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办学 规范管理 打造民办院校新形象

2012-04-29 22:51蒋佳宏
科教导刊 2012年22期
关键词:法人理事会办学

蒋佳宏

摘要湖南都市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全日制高职,学院坚持依法办学,全面落实了法人财产权;坚持规范管理,建立和完善了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为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实现学院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民办院校依法规范管理

湖南都市职业学院成立于2007年,是一所长沙市人民政府主管的全日制普通民办高职院校。学院座落在长沙黄花国际空港工业园,占地约300亩,资产总值近3亿元。开设面向市场、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27个专业,涵盖轻纺食品、土建、财经、交通运输等专业大类,现有在校生7000余人。

学院举办以来,坚持走依法办学、规范办学之路,建立和完善民办高校现代大学制度,自觉规范办学行为,强化学院内涵建设,为学院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 依法依规,构建现代大学制度

1.1 依法办学,全面落实法人财产权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35条明确规定:“民办学院对举办者投入民办学院的资产、国有资产、受赠的财产以及办学积累,享有法人财产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06)101号]精神,“民办高校要落实法人财产权,出资人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投入学院的资产要经注册会计师验资并过户到学院名下,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或侵占”。

学院十分重视依法办学,建院初,理事长就表示要按照民办教育法的要求落实法人财产权。根据理事长的意见,学院向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进行汇报,得到了他们的大力支持。学院成立了法人财产清查工作组,组织专门力量对学院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登记,然后将全部财产(包括15辆车、2000多万教学仪器设备、29栋房屋等)过户到湖南都市职业学院法人名下,成为湖南省内民办高校法人财产权落实得最好的高校。

在落实法人财产权的基础上,学院成立了资产管理处,对学院的法人财产进行管理。同时按照《会计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建立专门的财务机构,配备专业的财会人员,所有财会人员都持证上岗,确保了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建立和完善了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了新的经费使用机制,重大开支由理事会决议,理事长的个人开支纳入年度预算,对于独资创办学院的理事长住房租金问题,仍然需经过理事会成员认真的讨论、研究和通过。财务管理规范有序,规避了办学风险,办学经费得到充分保证,仅2011年学院就投入1400多万元用于优化学院的办学条件建设。

1.2 创新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学院重视规范管理,通过几年的努力,已经完善了“理事会领导,院长负责,党委保证监督,教职工民主管理”的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

加强理事会建设。理事会是学院的决策机构,理事长是学院的法人代表,理事会依照相关法规和章程行使决策权。目前学院理事会由11人组成,包括投资者、学院院长和学院中高层管理人员、教职工代表等,都具有五年以上的高等教育教学或管理经验,其中多位以前曾担任过公办高校的校长、副校长等职务,因此学院理事会人员整体素质相对较高。理事会成员结构完全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要求。

理顺院长与理事会的关系。学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理事会章程明确了理事会与院长各自的职责范围。院长在理事会的领导下,依法行使财务权、人事权、教学及日常管理权。

创新院长激励机制。为保办学者的职权,学院实行院长目标责任制,院长的工资、奖金、福利和荣誉与办学成效挂钩,形成了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机制。2010年,根据理事会与院长签订的目标责任状——2010年度目标管理方案,兑现了院长报酬,并给予院务会20万元现金奖励。

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学院建立了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职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力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设置了监事会,对学校财产、决策及其执行状况实行有效监督;通过建立党组织和注重发挥党委在学院日常各项办学行为中的政治核心作用,确保了党委对学院各项工作的监督保障,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权力制衡机制。

2 诚信自律,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1)自觉规范招生行为。近三年全省高考报名人数逐年下降,但在这样艰难的生源环境中,学院依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的要求,认真起草《招生章程》并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审核,录取期间由多名院领导亲自驻守录取现场严格把关,未出现违规违章行为,未造成学生或家长上访现象。

(2)保障师生合法权益。学院与教师、职工签订了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明确了双方权利和义务;教职工工资及福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为通过试用期后的教职工购买“五险一金”。成立学院消费者委员会,协助后勤部门对学院膳食与商业门面进行日常管理,保护师生消费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学生作为教育消费者的权益,维护他们的基本权利,编印《大学生学习指南——新生必读》,让学生享有知情权、选择权;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时充分征求学生意见,让学生参与到学院的管理过程中来。收费进行公示,除教育、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外,没有收取其它费用,收费票据符合财税管理要求,票据填写规范。严格按照国家资助政策管理和发放学生资助金,无违规违纪行为。学院的做法得到了学生的热烈欢迎,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也得到社会的认可。

(3)依规开展教学运行。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的要求合理配备师资,生师比高于18:1的规定;课程设置保证了学生受教育的时数,突出了职业能力培养;加强实习实训条件建设,不断优化办学条件,实习实训时间和内容都符合上级要求;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杜绝了教学运行的随意性,切实保障了学生公平受教育的权利。

3 规范管理,注重提高办学质量

3.1 建立健全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学院建立了科学规范的教学管理和教学运行制度,共38个,涵盖教师管理、教学常规与教学质量管理、专业建设管理、课程建设与教材管理、实践教学管理、课程考核管理、教学仪器设备管理等多个方面,涉及教学工作各个环节。

3.2 严格教学过程管理

学院严格执行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坚持了“日常教学值班巡查”、“教学督导团随机听评课”、“教师调停代课”等教学督导规章制度,每学期都组织学生评教活动,并认真开展期初、期中、期末教学常规检查和平时随机抽查等督导工作,对日常巡查、随机听评课、学生评教、检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暂行办法》及时处理,并督促及时整改。近年来,没有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或教学管理事故。

学院实行院系两级管理,配备了院系两级专职教学管理人员19名,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11人,管理队伍学历结构、专业结构、职称结构、年龄结构都比较合理,管理人员爱岗敬业、服务意识强,综合素质高。

3.3 构建了多元化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成立了教学督导团,建立了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督导团由14人组成,其中校内专职人员3人,均是副高以上职称;校外兼职督导员4名,均是行业技术专家和管理人员,负责顶岗实习期间的督导工作。校内实施院、系(部)、教研室三级监控。监控制度健全,有教学检查、教师准入、听课、教师考核、信息反馈、教学事故认定处理、毕业生跟踪调查等七个方面的制度。监控方式有听课、检查、评教评学、测评、质量跟踪、信息公开六种。目前,学院已形成运转良好的教学质量监控的循环体系,保证了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3.4 建立了用人单位和社会对教学质量的监控和评价机制

学院每年由招生就业处统筹,系部具体组织,开展毕业生用人单位的走访和问卷调查,听取对教学质量和毕业生质量的评价,征求对学院专业建设、课程体系、教学改革、学生素质培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写出调查报告,作为教学质量持续改进的依据。学院还建立了网上交流通道,欢迎社会人士对学校的建设发展和教学质量进行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

由于遵循办学规律,规范办学,注重内涵建设,学院教学质量不断提高,近两届毕业生就业率均超95%,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2011年学院顺利通过“党建评估”、“文明高校评估”和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现了学院发展史上新的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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