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亚东
[摘 要]进化主义能够解释人的利己行为,而人的道德表现还有或者说主要体现在利他的行为,道德直觉进化主义是这样的一种特殊的道德理论。而且道德进化直觉主义里的一个概念“基础态度”,和孔子的“仁”的概念有类似之处。
[关键词]进化直觉主义 基础态度 仁
一、进化论的道德观点
进化论的观点是:人倾向于作出有利于自己的行为,利他行为也可能会发生的,但是这种行为所针对的对象是:亲戚、熟人、会带来互利互惠的对象。首先,人对自己的父母亲戚表现出利他的行为,如果从生物遗传上解释的话,有利于保存祖先的基因。因为亲戚和自己共有着相同的基因,人们的这种利他行为基于自然选择,只有那些能够保存的基因的个体能够得到繁荣。而与之相反的是,如果某种基因导致了个体不去保留自己的这个基因的话,那么拥有这样的基因的个体数会越来越少。这是一种看待亲戚关系的特殊的视角,我想我们大家都会很自然地对自己的亲戚更好,比方说如果自己亲戚找自己办什么事的话,自己可能会自然地想要去帮助,但是这样的行为是为什么了?或许也还真的可以用进化论的理论来解释。
除此之外,利他行为还会针对熟人。因为相比较与一个陌生的人来说,大家会倾向于对熟人提供帮助。大家会对比方说属于自己的这个圈子里的人提供帮助,比方说帮助老乡,帮助同学等等。如果有一个过路的陌生人让你帮助他一下,相比较于自己这个村子里的人让你提供帮助的话,那么你倾向于向熟人伸出爱心之手。除此之外,人会对那些有可能帮助自己的人提供帮助。相对于一个不能够给自己提供帮助的人来说,大家更倾向于帮助一个能回报自己的人。
从上面的几点可以看出,人的利己倾向,就算是人在做出利他行为时,人也是为了间接地利己。人的这种特点是基于物种进化,使得主体能够更好地适应环境。这就是道德进化论的观点,道德进化主义的观点在一定的程度上解释了人的道德现象。但是道德进化主义不能解释另外的一些情况。
二、道德进化主义所无法解释的现象
我们的利他行为发生在亲戚、熟人、会带来互惠的对象,但是在另外的一些情况下,也有了一些利他行为的发生,而这些情况很明显是跟以上的情形相反的。例如在二战的时候,芬兰的有些普通百姓会收留犹太难民。那个时候的情况是,收留难民是被纳粹禁止的,一旦被发现了家人都有会面临失去生命的危险。在这个例子里,我们发现对于这些普通的百姓来说,犹太难民首先不是亲戚,不是熟人,同时好像从他们身上也得不到什么回报。在那个情况下,根本看不到未来会发生什么情况,收容犹太人可能会带来杀身之祸。有的时候,在路上遇见了一个陌生人问路,我们可能会帮助他,这是因为我们为此并没有付出很多,只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在这里,芬兰百姓收留犹太人就要冒很大的风险。
很明显的这种例子是道德行为的典范,当然还有别的一些道德行为。越是对于这种不求回报的无私的行为,我们把他们称作了有道德行为。反而是对于做出这种行为的人,我们才把他们看作室真正的有道德的人。他们的道德行为冒的风险越大,我们越是觉得他们让人尊敬。但是这个跟道德进化主义的观点完全相反,很明显我们并不会特别地尊敬那些只能够做出利己行为的人。同样的我们也不认为只能对亲戚、朋友和会带来互惠行为的人做出利己行为的人是让人尊敬的,我们只认为这些人是普通的人的反应。
三、基础态度(foundational attitudes)
上面的这些道德进化主义内容是与自然选择相容的。存在着生理上的自然选择,同样的也存在着道德上的进化主义。这里要假设的一个概念是基本态度,是从foundational attitudes。态度并不是信念。因为信念指向的是具体的某一个事,而这个概念“基本态度”并不指向某一个确切的事。或许可以说它是信念的基础。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拥有这样的基本态度,它是人发展而来的,一个小孩儿还没有发展出这样的一个基本态度。而对于精神病患者的观察来说,他是失去了他的基本态度。而对于那些能够做出道德行为的芬兰人,我想说他是受到了自己的这种基本态度的作用,他认为他有这样的一种直觉,他一般是认为自有其价值的。而对于没有能够做出道德行为的个体,他也是有基本态度。他对于自己没有能够做出道德的行为,他会感到遗憾,而观察其内心我们会发现他内心的一种冲突,而这个冲突是由基本态度引发的。同时,我们尊重那些做出道德行为的人,也说明我们自身有这样的一种基本态度。
