成商的安全绩效信息,对应的物流安全和质量绩效分别记为S1和S2.

这里,质量绩效主要是指物流任务的完成情况,如是否按时到达、是否发生货物损坏等,其显性变量主要是指准时率、货损率等;安全绩效主要是指在物流过程中是否发生对环境、人员的伤害等,其显性表现主要有事故损失多少、伤亡人数等.并且,假设这两种绩效是相互独立的.

假设4 物流集成商在物流安全任务上的函数为S1=m1σ1+ξ1,式中:S1为客户企业可以观测到的安全绩效;ξ1为均值为0,方差为σ1的随机正态分布变量,σ1表示物流集成商在物流安全任务上努力的风险程度;m1为物流集成商的努力绩效系数.

假设5 物流分包商在物流质量任务上的生产函数为 S2=m2σ2+ξ2,式中:S2为客户企业与物流集成商可以观测到的质量绩效;ξ2为均值为0,方差为σ2的随机正态分布变量,σ2表示物流集成商在物流质量任务上努力的风险程度;m2为物流分包商的努力绩效系数.

假设6 针对物流分包商创造的物流质量绩效,物流集成商采用线性激励函数方式向物流分包商支付报酬.物流分包商从物流集成商处获得的报酬为S=α+βS2,式中:α为物流分包商的固定收入;β为物流分包商从物流质量绩效S2中获得的收益.

假设7 客户企业权力的发挥主要是通过对物流集成商和分包商的安全绩效和质量绩效进行相应奖惩实现的.根据安全绩效和质量绩效与目标值之间的差异大小,客户企业采取线性激励函数方式对物流集成商和分包商进行相应的奖惩,其中对物流集成商承担的安全绩效的奖惩函数为Z=λ1(S1-S0),对物流分包商承担的质量绩效的奖惩函数为Z'=λ2(S2-S'0),式中:λ1和 λ2为奖惩系数;S0和S'0为相应的目标值.

假设8 物流集成商创造的安全绩效和物流分包商创造的质量绩效是相互独立的.物流集成商的总效用J等于物流集成商创造的安全绩效、物流分包商创造的质量绩效以及客户企业对其安全绩效的奖惩3者之和,即J=S1+S2+Z.

假设9 客户企业的收益取决于物流集成商的安全绩效和分包商的质量绩效情况,即R=S1+S2.

2 委托代理模型

(1)物流分包商的收益.根据假设2,5和6,物流分包商的风险收益为

根据假设10,可以将物流分包商的风险收益用其确定性等价收益代替.物流分包商的确定性等价收益为

(2)物流集成商的收益.根据假设,物流集成商的风险是中性,其总收益等于其期望收益,即

(3)客户企业的收益.根据假设,客户企业的收益等于安全绩效与质量绩效之和,即

(4)双层委托代理优化模型.在设置委托代理契约时,客户企业的目标是使自身收益R最大化,物流集成商的目标是使自身收益T最大化,而物流分包商的目标是使自身收益最大化.

由于客户企业的目标主要通过设置安全绩效和质量绩效的奖惩系数λ1和λ2实现;物流集成商的目标主要通过设置物流分包商的固定报酬α,浮动报酬β,以及自身对安全绩效的努力程度e1实现;物流分包商的目标主要通过自己付出的努力水平e2实现.因此,3者的委托代理问题实际上就是:客户企业如何确定奖惩系数λ1和λ2,以使其收益最大化;同时,物流集成商如何确定物流分包商的固定报酬α,浮动报酬β,以及自身对安全绩效的努力程度e1,以使物流集成商的收益T最大化,即满足其激励相容约束;物流集成商的收益应该大于或等于某个目标收益,即满足参与约束条件;物流分包商如何确定自己的努力水平e2,以使自己的收益最大化,即满足激励相容约束;物流分包商收益应该大于或者等于某个确定性等价收益,即满足参与约束.

此时,客户企业奖惩下LSSC的质量与安全的双层委托代理模型为

3 委托代理模型求解

根据物流分包商和物流集成商的激励相容约束的一阶条件可知:

在最优条件下,物流分包商的参与约束条件(8)必然取等号,因此有

将式(10)和(11)代入式(3),则物流集成商的激励合约优化模型就变为

由于客户企业与物流集成商之间,以及物流集成商与分包商之间存在委托代理关系,集成商收益的最大化不仅与客户企业的奖惩系数有关,而且与分包商的约束有关.如果客户企业的奖惩不能实现集成商和分包商的收益最大化,LSSC上企业与客户企业之间不会存在委托代理关系.因此,通过集成商的收益最大化一阶条件可以将分包商的收益分配系数、集成商和分包商的奖惩系数求出.根据物流集成商的激励相容约束的一阶条件可知

由式(10)~(12)可得

将式(13)代入式(15),可得

将式(16)代入式(13),可得

将式(14),(16)和(17)代入式(10)可得

4 分析与讨论

根据以上结果,可作如下分析:

(1)物流集成商和分包商对安全与质量绩效的努力水平与客户企业设置的奖惩目标成正比,与绩效的产出成反比,即客户企业设置的奖惩目标越高,LSSC的努力水平就越高,反之越低;绩效产出越容易,LSSC的努力水平就会越低,反之越高.一般而言,物流安全与质量工作涉及面广而宽,影响和制约因素很多,如环境的变化、企业工作人员的道德水平以及管理控制能力不足等因素,导致企业很难获得较为稳定的质量和安全绩效水平.为了维持LSSC在质量和安全任务上的高努力水平,客户企业应该通过设置较高的奖惩系数,促使物流集成商努力工作.另外,客户企业对安全和质量任务的奖惩系数与设置的奖惩目标成正比,与安全绩效产出的平方成反比.在实际运作中,客户企业应当设置较高的奖惩系数对LSSC进行控制,迫使物流集成商和分包商在物流安全和质量服务方面投入较多的努力,从而使客户企业获得较高的安全和质量绩效.

(2)物流分包商在质量任务上的收益比例与客户企业设置的奖惩系数成正比,即客户企业设置的奖惩系数越高,物流分包商从物流集成商处获得的收益比例就越大.在实际运作中,客户企业的高奖励可以促使物流分包商不断增加在物流服务质量方面的投入,客户企业为了获得较高的奖励,通常也努力提供高质量的物流服务;客户企业的高惩罚主要是为了增加物流分包商在物流质量服务方面的努力程度,避免较大“负效应”的出现.

5 结论与展望

物流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对企业的良好运行至关重要,客户企业重视物流服务有利于提高物流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本文构建客户企业奖惩下的LSSC安全和质量双任务双层委托代理模型,研究表明:客户企业可以通过提高奖惩系数以及设置较高的奖惩目标,促进LSSC上企业为客户提供满意的物流服务.

物流质量和安全激励是一个新的研究领域,本文是考虑物流质量任务与安全任务相互独立的条件下的激励模式,对两项任务的相关性缺乏考虑,以后将就两者的相关性展开研究,使研究更加符合现实,并有利于指导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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