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教师到教育家

2012-04-29 00:44:03东缨
成才之路 2012年12期
关键词:审判长公诉人赵某

东缨

第三章 教坛的魔杖

母语研究是语文教学最圣洁的殿堂,庄严而神秘。如何寻其钥,启其门,揭其谜,拓其道?洪宗礼用心血、用哲思、用践行,开垦出中国当代母语教育第一块处女地。

11. 神奇的突破(上)

(1)

洪宗礼与其他教育家绝大的不同处,是一辈子孜孜矻矻地守望杏坛,不离讲台。

他担任校长20载,做教材主编25年,主持中外母语研究这国家重点课题12度春秋,再忙、再苦、再累,也无法割舍他对教海泛舟的一往深情。

完全可以说,教学实践已成为他的生存方式,他的生命的主要形态,他的人生欢乐、思维鲜活、精力旺盛的原动力。

苏轼有千古名句:“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其纵目于宏观全景,昭示身入其中,目高其表,方可真相大白,了然于胸。

陆游也有佳诗云:“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其着眼在微枝细叶,说明身入躬行,才有真知灼见,底气十足。

两者相辅相成,互为映照。洪宗礼将两者皆握在自己掌控之中:既立于语文改革的天外鸟瞰改革,又身入语文改革的前沿奋力改革。

他动用全部储备、全身智慧、全息思维及全新理念,激活每一次教学,让每一堂课尽可能鲜活而厚重,灵动而丰满,颖慧而突出,朴实而幽深,成为无法复制的唯一的“这一课”。

如此这般,他时时在超越着,在突破着,在追求更高的教学境界。那一堂堂课成了教学理想王国美丽的珍珠,一串串珍珠连接成教学艺术奇妙的风景线。

这里,笔者只能选析20世纪80年代、90年代的五六年间的三次课堂教学,以洞明洪宗礼的教学别一番境界的追求和一次次对自我的超越。

1985年10月3日,泰州中学高三(3)班,教材为六年制重点中学高中语文《写作》课本第一册。

课题为《模拟法庭辩论》。

法制教育是教育的一个盲区。

法庭辩论的实践活动则是让教育走进盲区的一次演练。

这是一个带有七分神秘三分诱惑的课题。

这个课题所包藏的特殊内容,及它蕴涵的普遍意义,尤其以新颖别致的形式现身课堂时,这对涉世未深却充满好奇的学生,不能不说激起了十足的思维活力和生命张力。

这一学生热盼的课先后上两次,分为第一二课时和第三四课时。

第一二课时:了解法庭知识,进行法庭调查。

洪宗礼首先引导学生一步步揭开法庭庭审的神秘面纱,初知庭审历经庭前准备、宣布开庭,继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最后进行宣判这个庭审系列程序;明确了原告、被告、检察院的工作人员担任的公诉人、律师担任的被告辩护人及法庭人员组成的合议庭等角色及相关知识。这样,初步弄清了法庭调查是怎么一回事儿。

接下去是了解案情。

洪老师请同学们阅读五千多字的《出庭记录》,分10分钟速读——15分钟复读——15分钟研讨三步进行,并先讲述了速读的要领及要求,引导学生边速读边在课本上勾画圈点。教室静穆之中激荡着赛场上的紧张。洪宗礼时而在讲台扫描全员,时而走下去在桌空间巡视指点。接下去是教学实录:

师(学生阅读8分钟后):已快速读完一遍,并能说出《出庭记录》的大意和基本案情的同学举一下手。(有5位学生向老师举手示意)有5位同学仅用了8分钟已经读完了这份五千多字的《出庭记录》,没有读完的继续阅读。

师 (又过了2分钟):还没有读完的同学,请举手。(有4位同学举手)好,没有读完的同学,下面我们还有时间给大家继续阅读。现在,我们请哪位同学说说《出庭记录》的大意。

生:《出庭记录》记载了一次审判情况,主要记录了法庭调查情况。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向人民法院就被告人赵山川故意伤害他人一案提起诉讼,审判长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对被告进行了询问,被告人及辩护律师当庭做了辩护。

师:这是一起什么案件,能不能介绍一下基本案情?

