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税负焦虑”的思考

2012-04-29 22:45王春福
经济研究导刊 2012年2期

王春福

摘 要:有关税收的问题一再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争议,反映出纳税人的焦虑心理。这是由多种因素共同作用造成的,所以,应当根据我国当前实际情况,从涉及税负的多个方面进行改革,创建和谐的纳税环境,让纳税人感受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税负焦虑;纳税环境;完善税制

中图分类号:D922.2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2)02-0103-02

近年来,关于税收的话题一再引起人们的关注,从“馒头税”、“月饼税”、“加名税”的纷争,到“中国税负痛苦指数全球第二”的传闻,新个税法开始实施,资源税税率的调整,等等。有关税收的问题引起争议,某种程度上折射出公众的“税负焦虑”。

一、 “税负焦虑”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物价上涨过快,同时,税收增幅过大、居民收入增长缓慢

根据2011年统计局公布的上半年年报数据,全国税收总收入完成50 028.43亿元,同比增长29.6%;GDP达204 459亿元,增幅为9.6%;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5.4%,而税收收入增幅是GDP增幅的3.25倍,是CPI增幅的5倍多。当前,通胀压力明显,自来水、天然气涨价,成品油频繁涨价,以猪肉为代表的食品涨价,房价宏观调控政策拉不下高昂的房价,消费支出增加使民众日常生活压力加大。

(二)税收法定原则落实不到位

我国目前有19种税,但只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车船税真正符合由人大立法确定的原则,其他的税种都是由行政法规或者事实上由更低层次的行政规章来确定的。税收法定原则落实不到位的结果,就是在征税的问题上随意性过大,像近期被媒体热议的“加名税”即为一例,南京税务部门在征与不征的问题上一周竟然变化了三次。

(三)征税成本高

1994年分税制改革前,征税成本占税收收入大约是3.12%,而1996年比重是4.73%;有估计认为,征税成本现在大约是5%—8%。而美国的征税成本大约为0.58%,新加坡为0.95%,澳大利亚为1.07%,日本为1.13%,英国为1.76%。2008年,国家审计署曾对18个省(市)征税成本开展调查,结果显示存在四大问题:人员支出水平较高,办公用房面积超标,无编制和超编制购置小汽车,招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和出国费控制不够严格。2011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数据称,2010年其“三公”经费决算达21亿元,位列中央部委第一。

(四)预算公开程度不够

近年来,财政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农业等诸多领域增加了投入,民生支出有了较快增长,优化了财政支出结构。但同时,预算的透明度较低,社会公众缺乏参与和监督预算制订和执行的有效渠道,“三公”消费等居高不下,财政支出结构和效益与公众理想状态还有距离,民众却面临上学难、看病难、养老无保障等问题,使得纳税人觉得缴纳的税收与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不对等,于是感觉焦虑。虽然,这些年来我们的预算公开制度在不断地推进,也取得了明显进展,但离真正的预算公开还相去甚远。事实上,预算公开的状况和税收的权威性有直接关系,因为所有的税收都是预算收入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如果公众不知道预算收入用在了哪里以及对有没有被浪费缺乏足够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公众很难建立起对税最基本的信任和支持。

(五) 税务部门的服务水平仍有提高的余地

2011年8月,陕西爆出“国税爷”的粗暴服务事件。这一案例反映了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享受到的并不文明的服务。有的税务部门和税务人员偏重于管理执法,忽视纳税服务。在办税程序上,存在程序繁杂、手续烦琐、票表过多的问题,加重了纳税人的负担。税务部门与纳税人还没有形成比较有效的沟通渠道,造成对纳税服务的信息反馈受阻,纳税人多样化和个性化的需求不能很好地反映到税务部门,税务部门也就不能迅速、高质地满足他们的需求。

二、“税负焦虑”造成的影响

“税负焦虑”反映出公民“纳税人意识”的增强,也体现了公众在税收问题上对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强烈渴望。要认识到,税收不仅是“给政府赚钱”的问题,更应该考虑如何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税收的全过程。从个人所得税来看,在2009年,其中的65%来自工薪阶层,本应负担重税的中国富人却没有足额负担,而让工薪阶层负担。从中小企业来看,国际上一般对于中小企业给予增值税税收优惠,日本、泰国、卢森堡对小企业的税率为0.3%、1.5%和1%,而我国对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的征收率为3%。因而,《人民日报》与福布斯得出了一个共同结论:中低收入者以及中小企业对当前税负水平最感到不合理。所以,“税负焦虑”主要是中低收入者以及中小企业的焦虑,如不妥善处理,势必难以发挥税收在收入分配调节中的杠杆作用,不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必然形成社会矛盾。

三、创建和谐的纳税环境

(一)继续改革,完善税制

推动“税收法定”的步伐。目前,我国主要税种中只有少数经过全国人大立法批准,最大的税种增值税仅由国务院暂行条例规范。对此,应该充分吸纳公众智慧与建议,加快“税收法定”的步伐,能不能征税、怎么征税,应该由法律来说话,而不能是个别部门一个文件即可。

