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宏军
编者按:2011年11月25日,北京市召开了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大会,部署了2012年~2017年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和北京市教委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北京高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大会,市教育纪工委成功举办了北京高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论坛,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一批廉政风险防控理论研究成果,有力地推进了北京高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本刊现刊登部分优秀论文与广大读者进行交流。
十七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六次全会都明确对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提出了要求,这对于高校站在新的高度和角度、用新的思路研究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北京市开展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的必然要求。北京高校要注重把握新形势下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运用科学的理念、机制、方法和理论,进一步加大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工作力度,为高校事业的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运用科学的理念,谋划廉政风险防控管理
理念决定方向,思路决定出路。以科学的理念和思路谋划北京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北京市开展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就是科学地把管理学中的风险管理理论、质量管理理论、标准化理论运用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中,使反腐倡廉建设在科学的理论指导下开展。2009年,北京高校根据北京市委市政府的整体部署,按照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确定了“统筹规划、抓住重点、规范流程、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的工作思路,并在全市60所高校开展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北京高校紧紧围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的大学功能,实践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
1.处理好三个“关系”
首先是处理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与惩防体系建设的关系。惩防体系建设是战略性的、全局性的、长期性的,高校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时,要把惩防体系中的教育、制度、监督、惩处、改革、创新和纠风6大要素融入廉政风险防控中,充分认识到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规范权力运行,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举措。其次是处理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系。通过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使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成为落实责任制的有效载体。再次是处理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与业务工作的关系。使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成为推动业务工作规范化管理的有效途径,能够更加深入地融入正常的业务之中,便于教职员工接受,同时要树立“双风险意识”,即树立正常的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意识。
2.制定规划、长远发展
经过3年的努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已进入新的阶段,研究制定新的工作规划是摆在高校面前的迫切任务。新的工作规划必须从学校大局出发,紧紧围绕教育“十二五”规划,围绕北京市提出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三大体系建设,着眼于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全面深化,统筹规划、把握工作规律,进一步明确发展思路、目标方向、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向纵深发展。
建立科学的工作机制,有序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
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中,北京高校不断创新机制,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各高校建立了有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和学校领导班子发挥了“两个主体”作用,纪委发挥了组织协调和有效指导作用,形成了全面覆盖和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随着廉政风险防控的深化,要继续坚持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强力推进、纪委组织督促、单位创新驱动、全员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高校党政重视,强力推进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推进已经进入了“深水区”,不仅仅是要查找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而且还需要规范权力结构和权力运行,科学的配置权力资源,这必然会触及个人的利益,因此,高校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要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就必须得到党政领导班子齐心协力的强力推进,形成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格局。
2.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组织督促
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纪委监察部门要勇于承担责任,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调校级领导进行权力梳理,协调业务部门和学院编制权力目录,积极发挥督促监察作用,有力地推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
3.相关部门和人员共同参与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正好顺应了高校改革的需要,顺应了高校正在进行的规范化管理的需要,也顺应了高校反腐倡廉形势的需要。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是与各部门业务运行紧密相关的,只有各部门和全体教职工从自我发展的角度参与进来、发挥主动性,才能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进行到底。
4.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考核办法
检查考核是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是否能够取得实效,考核工作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北京高校把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落实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进行检查,把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检查考核工作与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年度考核、项目化管理的评估考核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检查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检查、考核、修正,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规范业务管理,切实提高工作绩效和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运用科学的方法,有效推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
北京高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总体要求是“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高校正是通过先行试点、由点及面、向上向下延伸,实现重点突破,对建立高校廉政风险防控模式进行了有效的探索。随着廉政风险防控改革的不断深入,要继续创新工作方法,确保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顺利进行。
1.先行试点
北京市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意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改革的难度越来越大,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进入了新的阶段。北京高校数量多、层次类型多、情况复杂,如果没有科学的方法指导工作,可能会遇到阻力。因此,在权力结构的合理配置、权力运行的监督中,要继续坚持稳扎稳打、先行试点、逐步推广,最后实现全面覆盖。
2.改革创新、重点突破
经过3年的实践,北京高校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实现了全面覆盖,但风险点找的是否准确、是否全面,防控措施是否可行、是否完整,规章制度是否管用、是否完善等,都是摆在高校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教育纪工委带领高校找到了解决的办法,即通过大胆创新,在10个重点领域中选择了8个领域在高校中进行公开征集参与者,开展重点攻关,围绕“建立高校廉政风险防控基本模式”这个主题,破解高校在廉政风险防控中遇到的难题,不断地完善风险防控模式。
3.广泛调研、交流经验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为了推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扎实开展,自2009年开始,市教育纪工委每年要召开10个左右各种规模的调研会和经验交流会,一方面能够及时掌握学校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的动态,解决工作中的疑点和困难,对高校工作进行有效指导;另一方面通过多次经验交流会,给高校搭建了交流思想、交流经验的平台,能够使高校之间相互了解、相互借鉴、相互促进,达到共同前进的目的,整体推动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
建立科学的理论,指导廉政风险防控管理
北京高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科学理论的贡献。
1.坚持科学理论的指导
高校应自觉地运用科学发展观的观点、方法,分析和处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中的问题。
2.加强理论研究
过去的3年,高校发挥了理论研究的优势,在实践探索的同时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开展了深入研究,从实践中凝练,从理论层面分析,形成了一批具有预见性和指导性的理论研究成果。面对新的起点、新的任务,高校的理论研究要向更高的目标、更深的层次迈进,围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中的难点,围绕顶层设计开展研究,使高校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朝着规范化、系统化方向发展。目前,市教育纪工委牵头申报的市“十二五”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校重点领域预防腐败风险防范机制研究》已经立项,拟通过3年~5年的时间,经过数十所高校的共同努力,建立起北京高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另外,《北京高校廉政风险防范模式研究》《北京高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评价体系研究》等,也都将为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运用科技的手段,探索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科学化
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指出:“高度重视现代科学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把科技手段融入制度设计之中,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科技含量”。实践证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预防腐败,是反腐倡廉工作的必然趋势,是实现工作创新的重要途径。
目前,科技控权的研究和实践还处于起步阶段,高校实现科技控权还需要一个过程,需要大量的人、财、物的投入,需要一个科学的管理体制,需要一个合理的机构设置和权力配置来支撑。北京高校廉政风险防控的基本思路是把“人防”和“技防”结合起来,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研发风险防控专题模块,切实提高科学防控的能力;及时将监测和防控廉政风险技术手段嵌入部门业务流程之中,全力推进行政监察现代化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科学分析和防控能力,不断增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有效性。具体工作思路是通过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以重点领域为突破口,规范高校业务管理流程,科学合理进行权力配置,逐项建立重点领域监控平台,每个项目要建立信息收集系统、信息评估系统、实时监控系统、风险预警系统和综合考评系统,在此基础上整合项目网络监督资源,建立校级综合网络监督平台(电子行政监察平台),最终全面实现科技控权,用科技控权服务反腐倡廉建设。
本文系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校重点领域预防腐败风险防范机制研究》成果之一,课题批准号:AAA11002)
(作者单位:北京市教育纪工委)
[责任编辑:蔡桂兰 实习编辑:祖 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