生:这是一起刑事案件。被告赵某是某村农民,不满16岁。他自幼被村里人戏称为“八戒”,有时受到村里某些人的歧视和取笑,对此,他极为不满。1984年5月13日,他收工回家,路遇7岁幼童张某。张某和5岁的张某在路边玩耍,张某叫赵某“八戒”,赵某极为恼火,揪住张某的辫子,将她甩出一米多远。张某撞到水泥柱上,颅脑损伤,被诊断为脑震荡,并认定终身成为痴呆。

师:概括得不错,基本案情已经讲清楚了。能不能用七八十个字概括一下基本案情,谁能概括得再简洁些?

生:某村未满16岁的农民赵某川因多次受人歧视,于1984年5月13日将再次取笑他的7岁幼童张某甩成痴呆。

师:第二位同学用语更为简洁,一句话就把时间、地点、人物、事情交代得很清楚,而且被告和受害人的身份也交代清楚了。我想了解一下,你阅读《出庭记录》花了几分钟?

生:大概七八分钟。

师:你仅用了七八分钟的时间就浏览了全文,并且抓住了《出庭记录》的要点,真的不简单。请你说说你是怎样快速阅读全文的?

生:我在阅读时重点抓住了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这一部分内容,其余部分采用了跳跃式阅读方法进行扫描,有时采用一目十行的办法。

师:是的,“快速阅读”不仅帮助我们节省了时间,更重要的是训练了我们思维的敏捷性。现在进行第二步——“细读”……细读开始。

师:好,时间到。我们先来讨论一下“赵某犯罪的缘由”,被告人赵某是在什么情况下起意伤害7岁幼童张某的?

生:赵某当天收工回家,路遇幼童张某和张某在路边玩耍。年仅7岁的张某和5岁的张某称赵某为“八戒”,并嘲弄他。赵某认为连小孩都敢欺负他,因此极为恼怒。在这种情况下,赵某踢了张某一脚,并抓住某的辫子猛晃,将其推到水泥柱子上。

生:我想补充一下:该村的一些人经常歧视和取笑他,并多次称他为“八戒”。就在事发当天,锯木厂小工张辉还揪住他的耳朵,让他学猪叫。我个人认为,赵某伤害张某,是在极为无奈的情况下发生的。

师:刚才两个同学谈到的既有赵某犯罪的缘由,也涉及到犯罪的客观背景……赵某犯罪的主观原因、客观背景又有哪些呢?谁来先说说赵某犯罪的主观原因?

生:赵某只“上了三年小学”,文化水平低。

生:赵某小时候曾被电过,虽然不属病态,但是由于受电击,影响了他的智力发育。

生:赵某根本不懂法,他不知道故意打人是犯罪。当审判长讯问“你为什么不去自首投案”,他竟然回答“我不懂什么叫自首投案”。

师:刚才3位同学答得都很好。“不懂法”是赵某犯罪的主观原因,他犯罪的客观背景又有哪些呢?

生:赵某从小就被村里人称为“猪八戒”,平时干活时,别人老欺负他,打他,叫他外号,往他身上撒尿。就在他犯罪的当天,还有人拎着他的耳朵,让他学猪叫。他小时候得过肝炎,还被电触过一次。

生:此外,赵某所受到的家庭教育也是不幸的。他爸爸和哥哥常常打他,而且是用棍子和三角铁打。赵某认为他爸和哥如此打他都没有受到处分,他打了张某肯定也没有什么了不起。他们家的家庭教育方法不当,这一点是不是也可以算是被告犯罪的客观背景。

师:2位同学的答案加在一起,就比较完整了。现在,我们来看一下赵某的认罪态度。

生:应该说,赵某的认罪态度是比较好的。他不仅一一承认了自己所犯的罪过,而且多次表示要“听从政府判决”。他说“我知道我缺德”,在最后陈述时他还说:“我认罪服法,服从政府的判决,别的没有什么说的。”

师:最后,我们再来讨论一下赵某“犯罪的性质”,谁来发表一下自己的意见?

