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筱新
宴饮是古人常用于招待宾客的一种方式。通过宴饮,既能表现主人的热情和对宾客的尊敬,又能增进主人与宾客之间的感情。在宴饮中,增加一些娱乐性的游戏,则更能增添宴饮时的欢快气氛。
远在周代,天子或诸侯在与群臣宴饮之时常要举行射箭活动,称为“燕射之礼”。燕礼,亦作宴礼,是古代天子、诸侯与群臣的宴饮之礼。“君以燕礼劳使臣,若臣有功,故与群臣乐之”。可见,燕射礼在周代已成为一种宴饮中的娱乐活动,并被编入礼仪制度中。
燕礼中射箭的靶子称为“侯”或“射侯”,系布或皮革制作而成,上面绘有各种动物图案。按照周礼的规定,天子所射的侯为白色的熊皮制成;诸侯的侯则用红色的麋鹿皮制成;大夫的侯用布制成,上绘虎、豹图案;士亦用布制作侯,上绘鹿、豕(猪)图案。燕射礼由射入(周代官名,又分大射正、射正、司正三级)主持,负责监督君臣射侯。射箭的距离为50步,无尊卑之分。凡射中侯多者为胜,少者则需罚酒。在宴饮中加入射箭活动,给君臣的相会增添了欢快的气氛和更多乐趣。
燕射礼因需要一定的场所,且还有等级的划分,所以其使用的范围受到限制。但这种活动的形式毕竟能给宴饮带来乐趣,所以古人又改以“投壶”活动,以使宴饮的气氛更加活跃、欢快。
投壶,原为古代的一种游戏,由于投壶能助酒兴,古人便将其用到宴饮上,遂成为流行一时的一种宴饮礼仪。在《礼记-投壶》中,就详细地记载了“投壶礼”。
在宴饮进行中,主人拿出矢(亦作棘,形如箭,一端尖如刺),盛情邀请在座的各位宾朋:“某有枉矢(意指箭杆弯曲之箭)、哨壶(意指口歪之壶),请以乐宾。”客人则答谢:“子有旨酒(即美酒)、嘉肴(即佳肴),某既赐矣,又重以乐,敢辞。”经再三邀请,见主人盛情难却,宾客遂接过矢。宾客中较主人年长或位尊者接过矢後,可将矢放置在席上,取一支投一支;如是较主人年幼或位卑者,则需将矢抱在怀中,不能放在其他地方。
按照投壶礼的规定,投壶分轮进行,一般要进行3轮。每一轮发给每位宾客和主人各4支矢,每次只投1支矢。由于投壶礼可以在不同场所进行,场所的活动空间大小不一,故投壶所用的矢又有形制上的区别,活动空间越大,所投的矢也越大:室内投壶,矢长二尺;堂内投壶,矢长二尺八寸;庭院内投壶,矢长三尺六寸。矢越长,投掷的距离越远。所投的壶,就是放置在宴席间的酒壶,壶口较小,壶颈较长。
投壶开始前,主宾先共同选定一位裁判——司射,由他负责确定壶摆放的位置,并监督投壶和计算每人投入壶中矢的数量,通常壶放置在宴席南侧二矢半远的地方。
投壶开始後,宾客和主人轮流将自己的一支矢投向壶口,司射则用“箅”(古代用于计数的一种筹码)计算每人投中的数量。每投中一矢,司射就在投中者面前放置一笄。之後每人再执第2支矢,依次轮流投壶。直至4支矢全部投完,由司射根据每人所得笄的数量,确定投入壶中数量最多者为胜者。第一轮结束後,再向每人发4支矢,进行第二轮的投壶。待三轮投壶结束,以二胜或三胜者为最终的优胜者。其余的输者则向优胜者祝贺,并受罚饮酒。
举行投壶礼时,没有长幼、尊卑的区分;投壶的先後,则按照席位的顺序排列。不过,如有不按照顺序抢先投壶者,即使投中,司射也不给筭,甚至还要罚酒。
由于投壶是一种十分有趣的游戏活动,既活跃了宴饮的气氛,使宾客处于热闹、欢快的氛围中,不至于拘谨;又能融洽宾主间的关系,增进友情,故深受人们的欢迎。汉代,投壶礼已普遍流行于社会各阶层人士举行的宴会上,且成为社会追求的一种雅兴和时尚。“对酒设乐,必雅歌投壶”。这种宴饮时的娱乐活动,一直延续至唐代仍十分流行。
古人宴饮时,还有一种“行酒令”的游戏,也是用于为宴饮助兴取乐、活跃宴席间的气氛。
在行酒令前,宾主亦要共同推选一人为酒令官,由他制订行酒令的游戏活动内容和规则,并主持活动。众人对被推选的酒令官也有一定的要求,他必须先饮酒,以示受众人之命,开始行酒令之职。众人则须服从酒令官的决定,或依令做游戏,或依令赋诗作词。违者或所做诗词不佳者,即要受罚饮酒。
这种于酒席宴上举行的游戏活动,自唐朝以後极为流行,尤其是深受文人雅士的喜爱,成为一种流行一时的文明、高雅的宴饮娱乐活动。在南宋诗人蔡宽夫的《蔡宽夫诗话》中就提到:“唐人饮酒必为令,以佐欢乐。”
曹雪芹在《红楼梦》第四十回《史太君两宴大观园,金鸳鸯三宣牙牌令》中写道,贾母、刘姥姥、史湘云等众人在大观园宴饮时,贾母先笑道:“咱们先吃两杯,今日也行个令,才有意思。”于是王熙凤便推举鸳鸯行酒令。鸳鸯半推半就,谢了坐,便坐下,也吃了一钟(盅)酒,笑道:“酒令大如军令,不论尊卑,唯我是主,违了我的话,是要受罚的。”随後,她便用“骨牌副儿”(用二或三张骨牌上的色点配成一套,称为一副)作韵,令每个人用诗词歌赋、成语俗话与之和韵。
在宴饮时,因有行酒令的游戏,所以没有高下尊卑之分,宾主之间亦无拘谨之感。大家可以谈笑风生,气氛活跃、融洽,极易增进情感,加深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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