我国税收的来源主要是增值税、营业税这些流转税。我国的税负中流转税这一块比较重,因而对于增值税、营业税等流转税,可以适当地调低税率,尤其是对小规模纳税人,因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销售的是批零差价小、利润低的低端商品。

此前曾有人建议降低“馒头税”,其实是说对销售馒头征收的增值税,而并非专门针对馒头这一食品单独开征的税种;其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是符合现行规定的。但此事也显示出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联系密切的食品、药品等商品应降低增值税税率。发达国家对大量基本生活必需品实行零税率或10%以下的低税率,我国的增值税税率分为17%、13%、0%三档,食品、药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不在低税率范围内。

按照目前我国年终奖的个税计算方法,在税率转换的临界点会出现“发得越多,扣税后拿得越少”的情况。而在新个税法实施前夕,出现了“伪造的国税总局47号文”,“修订”了这个不合理的年终奖计税办法。建议税务部门不妨倾听“假公告”里的真民声,做些真正造福于民的事,切实为纳税人减负。

应该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做法,利用灵活的税收手段,让普通民众感受到来自政府的真诚关心。比如在瑞典,午餐时间政府对饭店征收的营业税会比晚餐时间低,这样也相应降低了午餐的价格,以鼓励消费者能在工作间隙到饭店好好吃顿饭;而晚上的税高,又可以减少大吃大喝。其他如购买汽车,政府虽然免征消费税,但会使用燃油税、排放税等调节。

同时,应通过个人所得税、房产税改革适当增加高收入者税负。

(二)进一步公开预算,使公众清晰地知道自己交上去的每一分钱用在了哪里

财政预决算通常只在全国两会上,人大代表审议政府财政预算时,集中在一两天讨论,“外行看不懂,内行看不清”。应推进财政预决算更为细化、公开、透明,不仅接受人大代表而且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不是集中在一两天,而是一年365天随时都接受监督,还应该成为舆论焦点话题,并推动问题的解决。

(三)在向纳税人宣传依法纳税的同时,也进行税务筹划的辅导

税务筹划是纳税人依据所涉及的税境,在遵守税法、尊重税法的前提下,以规避涉税风险,控制或减轻税负,有利于实现企业财务目标的谋划、对策与安排。目前,我国许多企业的领导人还没有认识到纳税筹划的重要性,对纳税筹划的概念和操作还显得很陌生;社会舆论特别是一些税务机关对纳税筹划的误解,在某种程度上也阻碍了纳税筹划的正常开展。要看到,企业进行税务筹划,减轻了企业的税负,增强了企业活力,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从长远看,企业发展了,收入和利润增加了,税源丰盈,国家的收入自然会随之增加,因此也可以说,税务筹划不仅不会减少国家的税收总量,甚至可能增加国家的税收总量。一些发达国家的税务局向纳税人免费寄发的纳税宣传小册子中就指导纳税人如何分割所得和财产,以便节税。我国的税务部门也应借鉴这样的作法,对纳税人进行税务筹划的辅导。

(四)改进税收宣传的方式方法,与纳税人及时沟通

现在许多地方的税务部门每年的税收宣传月,仍然是沿袭发放资料、召开座谈会、深入企业调研等传统的宣传形式,在方式方法上创新不足。而有些地区的税务部门在不懈地做出新的尝试,比如,北京市崇文区国家税务局在2010年4月13日正式进驻开心网成为机构用户,他们为这次入驻开心网精心策划了很多的活动,像“学知识、送开心”税收知识竞答活动,“你参加,我奉献,同快乐”万名粉丝签名献爱心活动等。他们还充分利用开心网的发帖、转帖功能宣传税收相关知识,就与税收相关的热点问题及相关内容发起投票,并开展以“我身边的税收”为主题的照片、漫画征集活动,等等。应该像北京市崇文区国家税务局那样,努力创新,使税务机关能够听到来自社会不同层面的声音,拉近与群众的距离,极大激发纳税人的积极性,提高税收宣传的效果,也有利于消除公众对一些税收政策的误解。

(五)加强对税务部门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努力提升服务品质

税务部门工作人员要明确“纳税人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服务纳税人就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思想,急纳税人之所急,想纳税人之所想,谋纳税人之所需,竭尽所能使纳税人得到最大限度的方便和实惠,努力提升服务品质,让遵从税法缴纳税款者感受到尊重。

参考文献:

[1]陈颂东.中国的税收痛苦指数 宏观税负与税制优化[J].财会研究,2011,(5).

[2]朱学红.对“我国税负痛苦指数排行”的思考[J].知识经济,2010,(16).

[3]盖地.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4]贾康.“十二五”税收改革展望[J].涉外税务,2011,(6).[责任编辑 高惠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