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微”时代乱象待整治

2012-04-29 22:56侯云龙等
中国广播 2012年12期
关键词:公安部门犯罪分子乱象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进一步发展,以及智能手机的不断推广,微信、微博等互联网应用迅速崛起,不但用户人数数以亿计,其社会影响力也令人难以小觑,特别是在一些社会事件上,产生巨大的正面力量。不过,和所有互联网新兴事物一样,微信、微博等互联网应用同样也产生了种种乱象。这些乱象不但损害了微信和微博用户的个人利益,还产生了一系列的社会负面影响,给微信、微博等应用的未来发展埋下了让人无法忽视的隐患。

微信作为新型手机即时通信工具,一经推出备受用户青睐。它在给微信用户带来奇特社交体验的同时,也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由于微信能够通过GPS或移动网络定位查找周围的用户,满足了当下年轻人的好奇心理,用户往往即时接受对方的见面邀请,而在随后的见面中,却可能被犯罪分子侵害。据公安部门介绍,近期利用微信实施诈骗、盗窃和强奸等犯罪现象频发,已经引起公安部门的高度重视,并引发公众对微信安全性的热议。由于微信不采用实名制,犯罪人可以在微信上使用化名等方式方法,且一旦注销后,很难追查。而正是因为上述原因,使得微信成为一些犯罪分子“青睐”的犯罪工具。

比微信更火的是微博。随着微博日益深入人心,其中的“粉丝文化”成为微博中一道独特的风景线。虽然不乏因兴趣、喜爱、崇拜而形成的“真实粉丝”,但由于“粉丝”的多少往往成为博友之间显示自己影响力的标志,在泛娱乐化和商业化的驱动下“职业粉丝”和“粉丝交易”应运而生,并逐渐形成一条令人无法忽视的灰色粉丝产业链。微博买卖粉丝以及产生的灰色利益链,已经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业内人士指出,利用微信和微博等移动互联网应用,进行舆论监督无可厚非,但用来从事非法活动,反而会动摇普通群众对网络传播渠道的信任。因此,相关方面应该尽早行动,防止“微”时代乱象进一步扩大。

(侯云龙等文,摘自2012年9月28日《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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