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所所长崔允漷在9月14日《中国教育报》上撰文认为,新课程倡导三级课程管理,让学校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课程权力和课程责任。而学校层面的课程权利和责任,核心是学校课程规划及其实施。要制订学校课程规划,必须注意三点:一是明确学校课程规划的内容,做好开发校本课程、对所有课程进行全面的设计和安排、设置课程和安排课时、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的工作。二是坚持学校课程规划的原则,立足于学校的课程传统、已有的课程基础、学校在课程和教师方面的优势与不足、学校的愿景和使命以及教师和学生的课程需求等。三是建立学校课程规划的保障,在学校难以独自进行课程规划的情况下,努力寻求“专业合作者”的支持。最好是建立地方一级的课程审议机制,由地方教育当局承担起课程管理的责任,组建课程委员会,定期对所辖学校的课程规划方案进行集体审议并反馈审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