如果我们的行为不能够跟我们所持有的基本态度相一致的话,那么这种行为是内容—不一致的行为。当个体不能够做到道德行为的时候,比方说芬兰人在面对了犹太难民的时候,由于惧怕自己受到牵连而对之漠不关心的话,这个时候我们可以看到这里是存在冲突的。芬兰人可能会考虑到,如果帮助了这些犹太人的话,那就可能威胁到自己生命,同时也有可能威胁到自己的家人。这个时候,有一个欲望是要保护自己和自己的家人。在另一方面,有一种帮助处在困境中人的直觉。个体在自己的心里计算着,自保的欲望会使得个体的意志变得软弱。而我们假定的基础态度,可以用来抵抗谨慎态度的软弱性。事实上谨慎考虑的软弱性有的时候是会被基础态度克服的,在这样的一些情况下,个体往往能够忍受住这些短期的收获或者快乐。事实上,拥有基础态度的另一个特点,就是拥有这个态度的个体,能够克服眼前的诱惑,而能够把眼光放在长期的收获上。就是说那些能够承担长期任务的个体,可以说是拥有更多的基础态度的。
如果自己是有价值的,那么他人也就是有价值的。如果某些事是有价值的,那么就不应该去损坏它或者去破坏它。你见到了一个老年人在很艰难的推着车,那么你心里萌发的去帮助她的直觉。这种直觉是基础态度产生的,所以说人可以用两个内容来描述:一个是进化主义的理论,人拥有一些很原始的欲望;另一方面人又是能够产生直觉的,我倾向于说一个拥有基础态度的人使能够产生利他行为的直觉的。所以说直觉主义的道德进化论才能够真正解释我们的道德现象。当个体作出道德行为是基于他的基础态度,而当他并没有做到利他行为时,我们一般都能够发现他的内心的一个冲突。这个冲突可以理解成是一种内容一致性的斗争。
四、仁的概念
当我在读到《Evolutionary intuitionism》里的这些内容的时候,就突然想起了孔子。我想仁,这个概念或许可以把它理解成为这样的一种基础道德。在讲基础态度的时候,有一个例子是当我们看到一老年人在艰难的推着车的画面时,心里就萌发了去帮助他的这种直觉。因为我们这样的感觉到了,那就说明了我们感觉到了自己是存在的,而别人也是存在的。就为了这个,我也应该去帮他。但是,这样的一个基础态度,并不是任何确切的信念。虽然它不是任何的信念,没有指向确切的对象,但是它是信念的背后原因。我想仁的概念也具有这样的模糊性,仁指向了确切的信念了吗?我觉得没有。可以把他看成信念背后的原因。我们认为自己是个人,这样的一个基础态度,认为自己是个人,那么别人也是个人。那么我帮他们的信念就这样的产生了。
如果在中国的古代也出现了纳粹,犹太人和芬兰老百姓的这三种角色的话,我想类似的角色肯定有。比方说有个人快要饿死了,而如果去救他就有可能会惹上官司。那么冒着危险去帮助他的人可以说成是仁人。那么这样的一个仁人,难道就没有别的考虑吗?肯定也有,比方说他也有保护他自己的欲望,他也会自然地考虑到要保护他的家人。如果他没有做出利他的行为,那么他肯定会产生冲突。
在孔子的伦理学里面,有一个很重要的概念就是“孝”。具体怎么孝我就不详述了,大家都很熟悉,我想他推崇仁,但是同时也认为孝是一个人的基本道德。我想中国的封建思想就是一种很强烈的进化主义理论。为什么要对自己的亲戚好,为什么说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为什么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我想这都是可以用进化主义的理论来解释的。中国的这些概念都是一种自然的结论,但是其实蕴含的道理都一样。当然,对于一个仁人,他也应该孝。如果在仁于孝之间发生了冲突的时候,我想这个也是基础态度和欲望之间的冲突。
参考文献:
[1]Brian Zomulinski:《Evolutionary intuitionism》,McGill—Queens University Press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