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财政监督,从基础工作做起

2012-04-29 00:44张佩卿
上海人大月刊 2012年1期
关键词:财经委暂行办法市级

张佩卿

顺应呼声,从代表培训做起;信息公开,从夯实基础做起;改进方式,从搭建平台做起;关注热点,从制度建设做起——从基础工作做起,依法加强财政监督,正在本市扎扎实实地推进。

岁末年初之际,市人大培训中心的主会场里热闹非凡,这里正在举行本市财政预算报告草案编制的解读会,40多名来自各代表团的市人大代表与市政府财政部门的负责人正在相互沟通,探讨完善预算草案的意见。人大代表参政议政热情高涨,提问题切中要害,提建议有理有据;政府部門同志倾听呼声,认真记录,及时作出回应。搭建代表参与预算审查平台这项举措,已成为本届人大常委会的制度化工作。

2009年初,市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倪正茂领衔提出书面意见,希望人大依法履职,强化监督,管好政府的“钱袋子”,“提交财政报告早一点、预算相关资料多一点、审议时间长一点、代表培训广一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定华看到这份书面意见,随即批示“要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意见,勇于探索,夯实基础,立争年年有推进”。

于是,一场围绕“四个一点”的基础工作,在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悄然展开。

顺应呼声,从代表培训做起

当年11月,上百名人大代表汇集浦东干部学院,本届人大首期计划预算审查监督专题培训开班。这样的培训班,至今已连续举办了三年,近300名市人大代表参加了培训,每期培训时间虽短,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有政府部门的负责同志向代表们“坦诚交底”,细说计划预算编制的“细枝末节”;有市人大财经委和常委会预算工委的负责同志介绍计划预算审查的要点;还有代表与政府部门、人大部门的互动讨论……这样的培训深受人大代表欢迎。“我是来自基层的代表,本来以为计划、预算审查高不可攀,与我无关。现在,我不仅增强了一份责任感,而且增添了一份信心。”这是来自黄浦区的基层代表王洪菱的感言。祝卫代表在大会发言时激动地说:“培训让我对参与计划、预算审查有了点底气。”

信息公开,从夯实基础做起

增强财政透明度,关键要从广度上入手,保证预算完整性;从深度上下功夫,强调预算规范性。为此,市人大财经委和常委会预算工委深入各预算主管部门及基层单位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了解第一线情况。只有做到了情况明,提出的建议才更有针对性。常委会吸纳广大代表的意见,要求政府部门扩大提交人大审查预算范围,强化部门的综合预算,而且要求做到“不仅让代表知道大账,还要让代表看懂细账”。政府部门积极响应,于是,本市人大预算审查工作翻开了崭新的一页:

2009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纳入政府预算;财政预算草案附加报送了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表、新增机动车额度拍卖收入使用情况表。

2010年,所有部门综合预算(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除外)均提交人代会审查,还增加了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1年,市本级当年度的“三公经费”预算公开了;向人大报告的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扩大到53项。

政府提交的预算完整了,说明丰厚了,资料配套了,摆在代表面前的从原来薄薄的一张纸变成了厚厚的几大叠,代表们还可以通过人大代表网查询有关资料。

改进方式,从搭建平台做起

代表是财政预算审查监督的主体,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至关重要。但是,代表参与监督不能只局限于大会期间,还要在闭会期间创造更多的条件。

为此,财经委、预算工委积极探索,提前介入预算编制,跟踪预算执行,开展政府采购、审计监督、财税体制改革等专项监督调研,为代表履职搭起了一个个“平台”:有来自教育领域,有来自“三农”一线,有来自投资管理部门,一批批代表参与预算执行绩效评估;监督推动经济转型、确保民生改善的各项政策落地情况;了解政府性投资使用管理实效;跟踪审计整改情况。全年有700多人次的代表通过这个“平台”传递了群众的呼声,加强了与政府部门的沟通。

在预算审查监督的“舞台”上,活跃着代表的身影,留下了代表的真知灼见,一支有能力、有水平,讲实话、求实效的代表队伍成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主体。

关注热点,从制度建设做起

社会关注公共财政均衡化,本届人大着力推进财政转移支付行为规范。2008年常委会领导带领财经委和预算工委的同志深入到崇明、奉贤、金山、闸北等13个区县听取意见,到基层镇村实地调查了解情况,然后向市财政部门提出要抓紧梳理市区两级政府事权与财权,完善补偿机制,扩大转移支付规模等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云耕专门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将监督调研成果转化为推进实际工作”。市政府完善了财政转移支付办法,市级转移支付规模扩大了,从2007年的60亿元提高到2011年的349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提高了,由2007年的58.5%上升到2011年的94.5%。

社会关注土地收益,本届人大把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制度列为监督重点。2009年,常委会组织财经委、城建环保委、预算工委等部门赴嘉定、闵行、杨浦等区调查研究,一方面学习基层区县的管理经验,一方面了解基层的建议,并及时与市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大家共同认识到,规范和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是推进依法行政、打造“阳光财政”的迫切需要。为此,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本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精神的通知》、《市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预决算管理实施意见》、《关于土地储备成本认定暂行办法》等三个规范性文件,并列入了向市人代会报告的重要事项。

社会关注政府性投资导向,本届人大又对市级建设财力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开展专项监督。常委会专门组织听取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和市审计局的专题汇报,并选择社会关注的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实地调查,还邀请有关专家就如何开展项目跟踪管理出谋划策。为了加强政府性投资的管理,2010年,市政府作了系统研究,并相继出台了《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贮备库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级建设财力项目财务监理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级建设财力项目工程监理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等四个规范性文件。2011年,常委会领导又带领财经委、预算工委同志赴市投资咨询,对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跟踪调研。

社会关注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本届人大又将预算审查监督的触角延伸到绩效评价。市财政部门积极响应,专门设立了绩效评价机构,出台了《上海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范围逐步扩大,内容逐步深入,要求更加具体,绩效评价工作迈开了新步伐。

从基础工作做起,依法加强财政监督,正在本市扎扎实实地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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