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
暴雨之后,很多车主发现,涉水险并不是每家保险公司都销售的。
数据显示,在京各财产保险公司机动车辆保险接报案19547笔,估损金额约9882万元。很多车主误以为自己给爱车上的是“全险”,自然应该包括涉水险,但理赔时遇到困难。 据保险业内人士介绍,近几年均有9成以上的车主没购买涉水险。
“涉水险”成热议话题
雨季以来,车主小冯多次路遇积水,每次在水中行驶,她都慌张不已。“我驾龄三年,但还算新手,最怕的就是汽车开在水里时熄火。”小冯说,她给自己的爱车上了“全险”,以为有了“全险”保障,汽车遇到任何情况都能得到解决。没想到,一位在保险公司的朋友告诉她,“全险”的概念在各个保险公司并不统一。
比如“车辆在水中出了故障,导致发动机受损”的损失,很多公司的“全险”不负责赔偿。
于是,她决定单独为爱车上一份“涉水险”。但通过向各家保险公司咨询,小冯发现,各家保险公司对“涉水险”的规定也有很大的差别,这让她很伤脑筋。
小冯咨询了太平洋、平安、阳光、人保、太平5家保险公司的车险部门,工作人员均表示,所谓的“全险”概念很模糊,各家保险公司“全险”的范围不完全相同。但5家保险公司异口同声地表示,“全险”中肯定不包括“涉水险”。
各家保险公司均表示,如果客户愿意投保涉水险,公司可为其办理。但是,涉水险属于车损险的附加险,必须在原车损险的基础上进行添加,且必须与车损险在同一家公司办理。不能单独选择公司上保险。
事实上,在介绍“全险”时,保险公司业务员们也根本不会主动告知客户“全险”中并不包括涉水险,涉水险需要单独投保。“我们承保涉水险。但主动投保的客户不多。久而久之我们也不愿意主动介绍了。”某保险公司的一名业务员说道。但据了解,客户不主动投保,恰恰是因为保险公司不主动推荐造成的。
“利”“义”之争
与低廉的保费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涉水险事故发生频率高,风险大。一位熟识的财险公司业务人员表示,涉水险虽然是偶发的附加险种,可一旦发生,车主损失巨大。涉水险的费率一般为车损险保费的5%左右,以一辆2009年出厂、价格在13万元左右的汽车为例,“涉水险”的保费在100元左右。可一旦涉水造成发动机损失,就需要几万元的维修费。对于保险公司来说,该险种利润低、风险大,因此保险公司并不愿意销售。
那么,明明有的险种却不销售,保险公司的做法是否涉嫌违规?律师认为,目前仅有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规定的险种,保险公司必须销售、车主必须购买。至于其他的商业险种,各家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承保政策、经营状况、营销手段等情况,对一些风险较高或赔偿较高的险种,采取一定手段,调整经营策略。
但是,有部分车主表示,在众多的客户需求面前,保险公司可以选择通过适当提高费率的方式来增加这一险种的利润,而不应简单地“一藏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