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及对策研究

2012-04-29 20:31赵士文
经济研究导刊 2012年15期
关键词:会计信息失真上市公司对策

赵士文

摘要: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是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与公司有利害关系的各方进行经济决策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国家进行宏观经济调控的依据。目前中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信息披露的失真。会计信息的失真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不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危害了经济健康、快速地发展。必须进一步明晰产权制度、健全法律规章制度、完善外部监督机制,以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关键词: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对策

中图分类号:F275.2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2)15-0086-02

会计信息、尤其是上司公司的会计信息,已成为瞩目的公共产品,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不仅仅关系一家公司及其利益相关者,而且会影响到国家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成效和整个资本市场的建设,甚至触及到国家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而由会计信息失真所导致的造假事件频频出现,引发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信任危机,束缚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中的融资能力,减少企业的资金流入,严重阻碍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

一、会计信息失真成因分析

(一)产权制度不完善是会计信息失真的根源

会计信息与产权有着天然的内在联系。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和决策支持系统,其主要目的就是在会计准则的规范下提供有助于经营和财务决策的会计信息,从而促进社会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社会经济利益的合理分配。会计对产权的贡献是与生俱来的,并始终是产权思想的忠实随从,其产生、发展和变更的根本使命在于体现产权结构,反映产权关系,维护产权意志。会计信息具有界定、维护产权关系和体现各个产权主体平等权益的重要职能,同时,产权关系与产权制度又对会计信息的揭示具有巨大影响甚至决定作用。

但是,在经济转型中,中国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普遍存在产权关系模糊的问题。从产权关系来看,中国国有企业实行的是全民所有制,公共财产属于人民,人民委托国家来行使其财产权力,具体则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地方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来行使,它们履行出资人的义务,监督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这一关系事实上会造成产权关系模糊,必然会使得一部分企业处于内部人控制下。在内部人控制下,会出现当企业会计行为的价值取向直接受制于经理人的利益偏好时,会计核算和监督不是以兼顾利益集团为核心,而是以经理人为核心。

(二)法律不健全是会计信息失真的关键

涉及上市公司会计信息保证的法律有:《刑法》、《民法》、《会计法》、《证券法》、《公司法》、《注册会计师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等。中国目前的法律责任主要有三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这三种法律责任性质不同,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会计信息失真的法律责任承担方式:一是行政责任。《会计法》中的行政责任规定对于企业中的国家工作人员有较强的约束力,而对于外商企业和民营企业来讲是无法直接适用行政处分的,因为其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都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二是刑事责任。《会计法》中刑事责任的规定一般都比较概括,虽然明确规定了违反该法构成犯罪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对于在什么情况下会构成刑事犯罪规定的不够明确,同时,对于构成刑事犯罪量刑的规则以及承担刑事责任的方式等也没有做具体的说明。三是民事责任《会计法》的“法律责任”内容基本上是对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规定,民事责任的内容相对较少。因此,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对违反会计法规的打击力度偏弱,处罚力度不够,使得违法的机会成本很小。违反会计法规的巨大经济或政治利益与低廉机会成本所形成的强烈反差,使得一些人敢于铤而走险,以身试法,置国家的法律法规于不顾,从客观上纵容了会计造假,也是中国会计造假泛滥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社会审计监督不到位是会计信息失真的症结

中国的社会审计监督领域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执业水平和执业质量低下。中国注册会计师制度起步较晚,使得人员结构出现老龄化和年轻化并存的局面。老同志的经验丰富,但多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难以适应新事物不断出现的新时代。年轻同志拥有丰富的会计、财务、金融、经济法、税法及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但是其经验明显不足。从而导致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水平低下和执业质量低下。(2)不正当竞争现象严重。目前中国会计市场,存在严重的不正当竞争现象,具体表现在:一是行业垄断、地区垄断严重。一些行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与其原来所兴办的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存在“藕断丝连”的联系,他们会将其所管辖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股份制改组审计等业务交给这些事务所。在这种情况下,被指定的事务所难免不能保持应有的独立性,他们往往听命于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部门。二是低价承揽客户。低价的审计收费使得一些事务所在实际进行审计时,必须考虑成本,于是该执行的审计程序不执行。从而导致会计信息失真。(3)监管不到位。根据《会计法》的规定,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按理说,我们的监管应该是有效的,能防止会计信息失真的泛滥。但是,实际上监督乏力、监管手段缺乏的现象依然存在。正因为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都有权监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导致各个监管部门缺乏配合,各自进行监管,没有达到各家齐抓共管,形成有效的和相互补充的监管机制。