生:根据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赵某已构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罪。

生:我认为是过失犯罪,不是故意犯罪,不应该负刑事责任。

师:同学们,你们认为是过失犯罪,还是故意犯罪?(绝大多数同学认为是“故意犯罪”,也有人认为是过失犯罪)看来,绝大多数同学都认为是“故意犯罪”,也有少数同学认为是“过失犯罪”。这些观点是从哪里来的?是我们阅读和思考的结晶。

然后是第三步研读,对照刑法有关条文,找出公诉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观点的差异,提出自己的疑问。

在此基础上,洪老师指导学生又做了三件事:进一步整理并分析“案情”;自选假定身份,分小组展开讨论和争论;了解法庭辩论稿的写作要求。

幻灯片随即映出课后作业:(1)带着阅读和写作中的问题向法官和律师请教,向书本请教,向老师和同学请教;(2)撰写模拟法庭辩论稿;(3)脱稿试讲1~2遍。

第三四课时:法庭辩论。

教室布置和陈设模拟法庭,邀10名同学分别扮演审判员、书记员、公诉告人辩护人等角色,其余同学既是听众,又给有角色同学按《评分标准》分别打分。洪老师又邀请泰州人民法院审判员章中强担任模拟法庭审判长。

这时,审判员入席,各角色到庭,审判长宣布开庭,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接下去是一场紧张而严肃的法庭调查。

审判长:被告人,你是在什么情况下起意伤害被害人的?交代你的犯罪事实。

被告人:[陈述犯罪事实]

审判长:由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无误,公诉人和被告及其代理双方对基本事实都已认定,现在进入法庭辩论阶段。请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限于篇幅,下面的法庭调查、被告人和辩护人的辩护、公诉人的公诉、两者的辩论省略)

经过“真刀实枪”的法庭辩论,审判长宣布辩论结束,由被告人作最后陈述后,开庭结束,经合议庭合议,再重新开庭,由审判长宣读新平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判被告有期徒刑三年),最后他用法槌击打桌面,宣布闭庭!

“闭庭”后,洪老师放手让学生们提出质疑,由章审判长给以答疑。

最末一个程序,是给10名扮演者打分,洪老师作小结。

(2)

这是一堂语文课吗?是的!

这里呈现的语文读、听、思、写、说等知识和技能已水乳交融般汇在一起不可剖分了。呈现的方式不是单纯静态,而是动态过程;不是分解训练,而是综合应用;不是超越时空地学习知识,而是特定环境下贯穿了角色的思维活动和雄辩表演!

这又是一堂社会活动课吗?是的!

这里,小小的教室,展示了大大的社会,通过引进社会生活中实实在在的法律案例,让学生了解社会、接触社会、感受社会、融入社会,真有“尺幅之内瞻万里之遥,丈缣之中写千寻之峻”的意蕴。

学校即社会,社会亦学校。教育即生活,生活亦教育。

推出一个持之以据、视之以理的大情境,让学生情趣盎然地走进这个大情境,以社会一员的角色,运用语文的知识和技能,活灵活现地讲述真实的人生故事,这就是洪宗礼从人生境界的深度教学语文给我们的启示。

要知道,这一课,出现在强化知识全力应试的1985年,即在27年前,洪宗礼就以早期实践者的身份成功地进行了如是的探索,以超越时空的眼光,与重实践、重创造的欧美教育教学接轨;以情境教学、实践教学的典范,开当代大语文教育的先河;以综合性学习语文的途径,高屋建瓴地为今日课程改革提前准备了可资效法的样板。

应该说,这种神奇突破的课,不能不在当代语改教学史上写上堪为范例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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