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飞
[摘要]现行的高校基建会计和事业会计,按照要求分离核算。随着国内教育事业的发展,高校基建会计和事业会计分开核算模式已经暴露出诸多问题,与综合预算和高校管理严重脱节。本文在分析高校会计核算体系的现状及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合并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进行分析,并提出合并核算的措施。
[关键词]高校 基建会计 行政会计 合并核算
近年来,随着我国财政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部门预算改革的逐步推行,事业单位尤其是普通高等学校将如何运用会计核算及时、完整、准确地反映学校的经济活动,目前确实存在一些显而易见的问题。其中最为明显的就是:现行的高校财务把基建经费收支与行政事业经费收支分别单独建账,分开核算。这与综合预算的要求背道而驰,已不能适应现代财务管理的需要。文章认为事业单位事业账套与基建账套应当合二为一:即把事业单位基建会计并入事业会计的核算范围之内。
一、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单独核算的弊端
实行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相分离的会计核算与监督模式,使基建会计游离于事业会计之外,会产生如下问题。
1.高校会计主体不完整。高校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分别核算,高校这个完整的会计主体就被人为地划分为两个会计主体:基建会计和事业会计。高校基本建设项目是核算基本建设投资的,是一个会计主体;高校教育事业费是核算教学科研经费的,是另一个会计主体。作为事业单位会计组成部分的高校会计也应以其自身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活动为核算和监督的对象,不仅包括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后勤服务等经济活动,也应包括为教学科研活动的正常进行而开展的基本建设活动。
2.高校会计资金核算不规范。在基建项目全部由上级拨款时,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之间相对独立,联系不大。但随着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基本建设资金来源呈多元化时,两者之间就有了密切联系。如:基建拨款不足,需要自筹资金弥补时,现行制度规定通过“结转自筹基建”科目来核算,即事业会计借记“结转自筹基建”,贷记“银行存款”,未按基本建设实际成本结转,而是待基建项目竣工交付使用时,再按建设项目实际成本移交相关使用部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十条:“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客观地记录、反映各项收支情况和结果”。本条规定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原则,对于高校来说,不在事业单位会计账上反映,就违背了这条原则。
3.高校会计报表反映信息不完整。基建投资表是两个会计主体都通过各自的渠道上报,信息使用者要想全面、系统、完整地了解整个高校的财务状况及成果,掌握整个高校的资产、负债和收支情况,就必须把两个会计主体的两套会计报表放在一起合并分析。2011年底基本建设决算报表申报时要求申报行政事业会计中新购置的固定资产,这给报表编制人员带来很大的重复工作量,同时也给信息使用的统计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甚至影响数据的真实有效性。
4.高校预算管理缺乏力度。高校基建会计核算游离于整个高校事业会计核算体系之外,在高校预算管理中没有包括高额的基建资金收支,在预算支出安排中,未能足额正确反映基建投资所需资金,账面资产小于实际资产,造成账实不符的现象,也使整个高校的资金收支缺乏统一的筹划和控制,随意性大,资金的流向与控制脱节,资金体外循环严重,事前监督不严,事中控制不力,事后审计监督因受多种因素影响效果不佳,不利于考核预算资金的执行情况,间接地助长了腐败的滋生。
二、高校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合并核算的基本思路
1.合并核算会计主体。高校会计应当统一反映整个会计主体的经济业务,高校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合并核算的中心思路应该是首先解决“一个高校,两个主体”的现象,使同一高校教学科研经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纳入同一个会计主体核算,避免一笔资金,两笔重算的问题。我国高校会计改革要兼顾专款专用的原则,会计科目设置是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统一核算的基础,是财务管理的关键。在保持现行事业会计科目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目前高校整体财务的各个方面,根据高校财务管理的现实要求,在事业会计基础上增删有关核算基本建设活动的会计科目。
2.引入权责发生制。现行高校会计核算,一般都采用收付实现制。在收付实现制下,应付未付、应收未收的款项均不做收支处理,这样就形成了收支不实,计算出来的收支结余不能反映其实际情况。鉴于收付实现制存在的种种弊端,借鉴非营利组织会计经验,结合高校办学资金多元化的现实,笔者建议高校会计核算逐步引入权责发生制,采用修正的收付实现制。对某些特定业务采用偏向于权责发生制基础,从过去以预算收入考核为主向以绩效考核为主转变,客观反映资产、负债的年度变化,有利于高校对资产的持续经营,加强负债管理。
3.综合考虑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随着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深化,事业单位开始逐步实施落实部门预算、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等一系列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措施。高校的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合并核算必须要适合这些改革措施的要求,这也是财务人员思考如何合并核算的必然考虑因素。按照部门预算制度的规定,事业单位应按照大收大支的原则编制部门预算,对所有的收入和支出统一管理;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事业单位的预算内外资金需要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体系。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预算管理的改革,高校基建会计并入事业会计核算是势在必行。高校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合并核算是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
参考文献:
[1]郭海燕.高校基建会计实务存在问题的探讨[J].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年第2期.
[2]温谦.高校事业会计和基建会计实现统一化的措施探讨[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下,2012年第6期.
[3]周旭芳.于新会计制度视角下的高校基建会计核算.会计之友,2012年第5期.
[4]宫伟,吕鲲.对高校基建会计管理的思考.会计师,2011年第2期