二、会计信息失真治理对策

(一)完善产权制度

明确地界定产权关系是顺利开展会计工作的前提条件。明确了产权关系,才能激励股东追求股东收益最大化,才能促使各方加强对会计信息的监督,进而形成真实的会计信息的需求实体。由于国家对国有企业法人财产经营进行直接干预和支配,使企业法人独立的财产权利难以得到保障,因此,必须把两权分离,使国家所有权分离为国家的最终所有者,对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及其权益进行所有管理。企业合法的财产包括资源转让和交换获得的收益都应该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反之,如果产权不稳定或容易受到损害,交易成本的提高和冲突的发生都将导致经济秩序混乱,从而降低整个国家的经济效率。因此,应建立一个保护产权的法律框架,完善与产权保护相关的法律制度。

(二)完善会计法律体系

会计法律体系是会计工作的指导原则,对会计信息的质量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国家有关部门要对违反会计法规和法律责任的情节和界限做出详尽的规定,完善法制约束,会计人员就会自觉的学习各项会计法规,从而避免会计信息失真。”[1] 尽快完善会计法律体系,对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1.完善《会计法》。《会计法》是指导会计工作的基本法律,是其他会计法规、规范制定的依据,应从如下几个方面完善:一是应将会计诚信作为基本概念和根本要求写入该法中,并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固定下来,以增强全社会的会计诚信意识和法律观念。二是应该加强对会计造假者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特别是明确其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虽然,新《会计法》明确规定了对会计核算管理中十项违法行为的处罚,并规定了具体处罚措施,但是,目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对会计造假、会计信息失真打击力度明显偏弱。

2.修订《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质量高低是决定会计信息质量高低的最直接和最根本的因素。会计准则主要解决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问题,会计制度主要解决会计要素的记录和报告问题。两者相辅相成,共同决定会计信息的质量。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修订《企业会计准则》。一是修订准则时,应当考虑到,最终制定的会计准则应对未来会计环境变化有较科学和具有一定超前的分析和预测,使会计的发展具有较好的稳定性和持续性,避免未来环境不确定性对会计产生过多的影响。二是要对企业的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进行严格规范,应尽量减少会计准则中可供选择的程序和方法并对会计政策选择方面规范的更加具体,以减小会计政策选择的空间,要明确各种处理方法的场合,从而减少会计人员人为估计判断的范围,以预防会计信息的失真。三是加快制定和出台新的具体会计准则,针对中国特别是上市公司容易出现的问题的准则加以规范。四是对于准则中的某些释义和定义要有精确的分析和解释,以免给准则的使用者造成误解。五是由于会计准则具有经济后果,准则制定者必须考虑管理者、政府及其他利益集团的正当利益,制定者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三)完善外部监管制度

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与可靠,必须建立一种企业对外部提供会计信息的约束机制,实现会计信息的外部监督,即接受国家与社会的监督。“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离不开社会各界的齐抓共管。”[2] 国家监督是指财政、审计、税务机关代表国家对企业会计实施监督,即指政府利用强制手段直接命令市场交易方必须披露某些重要的会计信息。各企业必须依照法律及国家有关规定接受财政、审计、税务机关的监督,如实地提供会计资料和有关情况,不能拒绝、隐匿、谎报、虚报会计信息。对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会计信息的行为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社会审计监督是指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根据有关规定,以独立第三者的身份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对依法公开披露的单位会计报告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引入社会审计后,注册会计师可以利用其智力优势,主动服务于私营企业,在帮助其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代理记账、税务代理、培训财会人员及对重大经济决策和主要投资项目、生产项目等的实施进行论证诸方面为私营企业提供会计咨询和会计服务,对规范私营企业会计行为、提高管理水平将起到重要作用。

由于国家监督是依法对各单位进行强制性的行政监督,社会监督是以其特有的中介性和公正性所进行的监督,上述两种监督形式及其结果得到法律认可,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公正性,因此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有效开展,可以有效地保证各单位的经济活动依法有序地进行,并可弥补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存在的种种不足,或者说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是对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一种再监督。

总之,针对上市公司信息失真所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晰产权制度,健全法律规章制度,完善外部监督机制,才能更加有效地规范、约束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以确保上市公司的合法、有序运营。

参考文献:

[1]褚莹.论中国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失真[J].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1).

[2]杜艳秋.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及对策[J].现代商业,2011,(36).[责任编辑 陈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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